教育部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奖励决定
发布日期:2021-01-01 来源:教育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关于哲学社会科学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印发的《关于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精神,按照《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奖励办法》,教育部组织开展了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的评奖工作。经专家评审、面向社会公示、奖励委员会审议通过和教育部批准,共有1539项成果获奖(含香港、澳门高校获奖成果)。其中:著作论文奖1241项,含一等奖152项、二等奖783项、三等奖306项;咨询服务报告奖77项,含一等奖10项、二等奖47项、三等奖20项;普及读物奖20项;青年成果奖201项。现将获奖成果名单予以公布(详见附件,香港、澳门高校获奖成果名单另行通知)。

  开展高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评奖工作,是教育部为表彰奖励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取得的突出成绩,展示高校社科界服务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重大理论与实践成果,推动高校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的重大举措。希望获奖人员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严谨治学、铸造精品,积极为党和人民述学立论、建言献策,把获奖成果及时转化到教育教学、教材建设和社会服务中。各地教育部门、各高校和广大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指导地位的根本制度,坚持立德树人,坚持扎根中国,全面繁荣高校哲学社会科学事业,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为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建成教育强国、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获奖成果名单

教育部

2020年12月10日

 

责任编辑:徐子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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