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草五四宪法的那些日子
发布日期:2013-12-17 来源:检察日报  作者:张永恩

“在这一段时间里毛泽东一直关注对宪法草案的讨论情况,随时由田家英向他汇报。宪法起草委员会办公室工作人员也特别忙碌,他们要随时收集、整理和研究从各方面报来的大量修改意见、建议以及提出的各种疑问,为宪法起草委员会作准备。”———《毛泽东传》(中央文献出版社)

“特别忙碌”的他们是谁呢?就是田家英任组长直接领导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委员会办公室编辑组的成员们。

1954年4月,我正在中央政法干部学校八班(检察班)学习。19日上午,班副主任、党支部书记陈英明找我谈话,表示组织决定抽调我到宪法起草委员会办公室工作。10个班各抽调一名同志,下午在校部办公室集中,教务长毛锋同我们谈话,他特别强调,这是十分光荣的事情,大家要认真工作,趁机学习好第一部宪法。同时,他给大家布置了一个任务:在工作中注意收集有关宪法的资料,提供给学校以充实宪法教学。

我们10人在辩证唯物主义教研室副主任袁栋带领下,乘校车进入中南海,被安排在一排青砖平房住下。我和胡阿新住一间平房,平房面向西,隔道偏北一个大殿是饭厅,据说是由清朝一个王爷的宫殿改建的。

我们一行人进入中南海非常高兴,因为我们将在毛主席居住和工作的附近工作,而且是在毛主席秘书田家英———他是宪法起草委员会副秘书长兼任我们编辑组组长———直接领导下工作。

到达中南海后,田家英接见了我们,向我们简单地介绍了工作任务:把现在讨论宪法草案(初稿)的中央17个组,大区、各省市、区和军队的58个组共8000人讨论中提出的修改意见,认真准确、简明扼要地反映上来。

随后,我们每人领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初稿)共97条,以及苏联1936年宪法、苏俄1918年宪法和罗马尼亚、捷克、波兰等7个人民民主国家宪法各章节集中的“宪法研究参考资料”10本。另外,小组还给我们发了1908年清末“钦定宪法大纲”至1946年国民党的中华民国宪法之间各时期颁布的宪法,作为我们工作参考的资料。

编辑组一共有30人,其中中央政法干校11人,我记得名字的有康树华、郭志学、邹贞富、孙景、胡阿新、黄益凑,还有中国人民大学国家法教研室主任杨化南,教员许大同、吴山、董成美、董琦等。编辑组成立了党支部,支部书记是田家英,副书记是杨化南,委员是袁栋和东北师范大学的闵宝利,另一成员可能是政务院办公厅机要处处长,一位女同志,我称她为大姐,机要处朱彬是编辑组的内勤。

毛主席非常关心每天各小组对宪法草案初稿提出的修改意见。为及时向毛主席汇报,田家英几乎每晚都到编辑组了解当天综合的主要情况,如果时间允许,他也会在编辑组“摆龙门阵”。

家英同志非常健谈,思想敏捷,口才很好。记得5月13日晚上,他在编辑组停留的时间较长,对编辑工作谈了很多很好的意见。其间,有位同志请他讲讲其成长经历。田家英说,他早年父母双亡,哥哥抚养他读到初中一年级,13岁时,他在哥哥开的中药铺当学徒,但他一有空闲就学习,拿着康熙字典,捧着他父亲(一名老秀才)留下的书籍自学。后来他开始写作,还发表了一些文章。之后他离开中药铺,专门靠写稿维持生活,算是以文为生吧。“七七”事变后,他参加学生界的抗日活动。后来,他和几位同学到了延安,先后在陕北公学、马列学院学习,毕业后留在校部工作当了研究员。1948年,他在西柏坡时被调到毛主席身边工作。

家英同志对我们讲,每位同志要干一行爱一行,要下定决心,苦心钻研,成为一个领域的“行家里手”。他说要注意两方面的学习:一是学好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养成学习理论的习惯;二是向环境学习,也就是向实践学习,摸出事物的规律性,并在实践中创新,不断提高自己的认识水平。只有这样,我们才会不断进取和成长。

在讨论五四宪法草案(初稿)的两个月里,田家英在召开的宪法草案讨论小组召集人会议上,曾三次解答讨论中提出的修改意见和建议。

我们编辑组的同志列席旁听了4月22日在政务院会议室召开的各组召集人会议。编辑组旁听席位被安排在政务院会议室西北角有台阶略高的位置,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进入会场的宪法草案起草委员会委员和各组召集人陆续从南门进入会场。会议主持人李维汉和田家英较早到会。

紧挨着我们坐南面的是身着一身蓝棉衣棉裤的宋庆龄副主席,两边坐着史良、李德全和鲁迅夫人许广平,李德全特别活跃,不时站起来同宋副主席、史良谈笑。我们还看到李济深、郭沫若、黄炎培、程潜、邵力子、罗隆基、马寅初、陈叔通、傅作义等。

开会前我看到一段花絮:廖承志手拿红蓝铅笔敲打军委办公厅副主任朱早观的头,拿着一张纸给朱看,原来他帮朱早观画了一张“秃头像”。我们编辑组的人看得非常清楚,画得很像。我们小声说,廖承志真是多才多艺。

会议还在等待一位老人。稍后,见会议室两扇南门齐开,国民党元老何香凝坐着滑杆被抬进会场。许多人站了起来,廖承志急忙小跑过去,廖梦醒也跑上前扶母亲坐在靠会议主席台附近的位置上。至此,参加会议的人到齐。

