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定不移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
创办经济特区“不惑之年”的深刻启示
发布日期:2020-11-02 来源:福建日报 作者:郑又贤

  1980年8月26日,厦门和深圳、珠海、汕头作为首批经济特区正式启动,迄今已有40年的时间。面对“四十不惑”之年,厦门经济特区按照邓小平同志1984年2月7日视察题词的要求,“把经济特区办得更快些更好些”,付出了艰辛努力,不仅创造了伟大奇迹,更积累了宝贵经验。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庆祝大会上的讲话中所指出的,“深圳等经济特区的成功实践充分证明,党中央关于兴办经济特区的战略决策是完全正确的”,“经济特区不仅要继续办下去,而且要办得更好、办得水平更高”。习近平同志在讲话中总结了经济特区40年改革开放、创新发展积累的“十个必须”宝贵经验。这“十个必须”,是我们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特区建设规律认识的深化,对新时代经济特区建设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经济特区发展的正确政治方向:“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创办和建设经济特区,首先要明确发展的方向和道路问题,“方向决定前途,道路决定命运”。我们党历来重视方向和道路的选择。正如习近平同志在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庆祝大会上所指出的,“新时代经济特区建设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我们要胜利实现党的十九大既定的战略目标,就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定不移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因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是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创造人民美好生活的必由之路”。中国走这条道路是历史的选择,人民的选择。正是这种选择,使我们“具有无比广阔的时代舞台,具有无比深厚的历史底蕴,具有无比强大的前进定力”。

  创办和建设经济特区,是为改革开放“探路开路”,是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创造人民美好生活的重要举措和有机组成部分,从而必然也必须服从上述的选择,坚定不移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这就是经济特区发展的正确方向,在任何时候都不能放弃。习近平同志明确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社会主义而不是其他什么主义”。他在厦门工作期间,亲自领导制定发展战略,曾经反复强调,“我们是搞经济特区,不是搞政治特区,我们是搞社会主义,发展战略一定要体现这个,严格把握制定战略发展的方向,要坚持社会主义的方向,把厦门建设成具有自由港特征的多功能的社会主义经济特区”。所以,他在总结深圳等经济特区40年改革开放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强调指出,“必须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通过改革实践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

  如习近平同志所言,“我们是搞经济特区,不是搞政治特区”。一定要注意辩证看待经济特区中经济和政治的关系。一方面,经济特区中经济和政治是密切相联系的,经济是基础,政治是规范,要自觉地以后者规范前者发展的方向和道路。另一方面,经济特区中的经济和政治又存在着原则区别,不能混为一谈。我们讲“经济特区”不是“政治特区”,就是从这个意义上说的。因为,经济特区之“特”,是指可以实行与其他地区不同的“特殊政策”,但这是就经济行为、经济交往、经济政策来说的,不能混同于政治行为、政治交往、政治政策。否则,也会使经济特区偏离正确的方向。

  经济特区建设的根本组织保障:“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第一句就是“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庆祝大会上说,“深圳等经济特区改革发展事业取得的成就,是党中央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广大干部群众开拓进取的结果,是全国人民和四面八方广泛支持的结果”。经济特区建设是一种高度组织的行为,需要所在地区全体党员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共同努力,需要中央的领导、指导和统一协调,还依赖于其他地区干部群众的支持、帮助,创造各种有利条件。对于各个经济特区来说,不是单打独斗或孤立无援的,而是与中央及其他地区存在着密切联系的“全国一盘棋”中的一个“棋子”。要让这个“棋子”走活乃至取胜,离不开高度组织起来的指挥和调度中心——中国共产党的全面领导,这是经济特区建设的根本组织保障。

  习近平同志总结经济特区40年改革开放实践经验,深刻指出,“必须坚持党对经济特区建设的领导,始终保持经济特区建设正确方向”。改革“无论改什么、改到哪一步,坚持党对改革的集中统一领导不能变”。在这里,我们需要特别强调的是,由于经济特区处于改革开放前沿,从而“对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有着更高要求”。一方面,经济特区实行同其他地区不同的更加开放、更加灵活的经济政策,面临着许多前所未有的情况或问题,应对和解决都会有更大的难度,往往是一边实践一边探索的过程,难免会遇到不知所措的窘境乃至“本领恐慌”。这时候,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充分发挥其在“把方向、谋大局、定政策”“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对经济特区建设具有“定盘星”和“压舱石”的意义。经济特区的干部群众一定要有党是“全面领导”和“领导一切”的自觉意识,无论在哪个地方或哪个领域,特别在战略性、全局性问题的把控上,不能自行其是,要服从党中央的决策和部署。另一方面,经济特区需要“先行先试”和“特事特办”,如何把坚持党的领导和改善党的领导、加强党的领导与加强党的建设有机结合起来,这是一个需要认真探索的问题。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确保经济特区在重大的道路、方向和其他战略选择上不出现“颠覆性错误”。加强党的建设和改善党的领导,提高党的领导能力、水平和成效,避免主观主义、官僚主义和形式主义,最大限度地激发特区干部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经济特区制胜的科学理论指导:“坚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

  厦门等经济特区之所以能够取得令人瞩目的辉煌成就,除了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之外,非常关键的原因,在于“坚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马克思主义并没有结束真理,只是开辟了通向真理的道路。所以,坚持这种“结合”就显得格外重要。兴办经济特区,正确反映了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也适应了中国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和改革开放,特别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客观需求,同时充分体现了全国人民追求美好生活的意志和愿望。只有坚持以马克思主义尤其是历史唯物主义为指导,并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观察和解决问题”,我们才能作出正确的判断和选择,并形成切实可行的实践方案或思路,进而才能获得预期的成功。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新形势、新任务、新挑战,赋予经济特区新的历史使命,经济特区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在伟大斗争、伟大工程、伟大事业、伟大梦想中寻找新的方位,把握好新的战略定位”。要做到这一点,尤其需要坚持马克思主义为指导,联系所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挑战,准确把握经济特区的新使命、新方位、新定位,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与时俱进全面深化改革,锐意开拓全面对外开放,在实践中取得经济特区建设和发展的新成功、新胜利。

  当前,“坚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包含着深刻的内涵和要求。其一,要认真读书学习,把读学马克思主义作为一种“生活方式”,不但学会和弄通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而且“锲而不舍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大众化”,不断丰富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推动经济特区工作开创新局面。其二,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勇于推进实践基础上的理论创新,并用创新的理论指导实践创新,切实做到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新时代经济特区改革发展,续写更多“春天的故事”。其三,要增强问题意识,带着问题学,学了就要用于解决实际问题,并在工作中“瞄着问题去,追着问题走,把化解矛盾、破解难题作为履职尽责的第一要务”,永葆“闯”的精神、“创”的劲头、“干”的作风,努力在经济特区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上都交出优异答卷。

 

  (作者为福建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福建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责任编辑:徐子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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