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届中国法学青年论坛
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实施体系
指导单位:中央政法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共青团中央
主办单位:中国法学会
承办单位:中国青年政治学院、中国法学会法律信息部、中国法学会董必武法学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研究会
协办单位:法制日报社、人民法院报社、检察日报社、中国法学杂志社、清华法学杂志社
时 间:2015年10月23日
地 点:北京瑞安宾馆
支持媒体:人民日报、新华社、光明日报、中新社、法制日报、人民法院报、检察日报、民主与法制、中国法院网、正义网、中国法学会网、中国法学创新网、中国青年政治学院网
图文直播:法制网
议程一:开幕式暨颁奖仪式(9:00—10:30)
主持人:陈冀平(中国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中国法学会董必武法学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研究会会长)
尊敬的王乐泉会长,各位嘉宾,同志们、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
在金秋十月这个收获的美好季节,我们迎来了第十届“中国法学青年论坛”的隆重开幕。“中国法学青年论坛”是中国法学会主办的三大法治论坛之一,由中央政法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共青团中央指导,法制日报社、人民法院报社、检察日报社、中国法学杂志社、清华法学杂志社协办。论坛于2009年正式启动,并从2012年起,每年举办一届,每届均邀请一家法学院校或司法机构联合承办,本届论坛由中国青年政治学院、中国法学会法律信息部、中国法学会董必武法学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研究会共同承办。
下面,请允许我为大家介绍主席台就坐的各位领导,他们是:
原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国法学会会长王乐泉同志;
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副会长兼秘书长鲍绍坤同志;
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副会长张鸣起同志;
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副会长、学术委员会主任张文显同志;
中央政法委副秘书长、中国法学会副会长王其江同志;
中央政法委副秘书长、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徐显明同志;
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中国法学会副会长江必新同志;
军事科学院原副院长、中国法学会副会长任海泉同志;
全国政协常委、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学术委员会副主任朱孝清同志;
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驻会副主任、湖北经济学院院长吕忠梅同志;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张德利同志;
共青团中央书记处书记、全国青联副主席汪鸿雁同志;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常委、副政委徐伟华同志;
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法学研究所所长,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学术委员会副主任李林同志;
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党委副书记、常务副校长王新清同志;
下一届论坛承办单位代表,国家检察官学院党委副书记、副院长董桂文同志。
此外,出席今天论坛的还有指导单位、主办单位、承办单位的有关同志,法学院校的著名专家学者,论坛主题征文和“董必武青年法学成果奖”的获奖作者和优秀组织单位代表,以及媒体记者朋友。由于时间关系,就不一一介绍了。
让我们用热烈的掌声向各位领导和嘉宾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诚挚的感谢!
本届青年论坛的主题是“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实施体系”。论坛自启动以来,得到了法学法律界青年学者的高度关注和积极参与,以及各级政法部门、地方法学会和法学院校的大力支持。为进一步促进研究成果转化,扩大活动的社会影响,中国法学会特邀各位专家学者共聚青年论坛深入探讨交流,为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实施理论与实践建言献策,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提供智力支持和学理支撑。
今天的论坛分为开幕式暨颁奖仪式、论坛主题报告单元、闭幕式暨坛标交接仪式共三个环节。
下面请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党委副书记、常务副校长王新清同志致辞。
一、领导致辞
1.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党委副书记、常务副校长王新清同志致辞
各位领导、同志们,朋友们:
上午好!金秋十月,天高气爽,青年才俊,群英荟萃。很荣幸、也很高兴与大家相聚在第十届中国法学青年论坛,研究探讨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实施体系的重要问题。在此,作为本届青年论坛的会议承办单位,我代表中国青年政治学院(以下简称“中青政”)向各位领导、专家学者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向所有关心支持中国法学青年论坛、中青政的各位领导、各界人士和兄弟单位表示衷心的感谢。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了要建设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的目标,并从多个方面为法治实施体系的发展完善进行了战略布局。本届论坛以“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实施体系”为主题,积极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密切呼应我国法治建设的现实需要,得到了学术界与法律实务界的大力支持和广大青年法律、法学工作者的积极参与。提交本届论坛的4000多篇论文在数量上刷新了中国法学青年论坛的征文纪录,显示出青年法律、法学工作者对于法治实施一般理论和具体问题浓厚的研究兴趣。在此,我谨向提交研究成果的各位青年法学、法律工作者表示衷心感谢。这些研究成果的汇集必将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法治中国建设产生重要而又深远的影响。
