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大学法学院全景 作者供图
2019年4月,教育部等13个部门联合启动“六卓越一拔尖”计划2.0,全面推进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2020年,教育部新文科建设工作会议发布“新文科建设宣言”,要求新文科建设要“进一步打破学科专业壁垒,推动文科专业之间深度融通、文科与理工农医交叉融合,融入现代信息技术赋能文科教育,实现自我的革故鼎新”。2021年,教育部发布《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指南》,提出新文科建设要“根据新技术和新产业发展趋势,促进学科交叉融合和跨界整合,研究探索跨学科、跨专业的文科教育组织模式”。2021年,《教育部关于加快高校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的实施意见》发布。
2021年10月,教育部公布首批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福州大学“生态法治复合型卓越人才培养模式创新与实践”获批文科复合型人才培养创新与实践项目。2023年12月,教育部确定“涉外法治人才协同培养创新基地(培育)”名单,福州大学成功入选。福州大学是以工为主,理工结合,理、工、经、管、文、法、艺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省部共建的“双一流”综合性大学。福州大学法学专业始创于1993年,2001年成立法学院,2005年获批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2006年获批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2010年获批法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2021年获批国家级一流本科建设点和法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历经30年的发展,福州大学法学院已成为东南地区法学领域具有一定影响力的法学院。
近年来,福州大学法学院依托环境法研究所和国际法研究所,进一步夯实环境法与国际法方向的本硕博人才培养机制,在教育教学改革和人才培养方面持续发力。法学学科的环境法学、国际法学为优势学科,依托法学、环境工程、外国语学、管理学等相关优势学科,积极开展卓越生态法治人才和卓越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的探索实践。
一、新形势对复合型卓越法治人才培养的需求
(一)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任务对卓越生态法治人才的需求
党的十八大以来,生态文明建设上升到“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的高度,推进经济社会发展绿色转型越来越受到重视。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中国式现代化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明确了我国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任务。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是推进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的根本遵循,福建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孕育地。2014年3月,国务院确认福建省成为第一个进入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的地区,深入实施生态省战略。之后,福建省成为第一个建设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的试点。2021年3月,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生态文明建设为考察的重要方面。当前,生态文明建设处于“关键期”“攻坚期”“窗口期”,需要具有“法学+环境资源学+生态管理”等跨学科复合型知识结构的人才助力生态文明试验区的建设发展。
(二)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对卓越涉外法治人才的需求
习近平法治思想强调坚持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中国的法治建设要实现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和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还需要一大批适应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需要的高层次涉外法治人才。法治人才的培养,需要攻坚克难的任务是培养一大批“德才兼备、国际化、复合型”的涉外法治人才。卓越涉外法治人才,应该是政治上坚定、理论功底扎实、知识面宽广,具有国际视野、通晓国际规则,能够独立参与国际法律事务、善于维护国家利益、勇于推动全球治理规则变革、服务“一带一路”建设的法治骨干力量。
福州大学法学院根据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要求,基于开放的地缘和区位实践优势,利用在生态环境法和国际法的学术研究和人才培养的积累,响应需求,积极开展探索实践。
二、卓越生态法治人才和卓越涉外法治人才的培养探索
福州大学法学院依托国家级一流法学本科专业、教育部首批新文科项目——“生态法治复合型卓越人才培养模式创新与实践”和教育部涉外法治人才协同培养创新基地,联合经济与管理学院、环境与安全工程学院、外国语学院开设“卓越生态法治人才实验班”“卓越涉外法治人才实验班”,以实验班为抓手,开展卓越生态法治人才和卓越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的探索实践。
(一)科学设定复合型卓越法治人才培养目标
1.培养“懂法律、爱生态、善管理”的卓越生态法治人才。法学院主动适应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新任务新要求,在紧盯“双碳”目标、服务国家生态文明建设与绿色发展的同时,积极回应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对“多元化、复合型、高素质”生态法治人才的迫切需要,力图培养具有“法学+环境资源学+生态管理”等复合知识的“懂法律、爱生态、善管理”的卓越生态法治复合型人才。
