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题中应有之义。围绕这一主题,安徽师范大学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组织部分研究员开展专题研究,本版选登七篇,以飨读者。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党和人民在长期实践探索中形成的科学制度,是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植根中国大地、具有深厚中华文化根基、深得人民拥护、具有强大生命力的制度。它的形成和发展有着深厚的历史意蕴。
第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在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崭新实践中形成的。改革开放以来党的全部理论和实践的主题,就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形成和完善,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标志性成就。在改革开放实践中,我们党紧紧抓住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根本制度不动摇,同时根据时代发展和实践需要不断推进制度创新,形成和发展了党的领导和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军事、外事等各方面制度,构建了相对完整的制度体系。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制度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日趋成熟定型和科学规范。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形成和发展,汲取了改革开放以来的新鲜原料和丰富养分,同时为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提供了可靠保证。改革开放伟大成果的创造、巩固和提高以及与人民共享,离不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科学设计、有效运行和丰富完善。改革开放实践已经并将继续证明,作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制度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拥有多方面显著优势,是推动当代中国发展进步的根本保障。
第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在新中国成立以来我们党治国理政的艰辛探索中创造的。1949年新中国的成立,标志着党的历史方位发生了新的重大变化,已经从领导人民为夺取全国政权而奋斗的党,成为领导人民掌握政权并长期执政的党。面对新形势新要求,如何实现中国从落后的农业国向先进的工业国的转变,如何实现中华民族从政治独立向繁荣富强的转变,没有强有力的国家制度是实现不了的。为此,我们党团结带领人民既学习借鉴苏联社会主义制度,又独立自主地探索和建立起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等适合中国国情的新型国家制度。
毋庸讳言,我们党在治国理政过程中走过弯路,付出过代价。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党找到一条符合国情的治国理政新路。实践表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不是苏联制度的“再版”,而是党治国理政艰辛探索的重要结晶和伟大创造,是一套行得通、很管用、有效率的制度体系。我们党之所以能够领导人民创造世所罕见的经济快速发展奇迹和社会长期稳定奇迹,中华民族之所以能够迎来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伟大飞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根本所系,是解析“中国之治”的制度密码。
第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在我们党诞生以来领导人民的伟大斗争中淬炼的。中国共产党人永远是革命者,是终生奋斗者。党自成立之日起,就团结带领人民进行艰苦卓绝的伟大斗争,取得新民主主义革命、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伟大胜利,不仅创立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实现了中国从几千年封建专制制度向人民民主制度的伟大飞跃,而且确立了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实现了中华民族有史以来最广泛最深刻的社会变革,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创立奠定了根本政治前提和制度基础。改革开放以来,党团结带领人民开展了一系列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破除阻碍国家和民族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建立起促进政治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制度。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在改革开放历史新时期创立的,是在新中国已经建立起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并进行了20多年社会主义建设的基础上开创的,同时是在党团结领导人民进行革命、建设和改革的伟大斗争中淬炼而成的。我们党一登上历史舞台,就郑重宣示初心和使命,在源头上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注入最强劲基因、打下最厚实基础,从根子上确立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根本属性。
第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在近代以来中国人民的长期奋斗和反复比较中选择的。近代以来,中华民族面临着深刻危机,为了救亡图存,各派政治力量及代表人物围绕着建立什么样的国家、实行什么样的政治制度问题,提出各种方案和主张。中国人民在长期探索中认识到,无论是旧式农民战争还是不触动封建制度根基的“自强”“求富”运动,无论是照搬西方政治制度的资产阶级改良运动还是旧民主主义革命,都不能从根本上解决近代中国出路和前途命运问题,只有社会主义才能救中国,才能为民族独立、国家富强和人民幸福提供制度保障。这是中国人民经过长期奋斗和反复比较得出的深刻结论。
我们要从理论和实践上科学揭示和深刻阐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必然性和必要性,全面厘清和充分展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毕竟,人们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认识不是一次性完成的,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选择不是一劳永逸的。
第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在几千年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创新中孕育的。一个国家实行什么样的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度,与该国广大人民的意志和利益、与该国发展道路和现实经验息息相关,还与该国历史传统和文化积淀紧紧相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植根本国土壤生存发展、渐进改进、内生性演化的结果,必然会打上中华民族历史传统和文化传承的深厚烙印。
中国优秀传统文化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滋养和熏陶是多方面的、深层次的。比如“民惟邦本,本固邦宁”“安民利民”“民贵君轻”等中国传统以民为本的政治智慧,蕴含着亲民、爱民、重民的治国理念,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建设的政治立场和价值追求有着深刻影响。比如“位卑未敢忘忧国”“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等中国传统理想人格的思想智慧,有着独具特色的人格评价体系,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制度建设提供不竭的精神资源。比如“天人感应”“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等中国古代天人合一的生态智慧,把人与天地万物看成相互联系的整体,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制度建设有着重要启示。此外,如传统文化中的经济智慧、监察智慧、外交智慧等,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监察制度、外交制度的建设和发展融入了无法割裂的基因和血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正是通过源源不断地汲取传统文化的丰富营养,推动国家制度建设与中国文化深层结构紧密结合和深入发展。
(作者单位:安徽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