中国法学青年论坛今年是第十届。论坛与我国的法治建设、与社会现实紧密联系,大批青年法学、法律才俊和法学界、法律界名硕汇聚一堂,使得论坛不仅成为规格高、领域宽的年度法学学术盛宴,而且成为法学教育和法治人才培养的重要平台。
中青政始终高度重视并大力发展法学教育,我校法律系成立于1993年,2013年更名为法学院,是中央政法委、教育部批准的首批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同时入选教育部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我校汇聚了一批优秀的青年法律学者,他们大多数毕业于国内外名校,具有博士学位人数达到88%,也有很多具有海外研修的经历。在他们当中有享受国务院津贴的学者,有新世纪千百万人才国家级人选和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的入选者。
中青政十分关注青少年权益保护的法学研究,法学院积极参与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立法工作,在未成年人法学研究方面得到同行和教育部的高度认可。五年来,我校法学院获得国家级和省部级课题30余项。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在座领导和中央有关部门的关怀、指导,离不开各位专家学者和兄弟单位的大力支持,在这里我也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敬意。希望各位领导、各位法学教育家、法律专家继续给中青政法学教育、法学研究予以更多帮助和支持。同时也恳请各位领导、各位专家为中青政的发展多提宝贵意见。中青政是在1948年创建的中央团校基础上成立的,1986年开始招收本科生,是共青团中央直属唯一一所高等学校,由教育部和团中央共建。学校成立以来,坚持质量立校、特色兴校的办校思想,坚持走精特强的内涵式发展道路,培养一批具有创新精神和国际视野、熟悉青年工作的高素质管理人才。今后,学校将以承办第十届中国法学青年论坛为契机,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进一步探索高等学校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机制,培养造就更多熟悉和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法治人才和后备力量,与大家携手共同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出新的贡献。
最后,预祝本次论坛取得圆满成功,祝各位领导、专家、学者、嘉宾工作顺利、身体健康,万事如意。
2.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常委、副政委,中国法学会董必武法学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徐伟华同志讲话
尊敬的王乐泉会长、陈冀平会长,各位领导、专家学者,青年朋友们:大家好!
今天,在这里隆重举行第十届中国法学青年论坛暨第三届“董必武青年法学成果奖”颁奖大会。我代表中国法学会董必武法学思想研究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研究会)预祝本届论坛举办圆满成功,并向获得第三届“董必武青年法学成果奖”的各位青年学者表示热烈的祝贺。
董必武同志是中国共产党的创始人之一,是新中国法制建设的主要奠基人。董必武同志作为我们党的第一代领导集体成员和国家重要领导人,为建立和巩固人民民主政权、推进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事业的发展呕心沥血,建立了不可磨灭的历史功绩。新中国成立后,在人民民主政权刚刚建立,法制建设刚刚起步的历史条件下,董必武同志作为法制建设的主要领导人,运用马克思主义国家和法的学说,结合我国的具体情况,精辟地提出了一系列加强和健全社会主义民主法制的科学理论和方针原则,给我们留下了弥足珍贵的精神财富,为了系统研究学习、传承发展董老的法学思想,繁荣法学研究,推进依法治国,2001年7月10日,中国法学会成立了董必武法学思想研究会。
研究会成立14年来,在中国法学会的领导下,始终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团结和组织全国法学工作者、法律工作者,密切联系我国法治建设的实际,开展董必武法学、法治思想研究和学术交流活动,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服务,取得了一定成绩,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今年8月29日,董必武法学思想研究会在北京举行了第二次会员大会,王乐泉会长出席大会并做了重要讲话,大会选举陈冀平同志为研究会会长。为了更好地传承和发展董必武法学思想,同时为了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历史新阶段,进一步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研究,推进中国法治理论创新,发展符合中国实际、具有中国特色、体现社会发展规律的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为依法治国提供理论指导和学理支撑,大会还将研究会名称扩展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研究会,扩充了研究队伍。在今后的工作中,研究会要在中国法学会的坚强领导下,紧密结合中国的法治实践,把丰富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体系作为第一要务,吸引更多专家学者从事法治理论研究,最大限度地把各方面力量汇聚起来,形成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创新发展的强大合力。
为了鼓励、引导我国法学法律青年工作者积极深入研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和实践问题,促进我国青年法学人才培育机制的进一步完善,同时为了加强对董必武法学思想的研究和传播,2013年,研究会与中国法学会联合设立了“董必武青年法学成果奖”。这一以董老名字命名的奖项,主要面向未满40周岁的青年法学法律工作者在前一年度正式出版或发表的著作,强调中国问题和理论联系实践,促进我国青年法学人才培养机制的进一步完善。今天,我们将在此颁发第三届“董必武青年法学成果奖”。江山代有人才出,中国法学、法律界的新秀如雨后春笋般涌现,这令我们感到十分欣喜。青年人最有朝气、最富于梦想,也是最有干劲的。我们衷心地希望“董奖”能够激励更多的法学法律青年才俊,学习、传承和发扬董必武的法治思想,积极投身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研究,为依法治国提供更加完善的理论指导和学理支撑。
十八届四中全会的召开全面启开了中国法治的新时代,这对于我们从事法学法律工作者来说,既是一次机遇也是一项挑战。十八届五中全会即将召开,我们将迎来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时不我待,希望各位青年才俊锐意进取,脚踏实地,扎实专业知识,投身法治实践,肩负起法律人的社会责任和职业担当,为十三五规划顺利实施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谢谢大家!
