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SCI年度报告(9)|2021年CLSCI行政法学发表情况与统计分析
发布日期:2022-02-07 来源:法学创新网

编者按

  2021年的CLSCI期刊发文情况,中国法学创新网在采纳法学学术前沿团队统计报告的基础上,继续委托其团队结合往年法学创新网的统计标准进行了进一步的更新和核定,最终确定了2021年CLSCI期刊发文统计分析报告。现由法学创新网和法学学术前沿联合发布。如发现有数据信息不准确或评价不妥之处,请发邮件至:zgfxcxw@163.com

聚焦行政法法典化研究
“60后”“80后”学者平分秋色

——2021年CLSCI行政法学发表情况与统计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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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是2021年CLSCI行政法学论文发表情况与统计分析。

  2021年度全年CLSCI来源期刊共刊发论文1884篇(2020年是1938篇)。其中行政法学175篇(2020年是163篇)。除中国刑事法杂志外,其他CLSCI均刊发了行政法学论文。鉴于发文单位众多,为便于阅读,今年我们将不再具体列明这175篇文章的名目,而是侧重于展示行政法学学科的单位科研实力布局,因此今年的统计主要展现发文量在8篇及以上的单位及其作者(详见下表),并在此基础上展开行政法学学科发展的分析与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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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年度高产作者

  本领域高产学者的标准是发文量在4篇及以上。据此,本领域高产学者为:中央财经大学刘权副教授(6篇),中国政法大学马怀德教授(4篇),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周佑勇教授(4篇),上海交通大学叶必丰教授(4篇),北京大学王锡锌教授(4篇),北京大学彭錞助理教授(4篇),中国人民公安大学苏宇副教授(4篇)。

  北京大学王锡锌教授除以上4篇外,在《清华法学》发表了《个人信息保护法律体系的宪法基础》(彭錞为第二作者),被归入宪法学领域。

  需要说明的是,山东大学(威海)门中敬教授有3篇被归入行政法学,《控制行政权的范式转换:从分散控制到相对抑制》载《政治与法律》,《信誉及社会责任:社会信用的概念重构》载《东方法学》,《失信联合惩戒的正当性拷问与理论解决方案》载《法学杂志》;另有2篇被归入宪法学,《我国政府架构下的权力配置模式及其定型化》载《中国法学》,《我国合宪性审查的法理困境及其排除》载《政法论坛》。

  有部分学者因所在单位未在本次高产之列,故在此展示其论文发表情况:

  中央财经大学刘权副教授在《法学家》发表了《论个人信息处理的合法、正当、必要原则》,在《法商研究》发表了《比例原则的精确化及其限度——以成本收益分析的引入为视角》,在《法制与社会发展》发表了《权利滥用、权利边界与比例原则——从《民法典》第132条切入》,在《现代法学》发表了《比例原则审查基准的构建与适用》,在《比较法研究》发表了《比例原则适用的争议与反思》,在《政治与法律》发表了《比例原则的中国宪法依据新释》。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周佑勇教授在《法学》发表了《行政复议的主渠道作用及其制度选择》,在《法律科学》发表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法治化及其限度—— 评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第34条》,在《环球法律评论》发表了《司法审查中的行政行为“明显不当”标准》,在《法学论坛》发表了《契约行政理念下的企业合规协议制度构建——以工程建设领域为视角》。中国人民公安大学苏宇副教授在《法学研究》发表了《风险预防原则的结构化阐释》,在《政法论坛》发表了《网络爬虫的行政法规制》,在《华东政法大学学报》发表了《论行政行为形式认定标准》,在《东方法学》发表了《数字代币监管的模式、架构与机制》。

  (二)年度领域研究热点与趋势

  2021年行政法学高产学者的标准是发文量在4篇及以上。据此,本领7位高产学者总计发文30篇,占本年度该领域发文总量的17%(30/175)。本年度最高产学者刘权副教授,在本年度发表的6篇文章中,有5篇与行政法的比例原则相关,比例原则研究也成为2021年行政法的研究热点。从年龄结构分析,2021年高产学者中“60后”3位,“70后”1位,“80后”3位。老一辈行政法学人研究力量依然不减,青年行政法学学者则逐渐成为研究的新生中坚力量,老中青三代行政法学人薪火相传,行政法学科发展后劲十足。

