聂秀时:莫老师,你是王叔文先生的嫡传弟子,你为什么会选择做王叔文先生的学生呢?王先生身上有哪些东西吸引了你呢?
莫纪宏 :记得最早熟悉先生的洪名是在北大法律系学习期间,当时在图书馆阅读了先生在《法学研究》上发表的"论宪法的最高法律效力"一文,感觉到先生文章逻辑性强、语言朴实,说理很透,从内心产生一种崇拜感。到后来考研究生的时候,尽管当年我对刑事法律制度很感兴趣,但一看到法学所招生简章中刊登了先生招收3名硕士生的信息,就义无反顾地报考了法学所。其实当时作这样的考虑多少是有点小算计的。一来先生一次招收3名宪法硕士生,考起来把握性大一点;二来法学所历来门槛很高,考上了很是值得同学们羡慕。记得在上行政法课的时候,罗豪才先生还问起我准备考哪儿的研究生,我说想考法学所王叔文先生的硕士生,罗先生在惋惜之余表示了赞许,这着实让我自负了一把。后来如愿以偿地来到西八间房学习。
聂秀时:从你师从王叔文先生20年的学术经历来看,你觉得王叔文先生为人和为学方面最大的特点是什么?
莫纪宏:我觉得王叔文先生为人最大的特点就是光明磊落、待人真诚,严于律己、以身作则,在为学方面最大的特点就是认真执着、踏踏实实、实事求是、一丝不苟。这些都是我自己切身的体会。我印象最深的是王老师对我个人学风的关心,特别是在我撰写硕士论文时,可以说,王老师的认真求实的治学态度让我终身难忘。
我那时受到社会时尚的影响颇深,喜欢赶热闹,说大话,想什么问题都是空洞不切合实际,动辄就是要搞体系,从宏观战略、哲学高度出发,思想火花是层出不穷,但缺少实证精神。所以,刚开始选题的时候,我就想着要搞一个一鸣惊人的举动,希望自己的硕士论文一炮打响。当时的气氛是,谁都在谈改革,以改革为时尚,所以,我就异想天开地想了一个很宏大的论文题目,"展望中国宪法未来的改革方向"。自己对这个题目很有几分得意,凭着几年中在研究生院耳濡目染得来的闲散知识,勾画了一个庞大的写作提纲,只等获得先生的赞许了。没想到提纲送上去半个月,先生也没有回音。好像其他两位同门师兄弟妹先生都找去谈话了,我这时在屋里整天坐立不安,不知是福是祸。好不容易先生让师兄弟传话,让到他办公室里谈话,也不说谈论文提纲的事情,听到消息后着实惶恐不安。果不其然,那天一进先生的办公室就觉得气氛不对。先生也没有正眼看我,只顾低头忙着自己的事情。等了好半天,他也不说话。我在沙发上是六神无主,心里跟小猫抓痒一样。不过仍然在幻想着先生看了我的提纲后,是不是很高兴地发现了一个人才。不过看那气氛不对,先生脸上没有笑容。凭着在研究生院练就的几分小聪明,我私下在寻思自己的提纲好像没有什么纰漏。而且即便有挂一漏万的地方,凭着自己的三寸不烂之舌,一定会说服先生接收我的创意和观点。一阵沉默的气氛过后,先生若有若无地冲我说到:"小莫,你这几年没有好好学习吧?""啊要,先生要是说点别的,也许我还能接受,说我没有好好学习,这不是冤枉我吗?我这几年在研究生院好歹勤奋用功是有点小名气的,而且我的各课成绩都是数一数二的,先生怎么会得出这么个印象呢?完了,彻底完了!先生真是葫芦里卖啥药猜不透啊!"我自己内心本能地思忖着,极力排斥先生刚才的话语。"唉唉,老师,看了一点书,但看得不多!"