3.共青团中央书记处书记汪鸿雁同志讲话
尊敬的王乐泉会长,陈冀平会长,各位领导、专家学者,青年朋友们:
大家好!今天第十届中国法学青年论坛隆重举行,来自全国法学界的青年才俊齐聚一堂,围绕着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实施体系的主题进行交流、研讨,对于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在此,受秦宜智同志委托,我代表共青团中央向前来出席论坛的各位领导、各位专家表示热烈欢迎!向论坛主题征文获奖作者和优秀组织单位致以诚挚的祝贺,向为论坛举办付出辛勤劳动的各位工作人员表示衷心感谢。
从2009年到今天,在中国法学会的领导下,中国法学青年论坛已经成功地举办了九期,作为指导单位之一,共青团中央一直高度重视、全力支持这个高规格论坛的发展,现在中国法学青年论坛已经成为发掘、培养青年法律人才、推动法学学术界与法律实务界沟通合作的重要平台。一直以来,论坛的主题都是关涉我国法治实践中特别具有现实针对性、特别具有理论价值的重大课题。借此机会,我也想跟青年学者交流一下自己的几点想法:
一、把握机遇,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时代背景中创新法学发展。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我们党治国理政的一项重大的战略部署。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当前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入决定性阶段,改革进入攻坚期和深水期,我们党面对发展改革任务之重前所未有,矛盾风险挑战之多前所未有,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已经成为关系我们党执政兴国、关系人民幸福安康、关系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重大战略问题。法治中国必定是一个法学理论繁荣的中国,法学理论繁荣必定为法学人才投入产出提供客观的环境。法学法律工作者要能够把握机遇、顺应大势,在法学发展、个人成长,自觉融入到法治中国建设的潮流中,积极成为全面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力量。
二、勇于担当,推动法学发展为全面深化改革的保驾护航。
法学法律工作者认识到自身在全面深化改革中的时代重任,积极投身改革,支持改革,创新法学发展,推动法治建设,确保改革沿着法治轨有序推进,及时巩固发展改革成果,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根本的保障。
三、深刻地认识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法治建设当中的指导意义。
立场坚定,视野开阔。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承载着我们民族、国家的精神追求,体现了社会评判是否曲直的价值标准,是民族和国家兴旺强盛的精神基石,我们必须在法治建设中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追求。同时要有开阔的视野。一是要有理论视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进一步完善我国法治理论,研究重大问题,总结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中的实践经验,进行理论概括、理论诠释、理论创新,用法学理论研究成果变成推动法治建设的强大力量。二是要有现实的视角。充分认识中国现阶段的国情、社情、明晰东西方的制度差异,坚持实事求是,坚持走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在实践中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体系。三是要坚持有国际的视角。在全球化的时代,要以开阔的眼界和胸怀正确认识西方法治文明的深厚积淀,在中国道路被不断实践证明正确的同时,坚持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道路自信和理论自信,在世界法学理论研究中积极发声,贡献力量。 四是要坚持有历史的视角。积极挖掘传承中华传统法律文化的精华,在对中华传统文化的丰富资源进行梳理和甄别基础上,联系当代实际进行科学的改革。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就是要在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上,在历史、现实和未来的联系上,在中国和世界的对比中,深刻把握它的基本内涵,不断推动其完善发展。
多年以来,共青团也始终把落实中央关于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依法促进青年成长发展作为自己的基本职责,深入开展青年法治宣传教育,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工作,有序表达青年的利益诉求,依法维护青年的合法权益。我们希望能为广大的青年、特别是法律工作者积极投身法治实践提供机会,创造条件。今后,我们愿将继续关注和支持中国法学青年论坛的举办,与有关方面共同打造一个青年法律人才展示才华、交流提升的有效平台,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源源不断地培养人才、输送人才。
最后,预祝本次论坛取得圆满成功。谢谢大家!
4.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二级大检察官张德利同志讲话
尊敬的各位领导,专家学者,同志们:
大家上午好!
中国法学青年论坛正式启动以来,历经10届精心组织和筹办,已经发展成广大青年法学法律工作者汇集思想、凝聚智慧、为国家法治建设献计献策的高端学术交流平台,为培养法学人才、繁荣法学理论、促进依法治国发挥了重要作用。借此机会,我代表最高人民检察院,对本届论坛成功举办表示热烈祝贺!
