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遗嘱怎么立才有效
发布日期:2021-04-14 来源:《人民法院报》2021年4月14日第07版 作者:李百主

  日常工作生活中,用电脑书写、用打印机打印已成为大部分人的习惯。那么,如果采用打印的方式订立遗嘱,符合哪些条件才会是有效遗嘱?对于这一问题,民法典作出了相应规定。

  案例:张某与陈甲合伙经营超市。在张某的见证下,陈甲之父陈某订立遗嘱一份,载明:陈某有位于市中心住房一套,在陈某百年之后由两个子女陈甲、陈乙继承(二人均分)。该遗嘱系打印件,有陈甲、陈乙及见证人张某签名并按手印,陈某在打印的名字上按手印。陈某过世后,陈甲、陈乙对遗嘱是否有效产生争议,诉至法院,法院认定该遗嘱无效。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条: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二)继承人、受遗赠人;(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检察官解析:我国法律在民法典之前没有规定打印遗嘱,因此对打印遗嘱是否有效存在争议。伴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打印遗嘱日渐增多,民法典主动回应该问题,新增打印遗嘱为有效的遗嘱形式。打印遗嘱是指用电脑书写、用打印机打印的遗嘱。打印遗嘱要求严格,必须要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形成过程,而且遗嘱人和见证人必须要在每一页上签名并注明年、月、日。见证人不得是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条规定的三类人员之一。本案中,见证人仅有一人,不符合须两人以上的条件,且该见证人与继承人有利害关系,因此该遗嘱无效。

  

  检察官小贴士

  打印遗嘱是否有效是继承纠纷案件中常常出现的争议焦点。在订立打印遗嘱时需要注意以下情况:相较于自书遗嘱,打印遗嘱上仅有签名和日期需要亲自书写,故为了防止伪造,法律对打印遗嘱的形式要件规定得更加严格。在见证人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情况下,见证人要见证遗嘱“打字”和“打印”的全过程,遗嘱人和见证人必须要在每一页都签名并注明年、月、日。要注意,只写某年某月,不写明具体日期,也是无效的。此外,如果有时间不同的数份遗嘱,包括公证遗嘱在内,最终是以时间最后的一份有效遗嘱为准。

  (作者单位:天津市人民检察院)


责任编辑:徐子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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