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公法学博士生论坛”于2006年5月在北京大学姜明安教授、中国人民大学韩大元教授和胡锦光教授、浙江大学胡建淼教授、中国政法大学马怀德教授、武汉大学周叶中教授、国家行政学院袁曙宏教授、苏州大学杨海坤教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刘茂林教授、山东大学肖金明教授等国内知名公法学专家的热情倡议和积极推动下,由北京大学、山东大学、苏州大学、武汉大学、浙江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和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等全国八所知名高校的法学院共同发起并在山东大学设立。经过十九年的发展,目前已有十四所高校法学院作为论坛理事单位,西南政法大学系论坛理事单位之一。全国公法学博士生论坛在中国公法学界具有广泛而深远的影响力,论坛培育和锻造了一批又一批优秀的中国公法学人。
第二十届全国公法学博士生论坛拟于2025年10月底举行,由西南政法大学行政法学院主办,并邀请《中国法律评论》《现代法学》《西南政法大学学报》三家单位进行学术支持。现面向海内外公法学博士生征集优秀稿件,热忱欢迎各位博士生同学惠赐稿件。
一、论坛主题
总主题:
中国公法学自主知识体系建构的多元进路
分主题:
1.中国公法学的原创性概念范畴
2.中国公法新实践的基础理论反思
3.数字文明与中国公法的回应
4.中国宪法的部门法实施
5.部门行政法的新发展
6.超大城市治理的公法协同
7.公法学研究方法与自主知识体系
二、论坛规则
(一)投稿应当在符合论坛主题前提下与分论题契合,否则将在初审时予以排除。来稿请在论文首页注明稿件对应分论题。
(二)本届论坛组委会将从来稿论文中评选出若干优秀奖,从中择优邀请优秀论文作者出席论坛进行学术报告,并邀请相应领域专家学者对文章进行点评,根据文章质量评选一等奖和特等奖。
(三)本届论坛将公开征集博士生评议人。在确定报告论文后,论坛组委会将从投稿人中征集优秀的博士生点评人,被选为博士生点评人的同学将受邀出席论坛。本届论坛将从博士生评议人中评出三名“最佳评议人”,并颁发获奖证书。“最佳评议人”由论坛组委会组织专家匿名投票产生。
(四)对获奖优秀论文,拟颁发荣誉证书与若干奖金,并积极推荐至《中国法律评论》《现代法学》《西南政法大学学报》三家学术支持单位择优发表。
(五)本届论坛组委会对上述规则拥有最终解释权。
三、投稿要求
(一)征稿对象包括国内外高校、科研机构在读博士研究生(包括2025年秋季入学的博士生以及直博生),专业不限。
(二)投稿须为尚未公开发表的文章,包括未在电子媒体上公开。
(三)投稿原则上应为独立完成作品。
(四)论文语言应为中文,正文字数10000—20000字为宜。
(五)论文格式:摘要和关键词小四号楷体,1.5倍行距,整体上下加双横线;正文小四号宋体,1.5倍行距,内部标题一律加粗;引注格式参考《法学引注手册》(2020),引注符号只写阿拉伯数字(不加圆圈或括号),全文连续。
(六)组委会将对投稿进行匿名评审,请投稿人勿在文章中透露个人信息,否则将在初审中被排除。相关个人信息、文章所属项目信息或致谢请在“投稿人信息表”中载明(见附件)。
(七)邮件名称为:“作者单位+作者姓名+论文标题”;邮件内应包含两个附件:文章和投稿人信息表,文章名称为“作者姓名+论文标题”,投稿人信息表名称为“张三信息表”(示例)。
(八)本届论坛的截稿时间为2025年10月5日。请在投稿时间截止前将论文(word)和投稿人信息表(pdf扫描)发送至投稿邮箱publiclawforum20th@163.com,发送成功将会收到自动回复。如有发送不成功等问题可联系会务组。
在投稿截止前,投稿人可对已投稿件进行修改,重新发送至投稿邮箱,在邮件正文中注明覆盖原稿件。投稿截止后,不再接受投稿,也不再接受投稿人对已投稿件修改。
四、论坛安排
本次论坛具体时间、地点和参会方式待确定后另行通知。
本次参会人员交通费和住宿费自理,膳食及会议活动费由论坛举办方承担。
五、其他事宜
(一)报告论文确定后,组委会将向作者发送电子邀请函。
(二)本次论坛组委会下设会务组,会务组联系方式如下:
投稿(会务)邮箱:publiclawforum20th@163.com
会务组负责人一:谭老师 联系电话:15757168277
会务组负责人二:刘栋阳 联系电话:18375827927
(三)附《第二十届全国公法学博士生论坛投稿人信息表》
第二十届全国公法学博士生论坛组委会
2025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