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铭,浙江大学特聘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常务副院长、浙江大学立法研究院院长、浙江省法制研究所所长,兼任国家“2011计划”浙江大学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主任、浙江大学国家制度研究院特聘研究员、最高人民检察院浙江大学检察理论研究基地研究员。入选第九届全国杰出青年法学家、国家重点研发项目首席专家、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首席专家、浙江省151人才重点层次、宝钢优秀教师奖。曾任美国耶鲁大学、印第安纳大学、德国慕尼黑大学、台湾大学访问学者。兼任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浙江省法学会副会长、吉林大学、华东政法大学等校兼职教授。曾获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二等奖、中国法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董必武青年法学成果奖一等奖、全国中青年刑事诉讼法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等荣誉。在《中国社会科学》《法学研究》《中国法学》等国内核心期刊,以及Criminology & Criminal Justice等国际知名刊物上发表论文一百余篇;出版《超越法律现实主义》《刑事司法民主论》《错案是如何发生的》《审判中心与刑事诉讼》《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实践逻辑》《比较刑事诉讼程序(英文)》等十余部专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