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全部理论和实践的主题,也是新时代我们党全部理论和实践的主题。新时代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新方位,也包含着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新要求。把握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新进程、历史任务、基本经济制度、两大布局以及国家治理体系和 治理能力现代化、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完善党的领导制度等问题,对于更好坚持和发展新时代中国特 色社会主义有重要意义。
[关键词] 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重要问题
[作者简介] 秦刚(1957-),男,黑龙江哈尔滨人,法学博士,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科学社会主义教研部教授。
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承接了我们党改革开放以来的全部理论和实践主题,同时也凝聚我们党近百年来的创造和追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党和人民的坚定信念,也是我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由之路。在坚持和发展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过程中,有许多问题需要进行深入思考和把握。有了更清醒、更深刻的认识,更有助于我们更好推进党和国家事业,也更有助于我们加深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理解。
一、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新进程
以党的十八大为起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这个新时代,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的新方位,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的新进程,同时也蕴含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的新要求。把握新征程,需要关注的问题和挑战有很多。其中,实现共同富裕,应对来自外部的挑战,是需要我们格外关注和思考的两个问题。
实现共同富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强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这个新时代是“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不断创造美好生活、逐步实现共同富裕的时代”[1]。同时还强调,到203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时,“人民生活更为宽裕,中等收入群体比例明显提高,城乡区域发展差距和居民生活水平差距显著缩小,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基本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迈出坚实步伐”;到本世纪中叶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时,“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基本实现”[2]。这已明确,我们坚持和发展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不仅打造出一个强国的现代化,也创造一个共同富裕的现代化。这是未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最辉煌的体现,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难度最大的问题。让14亿多人实现共同富裕,这本身就是一个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历史性难题。现阶段我国区域之间、城乡之间、不同群体之间的收入差距依然存在较大差距,尤其低收入者数量众多,不同群体之间收入差距较大。“2017年全国居民收入基尼系数超过0.4。”[3]。如何缩小差距,这是我们坚持和发展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过程中需要努力解决好的问题。
进入新时代,“我国日益走近世界舞台中央”[4]。我国发展同世界发展的联系更加紧密,我国同世界各国的交融性、互动性也在显著增强。我国发展有了更大机遇和更有利条件,但面临着更加复杂多变的外部环境,也面临着越来越多的竞争和挑战。中国是一个共产党执政的社会主义国家,是一个发展中国家,是一个正在迅速发展的大国,同时也是国际社会的一个重要成员。这么多身份集一身的中国,在当今世界是独一无二的,自然也会面临着许多必须独自应对的挑战。如中国作为一个共产党执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必须要长期防范来自国外敌对势力,特别是西方敌对势力推行的“颜色革命”和意识形态领域的渗透。由于价值观的不同,总有一些人对我们这个共产党执政的社会主义国家怀有偏见,怀有不好的用心,难免要制造麻烦,甚至会搞颠覆活动。“台独”“港独”等分裂国家主张和举动的背后都有国外敌对势力尤其是西方敌对势力的支持。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必须保持高度警觉。中国还是一个发展中国家,在推进现代化进程中,我们还有许多没有解决好的问题,还要面对发达国家在科学技术发展方面给我们带来的压力和制造的各种封锁。中国作为一个正在强起来起的大国,必须要面对来自西方一些强权国家的纷扰。面对中国的迅速发展,一些国家戒心增大,冷战思维明显上升,有的制造摩擦,有的采取牵制举动,有的企图打乱中国的战略部署,抑制中国发展态势。同时,世界各国围绕科技、资源、能源、人才也展开日趋激烈的竞争,这使我们面临的挑战更加严峻。此外,中国作为国际社会的重要成员国,在维护世界和平,引领经济全球化的发展,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等方面,还要承担着更大的责任,国际社会对中国发挥作用的期待也在日益上升。充分认识和把握好这些新矛盾新挑战,有助于我们更好坚持和发展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二、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历史任务
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总任务。党的十九大再次强调:“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总任务是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5]这个总任务,实际上包含着相互联系、相互促进的两个方面:一个是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一个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来说,这两个历史任务是一体化的事业、一体化的进程。实现了社会主义现代化,尤其是建成了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可以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奠定更加坚实的基础,创造更加充分的条件,但并不意味着就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实现。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是一个更加艰巨的历史任务,用党的十八大报告的话说,“必须准备进行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6]。
用社会主义方式实现现代化、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这是我们党对历史和人民作出的庄严承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要以实现工业化和现代化为前提、为基础。因此,社会主义在中国的起步发展,就同工业化、现代化相联系。社会主义的现代化目标,现代化的社会主义属性,始终被我们党和人民所坚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显著特点,就是社会主义与现代化的结合。关于现代化的内涵,尽管有不同的认识和说法,但许多量化指标都有国际公认标准。我国的现代化是社会主义现代化,有社会主义本质要求,也有现代化一般特征和量化标准。只要体现了社会主义本质要求,达到国际公认的量化标准,就意味着进入现代化国家行列。党的十九大在总结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基本经验的基础上,综合分析我国发展面临的形势和条件,对我国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作出新的战略安排:第一步到203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第二步到本世纪中叶,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这样的战略安排,是我国现代化进程及目标的时间表设定。只要时代潮流和世界局势没有根本性的改变,这一目标肯定会如期实现。
