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建国,河南人,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博士(1998年),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人民大学纠纷解决研究中心副主任,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研究员,第七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2014),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2013)、北京市新世纪中青年社科理论人才“百人工程”(2001—2010)。兼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法学学科评议组秘书,最高人民法院案例指导工作专家委员会委员,中国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行为法学会执行行为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学会审判理论研究会执行制度专业委员会委员、审判监督理论专业委员会委员、国家赔偿专业委员会委员,复旦大学、华东政法大学兼职教授,中国法律咨询中心专家委员会委员、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
主要从事民事诉讼法、证据法、强制执行法等研究,著有《民事诉讼程序价值论》、《证明责任》、《民事执行法》等40多部,在《中国法学》、《法学研究》等刊物发表学术论文百余篇。先后获中国法学会、教育部、“钱端升法学研究成果奖”等论文、著作一、二等奖,获得教育部、北京市高等教育教学成果一等奖。主持国家社科基金、最高人民法院、教育部、中国法学会等多项课题,善于理论联系实际,全程参与新2012年《民事诉讼法》的修改和最高法院新民诉法司法解释的起草论证,参与《民事强制执行法(专家建议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人民调解法》、《家庭暴力防治法(专家建议稿)》等法律的起草、修改和以及最高法院民事诉讼、民事证据、民事执行、仲裁、合同法、物权法等相关司法解释的起草与论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