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建平,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第四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获国务院颁发政府特殊津贴。1979年考取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1983年考取国家公派留学生,1984年-1988年,法国留学,获法学硕士、博士学位。1988年-1999年,浙江大学任副教授、教授,系主任、副院长。1999年-2005年,中国人民大学任教授、博导,刑法研究中心执行主任;2008年5月-2011年4月,挂职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2012年12月-2015年7月,挂职最高人民法院刑三庭副庭长。中国刑法学研究会顾问、原副会长,中国犯罪学学会高级学术顾问、原副会长,中国警察协会学术委员会委员。最高人民法院特邀咨询员,最高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国际刑法学协会(AIDP)理事,国际社会防卫学会(SIDF)理事,国际犯罪学会(SIC)理事。现任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八届法学学科评议组成员,教育部法学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