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全局和战略高度定位法治、布局法治、厉行法治,强调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法治中国持续推进,各种创新制度、有效举措孕育而生。近年来,中国法学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创新推行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制度,为广大法学会会员搭建了重要法治实践平台。
一、立足法治实践和时代使命,深刻认识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制度的重要性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完善社会治理体系,健全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提升社会治理效能,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法学会作为法治建设的重要力量,要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助推形成有效的社会治理、良好的社会秩序,积极开展法治为民工作,有效运用法律咨询服务制度机制,创新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工作实践,切实扛起时代所赋予的使命。
(一)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工作是法学会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推进社会治理的重要举措
党的二十大报告用专章对“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进行了全面部署,并强调:“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健全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提升社会治理效能”“健全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及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基层社会治理是全方位的,涉及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民生等方方面面,需要庞大的优势的专业力量发挥“智囊团”“思想库”作用。同时,社会治理也面临矛盾纠纷复杂、社会风险增加等情形,危房改造、产业升级、拆迁征地等与经济发展和群众利益关系密切的基层社会事务越来越多,治理难度和压力较大,需要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基层社会治理。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制度把优秀法治资源引入社会治理,对于加快建成覆盖城乡、功能完备、便捷高效、普惠公益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全面提升公共法律服务供给水平具有重大现实意义。法治是社会治理的最优模式。法学会组织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围绕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产业发展升级、社会和谐稳定等社会治理工作,推动法治在社会治理中进一步发挥作用,有助于推动完善社会治理体系、提升社会治理效能,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二)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工作是法学会发挥职能作用,做好党委政府参谋助手的重要举措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的意见》强调,“中国法学会要充分发挥学术团体引领职能,吸引和团结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更好服务法治中国建设”。因此,地方法学会要坚持“立足当地、研究当地、服务当地”的工作原则,紧密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开展重点工作论证及风险评估、重点项目咨询服务,推动公共决策法治化,推动信访工作法治化等,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制度有利于法学会充分聚合所属研究会、法学法律人才库和高等院校、法学科研机构、基层法治实践基地等法学人才力量,发挥法学会基础广泛、联系面广、人才荟萃等独特优势,坚持问题导向,围绕解决党委政府关心、人民群众关注的重大问题,深入开展法治实践调研,提出务实管用的对策建议,实现法学研究与法治实践有效对接,进一步突显法学会作为党委政府法治参谋助手的职能作用,为建设更高水平平安中国、法治中国提供理论支撑和保障。
(三)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工作是法学会推进实战化运行,全面提升建设水平的重要举措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群团事业是党的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从巩固党执政的阶级基础和群众基础的政治高度,抓好党的群团工作,把群团组织建设得更加充满活力、更加坚强有力,使之成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力量。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学会建设的意见》中就如何保持和增强法学会政治性、先进性和群众性作出了要求。法学会要把服务政法中心工作、服务法治实践、服务广大会员、服务人民群众作为基本工作思路,充分发挥法学会“三个团体、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的优势,坚持党对法学会工作的领导,围绕中心任务,聚焦工作重点,组织引领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特别是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全面深入开展为群众办法治实事、为企业解法律难题等专项行动,全面提升法学会实战化运行水平。以全面推行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制度为突破口,把首席法律咨询专家“统起来”强化工作示范引领、“聚起来”服务中心大局、“动起来”回应群众需求、“强起来”形成工作优势,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米”,使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二、围绕“四个重大”本质要求,深入推进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制度实践
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服务法治实践,结合其工作范围,贵州落实中国法学会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工作“三首”要求,由法学会负责人带队,首席法律咨询专家领衔,首先解决党委政府最关心、人民群众最关切的法律问题,积极拓展案件来源,规范工作规程、强化推动落地,按照重大决策论证、重大风险防控、重大矛盾纠纷调处、重大信访积案化解分类组织开展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工作,进一步推进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制度实践。
