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好保护和激励创新创造 为建设知识产权强国提供学理支持
发布日期:2020-10-15 来源:人民日报 作者:马一德

  知识产权制度是激发创新创造活力、推动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制度保障。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我们必须把创新作为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提出“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近年来,我国知识产权保护效果、运用效益和国际影响力不断提升,国家知识产权战略深入实施,知识产权制度更加完善,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稳步推进,但知识产权学术话语权“西强我弱”的格局尚未根本改变。推动我国知识产权制度创新发展,提升我国知识产权学术话语权,需要加快构建中国特色知识产权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为我国由知识产权大国向知识产权强国迈进提供学理支持。

  构建知识产权学科体系。学科划分和设置是分配学术资源、教育资源的重要依据和载体。在我国,伴随着知识产权立法的推进,特别是在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过程中,一批专门从事知识产权法研究的学者涌现出来。目前,我国知识产权学科体系主要以法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应用经济学以及一级学科下自主设立的二级学科等形式存在并发展。这种学科体系促进了不同学科学者共同致力于知识产权研究,但也在一定程度上存在定位不清、涵盖不广、层级偏低等问题,导致学术资源分配、评价体制与知识产权学科战略地位、现实需求还不完全适应。应进一步明确知识产权学科定位,打破学科壁垒,设立知识产权法学、知识产权经济学、知识产权管理学、知识产权贸易、知识产权政策等二级学科,补齐短板、完善体系、拓展领域,更好为国家创新发展实践服务。

  完善知识产权学术体系。学术体系主要包括由学术思想、理念、原理、观点、学说等组成的理论体系,还包括由研究方法、研究材料和研究工具等组成的方法体系。我国知识产权学术体系中不乏优秀理论研究成果,但也有一些理论研究过于宏观和抽象,缺乏立足国情、深入实际的精准分析。随着我国知识产权发展逐渐由被动跟随向主动作为转变,粗放式的知识产权学术研究已不符合当今时代需求,需要基于科学方法进行更加精细的研究,促进知识产权学术研究与经济高质量发展有机互动。广大知识产权研究者应以中国实践和中国问题为中心,重视调查研究,尤其是针对我国区域、产业发展不平衡现状,向企业、产业、区域发展的具体层面延伸,建立和完善立足中国实际、有益中国实践的知识产权学术体系。

  强化知识产权话语体系。近年来,我国在全球知识产权规则制定中的地位不断提升,但在话语权和主导权上还处于相对弱势地位。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科技创新成果不应该被封锁起来,不应该成为只为少数人牟利的工具。设立知识产权制度的目的是保护和激励创新,而不是制造甚至扩大科技鸿沟。”这为我们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制度、更好发挥知识产权制度的积极作用、妥善解决知识产权争议指明了方向。我国知识产权研究者应注重提炼中国经验的国际化表达,把握共建“一带一路”等有利机遇,争取国际社会对中国知识产权激励和保护方案更大范围的认同。建立我国与其他国家知识产权界多种形式的对话机制,深化学术话语与研究方法的交流,向国际学术界介绍我国知识产权领域的进步和经验。加强与世界贸易组织、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等国际组织的联系,增强国际知识产权议题议程设置能力,为激发人类创新创造的积极性提供话语支持和理论保障。

  (作者为中国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副会长)

责任编辑:徐子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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