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是我国改革开放的一面旗帜。党中央决定以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为契机,支持深圳实施综合改革试点,以清单批量授权方式赋予深圳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上更多自主权,一揽子推出27条改革举措和40条首批授权事项。实施综合改革试点是新时代创新改革方式方法的全新探索,彰显党中央在更高起点上推进改革开放的决心和智慧。那么,综合授权改革与过去的各类改革试点有何区别,为什么选择深圳开展综合授权改革试点,深圳经济特区实施综合改革试点对于新时代推动高质量发展有何重要示范作用?
综合改革试点体现了中央授权改革的力度和深度
改革开放是我国的基本国策。在市场化取向的改革进程中,我国先后设立经济特区、沿海开放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区、海关特殊监管区等各类经济功能平台,通过实施“先行先试”政策,“摸着石头过河”,不断探索体制机制创新,释放社会生产力,激发创新创业创造的活力,推动国民经济发展,取得了改革开放的辉煌成就。改革永远在路上,改革之路无坦途。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年庆祝大会上指出:“当前,改革又到了一个新的历史关头,很多都是前所未有的新问题,推进改革的复杂程度、敏感程度、艰巨程度不亚于40年前,必须以更大的政治勇气和智慧,坚持摸着石头过河和加强顶层设计相结合,不失时机、蹄疾步稳深化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更加注重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提高改革综合效能。”综合试点改革,是按照新时代全面深化改革的总体要求,在中央改革顶层设计和战略部署下,先制定“实施方案”,明确重点领域、改革方向和构建机制,再以“授权清单”批量报批的方式提出有针对性的改革举措,稳步推动和落实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列入清单的事项实施备案管理,除明确要报批的事项,其他不再逐项报批。因此,有别于以前改革试点通常实行的“一事一议、层层审批、逐项审核”的授权方式,实施综合改革试点体现了实施方案和授权清单的有机统一,是创新改革方式方法的全新探索。综合授权改革既赋予深圳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上更多自主权,建立健全容错纠错机制,充分调动和激发广大干部参与改革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同时又强调深圳要切实担负起试点主体责任,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认真做好具体实施工作,确保各项改革任务扎实有序推进。在首批40条授权事项中,有20多项需要突破现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涉及近百项具体法律法规和政策条款的调整,综合授权改革试点还强调要建立健全与综合改革试点相配套的法律法规、政策调整机制。因此,本次综合改革试点方案的含金量很高,支持力度、探索空间都是前所未有的,具有很强的创新性、突破性,体现了中央对推动改革的决心与担当。
深圳经济特区具备实施综合改革试点的制度条件和微观基础
广东是改革开放的排头兵、先行地、实验区,深圳经济特区是全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窗口和示范。深圳经济特区之所以能够取得令世界刮目相看的成就,最重要的一条经验就是始终牢记党中央创办经济特区的战略意图,坚持改革开放的伟大方针不动摇,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不偏离,坚持“敢闯敢试、敢为人先、埋头苦干”的特区精神不懈怠。通过持续推进改革创新,深圳首创1000多项改革举措,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取得全面发展,实现了“五大历史性跨越”。同时,通过持续推动创新发展,深圳逐渐探索并闯出了一条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科技创新之路”,形成了“90%的研发人员、研发机构、科研投入、专利生产集中在企业”的“4个90%”的鲜明特征。深圳已拥有国家高新技术企业1.7万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超过5万家。当前,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国际合作与格局发生了深刻变化,需要更好地把握全球价值链分工、新技术革命和制度型开放等重大挑战与机遇。新形势需要新担当、呼唤新作为。深圳经济特区是全国改革开放的一面旗帜,开放部门对技术创新和制度优化敏感度高,具备率先实现转型的条件和微观基础,是承载综合探索示范功能的重大平台。因此,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实施综合授权改革试点,有利于在新时代改革开放进程中率先实现体制机制创新的突破,加快形成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扩大开放新格局,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创造经验、提供借鉴。
实施综合授权改革为推动高质量发展释放改革红利
改革开放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重要的时代特征。改革开放40多年来党的全部理论和实践的主题就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需要破解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深层次问题,更好地满足人民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等方面日益增长的需要,进一步彰显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去年8月,党中央出台了《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提出了包括率先建设体现高质量发展要求的现代化经济体系、率先营造彰显公平正义的民主法治环境、率先塑造展现社会主义文化繁荣兴盛的现代城市文明、率先形成共建共治共享共同富裕的民生发展格局、率先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中国典范等五个方面的目标任务,指引深圳朝着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方向前行,努力创建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城市范例,成为竞争力、创新力、影响力卓著的全球标杆城市。
在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年庆祝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就新时代深圳经济特区的改革开放使命进一步指明了方向,即“着眼于解决高质量发展中遇到的实际问题,着眼于建设更高水平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需要,多策划战略战役性改革,多推动创造型、引领型改革,在完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创新链产业链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高水平开放型经济体制、民生服务供给体制、生态环境和城市空间治理体制等重点领域先行先试。”聚焦新时代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支持深圳先行示范区率先突破体制机制障碍,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围绕要素市场化配置、营商环境、科技创新、对外开放、民生服务、生态环境和城市空间治理等六大方面提出27项目标任务和保障措施。首批授权清单事项也涉及六个方面,其中要素市场化配置方面14条,营商环境方面7条,科技创新体制方面6条,对外开放方面7条,公共服务体制方面3条,生态和城市空间治理方面3条,各条均明确了改革事项的主要内容。深圳经济特区的创办与建设几乎与我国改革开放同步,深圳经济特区经验为发展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作出了重大实践探索。新时代赋予深圳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上更多自主权,支持深圳在更高起点、更高层次、更高目标上推进改革开放,创造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成功经验,有利于释放高质量发展的改革红利,更好服务全国发展大局。(作者:毛艳华 系中山大学港澳珠江三角洲研究中心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