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法治文化根基更牢固
发布日期:2021-04-15 来源: 《人民日报》2021年04月15日第19版 作者:金 歆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意见》,要求把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作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战略性、基础性工作和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重要内容。

  在社会生活中,人们的行为取向,不仅受制度的刚性约束,还深受文化等精神世界的影响。人们是否自觉遵从法律、信奉法律,文化氛围的作用至关重要。全面依法治国,离不开法治文化在精神层面上的熏陶。唯有全社会将法治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才能实现真正的良法善治。所以,全面依法治国要注重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使法治信仰、法治意识、法治观念、法治思维在全社会牢固树立起来。

  党的十八大以来,法治文化建设不断推进,法治观念逐渐深入人心。习近平法治思想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十四五”规划纲要提出“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实施‘八五’普法规划”。要看到,目前有些地方法治文化建设也存在形式老旧、举措单一、效果不明显等问题。因此,各地各部门要落实《意见》的要求,创新举措,进一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

  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首先要夯实法治宣传教育这个基础。以“八五”普法为契机,我们要进一步创新形式,着力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要把法治教育纳入精神文明创建内容,体现到精神文化产品创作生产之中,广泛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在形式上,要以法治精神、法治事件为蓝本,创作生产出优秀的法治文艺作品,搬上荧幕、搬上舞台、刊载报刊、遍布网络、融入生活。

  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还要强化道德的支撑作用。“法安天下,德润人心。”没有道德的滋养,法治文化就缺少源头活水,法律实施就缺乏思想基础。在全面依法治国过程中,要大力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大力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使其成为法治文化的重要源泉,厚植法治文化的思想根基。

  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更要发挥执法司法的引领作用。如果每次司法实践,正义都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久而久之,人民必将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近年来,司法机关着力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司法公开力度之大前所未有。一部手机,一台电脑,打破物理阻隔,亿万网民能在线观看案件审理;在涉及见义勇为、正当防卫以及“扶不扶”“管不管”等关系社会风向的法律和道德难题时,司法机关及时亮明了态度,辨明了方向,也播下法治文化种子,培植起社会主义法治文化。

  文化的培育不可能速成,必须持之以恒、久久为功。经过坚持不懈的努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必将越发繁荣,全面依法治国的根基必将愈发牢固。


责任编辑:徐子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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