  2021年行政法学领域175篇CLSCI论文来自全国56个不同的科研单位。从各科研单位的整体情况来看,以发文量8篇及以上作为高产单位的标准,中国政法大学近几年持续占据第一的位置,且发文数量遥遥领先于其它科研单位,形成了明显对比。本年度中国政法大学在该领域共发文26篇。北京大学继续保持自己的行政法学研究优势,以13篇发文位居第二。与2020年相比,上海交通大学法学院和东南大学法学院延续了行政法学研究的优势传统,分别发文11篇和9篇。

  中国政法大学在马怀德教授的带领下,稳中求进,继续巩固了行政法学研究的地位。其中,法治政府研究院发文9篇,成为法大行政法学研究的重要基地。且在26篇文章中作者有两篇以上文章的并不多,足见法大行政法学研究队伍的人才之多。以王锡锌教授为代表的北京大学行政法学研究团队在本年度也有优异表现,王锡锌教授以4篇发文量带动了北大行政法青年力量的发展,北京大学彭錞助理教授在本年度也发文多篇。以叶必丰教授为代表的上海交通大学法学院团队和以熊樟林教授、杨登峰教授为代表的东南大学法学院团队,继续保持行政法学研究的传统优势,在发文数量上与2020年基本持平。

  2021年,恰逢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也是“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在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的时代潮流下,行政法学人继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积极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紧密结合我国行政法治发展实际,进一步加强对行政法学基础理论和前沿问题研究,切实保障、支持行政执法和行政审判工作,努力克服新冠肺炎疫情的不利影响,踊跃开展立法咨询与建言献策,为加快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促进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出了积极贡献。

  本年度行政法学研究成果丰硕,不管是理论研究还是实务研究都取得了长足发展。行政法学理论研究服务于行政法治实践,行政法治实践呼唤行政法学理论创新。总体来看,2021行政法学研究呈现出“注重理论与实践结合,立足中国本土国情,积极回应社会现实,坚持体系化研究思路,采取多元化、跨学科的研究方法”的特征。具体而言,中国行政法学人将研究视野主要聚焦在以下主题:行政法体系化的基础理论研究,以行政处罚为代表的行政行为研究,行政争议的多元化解与实质性解决研究,数字政府建设的法治保障与个人信息保护研究,公共卫生法治体系与应急法治体系研究,行政法与部门法的对话及涉外行政法研究。

  1.基础理论研究

  行政法学基础理论是行政法学研究的基石,只有在不断深化与拓展行政法理论体系的基础上,才能保证行政法学研究的与时俱进、推陈出新,为中国行政法治建设提供理论支持。马怀德教授认为在迈向“规划”时代的法治中国建设中,重点工作是推进条件成熟领域的法典编纂、强化涉外法治建设、强化绿色发展的法治保障、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迈进、增强对科技创新的法治回应等多个方面。周汉华教授讨论了全面依法治国与第三方评估制度的完善问题,分析了我国第三方评估的委托评估与独立评估的两种模式,认为只有加深对第三方评估制度的理论认识,才能准确把握其未来发展方向并推进相关制度建设,推动我国的制度型开放进程。在本年度基础理论研究中,对于行政法基本原则的探讨成为一个显著趋势,尤其是比例原则成为重要关注点,此外还涉及风险预防、过罚相当、善意履职等原则。例如,蒋红珍教授讨论了比例原则适用的范式转型问题,认为其本土化实现路径,基本立场是突破公法适用的藩篱,遵循"统而分殊"的路径。"统"的立论基础是探索"无部门法差别"意义上的比例原则范式转型路径,"殊"则是探讨其在具体学科领域适用中的特殊性。 彭錞探讨了行政应急性原则问题,认为行政应急性原则具有法律原则的特征,亦符合我国行政法基本原则的标准,能为完善事前应急立法的程序、内容和效力以及应急行为事后审查的渠道和逻辑提供规范性指引。苏宇副教授提出了对风险预防原则的结构化阐释,认为风险预防原则的基础性要素主要包括危害预期、不确定性、预防措施和证明机制,四项要素及其相互间关系决定了风险预防原则的内部结构。结构化的风险预防原则,内含积极授权原则、整体比例原则、最小最大值原则、反向证明原则四项子原则。此外,本年度刘权教授发表三篇与比例原则相关的文章,蒋红珍教授与杨登峰教授也各自发表两篇行政法治基本原则的文章,堪称本领域高产学者。