2.培养“懂法律、宽视野、国际化”的卓越涉外法治人才。法学院适应世界多极化、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和国家对外开放的需要,培养一批具有国际视野、通晓国际规则,能够参与国际法律事务和维护国家利益的涉外法律人才。通过“一流学科”建设,特别针对“一带一路”法律保障等法治建设需要,形成特色鲜明的涉外法治人才协同培养方向。以“法学+外语+思政”的复合型国际化培养模式,完善“本硕博一贯制”的培养机制,培养涉外复合型卓越法治人才。
(二)优化升级卓越法治人才培养机制
福州大学法学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政策,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新文科的理念为指导,以法治中国建设需要的“卓越生态法治人才”“卓越涉外法治人才”培养为目标定位,通过设立卓越生态法治人才实验班和卓越涉外法治人才实验班的方式,从“创新培养模式、深化课程设置改革、优化师资配置、建构系统化的课程思政机制”四个方面促进法学专业与学校的管理学、环境资源学、外国语学等学科的交叉与融合,实行全程“双导师”制,打造“反馈-改进-提升”的良性教育生态,落实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的思想,服务国家生态文明建设发展战略。
1.创新培养模式。卓越生态法治人才、卓越涉外法治人才的培养,秉持“夯实法学、管理学、环境资源学、外国语学基础,注重法学与经济学、公共管理、环境工程、外语、人文地理与城市规划、资源循环科学与工程等学科的交叉融合”,按照“差异化培养、内涵式发展”思路,设置包括“课堂教学+专家系列讲座+社会实践调研+模拟法庭”等多元的教学模式,充分运用线上线下方式进行分享式、互动式、启发式、模拟式、体验式教学,实行全程“导师制”的精英班教学,完善考核评价模式,突出考核学生生态法治意识、涉外法治思维、团队协作能力和创新能力。
2.深化课程设置改革。依照“法学+环境资源+生态管理”“法学+外语+思政”的复合型人才培养需求,科学设置独具特色的课程体系。坚持法学、环境资源学、外国语学、管理学专业基础理论课程为先导,法学、环境资源学、外国语学、管理学知识融合课程为主流,增加法学、环境资源学、外国语学、管理学学科交叉的特色课程,实现交叉学科间知识的融合。设置“专家系列讲座”课程,邀请法学、大数据、人工智能、史学等领域国内外知名专家、学者开设讲座。开展“实务专家进校园”系列活动,邀请自然资源管理部门、生态环境管理部门、涉外法律机构、环境资源类和外向型企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律所等实务部门专家为实验班开设专题讲座,并与实验班学生面对面互动交流。
3.建构系统化课程思政机制。按照教育部《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指导纲要》要求,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课程为示范引领,着力提升课程思政质量建设。充分挖掘和激活法学、环境与安全工程、涉外法律事务、经济与管理等领域的思政元素,统筹推进“行业思政课程+专业思政课程”的课程思政与思政课程同向同行的一体化建设。从政策引导、经费投入、教师培训、经验交流、示范推广、绩效考核等方面,不断完善实验班课程思政建设保障体系,增强推进课程思政高质量建设的支撑力。
4.优化师资配置。卓越生态法治人才、卓越涉外法治人才的培养依托“虚拟教研室”“一流课程建设”等项目,以法学院为基础,整合吸纳管理学院、环境与安全学院、外国语学院、人文学院等不同学科领域的师资力量。同时,通过开设“新生入学教育系列讲座”“专家系列讲座”“实务专家进校园”等活动,吸纳公检法司、大数据中心、生态资源、涉外机构等部门人才资源,组建“文理交叉、理实结合”的“业务精深、充满活力”师资团队。
5.设立实验班,全程“双导师”制。通过实验班精英班教学,开展制度化的“名家讲座、学术交流会、学术论坛、读书报告会、实验班班刊”等多元的实验班学术交流活动,深耕细读经典著作,夯实跨学科知识储备,健全知识架构,突出思维训练,锤炼思维能力,崇科学之精神,蕴人文之素养,育卓越法治之才。
卓越生态法治人才和卓越涉外法治人才实验班实行班主任和学科导师共同指导的双导师制。班主任对实验班学生四年全程跟踪管理。学科导师负责对学生课程修读、学术成长、人格修养等方面进行悉心指导。
三、迎接挑战做好下一步培养规划
在传统文科向“跨学科交叉融合”的新文科转型时期,“法学+环境资源+生态管理”“法学+外语+思政”的复合型知识结构卓越法治人才培养探索实践过程中也遇到了困难和挑战。比如,法学院系专业课程与交叉课程学院相关课程开设安排等可能存在一定冲突,现行传统的单一学业成绩评价标准还无法完全适应跨学科人才培养要求等。
下一步,福州大学将按照教育部“生态法治复合型卓越人才培养模式创新与实践”新文科项目和教育部涉外法治人才协同培养创新基地的建设要求,通过将新文科建设要求的“复合型知识人才培养”与涉外法治基地要求的“涉外法治人才培养”一体化设计,按照“学生中心、产出导向”的原则,强化校内各学科资源与人力资源整合的同时,拓宽与校外各优势资源及平台的沟通与协作。
(一)拓展“卓越法治人才实验班”。2024年2月,教育部涉外法治人才协同培养创新基地建设启动会召开。福州大学将按照“生态法治”及“涉外法治”两个人才培养方向整合提升卓越法治人才培养规划设计,进行两者的一体化管理,实现人才培养资源的整合共享及人才培养效果的融合提升,形成卓越法治人才培养的整体化规划设计。
(二)创新人才培养体制机制。按照实验班培养模式、课程设置等特点形成科学的学业考核评价标准。充分发挥福州大学多学科、强专业的资源优势,打通学科壁垒,开展针对“卓越法治人才培养”的跨学科、跨专业的“本硕博”一体贯通的培养模式。
(三)加强校内教学二级单位之间的合作配合。在“新文科”“新工科”建设理念指导下,实现各学院在课程开设安排、师资资源共享等方面的深度协同配合,进一步扩大双向选课、双向师资共享的范围和程度。进行课程模块化设计,形成“法学+生态+管理”及“法学+外语+思政”不同方面的交叉课程设计模块,进一步完善跨学科、跨学院课程选课机制。
(四)充分利用校外资源。进一步加强与校外优势资源平台合作培养人才的力度。持续全面深化法学院与省内包括司法厅、生态环境厅、法院、检察院等实务部门在内的共建合作关系,加大与校外实践基地协同培养人才的力度。通过整合校内外优质教学资源、拓展学生实践平台、积极参与创新探索海丝中央法务区建设,加强涉外法治建设,为建设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海峡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做好卓越法治人才培养工作。
当前,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国际局势复杂多变,人才日益成为大国博弈的关键要素,更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要支撑。高质量发展需要高质量的人才做支撑,福州大学法学院将致力于培养政治立场坚定、理论功底扎实、具有生态思维、国际视野,通晓国际规则、善于维护国家利益的“德才兼备、国际化、复合型”的卓越法治人才。
(作者:福州大学法学院院长 黄辉;福州大学法学院副院长 贾丽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