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尔•麦考密克教授、爵士——学者和苏格兰民族主义者
发布日期:2009-10-14 来源:《时代》2009年4月7日  作者:时 代

麦考密克的学术和政治人生

1994年,当尼尔·麦考密克在爱奥那岛(the island of Iona)他一个密友——工党领袖约翰·斯密斯——的葬礼上演奏风笛的时候,他不仅展示了他的音乐技能,也展现了他在沟通苏格兰政治分歧方面独一无二的能力。

麦考密克的父亲是苏格兰第一个民族政党(苏格兰民族党)的创立者之一。作为一个终身的民族主义者,麦考密克自然而然地把毕生献身于独立理念,而这一政策在苏格兰正是工党所深恶痛绝的。但是麦考密克有一种天赋,他几乎是一个天才,他能看到别人及其他观点的优点,他从不会允许政党偏见影响友谊或联盟,强硬路线(hardline)一词在他的字典里是陌生的。

这或许可以解释为什么他没有从事传统的政治职业,他从没有参加过国会选举,无论是威斯敏斯特的还是霍利鲁德的,尽管他为苏格兰民族党在爱丁堡和阿盖尔郡争取了一些议席,并且作为一个著名的议员在欧盟议会中服务了5年时间。

另一方面,他在苏格兰民族主义的发展,以至更广阔的整个国家的社会思想生活方面的影响都不能被低估。整整12年间,他一直是苏格兰民族党全国委员会的成员之一,他还起草了苏格兰独立宪法,是该党领袖Alex Salmond的特别顾问,帮助苏格兰民族党实现了从反对党向执政党的转型。

同时,作为世界法律哲学领域的顶尖级专家,他作出了非常重要的学术贡献,帮助我们理解和认识法律在塑造社会方面所扮演的角色。

事实上,学术和政治这两个职业在他的生命中占据同等地位。他相信,法治是一个文明社会的核心要素,法律自身像粘合剂一样把社会整合在一起;但是他也知道,即使法律被恰当的履行,政治实践也是极其重要的,如赢得选票进入国会。

在他的研究领域,他写了大量具有高度权威性的著作,在他去世前的几个月,他还交给了出版社最后三卷关于法律哲学和法律史最新观点的底稿。

在这些底稿中,他重新分析了导致法学家们分化的H.L.A.哈特和罗纳德·德沃金之间的伟大争论,后者在20世纪60年代都是牛津大学的法理学教授,对法律的概念持有不同观点。

哈特认为,一个法律体系主要由义务规则(rules of obligation)组成,并由次要规则构成主要结构;这些规则引导和影响着社会的发展。相对而言,德沃金认为某些道德原则构成了法律施行的基础,在司法裁判的过程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作为哈特以前的学生,麦考密克和哈特传记的作者,遵循哈特的路径继续研究,但他们找到了两位主人公之间的共同点。在他的《法律制度》(2007)一书中,他发展了自己的理论,把这个争论向前推进了关键的一步,对法律在社会中的角色进行了严密的分析,展现了法律如何为社会和平和经济繁荣创造条件。

对哈特最重要的著作,《法律的概念》,麦考密克仍然给予了高度评价。他写道,“这本书是世界上出类拔萃的著作,即使是最严厉的批评家也承认它是一本名著,至少能赢得需要认真反驳的赞美”。

同样的赞美也可以用在麦考密克自己的著作上,例如他一些重要的宪法、政治和法律著作。

唐纳德·尼尔·麦考密克于1941年出生于格拉斯哥。他在一个大家庭中长大,这个大家庭里有4个孩子,还有两个父亲早逝的堂亲。虽然他的家乡在格拉斯哥,但他的假期常会去阿盖尔郡(Argyll)或佩思郡(Perthshire)度假,如他所说,“一到周末我们在那儿玩的高兴极了”,放风筝、划船或玩其他游戏。

政治和民族主义是这个家族的血脉传统。他的父亲,约翰·麦考密克是一个苏格兰自治法(Scottish Home Rule)的强烈支持者,在1928年苏格兰国民党(National Party of Scotland)成立时扮演了决定性的角色,该党即为后来的苏格兰民族党(Scottish National Party)。作为一名初级律师,著名的是,他曾挑战威斯敏斯特政府称呼大不列颠伊丽莎白女王二世的权力,在他看来伊丽莎白女王在苏格兰应当是一世(译者注,原因在于伊丽莎白一世女王在位时,英格兰与苏格兰尚未结合成同一个国家,但这一称谓的争议苏格兰法庭已经作出正式判决,应该统一使用伊丽莎白二世的称呼),并担任该案的著名的法庭律师,当时女王只是苏格兰的头号人物,他持续地投入到分裂活动和争论中,并塑造了民族主义的思想。他也属于渐进主义者,呼吁跨党派合作,把苏格兰议会当作走向独立的跳板。但是他也刚愎自用,往往和党内的反对派发生纠纷,而这一点,在他的儿子身上从来不会出现。