  2.行政法法典化研究

  民法典的成功编纂证明了部门法法典化路径是成功的,但与《民法典》的制定比较,行政法法典化的外国参考范本较少,实施更加复杂,因此需要更坚实的理论支撑。王万华教授提出了我国行政法法典编纂的程序主义进路选择,认为我国行政法法典编纂宜采程序主义进路,更有助于实现政府治理现代化这一法典编纂的根本目的、具备更充分的单行法基础、可增强行政法法典的体系性及突显行政法治基本精神、更有利于克服现代法典编纂面临的"常与变"困境。关保英教授则讨论了《行政法典总则》对行政法治体系和理念的整合问题,认为可以采取定性行政法体系、勾画行政法轮廓、厘清行政法边界、确定行政法体系的内部结构、处置行政法体系与其他部门法的关系等进路,使行政法治理念成为一个整体,使其具有普遍意义,使其表述趋向周延,使其具有时代精神,使其与行政法原则正当衔接。此外,湛中乐教授和任海涛副教授则以部门行政法视角研究了教育法法典化的问题,陈天昊副教授则以法国行政法法典化为例,讨论其对中国行政法法典化的借鉴。

  3.以行政处罚为代表的行政行为理论研究

  行政行为作为行政法学研究的重点领域,本年度继续成为学人们最关注的专题之一。行政法学者既深入研究行政行为基本原理,又关注法治实践中与具体行政行为相关的热点和重点问题。2021年,随着《行政处罚法》的修改与实施,与行政处罚相关的理论与实践引发了学界的热烈讨论。此外,该领域内容主要聚焦在行政协议、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规制及行政许可等几个方面。肖泽晟教授以采光权的保护为例,讨论了规划许可变更前和谐相邻关系的行政法保护问题,认为为了避免规划许可的变更破坏和谐的邻里关系并引发争议,必须由行政机关按照"共享"的发展理念,确保相邻权人能够与建设者共享因规划许可变更所带来的收益,并在规划许可被变更前从建设者那里得到公平补偿。赵鹏教授从生物医学研究伦理规制的法治化角度出发,认为有必要以受国家规制的社会自我规制为方向,将伦理规制适度法治化,既推动科学界形成更为系统化、组织化、规范化的自我规制,又为这种社会自我规制设定基本的框架秩序,并确保政府对自我规制活动的监督、调控能力,保障法律的要求能够有效地投射到相关研究活动中。余凌云教授则研究了交警非现场执法的规范构建问题,认为对于暂时无法通过技术更新解决的问题,有必要引入或明确更多的制度规范予以回应,并通过道路交通安全法的修改,进一步丰富和完善交警非现场执法规范体系。 卢超副研究员讨论了行政许可承诺制的程序再造与规制创新问题,认为许可承诺制通过对传统许可程序的简化再造,降低了市场进入门槛与成本负担,将风险防控的行政任务交由信用规制等事中事后监管工具来承担,许可承诺制与事中事后监管在这一行政过程中渐次形成"互动共演"的关系,而许可承诺制的规制创新集中表现为信用承诺元素与"助推型监管"这两个特征。

  在行政处罚专题研究中,学人格外重视行政处罚的概念研究和法律文本研究,并对《行政处罚法》的实施提出了不同看法。朱芒教授针对作为行政处罚一般种类的“通报批评”进行了研究,认为“通报批评”可以概括名誉罚的各个种类,具有统括名誉罚总称的功能。“新法”将“通报批评”列入行政处罚的种类,意味着在《行政处罚法》所建立的法律制度中,具有了行政处罚一般种类的属性,在法律解释的方向上,“通报批评”应涵摄各种形式的名誉罚行政处罚行为。胡建淼教授和熊樟林教授则从概念分析的视角对行政处罚进行了解释研究:前者以行政处罚的定义为切入点,阐释了“行政处罚”概念的法律定位;后者则以新《行政处罚法》第2条的解释为例,研究了行政处罚的概念构造问题。此外,法律科学2021年第5期特设专题,刊发了江必新教授与贺译葶的《贯彻〈行政处罚法〉需重点把握的几个问题》、周佑勇教授的《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法治化及其限度—— 评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第34条》、熊樟林教授的《应受行政处罚行为模型论》三篇文章。可以预见,新《行政处罚法》的实施,该领域的研究在2022年依然会成为热点。