(一)服务地方立法,开展重大立法项目论证
“治国无其法则乱,守法而不变则衰。”主动关注人民群众对立法的期盼,立好法、立管用的法是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制度的本然要求。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在服务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中具有独特的优势。近年来,贵州各级法学会充分发挥这个优势,积极组织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参与立法调研、法规起草、论证评估等工作。目前,已开展地方重大立法及重大决策论证38次。省法学会与黔西南州人大常委会签订合作框架协议,省法学会采用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制度对该州立法开展咨询论证,为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制度服务地方立法建立了长效机制。2022年11月,贵州省法学会组织首席法律咨询专家4人对《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第九届人大常委会五年立法规划》《黔西南州人大常委会2023年立法项目建议(草案)》进行论证,结合黔西南州经济社会需要和地方特色,对《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白酒产业发展促进条例(草案)》等10部地方性法规草案提出立法建议。紫云县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委员会对县人大常委会五年立法规划和2023年度立法计划以及有关自治条例草案进行论证,提出意见建议得到采纳。
(二)坚持公平正义,开展重大信访积案化解
在法治轨道、法制框架、法定程序中推动信访案件化解,是提高司法公信力的一个重要措施,贵州坚持符合国情省情和遵循司法规律相结合,组织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对重大疑难信访积案进行研究论证,会同有关部门针对问题进行联合攻关,破解信访案件的难点和重点,配合做好释法说理工作,将群众合法诉求解决在实处。近年来,贵州各级法学会运用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制度化解重大信访积案17起,有力助推了依法治访工作。贵阳市云岩区、花溪区将法学会工作站设在信访局内,重点开展信访积案化解工作。2022年8月,花溪区法学会接受信访局案件委托后,以首席法律咨询专家为主组建工作专班,邀请纪委监委、住建局等部门对周某老旧房改造信访案进行研判,围绕案件争议焦点,结合当事人生活实际,化解了这起8年缠访闹访的信访案件。荔波县法学会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在秦某征地拆迁信访积案化解中,查阅档案、现场调查,并担任督导组组长积极推动调处工作,最终促成了10余年的信访案件得以圆满化解。
(三)传承“枫桥经验”,开展重大矛盾纠纷调处
“枫桥经验”是推进社会治理创新的一把钥匙。贵州坚持“枫桥经验”,推动矛盾纠纷调处和服务群众的理念创新、机制创新、模式创新和方法创新,积极运用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制度集中攻坚影响社会稳定的重点难点问题,对保民生、保发展、保运转等领域重大矛盾加大工作力度,围绕医疗卫生、教育、社会保障、劳动就业、征地拆迁等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又带有普遍性的突出难点问题开展咨询服务,共调处重大矛盾纠纷56起,为和谐社会建设作出了贡献。省法学会组织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对县级医院工程建设款纠纷进行调处,涉案金额约4.8亿元的矛盾纠纷最终得到和解处理。毕节市纳雍县法学会首席法律咨询专家从房屋权属争议、主体是否适格等方面,提出法律意见,快速公正调处了何某和唐某房屋确权纠纷案件。正是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制度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的作用,贵州省人大常委会将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制度明确写进《贵州省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中,为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广泛深入参与矛盾纠纷化解提供了制度支撑,完成了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工作一项重要的顶层设计。
(四)秉持“治未病”理念,开展重大风险防控
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是法律服务融入中心、服务大局的重要内容,是法学会履行职责、发挥作用的重要任务,也是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贵州从风险识别、风险分类、风险预案等方面深刻认识风险防控规律,组织首席法律咨询专家这一“智囊”,对地区群体性事件、自然灾害及重点行业、支柱产业、规上企业等重大项目建设推进过程中可能产生的风险进行评估,依据风险发生的可能性、损失程度、损失范围等,对各类法律风险进行科学论证,划分风险等级,提出风险控制管理的措施建议,助力党委政府找到化解风险的“高招”,打好风险防控“战略主动战”,实现化险为夷、转危为机。近年来,贵州各级法学会组织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开展重大风险防控相关工作12次,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贡献了专业智慧。黔东南州法学会推荐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参加重大安全生产及自然灾害风险研判,按照“预防为主,因地施策”的原则,专家提出把自然灾害防治融入有关重大规划、重大工程、重大战略中,加强应急指挥体系建设和灾后重建工作,实现防治能力同经济发展相适应等建议受到相关部门的重视。2023年6月,紫云县法学会组织首席法律咨询专家结合县域社会治理中的堵点、难点,针对全县五个风险隐患点逐一进行研判,并分别提出法律意见,为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提供了法治理论支撑。
三、在实践中深化认识,全面提升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工作质效
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制度是立足党和国家工作大局、运用法治力量服务中国式现代化的好制度,是具有法学会特色,符合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建设需要的好制度。在全面总结前期工作的基础上,对照中国法学会的相关要求,地方法学会应积极主动思考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制度的实践价值和运行规范,从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推进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工作。