新中国成立60多年来,我们党带领全国人民在社会主义法治建设领域取得历史性的伟大成就。一个以宪法为统帅,以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等多个法律部门的法律为主干,由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与自治条例、单行条例等三个层次的法律规范构成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我们国家从根本上实现了从无法可依到有法可依的历史性转变,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取得新成效。
与此同时,我们也应该清醒地看到,我们的法治化进程时日尚短。如何使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更加完善,如何做到“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如何在法律的实施中塑造法治权威,如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仍然是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社会各方面反映强烈并亟待解决的重大理论和实践课题。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决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并对其内涵作了深刻阐述,即在党的领导下,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和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这是对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重大理论创新和发展,对我国法治建设具有里程碑意义。法律的生命与权威在于实施。习近平总书记多次指出,法律有效实施对于实现全面依法治国的意义重大。本届论坛以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实施体系为主题,切中当今法治发展脉搏,具有重要意义。
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以来,全国检察机关认真贯彻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重大战略部署,积极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和检察改革,不断完善检察体制,优化检察职权配置,健全保障检察权依法独立公正行使的体制机制,各项改革稳步推进。检务公开、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检察机关涉法涉诉信访机制改革等在实践中已经取得了良好效果。上个月,经中央深改领导小组第15次会议审议通过,高检院印发了完善人民检察院司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这项改革的目标,是通过健全办案组织、明确办案权限、完善责任体系,构建符合司法规律、公正高效的检察权运行机制,确保法律有效实施。上述改革举措,都是围绕法治实施体系的体制机制创新完善展开的。这一轮司法改革的深度、广度前所未有,复杂性、艰巨性也前所未有,更加需要理论支撑,更加需要凝聚全体法律人的智慧和力量。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提高改革方案质量,确保各项改革取得预期成效、真正解决问题”,“广泛听取各方面专家学者意见并使之制度化,对提高党的执政能力、提高国家治理能力具有重要意义。”这是对改革的要求,也是对法学工作者的期许。每一项司法改革和检察改革举措,从方案起草出台到落实完善,都需要凝聚各方的智慧力量,需要全体法律人的共同努力。为法治实践、为司法改革提供有益智慧与对策,是全体法律人共同的历史使命,更应该成为青年学人们的理想与担当。
广大的青年学人,是时代最富有朝气与活力、勇于创新的群体。希望你们把握时代脉搏,屹立改革潮头,发挥聪明才智,为国家法治建设添砖加瓦,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做出积极贡献。预祝本届论坛取得圆满成功。谢谢大家。
5.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二级大法官江必新同志讲话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专家、各位来宾,青年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
“十”在中国传统文化中是一个特殊的数字,为“数之终也”,代表事物的极致,象征着圆满和完美。在继往开来的第十届中国法学青年论坛召开之际,我谨代表最高人民法院以及周强院长,对论坛的组织者和参与者致以崇高的敬意,对中国法学会特别是青年论坛长期以来对人民法院工作的支持表示衷心感谢,对获得第十届中国法学青年论坛主题征文表彰和第三届“董必武青年法学成果奖”的同志表示热烈祝贺。
本届论坛以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实施体系为主题,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法治实施体系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骨干工程,它的建立与完善事关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事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短板的定向补强,也事关现代化国家治理体系的精致构造。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实施体系的目的,在于全面释放法治效力,使法治的权威性在社会生活方方面面得以确立;在于实现法治所预设的效果,保障社会整体向更加公平正义的方向发展;在于促进法治力量最有效率的利用,在法治资源稀缺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践行规则,最高效率地运用法治资源,最有成效地彰显法治权威、释放法治的综合效果。
公正司法是社会主义法治实施体系的重要环节。可以说,没有高效、公正、权威的司法就不可能有完美的法治实施 。这些年来,中国法学青年论坛对公正司法理论和实践问题给予高度关注,多届论坛都有涉及,为完善司法制度、加强公正司法提出了一些很好的建议和意见。要实现公正司法,司法体制的适应性、司法程序的科学性、司法队伍的廉洁性、司法环境的完善性都是一些重要和基本的条件。这也是人民法院长期以来一直关注和努力解决的问题,也取得了明显的效果。
从司法的角度来看完善社会主义法治实施体系,我个人认为,以下几个问题同样需要法学界给予应有的关注:
第一,法律规范本身的可实施性问题。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之后,当前主要的矛盾转向了执法和司法。但是从司法的角度看,关注法律规范本身的可实施性问题仍然很有必要。有的法律实施得好,有的法律实施得不好,固然有执法司法上的问题,同时也有法律规范不具有可实施性方面的问题,需要加以关注。
第二,司法程序的高度正当化问题。全国人大近年来对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都作了较大幅度的修改,司法程序的正当化程度有了一定程度的提高。但是从公正司法的需求来看,司法程序正当化的空间仍然很大,还需要进一步研究完善。
第三,事实认定规则和法律适用规则的科学化和明细化的问题。同案不同判问题的原因是复杂的,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是事实认定规则还不是十分科学和清晰,同时法律适用规则也不是那么系统、清晰和科学,因此有必要下大力气完善事实认定规则和法律适用规则。
第四,公法关系与私法关系的融通化问题。在司法实践中我们感到,由于我国确立了公私法二分的法秩序,但二者之间存在强大的壁垒同时缺少相应的融通机制,以至于在公私法交叉的一些案件中由于公私法规则的冲突而导致案件难以裁判。这就需要整合公法和私法的理论、理念,形成内部统一自洽的法律体系。
各位领导,同志们,“祖国的未来属于青年,重视青年就是重视未来。”习近平总书记在今年7月24日致全国青联十二届全委会和全国学联二十六大的贺信中指出:“国家的前途,民族的命运,人民的幸福,是当代中国青年必须和必将承担的重任。”希望广大青年法学家进一步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的播种人,做促进法学理论繁荣发展的带头人,做理论联系实际解决法治实践问题的排头兵,创造出无愧于人民、无愧于时代的新业绩。
祝本次论坛圆满成功!
