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大学法学院:发挥地域优势,培养特色涉外法治人才
:2024-07-16 :民主与法制周刊 :哈书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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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大学汇文楼 视觉中国供图

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指出,要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在当前国内国际大环境下,我国急需加快涉外法治工作战略布局,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成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2023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次集体学习时强调,“要加强专业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坚持立德树人、德法兼修,加强学科建设,办好法学教育,完善以实践为导向的培养机制,早日培养出一批政治立场坚定、专业素质过硬、通晓国际规则、精通涉外法律实务的涉外法治人才。健全人才引进、选拔、使用、管理机制,做好高端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储备。”高等法学院校承担涉外法治人才培养重任是时代赋予我们的历史使命,黑龙江大学法学院也始终坚持走地域特色涉外(涉俄)法治人才培养道路。近年来,黑龙江大学法学院结合国家向北开放新高地建设需求,从为国家培养和储备高端涉俄法治人才角度出发,围绕着“法学+俄语”人才培养目标,发挥学校法学和俄语等学科优势,强化“涉俄法律服务人才”培养平台建设,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在涉外(涉俄)法治人才培养方面形成了地方特色。


服务国家向北开放发展战略 明确涉俄法治人才培养目标

黑龙江大学肇基于1941年中国共产党在延安创建的中国人民抗日军政大学第三分校俄文队。从窑洞做教室、土砖搭课桌的军事学院俄文科,到全面贯彻周恩来同志“加强外语人才培养”指示的延安外国语学校;从勇克时艰、堪当大任,为解放战争和建立新中国培养、输送大批俄语翻译人才的东北民主联军总司令部附设外国语学校,到力行积学、英华卓荦,开新中国外语教学理念与实践先河的哈外专、哈外院……黑龙江大学应民族危难而生,应国家所需而强,在推动国家发展与社会进步的砥砺奋斗中传承红色基因,书写家国情怀。如今,当国家提出向北开放的时代新命题时,黑龙江大学法学院义不容辞,再次勇担时代使命。依托法学博士一级学科,结合国家卓越法治人才培养基地建设、涉俄特色法律人才培养基础以及所拥有的国内俄罗斯法研究重镇学科地位影响力,强化与俄罗斯及东北亚区域合作优势,充分发挥对俄办学特色,致力于培养既懂俄语又精通法律知识、具有家国情怀和社会责任的涉俄法治人才。发挥地域优势,培养特色涉俄法治人才,是黑龙江大学法学院服务国家战略布局的必然选择。

黑龙江大学法学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满足国家向北开放新高地建设需要为导向,以培养高质量涉俄法律服务人才为宗旨,加大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力度,创新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模式,努力为国家和社会培养通晓国际法律规则、掌握涉俄法律专业技能的涉俄法治人才,力争为国家整体战略布局积累潜能,为对俄决策及对俄投资提供重要人才支撑和人才储备。


立足对俄办学特色 创新涉俄法治人才培养模式

习近平总书记在考察中国政法大学时指出,“全面依法治国是一个系统工程,法治人才培养是其重要组成部分”。法治人才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实践的推动者,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健全完善的重要参与者。黑龙江大学法学院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根本遵循,立足于地域优势,在培养涉俄特色法治人才道路上努力尝试探索。

一是完善人才选拔机制,在卓越法治人才等高质量本硕生源的基础上,按照自愿和竞争选拔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二次选拔,遴选具有对俄法治建设志趣、综合素质优秀的学生,结合黑龙江大学对俄办学特色,进行单独编班并制定独立的培养方案予以重点培养。同时,推行涉俄人才“学业导师+实务导师”的“双导师制”(中方和俄罗斯方),打造高水平、精细化的实务、实训课程体系,加强法学与俄语专业的贯通式法治人才培养。二是自2011年开始开展实施本硕“中俄联合培养”模式,与俄罗斯高等院校及国内对俄机构组织签订共建协议,推进开展对俄法律服务人才培养工作。三是依托东北亚仲裁学院,选聘组建了仲裁法实践导师队伍,聘请了国内外仲裁实务专家,开设了国际仲裁法理论与实务硕士课程。四是与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香港国际仲裁中心、上海仲裁委员会上海国际仲裁学院等仲裁机构合作,组织研究生参加国际仲裁课程学习培训。五是依托获批的教育部、司法部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项目,招收国际仲裁方向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并与哈尔滨仲裁委员会、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大连仲裁委员会、上海仲裁委员会等签署黑龙江大学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项目联合培养协议,完善涉外仲裁人才培养体系,强化俄罗斯/俄语国家仲裁理论与实务、东北亚地区国家仲裁理论与实务的特色实务人才培养。六是同新西伯利亚大学联合培养协作,拟定联合培养本科计划和俄罗斯夏令营活动计划。七是组织本硕学生参加Moot Shanghai国际商事模拟仲裁庭竞赛等创新训练项目。