麦考密克父子的一位朋友曾说:“他的父亲是一个有树敌天赋的伟大人物,尼尔是一个有交朋友天赋的伟大人物。”

在格拉斯哥高中毕业后,麦考密克继续在格拉斯哥大学读书,学习哲学和英语语言文学。在那里,他开始了解一些持有不同政治观点的人物,如Donald Dewar, John Smith, Derry Irvine and Menzies Campbell,这些人后来都与他保持了一生的友谊。后来,他获得牛津大学贝列尔学院(Balliol College)的奖学金,在那里,他获得法理学学士学位,并受到他的良师哈特教授的影响。

1967年到1972年间,他在贝列尔学院学习。1972年,他被任命为爱丁堡大学的皇家公法教授(Regius Professor of Public Law),在那里他留下了深远的影响,他先后担任法学院院长和社会科学学院院长,他是唯一一个同时担任这两个职务的人。这所大学的前校长Michael Swann爵士说,这是他所作出的最好的任命。

麦考密克是一个满腔热情的教师,学生们非常喜爱他提出观点以及论证的方式。当他的学生以他传授的理论为根据反驳他时,他会感到特别的高兴。

他在欧洲广泛开展讲演活动,尽管他不会说德语,但也在德国举办讲座,并在德国、芬兰和瑞典拥有荣誉教职。1999年,他被选为苏格兰民族党在欧盟议会的代表,他的才智、博学以及广泛的法律知识赢得了极大赞赏。

他强烈主张加入欧洲共同体,支持“欧盟区域政策”,尽管这只是一个政策,最终也没有取得什么进展。他也是吉斯卡尔·德斯坦欧盟宪法的支持者。

他相信欧盟会带来一种文明,他使Salmond相信,苏格兰民族党的未来要靠与欧盟的紧密合作关系来奠定基础。在苏格兰民族党全国委员会中,像他的父亲一样,他也是一个渐进主义者,或者如他的朋友所言,他是“一个富有激情的渐进主义者”,尽管此后渐进路线的进展使他逐渐一反常态失去耐心。

他和George Reid20032007年间担任苏格兰议会首席官员,由议会选举产生,也是议会发言人)都认为,分权(devolution)应先独立。这并不总是能赢得他在党内的基本教义派朋友,但是他从没有与他们闹翻过。有一次,Salmond因不接受党的路线而被党内开除,麦考密克运用他的法律技术使他又回到党内,法院裁决开除Salmond是违宪的。

20世纪70年代,他为一个独立的苏格兰起草了宪法,宪法的核心是权利法案,这一草案至今仍是苏格兰民族党制定政策的基础。

1979年,他在爱丁堡北部参加了自己的第一场选举,1983年和1987年他又在爱丁堡潘特兰选区(Edinburgh Pentlands)竞选。接着是阿盖尔-比特区(Argyll & Bute),这场选举他还借来一架四座飞机帮助其在选区偏僻的岛屿进行宣传。1992年和1997年他的长兄Iain在这个选区当选。

他总是一个人们喜爱的同伴和有趣的谈话对象,能流利地说盖尔语,经常身穿苏格兰短裙和夹克。不论在爱丁堡还是在布鲁塞尔,如果需要,他随时可以演奏乐器。他喜欢美食、美酒和交朋友。

他的第一任妻子是Caroline Barr1992年,两人离婚。同年,他和Flora Britain(née Milne)结婚。他是苏格兰广播委员会(the Broadcasting Council for Scotland的成员,是经济和社会研究理事会(the Economic and Social Research Council)的成员,是欧洲大学研究所研究理事会(the Research Council of the European University Institute和欧洲科学基金会(the European Science Foundation的成员,也是许多政府部门委员会的成员。

1999年,他被任命为英国王室名誉法律顾问,2001年,他因自己的法律领域的学术贡献被封为爵士。2004年,他获得英国皇家学会颁发的爱丁堡皇家金质奖章杰出成就奖。他还获得了皇后大学(加拿大)、乌普萨拉大学(瑞典)、马切拉塔大学(意大利)、萨尔州大学(德国)、格拉斯哥大学、玛格丽特女王大学以及爱丁堡大学的荣誉学位。

去年1月,他在英国爱丁堡大学发表了自己的最后演讲,但他从教席退休不久后,被发现患有不宜动手术的癌症。他出院后,认为自己只剩下很短的时光,但他振奋精神,在家里看书、娱乐,度过了他生命的最后几个月。在他的最后岁月里,他的朋友和亲戚发现他在临死前一直保持着开朗、坚定和安宁。

他去世时,有三个女儿,是在第一次婚姻中生育的。

尼尔·麦考密克教授出生于1941527日,200945日因癌症不幸去世,享年67岁。

(译者:张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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