与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相比,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是一个更加复杂、更加艰巨的历史任务。从现阶段我们面临的挑战来看,要完成这个历史任务,不仅要使我国成为一个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还要保持香港、澳门长期繁荣稳定,确保边疆长治久安,实现祖国完全统一等。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不断完善,香港、澳门的长期繁荣稳定,边疆的长治久安,是确定无疑的。但解决台湾问题,实现祖国完全统一,特别是实现和平统一,将是一个十分复杂的过程,要进行长期的奋斗,付出更为艰辛的努力。
三、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经济制度
在改革开放实践中,我们党实现了社会主义基本制度与市场经济有机结合,创立了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这就是:“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按劳分配为主、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等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7]。“基本经济制度即生产关系的制度体现”[8]。这一基本经济制度中的三方面相互联系、相互支撑,是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关系在制度上的表现,体现了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在当代中国的创新发展。需要进一步明确的是,这个基本经济制度不仅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而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要长期坚持的基本经济制度,它不会随着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结束而有根本性的改变。
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尤其是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纳入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范畴,这无论是从中国的社会主义进程来说,还是从世界社会主义进程来说,都具有深远的里程碑意义。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提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目标,这是我们党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程中的一个重大理论和实践创新,解决了世界上其他社会主义国家长期没有解决的一个重大问题。”[9]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过程中,我们党也相继更新了所有制结构和分配结构,形成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所有制格局,形成了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格局。党的十五大首次在把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确立为我国“基本经济制度”,并强调它“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一项基本经济制度”[10]。党的十六大依据所有制结构的新变化,确立了“劳动、资本、技术和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原则”[11]。使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把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结合起来,这是我们党在社会主义经济制度上的重大创新。有了这一制度创新,不仅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充满生机活力,也深化了我们对社会主义制度的认识。
从党的十六大开始,我们党不再更多强调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属性,而是更多把它视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内容。进入新时代,我们党把这个基本经济制度视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强调:“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支柱,也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根基。”[12]这个基本经济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也可以说是当代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但在相当长的一个时期里,有些人始终固守着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的说法,把它看作是一种“过渡性”的经济制度。其依据就是我国还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不发达,发展不平衡。如有学者认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就是生产资料公有制以及由此决定的按劳分配”,而“我国目前还处于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还不能全面实行公有制,而只能是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13]。至今依然还有人坚持这样的看法。如果把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仅仅看作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必然会带来这样一个问题,那就是随着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结束和社会生产力的进一步发展,我们是否要放弃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而走向全面公有化?是否要限制甚至取消非公有制经济?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来看,在可预见的将来,社会经济发展不可能走向全部公有化,更不可能走向全部非公有化。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多样性、多层次性将是一种长期状态,不会随着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结束而发生决定性变化。私营经济、个体经济也不是可以随意随时消除的,生产的大型化、集中化和分散化将是一种比较长久的经济状态。因此,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按劳分配为主、多种分配方式并存,不仅存在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而且将伴随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的全过程。从已有的实践经验来看,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将不会简单地向着原来认定的那种单一公有制模式发展。对我国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有了更好地把握,才能更好地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坚持、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四、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两大布局