  4.行政诉讼制度理论研究

  行政诉讼制度作为保障公民合法权益、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基础,本年度仍成为学界的关注重点,其内容主要涉及对规范性文件的附带审查、行政公益诉讼以及对行政审判的数据分析等领域。何海波教授讨论了法院对规范性文件的附带审查问题,认为一并审查不是一种独立的诉讼类型,而只是法院为正确审理行政案件所做的附带审查。法院对被诉行政行为所依据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应当予以"主动、全面、审慎、适度"的审查。章志远教授研究了行政审判因应诉源治理问题,认为依法因应诉源治理理想局面的形成,尚需从行政诉讼法上诉讼目的条款内涵延展、诉前调解合法性补强、繁简分流程序规范、一并解决民事争议条款扩容、变更判决适用范围适度拓宽等方面予以推动。与此同时,在研究方法上,本年度行政诉讼研究注重基于司法大数据的实证研究分析,反映了行政诉讼实证研究化的发展趋势。如马超、郑兆祐、何海波教授的《行政法院的中国试验——基于24万份判决书的研究》、孙晓勇院长的《农地诉讼案件的审理难点及对策——基于12省30县市区的调研数据》《涉农地案件的诉源分析——以司法大数据为基础的考察》、李明超的《论规范性文件不予一并审查:判断要素及其认定规则——基于1799份裁判文书的分析》等研究。

  5.行政复议改革研究

  行政复议制度历经多年发展,在监督行政、维护权益及争议解决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依然存在着使用率不高、主导功能不确定、复议决定结果受限制、程序空转严重、配套制度不完善等各种现实问题。本年度学人对行政复议理论制度的研究持续发力,且主要聚焦在行政复议制度的改革和完善上。周佑勇教授探讨了行政复议的主渠道作用及其制度选择的问题,认为行政复议制度应以"权利救济"作为其价值基础,通过改革行政复议管辖制度,健全复议机构及人员设置,完善调解、和解制度,增设复议案件繁简分流制度等,将其内在的制度优势充分激发出来。王万华教授也讨论了“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定位与行政复议制度完善的问题,认为"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定位基于复议独特的社会治理优势而提出,其基本要求为多数行政争议经由行政复议渠道得到实质化解,行政争议在行政复议中实现程序终结和实体终结。此外,值得注意的是,《法学杂志》于2021年第5期和第6期连续策划了《行政复议法(征求意见稿)》的专题,分别刊载了马怀德教授的《论我国行政复议管辖体制的完善——〈行政复议法(征求意见稿)〉第30-34条评介》、叶必丰教授的《行政复议机关的法律定位》、余凌云教授的《取消“双被告”之后法院对行政复议决定的评判》等6篇文章。可以预见,随着《行政复议法》的修改,此领域在之后将持续成为学界研究热点。

  6.数字政府建设的法治保障研究

  大数据时代的到来不仅对人类生活方式、传统经济模式产生了深远影响,也对法治政府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深入推进政府治理数字化,全面建设数字法治政府,需要行政法学人的不断努力。本年度该领域研究重点关注公共信用的法治建设与惩戒,兼顾政府信息公开、新技术的行政规制等主题。王伟教授探讨了社会信用法的立法模式选择问题,认为在立法体例上,采取以私权利主体的信用调整为主、适度衔接公权力主体信用问题的"折中"立法模式,是社会信用法较为理想的立法方案。展鹏贺副教授研究了数字化行政方式的权力正当性检视问题,认为数字化行政必须要符合《宪法》对国家权力运行的正当性要求。正当性补正需着眼于实体法数字化适用的特殊性,在制度建构上,从规范的数字化契合性和技术可控性角度框定完全数字化实施的边界。陈国栋讨论了违法行为的信用惩戒问题,认为行政机关可以根据违法行为信息实施信用惩戒,但这种惩戒本质上是规避资源配置风险之举措,而非违法行为的惩戒手段。信用惩戒必须建立在科学的算法之上,针对不同的资源配置领域与不同程度的风险而分领域、分层级实施。 此外,该领域的研究还有门中敬教授的《信誉及社会责任:社会信用的概念重构》、彭錞的《失信联合惩戒行政诉讼救济困境及出路》《失信联合惩戒制度的法治困境及出路——基于对41份中央级失信惩戒备忘录的分析》等文章。

  7.个人信息保护研究

  近年来,以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为代表的数字技术的发展,使公民个人信息的获得越来越便利。合理使用个人信息有助于提高国家治理效力,而滥用个人信息极易造成对公民基本权利的侵害。对此,行政法学研究有必要作出回应,在个人信息保护和社会治理效能两项目标之间做好权衡,就个人信息的利用尤其是公法意义上的政府使用行为加强规制力度。在内容上,本年度研究主要集中在个人信息保护的国家责任与义务、个人信息保护的基本原则与构建等领域。王锡锌教授在本年度共刊发四篇相关文章,堪称该领域最高产学者。他从国家保护的角度出发,探讨了个人信息权利束问题,并论证了个人信息的国家保护义务及展开路径、个人信息权益的三层构造及保护机制。他认为个人信息权利束指包括个人信息主体知情、决定、查询、更正、复制、删除等权能在内的一组权利集合,从国家保护和规制策略视角理解权利束的性质和功能,有助于更好地建构数据治理公法秩序,促进数据治理体系的结构优化和能力提升。个人信息权利束的实践展开,首先需要注重程序正义下个体的知情、参与和双方的交涉促进,同时在分配正义下合理配置个人与信息处理者之间的权利义务,不断发展和提升国家的规制理性。此外,王锡锌教授还分析了个人信息可携权与数据治理的分配正义问题,周汉华研究员讨论了个人信息保护与隐私权的关系问题。