我只能语无伦次地搪塞一下。先生表情显得有点愠怒,若有所思地说到:"你这个提纲好高骛远,太不扎实,你应当向你师兄弟学习,找点前几届写的论文看看,文章要有内容,不要空说,立论要扎实,要做你能做的事情。你这个论文不行,回去重新写吧!"先生说完,又低头处理自己的事务了,我自知无趣,本来想好的那些狡辩词此时都已经忘记,脚上象注了铅似的,满脸通红,嗓子略带嘶哑的低声跟先生打了个招呼,"先生,那我就回去了,我把提纲修改好了再给你"。说完,就慌不择路地退出先生的办公室。回来的路上,只觉得心里堵得慌,有点觉得委屈,自己好不容易倾其全力弄出的得意之作,没有想到先生连说都没有说就给退回来,自己连辩解的机会都没有。回到宿舍又将论文提纲琢磨了一下,还是觉得没有什么纰漏,一时间陷入了彷徨和巨大的困惑之中。接下来的一个月,许多同学的论文提纲都已通过,而且有的已经完成。而自己的论文确实陷入了困境,因为先生连一句指导性的意见都没有发表,真是让人着急。无奈,我只能屈尊向已经毕业的师兄借来他们的毕业论文。一看他们的论文,心里简直就是乐开了花。论文选题都很窄,层次也不多,主要都是引经据典写出来的,只要认真地查资料,很快就会完成的。根本不象我拟制的论文提纲,我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杜撰出来的,自以为可以会产生惊天动地的影响,其实就是好高骛远。发现了问题的症结之后,我很快抛弃了原来的选题,尽管花费了我很长的时间,但是,还是忍痛割爱了。选了一个资料比较丰富的"代表制度研究"的选题。我很快列出提纲,依照几位师兄的论文模式,列出了非常简明清晰的章节,并且详细注明了相关的参考资料。然后送到法学所转交先生。这次交上提纲后,心里不象上次那么激动了,也踏实了不少。估计先生肯定会表扬两句。虽说论文选题太平淡,不可能产生轰动效应了,但至少通过论文没问题。事实上正如我想象的那样,先生第二天就打电话告诉系里的老师,让我扎扎实实地把论文写出来。当系里老师转告先生的吩咐时,我那高兴的劲儿就不用提了。先生这次连一句反对意见也没有就让我好好写论文了,说明这次脉把得很对。后来,为了保险起见,我花二个星期的功夫泡在图书馆了,查阅了能查到的所有资料,花了一个星期时间就完成了三万字论文的写作。等到将论文交给先生后,先生什么话也没有说,就让参加答辩了。答辩时,我记得先生说了一句,"小莫的论文资料比较丰富,层次清楚,观点鲜明,符合硕士学位论文的要求"。虽然没有太多的表扬之词,但是比起第一次到先生办公室里汇报论文提纲时的尴尬之情,着实心里舒坦多了。从此事可以看出,先生对弟子的关爱是非常实在的,既不喜形于色,也不会恨铁不成钢,先生不希望弟子成为好高骛远、夸夸其谈的人,而是能够脚踏实地,一步一个脚印,真正能干出点实事的人。所谓"大爱无痕",也莫过于先生所具有的这种境界。记得跟随先生二十年间,从来没有看见先生有什么矫揉造作、无病呻吟的追思、回忆或感想什么的,先生的心境是那种特平和的,从来没有想拔高或者是突出过自己。
聂秀时:我注意到你硕士毕业后去了政治学研究所工作,后来为什么又回到法学所跟随王叔文老师念博士呢?