进入新时代,我们党在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过程中,先后形成两大布局,即“五位一体”的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这两大布局,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坚持和发展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作出的顶层设计、整体部署。党的十九大明确强调:“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14]在坚持和发展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过程中,必须要把握好这两大布局,实现两大布局的相互促进、统筹联动。
“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即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全面推进,体现了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鲜明特点。这个总体布局的形成,来自于我们党对社会主义建设经验的深刻总结,也是我们党对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规律认识不断深化的结果。它是我们党对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作出的全面规划、总体安排,是我们推进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基本遵循。在推进这样一个总体布局过程中,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提出“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是从我国发展现实需要中得出来的,从人民群众的热切期待中得出来的,也是为推动解决我们面临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提出来的,也是为推动解决我们面临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提出来的。”[15]
“五位一体”和“四个全面”这两大布局,是我们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规律性、经验性认识。它们源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也统一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中。如果说“五位一体”总体布局更多地体现了“做什么”,那么,“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则更多地体现了“怎么做”以及要达到的阶段性目标。“五位一体”总体布局是事业内容的展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是事业发展的重要保障和目标要求。“五位一体”总体布局中的每一个方面发展,都要体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要求,都要以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为战略举措。“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也进一步明确社会各个领域发展的战略方向、重点内容。到建党100周年时,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这个目标就会如期实现。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基础上,我们党将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因此,“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的“第一个全面”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将由“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来接续。需要进一步明确是,“五位一体”总体布局需要长期坚持、完善和发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也需要长期坚持、完善和发展,它不会随着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这个的目标的实现而失去其统领作用。把握好这两大布局,就能对全面推进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有更加清晰的认识、更加深刻的理解。
五、关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与法治建设问题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与法治建设是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加强法治建设,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而“法律是治国之重器,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16]。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最为重要的,就是要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法治化。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17]。“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是一个国家制度和制度执行能力的集中体现。”[18]国家制度转化为治理效能,主要集中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国家治理体系的构建合理有效,二是执政党和政府具有科学运用法律制度治国理政的能力。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坚持和发展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必然要求,也是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必然要求。这里的“现代化”,强调的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要顺应时代发展,符合现代化国家的内在要求。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个命题提出以后,有学者把它同“四个现代化”即工业现代化、农业现代化、国防现代化、科学技术现代化,并列在一起称之为“第五个现代化”。这是一种不准确、不恰当的定位。我们党提出的“四个现代化”,是对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及其目标的初步认识,而且这四个方面大都局限于经济层面。改革开放以后,我们党对社会主义现代化有了更加全面的理解,并逐步形成了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目标。这表明,我们党对社会主义现代化的认识已经超越了“四个现代化”。在这样的情况,再把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称为“第五个现代化”,显然是不合适的,这也是认识上的一种倒退。
现代化国家的显著特征是国家制度法治化。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首先要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法治化。国家治理体系的建构,执政党和政府治国理政能力的提高,都要建立在法治基础之上,以法治为基础,以法治为保障。国家治理体系法治化,就是把国家治理纳入法治化的轨道,以法法治摆脱人治的纷扰。国家治理能力法治化,就是要牢固确立法治思维,以法治要求作为判断是非的准则,运用法治思维处理和解决各种问题,以法治摆脱阶级斗争思维的纷扰。在社会主义制度建立初期,我们党和政府治国理政的法治意识不强和法治机制不完善,推进国家治理更多依赖于群众运动等。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这些方式有其合理性,也有一定的积极作用,但其负面影响也很大。正是基于对历史的总结反思,对现实的认真分析思考,我们党才提出了全面依法治国,提出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各种问题的明确要求。