  8.公共卫生法治体系与应急法治体系研究

  坚持理论和实践相结合,关注社会现实中的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是行政法学研究的基本要求。2021年,随着新冠疫情防控的深入化与常态化,行政法学人继续对公共卫生法律制度,特别是传染病防治法与突发事件应对法进行关注。在反思我国相关现行制度的同时,学人们积极推动公共卫生法治体系与应急法治体系地建构。解志勇教授探讨了我国公共卫生预警原则和机制建构研究问题,认为公共卫生预警原则以保障生命健康权、风险防控、效率和正当程序为价值取向,具备良好的适法性,应当确立为《传染病防治法》的基本原则。而建构和完善预警机制,需要独立设置专业性预警机构,制定严密高效的信息搜集、风险评估、信息发布程序。本年度,陈云良教授刊发三篇相关文章,成为该领域最高产作者。他提出了促进公共卫生法律体系向公共卫生法治体系转化的观点,分析了公民的疫苗接种义务和《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21条的理解与适用,并对新发传染病单独归类规制进行了研究。此外,《清华法学》于2021年第5期特设“疫情防控与法治”专题,刊载了张剑源教授的《人们因何团结?——公共卫生危机中的科学主义、责任伦理与法治》、戚建刚教授的《特殊类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警法制模式之变革》、沈伟伟副教授的《论数字紧急状态的恢复机制——以新冠疫情防控为例》等五篇文章。

  9.与其它部门法的对话与涉外行政法治研究

  伴随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逐步建立与完善,行政法学与其他部门法的对话也越来越频繁。本年度该领域研究主要聚焦行政法对《民法典》的回应、刑行交叉的法律衔接与规制等问题。章志远教授探讨了《民法典》时代行政诉讼制度的新发展问题,认为《民法典》中涉及行政性规范条款的实施,将引发新型行政不作为、行政登记和民事关系行政介入类争议。提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活动应在间接评述型和直接引用型模式的基础上,发展为行政处理之诉补充适用和行政协议之诉参照适用的二元结构模式。孟鸿志教授讨论了民法典时代行政执法的变革与创新,认为《民法典》应成为行政执法的法律依据,助推行政执法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行政执法理念,建立"相对人中心主义"的行政执法模式,实现执法目标从管理相对人到服务相对人,执法主体从分散到集中,执法重心从事前审批到事中事后监管,执法过程从单方决定到协商合作的转向,最终走向"权利保障型"的执法方式。 杨寅教授探讨了我国食品安全领域的行刑衔接制度,认为为实现食品安全领域行刑衔接制度的高效、公正运行,加强对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的惩戒力度,应在完善食品安全行刑衔接基础性法律的前提下,明确证据认定标准和移送协调程序并建立相关的保障制度。 

  坚持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十一个坚持”中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只有对涉外行政法治领域理论和司法实践进行充分研究,才能适应我国对外关系发展的需求。洪延青教授以美国、欧盟和中国为例,探讨了“法律战”旋涡中的执法跨境调取数据的问题。蔡培如从欧盟法上的个人数据保护权出发,探讨了我国个人信息权利的构建。戴杕则研究了美国立法授权中司法审查的“可理解原则”问题。这些成果都为我国行政法学的涉外理论研究贡献了力量。

  2021年行政法学研究成果丰硕,行政法的理论研究和实务研究都取得了可喜成就,为加快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化建设,助推国家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发展提供了理论支持。

  2022年是“一规划、两纲要”全面实施的重要年份,我们也将迎来党的二十大,也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关键一年。行政法学人应继续坚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坚持党的领导,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研究导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研究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行政法治问题;坚持习近平法治思想尤其是行政法治理论为指导,聚焦行政法治体系建设和法治政府建设,关注新领域和涉外领域的公法问题,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贡献力量,在构建现代化的政府治理体系和行政法体系化建构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召开。

责任编辑:郝魁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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