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委会举行专家匿名评审,确定论坛报告论文
3月21日下午,第2期“中国法学青年论坛”论文评审会在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学院路校区)新1号公寓C0104 会议室举行。本次论文评审会采取匿名评审的方式进行,组委会办公室事先对全部参评论文作了隐名处理。评审会由中国政法大学校长黄进教授主持。参加评审会的评审委员会成员如下:
主任:
黄进(中国政法大学校长、教授、博士生导师)
委 员:(按姓氏拼音排序)
陈泽宪(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所所长、教授、博士生导师)
范愉(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胡锦光(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
强世功(北京大学社科部副部长、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柳经纬(中国政法大学科研处处长、教授、博士生导师)
王守安(最高人民检察院研究室副主任)
张 生(中国政法大学比较法学研究院副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
秘书长:
李仕春(中国法学会法律信息部负责人、《中国法学》副总编、教授、博士生导师)
评审委员会严格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将与会专家分为3个小组,分别对“法律移植”、“法律传统”和“法治现代化”三个部分的论文从问题意识、创新性、论证的充分程度、实用性、逻辑性和表达能力等方面进行“通过评审”、“建议修改”或“不予通过”的总体评价,并对建议修改的论文提出详细的修改意见。最后,论文评审委员会再对分组讨论的结果进行集中合议,确定了12篇参加论坛主报告的论文。
论文及其作者简介如下:(按论文作者拼音排序)
1.范雪飞:作为民事法律关系之学的民法学在清末继受初探
范雪飞,男,1977年10月生,四川南部县人,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讲师、法学博士。2001年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获法学学士学位;2004年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获法学硕士学位;2006年师从梁慧星、李开国教授攻读民法学博士学位,2009年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获法学博士学位。2004年7月进入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工作,从事民法学教学与科研工作。
2.郭 雳:证券集团诉讼法律制度的功用与借鉴
郭 雳,男,1975年8月生,北京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学学士、博士)和美国哈佛大学(法学硕士,国际金融),曾任教于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博士后)、美国康奈尔大学法学院(客座)。现为中国法学会经济法研究会、国际经济法研究会、北京市经济法学会理事。出版有《美国证券私募发行法律问题研究》、《中国银行业创新与发展的法律思考》、Chinese Business Law等专著,在《中国法学》、Banking Law Journal等国内外学术期刊发表中、英文论文数十篇。
3.韩春晖:从“行政国家”到“法治政府”?——我国行政法治中的国家形象研究
韩春晖,男,1975年10月生,法学博士,现为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行政法学研究所副教授。2004年获北京大学法学硕士学位(宪法与行政法专业),2007年获北京大学法学博士学位(行政法专业)。主要研究领域为行政救济法、教育行政法和公法基础理论,产生了比较丰硕的学术成果。已于《法学研究》发表论文2篇,在其他法学核心刊物发表法学论文20余篇。出版个人专著1部,参与撰写的著作10余部。其参与提出并大力倡导的“统一公法学”理论在法学界产生了广泛争论和重大影响。
4.李怀胜:法律输出:第三条道路与中国法治现代化——以当代刑事法为范本的分析
李怀胜,男,1983年4月生,河南新乡人,现为中国政法大学刑法学博士研究生。河南大学法学学士(2006年),中国政法大学法学硕士(2009年)。主要科研成果有:专著《共同犯罪的网络异化研究》(中国方正出版社2010年版,主要撰稿人之一)。发表论文有:1.《论持有的性质》,载《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07年第1期。2.《网络犯罪危害性的公众认知异化及其反思》(合作),载《贵州民族学院学报》2008年第5期。3.《自首的司法适用疑难问题研究》,载《河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8年第6期。4.《论著作权犯罪中“发行”与“销售”的区别——兼论《刑法》第217条与第218条的关系》,载《吉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8年第6期。5.《网络传授黑客技术的刑法学思索》,载《中国刑事法杂志》2009年第10期。(本文被《中国社会科学文摘》2010年第2期转载。
5.雷安军:试论功能主义原则在比较法研究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办法──兼论法律文化的先进与落后及法律移植诸问题
雷安军,男,1978年12月生,宜宾学院法学系讲师,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史2007级法律史博士生。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系法学学士;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 法理学硕士。主要科研成果:(1)《大历史视野下的法学研究》,载《蓟门学术》2009年第1期。(2)《美国司法审查的根基——自然法与制衡分权理论》,载《湘江法律评论》第七卷,2008年出版。
6.马剑银:走出法律移植的困境——从“古-今”、“中-西”两对范畴谈起