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过程中,我们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需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发展前进中的问题。能否把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运用到国家和社会治理各个领域、各个方面,关系到全面深化改革能否富有成效,也关系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能否实现。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指出:“必须清醒看到,同党和国家事业发展要求相比,同人民群众期待相比,同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目标相比,法治建设还存在许多不适应、不符合的问题,主要表现为:有的法律法规未能全面反映客观规律和人民意愿,针对性、可操作性不强,立法工作中部门化倾向、争权诿责现象较为突出;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现象比较严重,执法体制权责脱节、多头执法、选择性执法现象仍然存在,执法司法不规范、不严格、不透明、不文明现象较为突出,群众对执法司法不公和腐败问题反映强烈;部分社会成员尊法信法守法用法、依法维权意识不强,一些国家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依法办事观念不强、能力不足,知法犯法、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现象依然存在。这些问题,违背社会主义法治原则,损害人民群众利益,妨碍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必须下大气力加以解决。”[19]因此,加强法治建设,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才能更好体现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根本要求。
六、关于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与促进人类进步问题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习近平总书记提出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新主张。这个新主张,反映了当今世界发展的新趋势,明确了人类发展进步的合理走向。
坚定不移走和平发展道路。中国的发展是和平发展,这样的发展超越了历史上大国崛起的老路,打破了西方造就那种“国强必霸”的逻辑。西方国家的发展和崛起,大都遵循了武力扩张、建立殖民体系、争夺势力范围的路径。中国的和平发展是不仅没有扩张掠夺,反而带动和促进了世界其他国家的发展。中国坚持和平发展,其本身就包含着对人类历史教训的深刻总结,不可能再重复西方国家走过的老路。和平发展,就是在竞争中加强合作,在合作中实现共赢,以求同取代同化,以对话取代对抗以共赢取代独占。中国坚持走和平发展、开放发展、合作发展、共同发展的道路,将继续做世界和平的建设者、全球发展的贡献者、国际秩序的维护者。这种没有任何说教意味的中国主张、中国经验,将对世界其他国家的发展及路径选择起着重要启示作用。
积极引领经济全球化的普惠发展。经济全球化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大趋势,不仅促成了世界经济增长,也使国际社会日益成为一个利益共同体。在当今世界,任何国家要谋求经济快速发展,都不能割断与世界的经济联系,都必须融入经济全球化的潮流中,并在世界性的经济交往和竞争中获取更大发展空间。这种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相互依存的局面,使世界各个国家相互影响日益增大,未来的前途命运也更加紧密地联系在一起。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的那样,“各国相互联系、相互依存的程度空前加深,人类生活在同一个地球村里,生活在历史和现实交汇的同一个时空里,越来越成为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命运共同体。”[20]在这个过程中,中国已由经济全球化的追赶者逐步成为经济全球化的主导者、引领者。面对逆全球化明潮暗流的涌动,我们依然要积极扩大开放,以互利合作引领经济全球化的普惠发展。
尊重差异、促进交流互鉴。由于世界各个国家的历史文化不同,发展起点和机遇不同,在走向文明进步过程中,必然会选择不同的发展道路,形成不同的社会制度。不同发展道路、社会制度的共生共存,不是人类社会对立和冲突的根源,而是世界充满活力的动因,是交流互鉴、相互促进的基础。我们要坚持求同存异的理念,相互尊重各国自主选择的发展道路和模式,推动超越社会制度的交流互鉴,使各种发展道路、社会制度在比较中取长补短,展现各自优势和活力,让世界多样性成为人类社会进步的不竭动力、人类文明多姿多彩的天然形态。
维护全人类的共同价值。人类社会发展的过程,是一个追求文明进步的过程。追求文明进步,要反对帝国主义和殖民主义的战争掠夺,反对霸权主义的恃强凌弱,反对唯我独尊的极端自私自利行为。同时,还要坚守人类的共同价值。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和平、发展、公平、正义、民主、自由是全人类的共同价值。”[21]这些共同价值,体现了一种人类文明进步的要求,也是反映世界各国人民的共同愿望。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必须以维护和坚守这些共同价值为思想基础。美国等一些西方国家把自己所宣扬的民主、自由说成是“普世价值”,并以各种手段诱惑或迫使人们去遵循。实际上,那不过是民主、自由的美国或西方模式而已。维护和坚守人类共同价值,有助于淡化或消除美国等西方国家“普世价值”的影响。
七、关于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与更好发挥制度优势问题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要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中国共产党是当代中国最高政治领导力量,也是国家和社会的领导核心。有这样一个政治力量、领导核心存在,是国家政局稳定、社会团结的根本保证。亨廷顿认为,“一个现代化中政治体系的安定,取决其政党的力量。”[22]中国社会发展的经验也证明了这一点。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在当代中国,如果没有党的领导这个核心,“出现了各自为政、一盘散沙的局面,不仅我们确定的目标不能实现,而且必定会产生灾难性后果”[23]。
在当今世界,人类政治基本都是民主政治,而民主政治又大都以政党政治为突出特点。很多国家的民主政治也首先表现为政党政治,或受政党政治所左右。西方国家始终认定两党制多党制才符合民主政治要求,一党无法实行民主,这是一种先入为主的偏见。实际上,一个国家确立和实行哪种政党制度,是多种因素的结果。在当代中国,有九个政党,一党执政、八党参政。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它执政的合法性不是由投票箱决定的,而是与人民同心同德、共同奋斗的结果,是人民经过长期的历史比较而作出的政治选择。它不是任何利益集团的代表,也没有任何自己的私利,而是整个社会利益的代表。在其执政过程中,可以超越各种利益关系的掣肘,制定以实现最大多数人的利益为目标,同时兼顾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及要求,使人民能够共享发展成果。它发挥的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是对国家集中统一领导的重要体现,也是维护国家政局稳定、社会团结重要机制。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的领导制度是我国的根本领导制度”,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中“具有统领地位”[24]。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首先要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制度。
坚持一党的长期执政,必须破解一个难题,这就是如何实现党的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尤其是如何防止权力滥用、权力腐败。权力的滥用和腐败,是党长期执政面临的最大威胁、最大挑战。进入新时代,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反腐败斗争方面展现出前所未有的决心,推出许多前所未有的有力举措,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并取得前所未有的重大成效,取得了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加强制度建设,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是抑制权力滥用、权力腐败的关键举措。但制度的建设如同“织网”,网眼再密都漏水,如果人的观念意识跟不上,甚至底线都不守,任何制度都会失去效能。因此,在加强制度建设过程中,必须强化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观念意识和理想信念。领导干部坚定不移地践行理想信念上,发挥示范导向作用,不仅是一般的修养准则,更是一种政治责任和要求。领导干部若是丧失理想信念,就丧失了立身之本。政治上的迷失和堕落,会导致经济和生活上的全面腐化和堕落。这对我们党和国家来说,是一种潜在的巨大危险。在这个问题上,我们始终要有清醒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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