莫纪宏:硕士研究生毕业后,我跟着吴大英老师去了政治学所。吴老师也是一位使我终生受益、终生难忘的老师。可惜他去世以后好几天我才知道消息,更不用说跟他告别了,我想吴先生在天之灵也会对我有意见的。1990年底我从陕西锻炼回来后,面临一个人生的十字路口。当时发展势头正好,可是回想起自己学识太浅,还是坚定了回法学所念博士的信心。我把这个想法跟吴先生说了,他显得很理解,支持我回法学所读书。我找到先生谈了自己的想法,先生显得很高兴,结果在回所半年后如愿地考上了博士生,又荣幸地投到先生门下。不过这次与以前不太一样了,先生已经离开法学所去了中国法学会。看得出来先生对法学所是很有感情的。先生做什么事情都很投入,而且从来都是亲自动手,从来没有让我们弟子替他写过一篇文章,只是用自己的勤奋精神潜移默化地影响着我们。在跟随先生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先生对我在事业上的成长和进步是很关心的。从1991年开始,我就跟随先生参加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的学术活动。先生对我们几个弟子要求都很严,寄予了很大的希望。记得只要一开学术研讨会,就让我们几个负责整理会议材料,写综述,并且手把手地给我们改稿。这样不知不觉地我和其他几个师兄弟妹对宪法学的学术研究情况都有了很好地把握。在写博士论文时,我接收了上次写硕士论文的教训,在对论文选题进行构思时,就选了一个比较稳妥的题目"论宪法解释"。因为事先下了一些工夫去查询资料,加上平时对这个问题也有些研究,所以,从提纲到论文,先生基本上没有提出太多意见,只是听到先生说应当进一步提高论文的质量,争取对自己所研究的问题有全面和深入的研究,成为这一领域的专家。由于有先生的把关,我的博士论文还获得了研究生院当年颁发的"优秀论文"奖,自己的虚荣心获得了不少满足。
聂秀时:你在跟随王叔文老师学习和研究宪法学期间,你对王叔文老师的治学态度和方法有什么看法?
莫纪宏:王叔文先生对我们弟子的学习和研究工作一直抓得很紧。记得研究生刚入学得时候。那时先生还在担任法学所所长,整天公务繁忙,我们做学生的诚惶诚恐的,也不敢随意去找先生。好歹之前我见过先生一面,是在复试的时候,先生对我多少有点印象,所以,仗着这点胆量,其他师兄弟妹们就鼓动我去找先生,问问何时给我们上课。我也就当然不让,去法学所蹭了几天,终于找到先生。那天见到先生,尽管他一边低头忙着处理公务,还是很有耐心地听我在语无伦次地汇报学习情况。临走时,先生关照一句,"小莫,搞宪法,应当认真地看一看马克思主义的原著"。我也不知道当时是否听明白了,只是一个经儿地点头称是。
后来,先生让我们每周五去上宪法课。先生上宪法课确实让我们这些初出茅庐的后生开了眼界。记得在大学的时候,大多数老师都是照本宣科,而先生上课连讲义也没有,而是滔滔不绝地给我们从历史到现实,引经据典,深入浅出,两个小时的课常常是不知不觉就过去了。我们几个师兄弟妹听得都很投入。在回宿舍的路上交流学习心得时,大家心里都暖洋洋,对先生的几分莫名崇拜和崇敬使得我们几个都觉得有一些满足和得意。不过,那时,包括我在内的几位师兄弟们,尽管在心里对先生佩服得五体投地,但是,要说面对面地去跟先生交流,心理还是打鼓的,主要是害怕学识粗浅,没有好好看书,一旦被先生识破,可能就会处于尴尬和不利的境地。事实上,我们这种感觉是非常正确的。
先生晚年患了比较重的疾病,许多事情都交给我来办理。随着我与先生交往的深入,我越发觉得他性格中纯真的一面。他是一个爱憎分明的好人,跟他相处,你不需要任何设防,只需要敞开心扉,真诚相待就行了。先生早年留学苏联,养成了非常独立自主的性格,所以,但凡自己能做的事情,从来不去麻烦别人,这也就让我们这些做弟子的轻松多了,少了有些同学那种代刀捉笔的烦恼。先生做事很认真,一旦认定了一件事情,非要把事情做好才松口气。那种对事业执着的精神常常令我们做弟子的汗颜。先生是一个很公道的人,从来不去做损人利己的事情。公私界限分明,凡事能从大局着想,正因为先生所具有的这种正直的品格,所以,先生在日常生活中就更容易遭受挫折和干扰。先生在世的时候,从来没有用职务和工作便利为弟子们谋求过特殊利益,他总是鼓励我们要凭真才实学获得自己应有的社会地位和实现自己的人格价值。先生在关键的时候总是能为弟子们助力,不是那种明哲保身的人,这一点同门兄弟陈端洪最有体会了。其他几位师兄弟受到先生的鼎力相助的事情也是很令人感动的。
聂秀时:听说王叔文先生临去世前,你在帮助他整理一生的文稿,准备出版《王叔文法学文集》,当前是出于什么考虑呢?先生对此事态度如何?