马剑银,男,1978年1月生,法学博士(清华大学法学院,2009),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博士后研究人员,主要研究方向:比较法学、法社会理论、公民社会与NGO立法。主要科研成果:《哈贝马斯的基本权利观——商谈论视角的基本权利体系重构》,《北大法律评论》,2010(1);《法律移植的困境:现代性、全球化与中国语境》,《政法论坛》,2008(2)。(被《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摘录,刊于2008年第3期);《现代法治、官僚制与理性铁笼——从韦伯的社会理论之法出发》,《清华法学》,2008(2);《中国法律文化的“常”与“变”——法律移植研究的一个立场》,载《混合的法律文化》(全国外国法制史研究会第20届年会文集),法律出版社,2008;《法律文化的“常”与“变”—— 兼评黄源盛先生<法律继受与近代中国法>》,《法制史研究》(台湾中国法制史学会会刊),第11期,2007;《中国语境的法律认同——移植法正当性重构的一项社会-文化考察》,《清华法学》(CSSCI来源集刊),第10辑,清华大学出版社,2006等。
邱昭继,男,1978生,湖南浏阳人,西北政法大学副教授,法学博士,法学理论专业硕士研究生导师。
8.王建学:地方自治观念在近代中国的嬗变——从政治意义上的自治到法律意义上的自治
王建学,男,汉族,1978年11月生,河北承德人。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博士后研究人员,讲师。厦门大学法学院法学学士、法学硕士(宪法学与行政法学)、法学博士(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主要科研成果有:《作为基本权利的地方自治》,厦门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厦门大学公法文库系列;王建学编:《近代中国地方自治法重述》,法律出版社2010年即出,韩大元、林峰教授总主编,中国宪法学说史系列;发表论文有:《从“宪法委员会”到“宪法法院”——法国合宪性先决程序改革述评》,载《法学》2010年第3期;《论法国公法上的地方公共团体的概念》,载《东南学术》2010年第1期;《论现代宪法的地方自治原则》,载《太平洋学报》2009年第10期;等。
9.王莉君:论法律发展的自主性
王莉君,女,1974年1月,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副教授,法学博士,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研究方向:法理学、比较法学、西方法哲学。著有:《权力与权利的思辨》,中国法制出版社2005年版;《比较法学基础》,群众出版社2009年版。《法学基础范畴的重构:对权利和权力的新思考》,载《法学家》2005(4);《社会主义法治背景下的和谐社会建设》,载《甘肃社会科学》2006(2);《文化认同与普遍人权》,载《政法论坛》2009(4)。
10.魏磊杰:后苏联时代的法律输送:行为逻辑、问题及最新动向
魏磊杰,男,1981年生,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民商法博士生。2009.1.16-2010.1.15:荷兰蒂尔堡大学比较法与跨国法研究中心(TICOM)访问学人(国家留学基金委公派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合作导师Jan Smits教授。主要科研成果有:译著四部: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草案》英文版(梁慧星主编),主要参与人(共五编,承担“亲属法”与“继承法”两编的翻译),(荷兰)Brill Academic Publishers,2010年4月出版;2.《后苏联时代的法律移植与法律文化》(译著),高鸿钧、贺卫方(主编)“比较法丛书”之一,清华大学出版社即版,约28万字;3.《土库曼斯坦民法典》(译著),徐国栋(主编)“民法典译丛”,厦门大学出版社即版,约18万字,第一译者;4.《新的欧洲法律文化》,译著,约13万字,中国法制出版社2010年2月版(徐国栋教授、高鸿钧教授、吴越教授、陈爱娥教授共同作序),独译。论文与译文有《后苏联时代的法律移植与民法典刊物》(论文),载《比较法研究》2008年第5期。
11.谢耿亮:法律移植、法律文化与法律发展 ——澳门法现状的批判
谢耿亮,男,1976年6月生。现为澳门科技大学法学院助理教授(2008年9月起)。法学博士(民商法学专业,中国政法大学,2005-2008年),法学硕士(民商法学专业,厦门大学法学院,2002-2005年),法学学士(法学专业,厦门大学法学院,1994-1998年)。
12.杨 东:论东亚经济一体化背景下的我国东亚法制协调战略
杨 东,男,浙江宁波人,现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法学院院长助理、金融法研究所和日本法研究所秘书长。 2002年和2005年获得日本国立一桥大学法学硕士和法学博士学位,专长证券法、金融法、东亚法制一体化、东亚共通法、法律融合、法制协调等领域。自2005年4月起,一直担任中国政府和国外政府之间最大的法律合作项目,中国商务部与日本政府合作项目“中日经济法企业法完善项目”办公室代表和法律专家,作为协调人,担任中国与日本政府间法律交流项目的协调工作,协助全国人大、商务部、证监会等机构和日本政府的立法合作工作。参与组织和参加了国务院法制办、全国人大法工委、证监会和商务部等与日本国际协力机构共同举办的有关公司法、证券法、反垄断法等研讨会、研究会近20次,陪同全国人大法工委、证监会和商务部、最高人民法院赴日考察多次。在其协调下,从2007年11月开始启动了全国人大法工委和日本政府日本国际协力机构之间的“中日民事诉讼法民法完善项目”,2010年月启动了中国证监会、商务部和日本金融厅等机构的“中日资本市场法制完善项目”。一直在致力于中日法律交流和东亚法制一体化的研究和促进工作。
组委会现将以上结果予以公告,有异议者请与论坛秘书处联系。联系人:冯家亮,联系电话:010-66513508。
论坛秘书处将与论文作者联系,反馈评审委对论文的修改意见,敦促报告人对论文进行修改,撰写详细的发言稿,制作PPT。
中国法学青年论坛组委会
2010年3月22日
关于中国法学青年论坛简介、规则及启动仪式暨首期论坛图文实录,请登陆中国法学创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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