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公布2023年度司法研究重大课题
:2023-07-10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法院公布

2023年度司法研究重大课题



5月19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2023年度司法研究重大课题,向全国各级法院和科研单位、高等院校、其他相关机构公开招标。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研究重大课题是由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调研重大课题和审判理论课题整合而成的重大研究项目,是组织全国法院和法学院校开展司法研究的重要平台,迄今已有20余年历史,在法学理论界和司法实务界具有广泛影响力。


在最高人民法院党组领导下,司法研究重大课题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聚焦系统研究解决司法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难点问题、有关司法工作的基础性长远性热点性问题、司法领域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突出问题、司法实务中的重大疑难复杂问题、制约人民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的体制机制问题,紧紧围绕抓实“公正与效率”主题、服务保障党和国家重大战略实施、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重要法律制度的司法适用、加强人民法院党的建设和队伍建设等,深入开展司法理论和实务研究,为持续推动新时代人民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今年,最高人民法院在广泛征求意见和充分研究论证的基础上,确定了20个司法研究重大课题。最高人民法院鼓励法学理论界与司法实务界联合申报,支持地方法院跨地区、跨级别联合申报,特别是东、中、西部法院联合申报,倡导以法院为主的跨行业联合申报,力求最大程度吸引理论界、实务界专业人士参与重大课题研究工作,确保形成高质量、高水平的研究成果。


最高人民法院2023年度司法研究重大课题题目及课题招标公告、申请书可从最高人民法院网和中国法院网等官方网站下载。



最高人民法院

2023年度司法研究重大课题

招 标 公 告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切实加强司法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研究,推动以审判工作现代化服务和保障中国式现代化,最高人民法院确定“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司法领域的创新与发展研究”等20个课题作为最高人民法院2023年度司法研究重大课题,面向各级法院、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其他相关机构及其专业人员公开招标。现就课题申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最高人民法院2023年度司法研究重大课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在法学相关领域具有一定的科研优势或者较为丰富的实践经验;


2.课题主持人原则上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正处级以上行政职务;


3.课题组所在单位具有完成课题所需的人财物保障条件;


4.除课题组主持人外,一家单位单独申报的课题组成员数量为3-8人,两家单位联合申报的课题组成员不超过12人,三家单位联合申报的课题组成员不超过15人,课题组成员均应具有较强研究能力;


5.课题主持人及课题组成员具有完成课题的良好信誉,无违背学术道德和学术不端情形。


(二)申请人作为主持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正在承担我院2022年度司法研究重大课题或者已承担国家社科基金课题、中国法学会部级法学研究课题、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课题等中央部委批准的内容相同课题的,不得以主持人身份申报。


(三)法学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其他相关机构与人民法院联合申报或者主持人所在单位有经费支持的,予以优先考虑,鼓励不同层级之间、东中西人民法院之间联合申报。


二、研究期限


(一)各课题组应当在收到最高人民法院立项通知之日起一年内完成课题研究。遇特殊情况需要延期的,须经批准。


(二)最高人民法院将结合各课题组研究计划、研究成果现实需求等情况,在通知立项时一并提出课题完成的具体期限。


三、申报事项


(一)申请人须如实填报《最高人民法院2023年度司法研究重大课题申请书》(电子版可以从本院官网和中国法院网下载),于6月15日前将纸质版申请书寄送最高人民法院,电子版同时发送指定邮箱。


(二)最高人民法院收到申请材料后将组织专家进行评标,确定中标单位后,将在人民法院报、最高人民法院官网、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媒体上公告。对未中标者,不再另行通知。


联 系 人: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  覃子轩  姚佳璐

联系电话:010—67557252、010—67558060

邮寄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交民巷27号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信封上请注明“2023年度司法研究重大课题”)

邮    编:100745

电子邮箱:sfyjzdkt@163.com(邮件标题请设置为“申报课题名称+申请人”)




2023年度司法研究重大课题

题目及研究重点


一、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司法领域的创新与发展研究


研究重点:习近平法治思想原创性贡献研究阐释;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司法领域的重大理论创新成果和实践发展;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推进审判工作现代化的实践路径等。


二、以审判工作现代化服务、保障中国式现代化研究


研究重点:中国式现代化对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现代化提出要求,对人民法院各项工作既是重大机遇,也是严峻挑战;审判工作现代化的内涵、要求;为中国式现代化提供服务、保障的职责使命和目标任务;审判工作现代化服务、保障中国式现代化的方法路径、突出问题及解决方案等。


三、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革命根据地司法制度的传承与发展研究


研究重点:系统总结党领导下革命根据地司法制度建设的历史经验和现实启示;人民司法制度正式建立的标志及认定依据;革命根据地优良司法传统传承与发展的实践路径;革命根据地时期红色司法文化资源开发与利用的方法、问题及建议等。


四、抓实司法公正与效率研究


研究重点:正确处理司法审判“快”与“好”的辩证关系,找准抓实司法公正与效率的着力点;科学处理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的关系,在坚持依法办案基础上追求最佳办案效果,坚持法理情相统一的现实问题;构建符合司法规律的绩效管理体系问题;各地法院抓实公正与效率的具体举措及成效等。


五、新时代人民法院能动司法研究


研究重点:审判理念现代化的重要意义、目标任务、基本原则;能动司法理念的科学内涵和时代要求;能动司法理念对司法专业能力、职业道德素质提出的具体要求和养成路径;各地法院能动司法的实践探索和成效检视;统筹抓好新时代能动司法基础工作的保障机制等。