李维汉宣布开会,谈了多个组在讨论中提出的问题。在宪法草案(初稿)修改前,遵照毛主席指示,讨论组先召开多组召集人会议,征求大家意见。毛主席说,宪法草案如果6月1日不能公布,就推迟到6月15日。黄炎培、陈叔通先后发言,提出关于宪法的法律名词、文字修改、条文的前后安排顺序等,可成立专门委员会,请顾问、专家修改。宪法草案(初稿)9999字,差一字一万,还是比较精炼的。

接着,李维汉请田家英对会前各组讨论中提出的问题作讲解和回答。我们的宪法草案(初稿)为什么设置序言?序言中谈到了中国革命的过程、今后的奋斗目标、中国各民主党派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密切合作的问题,这是宪法条文很难规定但又必须要讲的问题。宪法草案总纲中规定了四种所有制:国家所有制、合作社所有制、个体所有制、资本家所有制。为何在1949年共同纲领中规定的国家资本主义所有制没有被提到?因为它不是独立的所有制,所以宪法中没有规定。为什么宪法草案第六条没有关于铁路、邮政的条款?因为二者是企业,宪法中规定的是国家资源。

宪法草案对国家主席的有关规定,是基于我们国家权力一元化、议行合一这一国情特点决定的。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总统可以解散国会,议会又限制总统。我们宪法草案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可以罢免国家主席,但国家主席不能解散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

关于总理向谁负责的问题,宪法草案规定,虽然总理是国家主席提名任命的,但他不向国家主席负责,而是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负责。

编辑组成员中,仅我是检察干部,所以我对宪法草案中关于检察机关的规定特别关注。

宪法草案初稿中关于检察机关的规定,总的讲是参照苏联宪法的规定,称谓为人民检察署,领导体制实行垂直领导,最高人民检察署总检察长任免省、市、自治区的检察长。县、市及自治州、自治县的检察长由其所在的省、市、区检察长提请总检察长任免。地方各级人民检察署独立行使检察权,不受地方国家机关的干涉。

1954年6月14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30次会议通过的宪法草案,1954年9月20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改变了高检院总检察长的称谓和检察机关领导体制。根据毛主席的意见改署为院,中央和地方各级检察机关一律称人民检察院。

在编辑组两个月的工作总的讲是忙碌的,不少日子晚上还加班至深夜,但节假日放假。

我们进入中南海后,行动限制在中南海丙区即政务院区域活动,但划船不受限制,可以畅游中南海。4月21日,我和胡阿新划船到接近勤政殿的石桥这边。看到了毛主席工作和主持开会的地方,颇有一种幸福感!当我俩划船返回时,与彭德怀和其夫人、警卫划的大船相遇,我俩不自觉地喊出:彭总!他微笑着特意看了我们。这就是横刀立马的彭大将军!

五一劳动节游行时,我们编辑组的同志被编入政务院队伍中。当游行结束,我们拥向天安门御河桥附近,近距离地看到了毛主席!当天晚上,我和几位编辑组的同志还持票到政务院小礼堂观看了文娱节目。进入会场,看到地上铺着红地毯,座位是红绒软座,坐下后不能乱活动,服务人员站在过道旁。看节目的党内外知名人士不少,就在开演前,我们看到朱总司令、董必武、邓颖超进入会场。当晚我们看了中国京剧团演出的《临江驿》。

5月4日是青年节,晚上我和编辑组几位同志到紫光阁跳交谊舞。据说,在此之前的周六晚上,有时毛主席会来这儿跳舞。那段时间,周总理去参加日内瓦会议,未能看到总理,颇感遗憾。

6月14日,编辑组工作结束了,当日中午编辑组全体同志到南池子全国政协俱乐部(后很长一段时期是欧美同学会)聚会,宪法草案办公室副秘书长屈武同志和编辑组同志合影,之后以西餐宴请我们。下午回到编辑组,进行座谈,总结编辑工作经验。当晚,田家英来到编辑组,给我们送行。

他讲了三个小时。他告诉我们,此时毛主席正在勤政殿召开宪法起草委员会全体委员会议,宪法是个总章程、总纲领。随后,他回答了编辑组同志提出的几个问题。我特别记录了他对于主客观关系的发言。他说,如何发挥主观能动性,让上层建筑为经济基础服务?主观能动性是可以超前的。吴承恩写的《西游记》里,孙悟空一个跟头十万八千里,腾空踩着云彩,他又可以七十二变,这都是人的认识超前的一种表现。我们应当发挥主观能动性,推动社会的发展,为建设新中国服务。

三年后,田家英给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全体师生作报告。结束后,我也加入系主任杨化南的队伍送田家英同志。他见到我,惊奇地问“你怎么在这儿?”我告诉他,参加完宪法草案编辑工作组后,我考入人大学习法律。他说了句“很好”。

1962年冬,我在去西四旧书摊的路上,见前面一位穿着呢子大衣的人很像田家英,于是跑了几步迎上去,说了一句“家英同志,你好!”他问我现在做什么,我告诉他在北大法律系教书。他说,“挺好,为人师长得有本钱啊”。到书店我们就没有谈什么,家英又到别处去了。

还是1962年寒假,我去西四书店,又碰到田家英,向他打了招呼。

1966年5月下旬一个星期天下午,我去中央党校找周升涛同志,传达室不让进院里,我只好请他们打电话叫周升涛出来。老周出来后向我解释说,发生点事故,现在外人不准进。后来清楚了,原来是江青、康生、陈伯达诬陷害死了田家英。为之惋惜。人民会永远记住他为中国革命和建设事业作出的贡献以及对出版毛泽东选集所作的贡献。

(作者为最高人民检察院老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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