莫纪宏:今年是王叔文先生诞辰80周年。王叔文先生一生从事宪法学研究,是新中国宪法学的开拓者和奠基者,他的学术思想反映了新中国宪法学理论的发展和演变线索,所以,全面和系统地将王叔文先生的宪法学著作整理出版,对于推动我国宪法学理论研究事业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正是基于上述考虑,我在征得了王叔文先生的同意后,从去年5月份就开始着手准备。王叔文先生也非常投入,自己亲自审定了全部文稿。可惜,他在世时没有看到自己的著作的出版。因为去年底着手为先生准备文集的事情,经常与先生见面。原本与出版社的两位年轻人约好在11月24日上午去先生家正式签合同的,因为无名的缘故没有去成,而是去了天津。但人还未到天津,周汉华兄就发来短信,告知王老师已经谢世。这一噩耗实在是令人难以置信的。因为仅仅一周前,我与先生还在彼此交杯畅饮,先生在得意之余还一个劲儿地说"知我者,弟子也",想不到那一次欢聚竟成永诀。没有任何事前征兆,这样的事情怎能不让人心酸呢?因为事发突然,先生追悼会没有赶上,只能在异国他乡为先生默默祈祷了,吴新平、周汉华和陈端洪三位同门兄弟在法学所网站上都撰写了纪念小文,其情切切,令局外人都受感动。
有一件事情令我非常感动。为了编好自己的法学文集,王叔文先生坚持自己要再写一篇关于"一国两制与和谐社会"的论文收进文集,临去世前的头一天晚上,他还在伏案疾书,可惜,没有完成此稿,成了先生生前的最大遗憾了。
先生已经离去4个多月。在过去的4个多月中,每当翻阅先生的文稿,心里总是难以平静。作为一个学者,他是成功的。作为一个教育家,他也是成功的。他是一面镜子,是一个在平凡岗位上作出了巨大成绩的人。他从不居功自傲,而是平实待人,他象一首悠扬的牧歌,更是一盏在弟子心中永不泯灭的长明之灯!他的平实、执着、勤奋、精进,永远是我们弟子取之不尽的精神和力量源泉!
聂秀时:陈教授,听说你在王叔文老师去世后,在法学所网站上写了一篇纪念文章"2006年第一场雪",在文章里,你情真意切地表达了对王老师的思念和感激之情,你能谈谈你写这篇纪念文章的感受吗?
陈端洪:那是2006年11月24日晚,临睡觉前。我习惯性地准备关闭手机,发现一条新的短信,漫不经心地打开。王叔文老师去世了!这是莫纪宏老兄发来的。我立马打回去,但是没人接听,大概是太晚的缘故。我没有再拨打,转手关闭了手机。
我一个人坐在椅子上发呆,遗憾和悲伤充满了我的心胸。这段时间我内心里一直在念叨王老师,想找个机会去看看他。每一年我都有这个念头,但是自从1999年在他原来的住处看过他,2000年回国后听说他搬了家,很远,也就再没有去看望过他。他病了,我是听别人说的,给同学莫纪宏打电话,问到新地址和电话,准备去看看。老莫说,王老师最近不想见人,需要休息,最好等一阵再说。这一等,就无限期地拖下去了,这一拖,我便永远没有机会了。
这些年之中,我在法学所的一个研讨会上见过王老师一次,他没有发言,就提前离会。他由人扶着,走起来颤颤巍巍的。我赶紧过去打了个招呼,没有时间多说几句。这就是我与王老师最后一次匆匆的照面。