壮大对俄师资力量 建设对俄法学师资团队

优秀师资是高质量人才培养的重要保障。在推进开展涉俄法治人才培养的过程中,黑龙江大学法学院高度重视涉俄师资队伍建设,并实施了一系列积极有效的师资队伍建设措施。

一是制定政策建立长效机制,将涉俄法律服务人才培养的师资队伍良性建设发展常态化。与俄罗斯高校合作,深化培训涉俄教师队伍。每年定期选送教师赴俄深造,依托与俄罗斯莫斯科国立法律大学、新西伯利亚国立大学、东北联邦大学等国外高校、机构的合作协议,以及国家留学基金委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等项目支持,与俄罗斯开展互通互派深度合作,有计划推进高水平教师专项对俄国际合作交流,提升中国俄罗斯双师型导师队伍水平。二是创新对俄师资队伍聘用与考核机制,打通与国内外互通互聘渠道,建立多元化的兼职教师师资队伍。邀请俄罗斯籍外教以及国内研究俄罗斯法专家学者讲授俄罗斯法学专业课程。与此同时,积极稳妥引进俄罗斯教育资源,与俄罗斯多所法学院系开展多样式合作办学。三是与实务部门之间建立人才培养机制,与国内外多家对俄法律实务部门共建实习实践基地,通过选派师生到涉俄实务部门兼职、聘请涉俄实务专家做客座教授等交流方式,不断提升涉俄法律人才培养师资队伍整体水平。


打通联合培养国际合作路径 强化涉俄法治人才实践实训

法治人才培养的目的,就是要服务于中国式法治现代化建设,服务于国家、服务于社会。黑龙江大学法学院为实现此目的,不断加强与涉外法律服务机构、涉外法律事务密集型大中型企业的合作,提升对俄法律服务人才法学应用能力培养。

一是依托中国法学会中俄法律研究中心、上合组织国际司法交流合作培训基地境内研修中心、上合组织翻译中心、黑龙江大学俄罗斯法研究中心等平台,加强对俄和“一带一路”国家的法治学术交流与合作。二是与黑龙江省司法厅、教育厅共建“东北亚仲裁学院”,培养适应国家和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仲裁实务工作人才以及国家需要的从事仲裁研究的高层次专门人才,打造东北地区领先、国内有影响力的仲裁人才培养重要平台及培训基地、仲裁理论研究高地及仲裁决策咨询智库、东北亚区域仲裁对外合作交流窗口。三是依托莫斯科中国贸易中心与中国华铭国际投资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建立“黑龙江大学(海外)法学实践教学基地”,共同培养德才兼备、具有国际视野与全球竞争力的高层次涉俄法律服务人才。建立实习实践、人员互聘、互动培训、文献资源共享、学术交流等长效合作机制。四是同俄罗斯滨海边疆地区律师协会开展合作,协商建立俄罗斯滨海边疆地区仲裁法院(民间)事宜,并推荐中方人员参加仲裁法院仲裁业务,受理中国国籍公民在俄罗斯商事仲裁案件。

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是一个长期且系统性的工程。黑龙江大学法学院愿意担负历史使命,积极回应国家向北开放战略需求,为国家重点培养能够熟练掌握,包括但不限于俄罗斯和俄语国家以及“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法律政策,熟悉经济金融、人文历史、对外传播、法律翻译等相关领域知识的复合型、实务型涉外法治人才,保障实现高水平涉外法律实践服务,增强我国对外贸易综合竞争力,维护我国企业和公民海外合法权益。尤其是要深度融入共建“一带一路”、中蒙俄经济走廊建设及东北亚区域合作,拓展涉俄法律服务人才的培养使用方向,为国家做好涉俄法治人才储备和智力支持,培养国家急需的能够有效参与对俄投资、对俄贸易等经济合作的高层次法治人才。

(作者:中国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常务理事,黑龙江大学法学院院长 哈书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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