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法治的新征程
发布日期:2020-11-10 来源:民主与法制周刊

     10月26日至29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在北京举行。全会听取和讨论了习近平总书记受中央政治局委托作的工作报告,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
  审视全会公报,“民主与法治”是一个光芒闪耀的关键词。全会充分肯定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以来中央政治局的工作,高度评价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取得的决定性成就,指出“全面依法治国取得重大进展”“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快推进”;全会强调,到二〇三五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远景目标,在民主法治领域的重要目标包括:“基本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人民平等参与、平等发展权利得到充分保障,基本建成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等等;同时,全会为“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所设定的主要目标中,也明确提出:“国家治理效能得到新提升,社会主义民主法治更加健全,社会公平正义进一步彰显,国家行政体系更加完善,政府作用更好发挥,行政效率和公信力显著提升,社会治理特别是基层治理水平明显提高”等等。
  以执政党公报形式,将“民主与法治”内容正式确认为以往的决定性成就,嵌入社会主义现代化远景目标、“十四五”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之中,自有其深意和作用:一是增强操作性,抽象的法律规定、宏观的政策指向,经由全会制定的中长期规划目标照进现实,化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指标,更加具象化,也更便于执行;二是增强体系性,“民主与法治”的相关内容早已载入宪法法律,历来不乏决策高层的表述,也不乏重大会议的决定,写入“十四五”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形成上下互动、中长搭配、虚实结合的系统设计,更加科学合理;三是增强昭示性,公报所释放的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治的决心和态度,有利于号召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向着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的目标迈步奋进。
  权力是一把双刃剑。人类社会前进的足迹表明,什么时候权力控制好了,制衡好了,什么时候才有国家的繁荣、民族的昌盛、公民的幸福。改革开放以来的数十年实践充分证明,民主与法治是规制权力、推动发展的必由之路。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过程中,只有坚定不移地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始终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才会加速迈向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
  民主法治也是保障公民权利的法宝利器。一个现代、文明的国家,最根本、最核心的要素就是“以人为本”。一个民主法治的社会,也必然是一个权利本位的社会。正如十九大报告曾经指出的,随着时代的发展,“人民美好生活需要日益广泛,不仅对物质文化生活提出了更高要求,而且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要求日益增长”,因而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目标时,必须充分满足人民对民主法治的新期待、新诉求。而在推进民主法治的进程中,也必须处处坚守“人民至上”的原则,比如,在立法过程聆听公众声音,在司法过程捍卫公众权益,努力让人民群众处处感受到公平正义。唯有如此,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才会有更强大的生命力与感召力。
  “正入万山圈子里,一山放过一山拦。”随着十九届五中全会拉上帷幕,一幅更恢宏、更精细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蓝图已经勾勒出来。接下来更为重要的是,如何将蓝图化为现实。只要上下齐心、共同努力,民主与法治的航船就一定能不断“升级换代”,在历史嬗变中日趋成熟,最终驶向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的理想彼岸。

责任编辑:徐子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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