"过去的五六年里,我为什么没有去看望王老师呢?""我不是每一年都想到了吗?"我一遍一遍地问自己。不爱交际,尤其不爱去人家里拜访?是的,我有这个习惯。不喜欢礼节,不给自己和其他人过生日(小孩过生日也是应付),过年过节基本上不给人道贺,特别是不给位高权重的人(除非朋友)道贺?但是这些坏习惯并不能让我原谅自己,因为王老师生病已经五六年了,他也不再位高权重了。是王老师有什么对我不好吗?凭良心说,仅就在校读书期间而言,王老师对我算是最好的了。他给我一个人(曹叠云和我一起去听课,但他是吴大英老师的学生,而且比我高一级)讲过香港基本法的课,一共八次,按照法学所当时的习惯,他可以不上课。每次上课地点不定,有时在法学会;有时在开会的地方,他抽空给我讲课;有时在他家里。在校期间,有一年过年,我还和女朋友(现在的夫人)一起在王老师家吃饭喝酒,他全无架子。1992年,为了让我去山东参加年会,他从自己的课题费中为我报销了差旅费。一直到毕业找工作,他还帮过我。毕业后,我没有和王老师经常联系,但是1999年出国之前,我和夫人去看他,他一点没有怪罪我的意思,仍旧是那样亲切。那么,难道是因为王老师"失势"了?这绝对不是我没有去看老师的原因。我不是那种趋炎附势的人。我不但不巴结得势的人,反而同情那些失势的人。我夫人说,"你就是懒,光说不做!"懒惰耽误不少事情,因为懒惰,这些年一事无成。越是一事无成,越是无脸见老师。然而这次的耽误却永远无法弥补了。
诚实地说,在学术上,我是王老师的学生中最不守"正道"的人,算不上邪道,但多少可算是奇门。在安身立命方面,我也丝毫未得尊师之风,至今还是无党无派。我尊敬他的学术和为人,但我行我素。这造成了我和王老师之间的心理距离。本来我计划以宪政主义为题写博士论文,先写了一篇文章提交给王老师,让他看看我是否具有做研究的资格。王老师专门把我叫到家里,严肃地批评了一番。记得他当时气得在家里走了几圈,说不出话来。最后指着我说,"你想做中国的孟德斯鸠?"最后,我听从了王老师的意见,改题为地方立法。我是极不情愿地应付完的,一个字也不想多写。我原来的文章被退回来之后,仍然不甘心,就偷偷地投给了《比较法研究》。稿子被采用了,但我已经放弃了继续研究宪政的计划。王老师尽管在选题上对我要求严格,但是在后来的论文审查,答辩,毕业找工作等事情上,他待我并无成见,反而处处帮撑着我。
反思起来,也许我在心里,或者在潜意识里,因为这件事产生了隔膜。我的这种隔膜后来因为工作上的安排不尽人意,可能加深了。来到北大,是我这种性格的人当时最佳的出路。但是,北大没有让我教宪法,多亏姜明安老师好心,以行政法的名义接受了我。一直过了好几年,我才又回到宪政研究上来,而且是以开选修课的名义。后来的事情,也不是王老师期望的。他本来希望我从事宪法教学,但是宪法不成,行政法也未尝不可,他同样帮我联系。
在我这一代人中,我是最早集中关注宪政理论的,但是我却一事无成。我对自己深深地不满。正是因为自己不满意自己,所以我才一直害怕见到老师。可是现在,我永远没有机会再见到老师了,即便我做好了挨批评的心理准备也没有机会了。因为我的懒惰和自责,我在五六年里都丧失了看望王老师的机会,我成了一个不孝的人,成了一个有辱师道的人!我无法原谅自己!
25日早晨起来,给莫纪宏兄打电话,得知他和其他同事一起去王老师家慰问师母。我马上出门,赶往师母家。
令我惊奇的是,昨天晚上,下了今年的第一场雪。不是很厚,但大地一片肃穆、安详。王老师,您走了,没来得及让我见您一面。我满心的遗憾和忏悔,您却给大地洒满白雪。我在白雪里寻觅,多想再看到您的身影!
我的纪念短文《2006年第一场雪》就是在当时的情景下自然而然有感而发的,表达了我对王先生的敬意和深深地谢意。
聂秀时:周老师,你也曾经跟随王叔文先生念过硕士研究生,就你个人的经历来说,你对王叔文老师最大的印象是什么?