(一)提高思想认识,积极主动作为
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制度是法学会服务中心大局,展现工作作为的重要途径,其独特的“党政领导、学会主导、部门联动、单位负责、首席把脉、专家会诊、社会监督”“七位一体”工作模式是解决平安建设、法治建设实际问题的“金钥匙”。另一方面,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工作能不能顺利开展、有效推进、落实见效,关键在于法学会是否充分认识到这项制度的重要意义,是否理解这项制度的实践要求,是否能积极主动开展相关工作。各级法学会只有真重视、真推动、真落实,积极寻找案源、认真选择案例、带头开展工作、把关法律意见、做好后续服务,形成一级带一级、一级抓一级的示范效应,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工作才能绽放异彩。
实践证明,只有认识到位、主动作为,这项工作才能顺利推进。贵州省法学会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在对县级医院工程建设款纠纷调处过程中,以解决问题为根本目的,把情况摸清、把问题找准、把对策提实,成功调处了一起争议6年之久的纠纷,成为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制度维护营商环境、保护实体经济的典型案例。这个案例有两点经验:一是省、市、县三级法学会负责同志参与,市、县法学会还积极向当地党委汇报并争取支持,党委主要领导签批了有关工作要求;二是灵活运用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制度,结合各方诉求画出利益最大“同心圆”。
(二)把牢队伍建设,及时完善机制
首席法律咨询专家队伍一定要牢牢把握把好政治性、专业性和权威性。目前,贵州共组建省、市、县三级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库98个,覆盖立法、司法、教育科研、仲裁、人民调解、律师队伍各领域,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入库1000多人,都是政治立场坚定、业务能力精湛、行业公信力较高的法学法律工作者。贵州省法学会首席法律咨询专家聘任仪式上,贵州新闻联播对专家进行专访,专家表示,首席法律咨询专家既有荣誉,更有责任,对所咨询服务的每一个案件要提出符合法治精神,经得起实践检验的法律意见。因此,下一步,要坚持把政治性放在第一位,加大推进力度,加强人才甄别,遴选一批政治素质高,有良好道德修养、职业操守和社会责任感,以及司法实践或法律服务工作经验丰富、有行业公信力的专家学者,充实首席法律咨询专家队伍。探索打通各个专家库,实现资源共享,推动科学调配全省法学会系统专家资源。
建立健全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工作机制,强化工作流程规范,严格落实保密要求,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等规定。健全首席法律咨询专家推荐遴选、培训学习、考核评价、退出机制等,形成科学规范、系统完备、运行高效的管理体系。健全首席法律咨询专家表彰奖励机制,对勤勉尽责、表现优异、贡献突出的首席法律咨询专家给予表彰。完善专家与案件匹配机制,按照不同案件的特点和需求,精准挑选、科学配置首席法律咨询专家,提升法律咨询服务质量、效率和公信力。
(三)营造工作氛围,大力宣传成效
首席法律咨询专家推行至今,在全国已经形成一批有影响力和参考性的工作实例,有关媒体进行了充分报道。他山之石,可以攻玉。贵州三级法学会在充分学习借鉴之后,结合地方实际,推出一些好做法,黔东南州创新探索“一二三四”工作法、兴仁市创新法律服务“四单”机制等,《民主与法制时报》头版头条登载,为进一步推进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工作形成了良好的氛围。通过与党委政府相关工作部门、信访维稳部门、工商联、企业家协会及商会组织等建立协同机制,扩大了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工作范围。市县两级法学会在工作中,特别是服务党委政府重大决策的事项中,与党委办、政府办联合开展,提升工作的影响力。
同时,还要对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工作进行全方位宣传,提升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制度的社会认知度。这既是营造工作氛围的需要,也是总结成效的方式。目前,贵州各级法学会充分依托《民主与法制》周刊、《民主与法制时报》和中国法学会、贵州省法学会官网、微信公众号以及当地媒体,全方位多角度报道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工作情况,宣传推广典型经验做法,提升了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工作的知晓度。
(四)做足融合文章,强化一体推进
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制度以为党委政府献计建策,为基层群众排忧解难为工作内容,既围绕党委政府工作重心,聚焦改革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及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等方面当好党委政府的参谋助手;又要回应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中的法治需求进行把脉问诊,开展解民忧、促民生、护民利的法律服务,推进社会公平正义。贵州将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工作融入“一中心一张网十联户”基层社会治理机制,组织首席法律咨询专家进驻全省6000余个法学会工作站,在法学会工作站设立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工作室,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研究处理基层社会治理中的问题,在社会治理网格中当好矛盾多元化解“助推器”,防范化解基层社会治理风险。组织首席法律咨询专家融入乡镇(街道)、村(社区)和企事业协商议事会议平台,深化联户治理机制,参与院坝会、乡贤会等,织密首席法律咨询专家服务网格,拓展法学会的工作领域。
在法治建设中,组织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参与法治宣传、法律服务,可有效提升法学会在法治建设中的影响力。从开展基层行活动的角度来说,充分发挥首席法律咨询专家的学术和专业优势,梳理汇总、分析研判基层棘手和困惑的涉法问题,形成可供基层参考借鉴的法治实践研究成果,为基层治理提供理论支持;深化“一首席一堂课”“一首席一案件”工作机制,以人民群众最关心最期盼的法律问题为重点,发挥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工作在服务和发展民生方面的优势,推进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制度与法治文化基层行高度融合,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更高层次全面推进法学会工作。
(作者:贵州省法学会专职副会长兼秘书长 王占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