六、深化诉源治理改革研究


研究重点:延伸审判职能,“抓前端、治未病”,主动融入国家治理、社会治理的路径;进一步完善司法建议制度的建议;实质性化解涉诉信访矛盾,落实“有信必复”要求的机制建设、配套措施及成效检视;充分引入人民调解力量,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实践探索;制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促进法相关研究等。


七、推进审判管理现代化研究


研究重点:审判管理现代化的理论体系、主要内涵、目标任务;统一法律适用的方法路径和现实困难;请示案件办理机制完善建议;完善审判质效管理体系的成效检视及改进建议;裁判文书公开和庭审公开问题等。


八、司法责任认定与追究机制研究


研究重点:司法责任认定与追究机制建设的进展与问题,构建系统完备、规范高效的司法责任认定与追究机制的意见建议;审判组织与司法责任的关系,新型审判权力运行机制与审判责任制度衔接问题;院庭长监督管理责任与合议庭审判责任的划分,合议庭违法审判责任的内部划分机制和问责方式;违反审判责任落实与法官惩戒制度、纪检监察审查调查程序关系问题等。


九、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研究


研究重点: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成效评估;强化庭审实质化的具体举措;通过立法修改巩固改革成果、推进改革深化的具体方案;亟需通过立法、司法解释等解决的刑事诉讼制度其他问题等。


十、“两卡”案件所涉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司法适用与政策完善研究


研究重点: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总体态势;信息网络犯罪线上、线下帮助行为的法益侵害程度比较;“两卡”案件适用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入罪问题、与上下游犯罪的认定问题;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其他法律适用难题研究等。


十一、企业合规司法实务问题研究


研究重点:企业合规进入司法审查程序的条件、适用案件的范围;适用涉案企业的范围;企业责任与关联人员的责任;企业合规进入司法审查的程序选择;企业合规监管人制度的设置;合规整改和合规验收的标准问题等。


十二、民法典的体系化适用研究


研究重点:准确把握民法典的体系化特征;科学运用法律解释方法,正确认识民法典总则编与各分编以及各分编相互之间的逻辑关系;准确把握“总则与分则”“原则与规则”“一般与特殊”“依据与参照”的适用关系等。


十三、惩罚性赔偿制度实证问题研究


研究重点:惩罚性赔偿制度的一般性理论和适用原则;不同类型案件适用惩罚性赔偿制度的裁判方法及赔偿数额量定规则;惩罚性赔偿与法定赔偿的协调适用及司法实证疑难问题;惩罚性赔偿与补偿性赔偿的关系及理解与适用;两岸惩罚性赔偿司法问题比较研究等。


十四、虚拟财产的法律性质及司法保护路径研究


研究重点:虚拟财产的概念、性质和类型研究;涉虚拟财产民事、刑事案件的实证分析;国外虚拟财产发展及司法实践比较研究;虚拟财产相关权利变动规则;网络虚拟财产交易的风险及规制;涉虚拟财产保护相关司法解释制定实证研究等。


十五、商业银行与客户之间纠纷的法律适用问题研究


研究重点:商业银行与客户之间纠纷的案件类型及裁判思路总结;商业银行开展表内业务和表外业务与客户之间形成的多重法律关系及各方权利义务的规范分析;民事、行政、刑事交叉案件类型中商业银行的归责依据及责任承担方式;制定和完善司法解释或司法政策的建议等。


十六、海外利益司法保护问题研究


研究重点:涉外案件管辖规则研究;构建禁诉令法律制度的司法实践及建议;我国民商事司法协助法律制度完善路径;承认和执行投资仲裁裁决的法律制度构建路径;新加坡调解公约的司法实施、完善我国调解立法研究;以反垄断法和标准必要专利为实例研究中国法域外适用;反外国制裁法的司法实施问题研究等。


十七、数据权益知识产权司法保护问题研究


研究重点:数据权益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路径及规则构建建议;涉数据权益纠纷的审理机制、裁判规则、证据审查等司法实证问题;数据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认定标准及法律责任,完善数据不正当竞争行为法律规制的建议;域外数据权益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比较研究等。


十八、人工智能发展的司法应对研究


研究重点:人工智能及其设计者民事主体性问题;人工智能生成内容的知识产权权属认定问题;涉人工智能新型案件司法裁判比较研究;人工智能技术应用的个人信息保护问题;人工智能治理规则与司法挑战;从司法层面引导人工智能发展“科技向善”的对策建议等。


十九、加强未成年人民事、行政权益司法保护问题研究


研究重点:未成年人民事、行政权益基础理论研究;我国未成年人民事、行政权益保护的现行法律规定和司法保护制度;国际公约、代表性国家和地区关于未成年人民事、行政权益保护的主要法律规定和司法保护制度;我国新的未成年人保护原则、理念在民事、行政审判领域的贯彻落实;强化未成年人民事、行政权益司法保护,从源头上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方法路径等。


二十、执行案件前端化解机制研究


研究重点:立审执协调配合解决执行难问题情况;立案和审判环节影响后续执行工作的主要问题;调解书自动履行情况;风险提示和告知、财产保全、督促履行、执转破、司法建议等工作开展情况;拒执罪、失信联合惩戒等强制执行措施适用情况;执行机构和执行队伍建设情况;推进解决执行难问题考核机制情况等。


责任编辑:谭则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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