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腾讯公司申请的一项名为“一种婚恋对象推荐方法及装置”的专利通过审查。专利摘要显示,该专利提供一种婚恋对象推荐方法及装置。系统首先根据目标用户对婚恋对象的基本要求,筛选得出候选婚恋对象,然后获取目标用户及各候选婚恋对象的信用分,再根据双方信用分进行匹配,并以该匹配度为标准确定用户推送页面的排序结果,以此提高目标用户找到心仪对象的概率。该专利公布后,引发网友热议。有的人担心该专利会侵害用户隐私,有的人质疑婚恋是否该由算法来“匹配”。
婚恋算法为何“与众不同”
由算法主导的信息匹配现象由来已久,许多人也已习以为常,且受益于此。在购物领域,电商平台将用户的浏览记录、购物记录等与用户所寻找的商品相匹配,从而将最可能成交的商品优先展示给用户。在新闻领域,许多App平台通过对用户阅读习惯的分析,向用户“投其所好”地推送新闻资讯。广告领域,有的平台利用朋友圈“千人千面”投放广告。
算法匹配早已在我们身边广泛存在,为何腾讯公司的婚恋算法会引发公众担忧?对照电商中的匹配现象可发现,主要差异在于电商中“人与物”匹配的逻辑,在婚恋场景中变成了“人与人”匹配。但“人与人”匹配现象并非首次出现,比如网约车服务也实现了人与人之间的匹配,即将传统公路上的随机“邂逅”转变为乘客与司机间有计划的“约会”。但这些匹配均依托于其他媒介,并未直接实现“人与人”匹配,而婚恋算法则不然。因此,引发关注。
算法眼中的“门当户对”
婚恋是一个敏感领域,择偶标准,更是如此。中国古代,婚恋观强调“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进入现代,婚恋观发生翻天覆地变化,“婚恋自由”成为基本的价值追求。但“自由”背后,又隐藏着更多的偏好选择。当今社会,择偶标准日趋多元化,算法该如何实现婚恋对象间的精准匹配?相关匹配方案又将体现出怎样的价值选择?这一价值选择是否与我们所倡导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符?这值得大家深入思考。
根据腾讯公司提供婚恋专利权利要求书和说明书,算法根据双方的信用分进行匹配,而信用分是根据用户历史时间段的金融、网络社交等的行为数据,度量出的表示用户信用程度的分值。同时,该专利将用户的属性信息纳入计算,包括年龄、收入、颜值、星座、性格、居住地、兴趣、工作行业。比如,年龄方面,该专利为男女设置了一个最佳年龄差;收入方面,设置了男生收入比女生收入越高,二者越匹配的规则;星座上,设置了“射手座与处女座不合适”等规则。显然,这些规则的设置仍有可商榷之处。
如何维护婚恋算法下的用户权益
婚恋算法背景下,该如何维护用户合法权益?
首先,应将伦理因素列为婚恋专利审查的重要考量因素。伦理道德是一个社会维系的重要纽带,科技发展不应以挑战乃至破坏伦理道德为代价。《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条明确规定:“从事与人体基因、人体胚胎等有关的医学和科研活动,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不得危害人体健康,不得违背伦理道德,不得损害公共利益。”婚恋算法涉及人类最敏感的感情领域,不幸的婚恋无法如商品般“无理由退货”。因此,强化婚恋专利申请伦理审查,才能更好地防患于未然。
其次,对用户个人信息的收集和利用应恪守“合法、正当、必要”原则。平台对用户收集的信息越全面,就越可能通过机器学习等方式来提升算法匹配的精准度。但婚恋平台所收集的用户信息多为个人敏感信息,过度的信息收集可能引发人们对个人隐私的担忧,也增加了个人信息泄露的风险。根据今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常见类型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必要个人信息范围规定》,婚恋相亲类服务的必要个人信息仅限于注册用户移动电话号码和婚恋相亲人的性别、年龄、婚姻状况。因此,平台若为了提升匹配度而要收集用户的工作行业、居住地、颜值等信息,需严格遵循我国个人信息保护法律的相关要求。
最后,要为用户提供不由算法主导的选择机会。算法匹配的目的,是提高婚恋成功的概率。一旦算法介入,人便被各种外在因素所定义,且被归入各种不同分类下。这将使得人被置于“算法歧视”风险中,我国电商领域发生的“大数据杀熟”现象便是前车之鉴。因此,《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十八条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根据消费者的兴趣爱好、消费习惯等特征向其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搜索结果的,应当同时向该消费者提供不针对其个人特征的选项,尊重和平等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同样,在婚恋领域,法律也应要求婚恋平台为用户提供不针对其个人特征的选项,以尊重用户的尊严和权益。
(作者单位:宁波大学法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