周汉华:我虽然是王老师的学生,毕业后一直留在法学所工作,但说实话,我与王老师的接触并不算多。记得那是1986年,我与莫纪宏、张宏辉一起,考入社科院研究生院法学系,成为王老师招收的最后一届硕士生。不过,由于王老师当时担任法学所所长,社会活动很多,我几乎没有机会单独见到他,只能在他给我们几个人上课的时候,才有机会简单交谈几句。并且,在很长一段时间里,因为害怕被王老师在大庭广众之下叫错名字(有位同门师兄因为有过这种经历,郁闷了很久,后来还被我们笑话过很多次),不论是在法学所还是在社会上,每次见到他都要主动先说明师承,自报姓名。
毕业留所以后,我选择了行政法作为研究方向,很少再有机会与王老师进行专业交流。王老师1988年后,也不再担任法学所领导,主要精力都放到了全国人大和中国法学会,甚至很少回法学所。法学所这边有什么事,都是由吴新平、莫纪宏、李忠等几位同门代为处理。这样,这么多年来,我难得有机会与他深入接触。我印象中时间最长的一次交谈还是今年春节的时候,我们研究室的几位同志一起到王老师家拜年,当时,王老师谈兴甚浓,足足聊了2个多小时。
王老师给我印象最深的是他的法律规范尤其是宪法规范的分析能力。记得当年考研之前选择学校和导师时,就被王老师的一系列宪法文章所吸引,并为此决定投考到王老师门下。入学后,王老师每次给我们几个人讲课,从来都不用讲义,只事先准备一页纸的提纲。每次上课,王老师都是滔滔不绝,用他那浓重的四川普通话,为我们讲授中国宪法的基本制度。我感觉,王老师对宪法文本的熟悉程度,一般宪法学者可能很难企及。不管我们提出什么问题,他都可以结合宪法文本,给出自成体系的解释和回答。王老师教给我们的这种规范分析的基本功,至今仍使我受益匪浅。我想,不论法学以后如何发展,规范分析都是最为基本的,没有规范分析,引入再多研究方法,引注再多资料,都不全面。
王老师对于规范、文本的重视,有时候甚至到了很难为我们所理解和接受的程度。记得硕士论文选题时,我准备从个人权利角度切入,写一篇自治理论对中国政治改革启示意义的论文(在此之前,我的一篇类似论文已经在一次全国性征文评比活动中得过奖)。然而,当我就选题向他汇报时,他很坚决地表示反对,并对论文的研究范围划出了界限。王老师认为,由于我国宪法所规定的自治只有三种,分别是民族区域自治、特别行政区高度自治以及基层群众自治,因此,我的论文应该以这三种制度为研究对象,不要在一般意义上讨论自治问题。尽管我后来屡次尝试,想说服他,但终究没有成功。应该说,在这个问题上,我至今仍然坚持我原来的看法。并且,后来我在指导自己的学生做论文时,一直坚持放手的原则,只要能够自圆其说,我对选题从来都不过多地干预。
文以载道,文如其人,用来形容王老师,最恰当不过。只有进一步了解王老师的为人,才可以理解他对规范、文本的执着。王老师对于规范的重视并不仅仅只是在学术上,可以说已经深入到了他生活的每一个方面。在法学界,有王老师这样丰富经历的学者并不多,他先后担任法学所所长、中国法学会专职副会长、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会长、全国人大法律委副主任委员、清华大学法律系系主任、人事部批准的终身研究员等职务,参与1982年宪法、香港基本法、澳门基本法等法律的起草。在一般人看来,有这么多的经历和光环,胳膊肘稍微往里拐一拐,身边的人一定可以得到照顾和提携,甚至可以趁在位的时候建立的山头,变成学阀或者学霸。但是,在我印象中,王老师好像只知道规规矩矩做事,对于别人都很熟悉的"人情世故",他从来都不会去花心思。可以说,王老师是把他学术上对于规则的尊崇完全搬到了现实生活中,并完全按照规则办事,哪怕伤到自己。所以,每一次当他从一个职位上退下来,都退得特别彻底、干净、迅速,好像突然消失了一样,不留下半点痕迹。其实,按照他的身体条件和经验,退下来以后本来还应该可以继续为法制建设和法学发展作出更多的贡献。
不过,王老师对于自己退下来以后的平凡生活好像已经适应,并没有什么怨言。记得春节去拜年的时候,他事先做好了准备,穿得整整齐齐,兴致颇高地向我们介绍了他的退休生活。那天,他特别健谈,讲了许多、许多。当他讲到以近80高龄挤上公共汽车并与不懂事的小年轻叫板,大家既为他喝彩,更为他担心;当他讲到与师母幸福、宁静、有规律的晚年生活,我们纷纷为他们祝福、祈祷;当他如数家珍般回忆起在前苏联留学的美好时光,我们仿佛被他带入到了另外一个世界;当他特意为我们拿出在全国人大工作期间办理的副部级干部就医小本本时,他对于生活的感恩和知足之情就已经溢于言表;最后,当他不经意间指着法学所分配给他的那套120多平米、每天只有几个小时阳光照射时间的塔楼住房,安详、满足地说起这是他工作几十年最大的家当时,我被眼前的场景深深地感动和刺痛了,好像心里在不住地滴血。也就是在那一刻,我突然觉得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了解自己的老师。
王老师的一生,既平凡又不平凡。不过,能在一生中实现知行的统一,作一个简单、纯粹的人,光明磊落,信奉并遵守规则,哪怕伤到自己,何尝不是人生的至高境界。正是因为有这样的文人,才使知识之火代代相传,生生不息。多一些这样认真对待规则的法律人,乃中国法治之大幸,中华民族之大幸!
