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人民共同富裕
发布日期:2020-11-13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在“到203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远景目标”中提出,人民生活更加美好,人的全面发展、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在改善人民生活品质部分突出强调了扎实推动共同富裕。这样的表述,在党的全会文件中还是第一次。

  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人民群众的共同期盼。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团结带领人民向着实现共同富裕的目标不懈努力,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脱贫攻坚作为重中之重,使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就是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一项重大举措。

  《建议》对扎实推动共同富裕提出了一些重要要求和重大举措。在“改善人民生活品质、提高社会建设水平”部分指出,提高人民收入水平,健全工资合理增长机制,着力提高低收入群体收入,扩大中等收入群体。探索通过土地、资本等要素使用权、收益权增加中低收入群体要素收入。多渠道增加城乡居民财产性收入。完善再分配机制,加大税收、社保、转移支付等调节力度和精准性。强化就业优先政策,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除了在缩小收入差距方面发力,《建议》还对缩小地区和城乡之间的发展差距提出了一系列新任务、新举措。例如,完善转移支付制度,加大对欠发达地区财力支持,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在农村,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建立农村低收入人口和欠发达地区帮扶机制,实施乡村建设行动,推动形成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协调发展、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在城市,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加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和社区建设,强化基本公共服务保障,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这些重要要求和重大举措既指明了前进方向和奋斗目标,也是实事求是、符合发展规律的,兼顾了需要和可能,有利于在工作中积极稳妥把握,在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道路上不断向前迈进。

  共同富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根本原则,实现共同富裕是我们党的重要使命,我们将在不断发展的基础上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事情做好,把不断做大的“蛋糕”分好,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朝着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迈出坚实步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吕佳蓉 丨音频制作:厦门市纪委监委、厦门金圆集团纪委)

责任编辑:徐子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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