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丕祥,南京师范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获得者。中国法治现代化研究院院长,江苏高校区域法治发展协同创新中心理事长,中国法学会学术委员会委员,中国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副会长,国际法律哲学与社会哲学协会中国分会副主席。曾任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南京师范大学党委书记兼校长。第九届、十届、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
研究领域: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法哲学与法治现代化
代表成果:
马克思法哲学思想论要,《中国社会科学》,1990年第2期
论权利的实现,《江苏社会科学》,1991年第2期
法律效益的概念分析,《南京社会科学》,1993年第2期
清末法制改革与中国法制现代化,《江苏社会科学》,1994年第6期
国际化与本土化:法制现代化的时代挑战,《法学研究》,1997年第1期
中国法制现代化的进程与前景,《南京师大学报》,1998年第4期
新中国70年进程中的乡村治理与自治,《社会科学战线》,1999年第5期
二十世纪中国的三次法律革命,《中外法学》,1999年第3期
全球化与中国法制现代化,《法学研究》,2000年第6期
全球化背景下的中国司法改革,《法律科学》,2004年第1期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改革道路概览,《法律科学》,2008年第5期
全球化、中国崛起与法制现代化——一种概要性的分析,《中国法学》,2009年第5期
当代中国的自主型司法改革道路——基于中国司法国情的初步分析,《法律科学》,2010年第3期
当代中国能动司法的意义分析,《江苏社会科学》,2010年第5期
区域法治发展的概念意义——一种法哲学方法论上的初步分析,《南京师大学报》,2014年第1期
区域法治发展与文化传统,《法律科学》,2014年第5期
法治中国进程中的区域法治发展,《法学》,2015年第1期
习近平法治思想述要,《法律科学》,2015年第5期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时代进程,《中国法学》,2015年第5期
经济新常态下供给侧改革的法治逻辑,《法学》,2016年第7期
(部分内容引用中国知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