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
发布日期:2020-11-09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开篇即指出,“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同时,全会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表述更新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

  把我国建设成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是中国共产党百年大党不变的初心使命,是从1953年至今14个五年规划(计划)一以贯之的主题。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一个又一个五年规划(计划)编制实施,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图景在实践中一步步变为现实。

  1954年,第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首次提出了“四个现代化”的目标,即“现代工业、现代农业、现代交通运输业、现代国防”。改革开放后,在“四个现代化”的基础上,十一届三中全会公报明确提出“社会主义现代化”。此后,邓小平创造性地提出从中国特点出发,“走出一条中国式的现代化道路”,并用“小康”来诠释中国式现代化。1987年,党的十三大提出“三步走”的发展战略,第一步,实现国民生产总值比一九八〇年翻一番,解决人民的温饱问题;第二步,到二十世纪末,人民生活达到小康水平;第三步,到二十一世纪中叶,基本实现现代化。

  在上世纪80年代末和上世纪末这两个时间节点上,我们先后实现了前两步。在这个基础上,我们党高瞻远瞩地提出,到建党100年时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然后再奋斗30年,到新中国成立100年时,基本实现现代化,把我国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

  党的十九大明确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基础上,对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作出分两个阶段推进的战略安排,即到203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到本世纪中叶把我国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这个战略安排,把基本实现现代化的时间比原先提前了15年。

  随着“十三五”规划目标任务即将完成,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胜利在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向前迈出了新的一大步,社会主义中国以更加雄伟的身姿屹立于世界东方。从明年起,我国将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国将进入一个新发展阶段。

  新征程,再出发。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下,统筹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牢牢把握重要战略机遇期,发挥我国独特的政治优势、制度优势、发展优势和机遇优势,我们完全有信心、有底气、有能力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上创造新的历史伟业。(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兰琳宗 丨音频制作:厦门市纪委监委、厦门金圆集团纪委)

责任编辑:徐子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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