6.中央政法委副秘书长徐显明同志讲话
尊敬的王乐泉会长,陈冀平书记,各位专家学者、同志们,青年朋友们:
在金秋十月这个收获的季节,中国法学会主办的第十届中国法学青年论坛隆重开幕,在此我受托代表中央政法委对论坛的举办表示热烈祝贺。
本届论坛的主题是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实施体系,这个题目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已经把形成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作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目标,健全执法、司法、守法等宪法法律实施的工作体制和机制,是摆在全党、全社会面前的重大课题。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引用古人关于法律实施的名言,“世不患无法,而患无必行之法”,“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他强调指出:“如果有了法律而不实施,束之高阁,或实施不力,做表面文章,制定再多的法律也无济于事。”法学法律工作者对于法治实施肩负着重大的责任,希望大家围绕这个主题畅所欲言,深入研讨。
借此机会,我就如何研究和推动高效法律实施体系的形成,向在座的各位青年法学家提几点建议:
一、要坚定道路、理论和制度自信,肩负起历史使命,积极投身依法治国的伟大实践。
法治在我们党和国家事业中被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特别是青年法学法律工作者赶上了几代中国法律人孜孜以求的法学研究和法治建设的最好时期。生逢其时,也必肩负神圣职责、重大使命,希望大家坚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肩负起历史使命,积极投身全面依法治国伟大实践。一是要做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实践者,时刻保持政治上的敏锐、头脑上的清醒、信念上的坚定,自觉克服西化倾向和空化倾向。有人评价我们的制度,说我们的一部分法学家对于西方的了解比对中国的了解多,对理论的了解比对实践的了解多,这样的倾向我们一定要克服。二是做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创新的推动者,从我国基本国情出发,总结和运用党领导人民实行法治的成功经验,围绕司法体制改革等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建言献策,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话语体系、理论体系、思想体系。三是做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传播者,在教学、科研、学术交流当中自觉地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学会讲好中国法制故事。
二、强化问题意识,践行理论联系实际的优良传统。
法学的生命力在于服务法治实践,在于推动法治实践,最根本的就是要着眼于人民群众对法治的需求,解决我国法治建设中的现实问题,强化问题意识,根本上就是要贴近现实、服务人民、依靠实践。毛泽东同志在《论陕甘宁边区法治》时说过:“外来的法律就好比是泼来的水,很快就蒸发不见了,只有老百姓所需要的法律好比是地下冒出来的水,才会泉涌不断。”人民是法治的主体,实践是法学理论研究的源泉,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特别是青年人要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优良学风,强化问题意识,坚持问题导向,突出法学研究的中国特色、实践特色、时代特色和制度特色,努力提升理论研究的水平与品格,要以人民为念,倾听人民的呼声,切实把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司法突出问题作为研究的重点和努力的方向;以人民为师,注意发现总结基层一线群众创造的鲜活经验,从人民群众的实践创造中寻找灵感,推动理论和制度创新;以人民为本,切实把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以及人民的需求和意志作为我们研究和工作的最高衡量标准。
三、坚定法治信仰,坚守法律职业道德与良知。
法官、检察官、律师、法学教授以及立法者其职业内容各不相同,但都有着对法治共同的信仰,有着严格的法律职业伦理要求,我们既然选择了法律职业,就要对法治怀着发自内心的信仰和尊崇,进而转化为自觉的行为:一是要忠实于宪法和法律,维护宪法和法的尊严。二是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习近平同志在2014年1月7号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曾指出,也是对我们法律法学工作者提出的要求,“法不阿贵,绳不挠曲。”服从事实,服从法律。这就是法治精神的真谛。三要学会互相尊重、互相配合、平等相待。法官、检察官、律师虽然各司其职,但目的是相同的,都是为了维护司法公正。因此法官要尊重检察官与律师,律师要尊重法庭、尊重法官、尊重检察官,要构建相互尊重、相互支持、相互依赖的新型平等关系,构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职业共同体。四是清正廉洁,在法律职业活动中不谋取非法利益,不作出违反法律以及行业规章规定的行为,尤其不要做妨害司法公正的司法掮客。希望老一辈和中青年法学家继续发挥榜样力量,关心指导青年一代,青年一代也要尊老敬贤,虚心学习。中国法学会作为中国法学法律人才的桥梁和纽带,要打造一个令人向往的精神家园,探索老中青传帮带的有效机制,推动我国法学研究形成梯队合理、结构优化的人才储备。
中国法学会在引领法学研究中高度重视品牌建设、创新机制,已经形成了具有品牌力的三大论坛,即中国法学家论坛、中国法学青年论坛、中国法治论坛,其中中国法学青年论坛由青年法学学人唱主角,已经成为面向全国法学青年的高规格、多学科、宽领域的学术交流平台,发现、汇聚和培养了一大批优秀的青年法学家和法律家。中央政法委高度重视法学理论的创新,希望中国法学会继续努力进一步提升论坛的开放性,增强论坛的实效性,扩大论坛的影响力,将中国法学青年论坛打造成为精品论坛,建设成为青年法学才俊和法学名家、鸿儒对话和交流的精神家园。
最后预祝论坛圆满成功。谢谢大家!