聂秀时:吴老师,你是王叔文老师的开门弟子,也是社科院研究生院被称为"黄埔一期"的学生,近30年的时间,你与王叔文老师的关系非常密切。作为嫡传大弟子,你对王老师感情最深了,你能谈谈自己对王老师的那份令人难以割舍的师生之情吗?
吴新平:我与王叔文老师的缘分很深。王老师对我恩重如山!作为王老师的开门弟子,王老师在生活上、学业上和工作上对我的关心、教导、爱护和帮助,用语言很难完全表达出来。王老师对我,就如同对他自己的儿子一样。而在我的心里,也是把王老师视为父执。我的老母亲在北京的时候见过王老师。老母亲在世的时候,我每一次回家见到老母亲,她老人家都要问我:"您们王老师还好吗?"王老师的离去,我心里的悲痛完全就像失去了父母一样!老母亲和姐姐走得都是那么急,那么突然。王老师走得也是这么急,也是这么突然。这教我心里实在难以接受!悲痛万分!
王老师啊!您可知道,我当年做您的学生的时候,就跟您心有灵犀。您给我们三个学生讲课,您讲上半句,我心里就已经知道了您的下半句,常常就脱口而出。可是,我虽然继承了您正统、严谨的学风,却没有您那么刻苦!您对我国宪法学的贡献,历史会永远记住!
王老师啊!您没有生病的时候,我每次到你家吃饭,您都亲自下厨。您的厨艺我虽然永远也赶不上,可是我的酒量后来一定已经超过您了。遗憾的是,当我恢复喝酒以后,您的身体就不好了,再也没有与您一起畅饮的机会了。这就只能是永远的遗憾了!
王老师啊!您这一生已经很辉煌了。您在世的时候,我也这么对您说过。就职位来说,您曾经长期担任我们法学研究所的所长、中国法学会的副会长、中国宪法学研究会的会长和名誉会长、全国人大代表、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等重要职务;就工作来说,您参与起草了在我国历史上具有重要地位的1982年宪法,参与起草了香港基本法和澳门基本法和其他许多重要法律,参与了香港特别行政区的筹备工作;就学术研究来说,你出版了《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导论》、《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导论》等许多权威著作;就学术地位来说,您是我们法学所的终身研究员,是我们中国社会科学院的学部委员。您在宪法学领域内的许多重要学术思想,对于建立和发展我国宪法学,在过去、现在和将来都具有重大价值。
王老师啊!您对国家和人民的忠诚和对社会的责任感,决定了您的学术思想总是与国家的正统指导思想保持一致,代表了我国宪法学界当时的主流学术观点。您为人处事的原则性和学术研究的严谨性是一脉相承的。您人如其文,文如其人,在为人处事和学术研究两个方面都给我们留下了宝贵财富。我们也许不会有您那样的历史机遇,但是您的品格和治学精神将会永远激励我们!
