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廉政法制研究会2024年年会举办
:2024-11-07 :中国廉政法制研究会公众号

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

深化廉政法治体系建设

——中国廉政法制研究会2024年年会成功举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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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重要思想,纵深推进廉政法治体系建设和实践,经中国法学会批准,10月19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 深化廉政法治体系建设”高峰论坛暨中国廉政法制研究会2024年年会在上海举行。会议由中国廉政法制研究会、华东政法大学联合主办,华东政法大学纪检监察学院承办,来自全国各地廉政法制研究领域的专家学者、实务部门人士以及媒体代表等逾200人参会,共同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的精神实质和核心要义,探讨新征程上深化廉政法治体系建设的新思路、新方法。

10月19日上午,会议在华东政法大学长宁校区交谊楼基石厅举行开幕式。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副会长、中国廉政法制研究会会长李如林,中央纪委原常委、国家监察委员会原委员、中国廉政法制研究会副会长卢希,中国法学会研究部二级巡视员王伟国,上海市法学会专职副会长施伟东,上海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胡春健,华东政法大学党委书记、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纪检监察学学科评议组召集人、中国廉政法制研究会副会长郭为禄参加开幕式,中国廉政法制研究会副会长、秘书长袁其国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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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如林致辞表示,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科学回答了我们党为什么要自我革命、为什么能自我革命、怎样推进自我革命等重大问题,凝结了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丰富实践经验和重要理论成果,凝聚了全党高度共识,极大丰富拓展了党的建设理论的科学内涵,标志着我们党对马克思主义政党建设规律、共产党执政规律的认识达到新高度,为以党的自我革命引领伟大社会革命提供了重要指引,为新时代新征程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供了根本遵循。会议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深化廉政法治体系建设”为主题,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集中研讨党的自我革命与廉政法治领域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助力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和深化廉政法治体系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李如林强调,中国廉政法制研究会要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的重大意义和丰富内涵,准确把握这一重要思想的精神实质和核心要义,坚持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新期待和廉政法治实践新需求,围绕制约党的自我革命深入开展和廉政法治建设的突出问题,深入组织开展廉政法治理论研究、学术交流、法治实践等活动,努力以高质量的研究成果服务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积极推进廉政法治建设的理论、制度、实践创新,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贡献智慧和力量。要牢固树立智库思维,充分发挥高端智库的功能和作用,围绕党和政府中心工作和难点热点问题,引导会员、理事加强调查研究,增强成果转化意识,推动研究成果更好地转化为党委政府的科学决策,力争成为廉政法治研究的“国家队”,成为党和国家在廉政法治建设领域的参谋助手。

郭为禄、施伟东、胡春健在致辞中表示,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扎实推进新征程纪检监察学科建设,坚持以高质量研究成果服务高水平法治建设、服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为以党的自我革命精神破解“大党独有难题”提供理论支撑,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提供智力支持。

大会主旨发言阶段由华东政法大学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陈玉刚和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原党组书记、院长,中国廉政法制研究会副会长孙力主持,中国廉政法制研究会相关副会长等围绕腐败治理、反腐败国家立法、纪检监察实践、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的纪检监察学科建设等议题逐一进行了深入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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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希作了题为“关于推进新征程腐败治理高质量发展的几点思考”的大会主旨发言,她表示,深化改革是阻断新型腐败、隐性腐败滋生蔓延的根本保障,改革的目的就是要解决实际问题;科技赋能是提升腐败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支撑;贯通协同是一体推进“三不腐”取得成效的关键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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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9日下午,参会人员分别围绕“深入推进纪检监察学科建设”“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研究”“新型腐败、隐性腐败治理”三个主题展开共计六个单元的专题讨论。


责任编辑:高瀚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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