7.原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国法学会会长王乐泉同志讲话
同志们、青年朋友们:
值此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即将召开之际,由中国法学会主办的第十届“中国法学青年论坛”隆重开幕了。我代表中国法学会,向出席论坛的各位嘉宾致以诚挚的问候!向论坛主要承办单位中国青年政治学院表示衷心的感谢!同时,在今天的开幕式上还要对本届论坛征文、第三届“董必武青年法学成果奖”获奖作者及优秀组织单位颁奖。在此,我也向获奖的作者和单位表示热烈的祝贺!
“中国法学青年论坛”是面向全国法学青年的高规格、多学科、宽领域的学术交流平台,以发现、汇聚和培育青年法学法律人才,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理论、法律制度和法治实践的创新为宗旨。每届论坛紧紧围绕中国法治建设中的重大理论问题和实践问题确定主题,并通过全国范围内的主题征文活动遴选出12位不超过40周岁的获奖代表作论坛主题报告,同时邀请国内著名专家学者进行一对一评论,充分发挥学术引领和“传帮带”的作用。本届论坛以“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实施体系”为主题,旨在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战略部署,积极探索法治实施体制创新和法治实施能力建设的一般规律,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供学理支撑和理论指导。
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多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法学法律界围绕法治实施开展了卓有成效的研究工作。本次论坛就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实施研究成果的一次集中展示。我相信,本次论坛的4500多篇论文及24位青年学子和著名法学家的报告、评议,将对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实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法治中国建设产生积极的影响。
借此机会,我讲三点意见,也是对青年法学法律工作者的几点希望。
一、积极投身于实现中国梦的法治实践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是近代以来中国人民最伟大的梦想。今天,我们比历史上任何时期都更接近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目标,比历史上任何时期都更有信心、有能力实现这个目标。而实现这个目标,必须高度重视和充分发挥法学法律工作者的重要作用。
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局出发,提出并形成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布局。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全面依法治国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只有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才能为全面深化改革提供有力法治保障,推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如期实现,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打下坚实基础。同时,法治的兴旺发达也是民族复兴的重要标志,本世纪中叶我们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之时,也将是法治中国建成之时。因此,法治是实现中国梦的必然途径,法治梦与中国梦紧密相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要靠一代代法学法律工作者的不懈努力,青年一代更是重任在肩、责无旁贷。到法治中国建成、新中国成立百年之际,在座的年轻人也都五、六十岁了,那时你们也必将成为祖国建设的中坚力量,在法治事业中发挥中流砥柱的作用。所以,当代法学青年一定要认清自己在国家发展战略中的历史定位,增强使命感、责任感,勇于担当,不辱使命,将个人努力的涓涓细流汇成祖国建设的强大洪流,让青春之花绽放在实现中国梦的伟大征程中。
二、坚定不移地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方向决定道路,道路决定命运。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方向要正确,政治保证要坚强。”法学是治国理政之学,具有鲜明的政治性和意识形态属性,法学法律工作者是国家政治生活中最为活跃的群体之一。因此,法学法律工作者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尤为重要。
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根本的保证,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核心要义。目前,有些人故意歪曲党的领导与法治之间的关系,甚至别有用心地将二者对立起来,如“党大还是法大论”、“宪政治国论”等。对此,我们必须高度警惕,旗帜鲜明地予以批驳,始终保持政治上的清醒和自觉,始终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毫不动摇地坚持党对法治工作的领导,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必须坚定理想信念。意识形态工作关乎旗帜、关乎道路、关乎国家政治安全。当前,我国意识形态领域的形势依然十分复杂,各种陈腐社会思潮泛滥,境外敌对势力加紧渗透,互联网舆论斗争日益严峻。面对纷繁复杂的国际国内形势,广大青年法学法律工作者要切实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保持政治定力,坚定社会主义的理想信念,增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自信、道路自信和制度自信,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事业忠实的建设者和捍卫者。