王老师啊!如果在这个宇宙中真的存在着一个如有些科学家所宣称的那个与物质世界相伴并存在于同一空间的非物质世界,请您不要走远!请您继续留在我们身边,在瞑瞑中继续指导和帮助您的学生!
王老师啊!离开身体的您也许可以随意去任何地方。但是,您的亲人、学生和朋友们将永远怀念您,还需要您的关照。请您不要走远!
王老师啊!我们的社会和国家将来会非常辉煌伟大。这一切您现在也许已经知道,您将来也还要与我们共享。为了所有这一切,请您不要走远!请您不要走远!
王叔文先生学术简历
著名法学家王叔文,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委员,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原所长、终身研究员,中国法学会原副会长,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名誉会长,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律委员会委员,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常委会委员、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香港、澳门基本法起草委员会委员,香港特别行政区筹备委员会委员,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清华大学原法律系主任,2006年11月24日9时39分因病在北京逝世,终年79岁。
王叔文同志1927年3月出生于四川省青神县,1945年至1950年在四川大学法律系学习。1950年9月参加工作,任四川大学秘书室组员。1951年至1957年在苏联喀山大学法律系、苏联莫斯科大学法律系学习。1957年6月在苏联莫斯科大学加入中国共产党。1957年8月进入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工作。1957年至1979年任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实习员、助理研究员。1979年至1982年任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国家法室主任、副研究员、研究员。1982年至1988年任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所长、分党组书记。1982年起担任中国法学会副会长,1988年10月至1994年,担任中国法学会专职副会长,并兼任第二、三届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委员。2002年被聘为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终身研究员、终身教授。1988年9月,获得日本立命馆大学授予的名誉法学博士学位,2006年8月,当选为中国社会科学院首批学部委员。
王叔文同志长期以来一直从事宪法学理论研究,并且积极地参与宪法、港澳基本法等法律、法规的起草工作,是新中国宪法学理论的开拓者和奠基人之一,也是我国宪法学界学术团体和学术活动的卓越领导者和组织者,对我国宪法学研究事业的繁荣和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从1985年起连续四届担任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总干事,2003年起担任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名誉会长。1987年至1999年担任国际宪法学协会理事,1991年至1999年担任国际宪法学协会执行委员。王叔文同志曾参加过1982年现行宪法的起草工作,从1985年起参加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起草工作,从1988年起参加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起草工作,并参加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法律委员会的立法工作。王叔文同志高度敬业、勤奋治学,在宪法学理论研究领域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先后出版宪法学方面的著作22部,发表学术论文和文章近200篇,代表作有《王叔文文选》、《宪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导论》、《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导论》、《论宪法的最高法律效力》等等。
王叔文同志在科研工作中始终如一地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实事求是和求真务实,在建立和发展马克思主义宪法学理论方面进行了大量的探索和开创性研究。在长期的宪法学理论研究过程中,王叔文同志依据马克思主义法学原理,结合我国宪法实施的实践,先后发表了一系列有关宪法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宪法制定、解释、修改,宪法实施,宪法监督,公民的基本权利和基本义务,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宪法学的基本理论等方面的论著和学术论文,形成了比较系统的宪法学术思想,对促进我国宪法学理论研究的发展和繁荣起到了非常重要的推动作用。在他担任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总干事期间,主持和召集了一系列包括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年会在内的宪法学学术研讨会,对涉及我国宪政建设和宪法学研究的重要的理论问题和实践问题进行了深入地研究和探讨,产生了广泛的学术影响。此外,王叔文同志还十分关注我国宪政建设的实践,在担任全国人大代表期间,曾经联合其他全国人大代表向全国人大提出了设立宪法委员会的议案,对推动我国宪法实施监督制度的建设产生了重要的社会影响,受到了国家权力机关和有关部门的高度关注。他还提出了制定《立法法》的议案,被立法机关所采纳。
王叔文同志在长期的研究生涯中,治学严谨,精益求精,留下了大量的学术精品。他撰写的《论宪法的最高法律效力》(载《法学研究》1981年第1期)获《法学研究》优秀论文一等奖;《新宪法是新时期治国安邦的总章程》(载《红旗》1983年第1期)获《红旗》优秀理论文章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