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必须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只有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才能确保中国法治的社会主义性质和正确方向,才能立足中国实际建设好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近年来,我国法学研究的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取向总体是好的。但是,错误的东西也是潮起潮落,比如“司法独立”、“政法机关非政治化”、“军队国家化”等错误主张。这就要求广大法学青年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准确把握我们党在法治问题上的基本立场,确保法学研究、法学教育、法治人才培养、法治实践的正确方向;在坚持的前提下,还应不断推进法治理论创新,丰富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
三、建设一支宏大的高素质法治人才队伍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大力提高法治工作队伍思想政治素质、业务工作能力、职业道德水准,着力建设一支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社会主义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好法治人才队伍、发挥好法治人才队伍的作用,是各级法学会的重要职责。近年来,地方法学会和直属研究会的建设取得了卓有成效的成绩,全国四级法学会组织体系基本建立,研究会的组织建设、制度建设、作风学风建设得到全面提升。我认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各级法学会及其专门研究会的工作,除一手抓组织建设、一手抓工作推动之外,一个突出的工作着力点就是抓好社会主义法治人才队伍、特别是青年法治人才队伍的建设。
要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完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的意见》。当前政法队伍中存在的种种突出问题,都与职业化水平不高有着直接的关系。为了进一步提升法治工作队伍的职业化水平,今年9月,中央发布了《关于完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的意见》,明确了取得法律职业资格的条件,以及完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的总体思想、基本原则和具体要求。我们各级法学会及其各专门研究会首先应遵照《意见》的要求对号入座,找出存在的薄弱环节,严格按照国家统一职业资格标准和素质要求抓好队伍建设,特别是对那些刚刚踏入法学法律工作大门的年青同志,更要严格标准,严格要求,真正做到合格上岗。除此之外,中国法学会要按照《意见》的要求,组织开展相关专题的比较研究和实证研究,为完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提供理论支撑和制度建议;要充分发挥广泛联系法学法律界的优势,主动推荐优秀法学专家参与考试统一命题、编写职前培训大纲、进入职前培训师资库等,确保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的顺利建立和有效实施。
要继承和发扬我们党在人才工作上的优良传统,借鉴发达国家法治人才培养的有益经验,从自身实际出发,注重完善载体,构建法治人才培养的长效机制。继续组织“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中国法学优秀成果奖”、“董必武青年法学成果奖”等评选活动,办好“中国法学家论坛”、“中国法治论坛”、“中国法学青年论坛”等论坛,通过青年法学研究基金、重点部级课题、专题培训、对外法学交流等途径,发现和扶持更多的优秀青年法治人才,培养和造就更多的高层次学术领军人才,努力建设一支政治立场坚定、理论功底深厚、熟悉中国国情的法治人才队伍。
要依托“中国法治人才库”、“国家新型法治智库”的建设,遵循人才成长规律和人才资源开发规律,尽快建立以能力和成果为导向、科学的社会化的人才评价使用机制,充分发挥人才评价使用机制在法治人才队伍建设中的重要作用,促进法治人才在评价竞争中增强动力、开发潜能、脱颖而出,保障人才在使用中发挥作用,在使用中增长本领,形成人才辈出、人尽其才的生动局面。
同志们、青年朋友们,再过三天,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就要召开了,此次全会将对经济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进行专门研究并作出重要部署。让我们珍惜和把握历史大好机遇,在推进“四个全面”战略的伟大实践中建功立业,为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贡献出智慧和力量!
祝论坛取得圆满成功!
谢谢大家!
二、颁奖仪式
(一)第十届中国法学青年论坛主题征文颁奖仪式
1.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副会长兼秘书长鲍绍坤同志宣读第十届中国法学青年论坛主题征文表彰决定和获奖名单
2.向第十届中国法学青年论坛获奖代表和优秀组织单位颁发荣誉证书
3.论坛主题征文一等奖获奖代表、中国青年政治学院法学院伏创宇讲师发言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来宾、朋友们:
大家好!非常高兴,也无比荣幸,能够作为中国法学青年的代表在这里发言,非常感谢组委会的信任与厚爱!今天我发言的题目是“中国法治实施的困惑与进路”,权当抛砖引玉,还望各位前辈与同仁不吝赐教。
改革开放三十余年,我国的法律体系逐步得到完善与健全,但法治的道路依然任重而道远。意思自治、罪行法定、依法行政等法律原则业已在法律文本中予以确认,但“理想是丰满的,现实是骨干的”,内蒙古呼格案、天津滨海新区爆炸事故、青岛天价大虾事件等一次又一次地向我们发出警告,法治的实现以规范为基础,但不仅仅依赖于制度。这或许是中国法治实施的最大困惑。在转型时期的中国,我们不得不面对法律规范与法治现实、域外经验与中国特色的紧张关系,由此必须反思与检讨的是,中国法治的实施与研究应当遵循什么样的进路?
法律体系建构初期往往以域外经验为蓝本,重在学习与借鉴,相关的法学研究很大程度上亦因循了这种从制度到制度的思路。域外制度的借鉴固然有其重要的意义,宪政、平等、人权等普世价值的实现乃法治所追求的目标,无论是比较、学习抑或反思,都能为当下中国社会主义法治的建构与完善提供智力支持。但若要法治中国的理想照进现实,还须具备对中国现实语境的深切关怀。如果不对法治的实施路径与相关体制进行检讨,法治的推进恐陷入瓶颈而难有实质性突破。
可喜的是,我们的法学研究亦在逐渐反思从文本到文本的拿来主义路径,更多地关注价值、规范与现实三者之间的有机统一。近年来,法学案例研究与社会实证分析大有“星星之火,可以燎原”之势,体现了更多的现实主义关照,从而避免了“只见药方,不见病人”的尴尬处境。对当下中国社会治理中出现的问题,如司法改革、党内法规、交通限行的正当性、互联网约租车的规范,法学研究都予以了热烈而有理性的回应。中国法治的前行,我们已经在路上!这是历史赋予我们的神圣使命,也是我们应当肩负的重大责任!
在中国青年政治学院的校门口,矗立着一块醒目的石碑,上面刻印着“实事求是,朝气蓬勃”。作为青年法律人,我们既应当“朝气蓬勃”,尊重与敬仰法律的价值与规范,保持对法治理想的乐观,还应当“实事求是”,紧密关切中国法治的语境与问题,张扬法治的现实主义情怀!
最后,感谢中国法学青年论坛。感谢中国法学会为我们青年学者搭建了思想交流碰撞的平台!这是一个转型的时代,也是一个变革的时代,让我们一起参与与见证中国法治的发展与实现!谢谢大家!
(二)第三届董必武青年法学成果奖颁奖仪式
1.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副会长张鸣起同志宣读第三届董必武青年法学成果奖表彰决定和获奖名单
2.向第三届董必武青年法学成果奖获奖作者和优秀组织单位颁发荣誉证书
3.第三届董必武青年法学成果奖一等奖获得者、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副院长胡铭教授发言
尊敬的王乐泉会长、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老师、各位法学界同仁:
大家好!今天,我非常荣幸有机会代表获得董必武青年法学成果奖的各位优秀的法学青年学者在这里发言。在此,我表达以下三点想法:
一、感谢。非常感谢中国法学会给我们搭建这么好的平台、这么好的参与机会,让我们法学青年学者有一个极佳的舞台来展示我们的风采,我的内心充满了感激。
二、自豪。我们现在正站在中国法治建设的最好时期,几代法律研究者、工作者所期盼的这样一个最好的时期让我们这一代法律人遇到了,我们为中国当前的法治建设深深感到自豪,为我们有机会能够投身到中国这样一个让我们激动万千的法治进程当中而心潮澎湃。在这个过程中,作为法学青年学者,我们深感到使命光荣、责任重大。
三、行动。每一位法学青年应该用实践行动来回应我们这个时代的呼声、践行时代对我们提出的要求。正如王乐泉会长刚才所说,我们应该从三个方面来积极投身法治建设:首先是应该努力在中国梦的指引下投身法治的实践,当前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关键时期,需要发挥我们每一位法治工作者的重要作用,需要将我们的法治梦与中国梦紧密联系在一起,全身心投入当前的法治实践;第二,我们应该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理想信念,尤其是对我们每一位年轻的法治工作者和法律理论研究者来说,我们的理想就代表了中国未来的理想,只有我们怀着一个非常美好的法治理想和蓝图,坚守正确的方向,才能够使我国的法治建设真正走向宏图;第三,我作为一位法学教师,非常自豪的是自己是中国当前的法治队伍建设中的一员,同时也非常自豪的是我们肩负着培养新一代法治人才队伍的重任,所以应该加倍努力,一方面对自己严格要求,另一方面为我国的法治队伍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
总之,作为新时期的法学青年,我们的使命光荣、责任重大,应时刻准备为中国的法学理论研究和中国的法治实践倾尽全力、奋斗终生。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