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规范专利申请行为
——兼谈《关于规范申请专利行为的若干规定修改草案(征求意见稿)》
发布日期:2021-05-19 来源:《民主与法制时报》2021年5月19日第02版 作者:卢笑宇

  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当前,我国正在从知识产权引进大国向知识产权创造大国转变,知识产权工作正在从追求数量向提高质量转变。为切实推动我国知识产权工作从追求数量向提高质量转变,国家知识产权局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促进专利质量提升,但目前仍存在各种形式的不以保护创新为目的的非正常申请专利行为。因此,为维护专利法立法宗旨,恪守诚实信用原则,规范申请专利行为,国家知识产权局在充分研究论证的基础上,结合2021年3月11日发布实施的《关于规范申请专利行为的办法》,对《关于规范专利申请行为的若干规定》进行修改,发布《关于规范申请专利行为的若干规定修改草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6日。

  《征求意见稿》进一步完善了对存在各类非正常申请专利行为的单位或个人的处理措施,以及职责部门和机关。这意味着申请专利行为的行政规制将迎来更科学、具体、可操作的制度依据。从专利申请源头出发,打击违背专利立法宗旨、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的各类非正常申请专利行为,保护和激励高价值专利,是推动知识产权价值实现的内在要求,也是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的客观需要,更是科技创新和高质量发展的实现路径。

  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关系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关系高质量发展,关系人民生活幸福,关系国家对外开放大局,关系国家安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必须从国家战略高度和进入新发展阶段要求出发,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促进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激发全社会创新活力,推动构建新发展格局。近年来,我国专利申请数量持续快速增长。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发布的《知识产权事实与数据2020》显示,2019年,中国知识产权局受理了140万件专利申请,排名世界第一。但专利申请数量的增长并不必然带来专利质量的提升。当前,有的地方大力倡导增加专利数量,致使有的创新激励机制掺杂了水分。

  打击非正常申请专利行为,能有效整顿专利申请秩序,遏制专利申请乱象,保障专利在市场中的良性运行,真正发挥出专利制度激励和保护创新的作用。综合来看,《征求意见稿》主要有以下亮点:

  首先,制度设计科学规范,确保行政规制机制良性运转。《征求意见稿》对非正常申请专利行为的行为界定、规制措施、审查程序和救济途径进行了具体化的制度设计,要求政府运用行政手段规范申请专利行为,达到有效减少甚至消除非正常申请专利行为的效果。《征求意见稿》明确了非正常申请专利行为的基本定义,采用非穷举式列举的方式进一步阐述了非正常申请专利行为的表现形式,扩大了范围,将有效确保行政规制效果的实现。如对利用编造、伪造或变造发明创造内容、实验数据或技术效果,或者抄袭、简单替换、拼凑现有技术或现有设计等类似情况的行为进行遏制,能有效控制和减少低质化专利申请的情况。

  其次,增设审查程序,进一步保障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征求意见稿》第四条规定了国家知识产权局在专利申请受理、初审、实审、复审程序或者国际申请的国际阶段程序中发现或者根据举报得知,并初步认定存在本规定所称非正常申请专利行为的,可以组成专门审查工作组或者授权审查员依据本规定启动专门审查程序。相对人保有陈述意见、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权利,完善了相对人的法律救济途径。同时,明确申请人对于国家知识产权局上述决定不服的,可依法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复审请求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三,完善处理措施,形成多层次法律规制体系。《征求意见稿》第五条规定了政府部门、司法机关、行业协会多方联动的处理措施。知识产权局可以采取不予减缴专利费用、通报、扣除非正常专利申请数量、不予资助或者奖励等措施,行业协会(中华全国专利代理师协会)采取自律措施,非正常申请专利行为涉嫌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优化处理措施,提升执法效率,消除非正常申请专利行为的收益,降低非正常申请专利的意愿,以净化行业环境。

  最后,衔接相关部门规章,公共政策协调性强。《征求意见稿》是国家知识产权局对2021年3月11日发布的《关于规范申请专利行为的办法》的补充和完善,其大部分条款与该部门规章衔接良好,不存在冲突和矛盾。《征求意见稿》的制定和实施,是为了规范申请专利的行为,维护正常的专利工作秩序,有利于建立知识产权保护自律机制,推动诚信体系建设,符合公共政策目标。

  专利质量关乎专利资源和从知识产权大国迈向知识产权强国。实现科技创新,势必要提高专利质量,规范申请专利行为,刺破专利泡沫,去粗取精,有效解决专利申请难题,才能保护和激励兼具高技术含量、高市场价值、高文本质量、高权利稳定性、高发明创造水平的高价值专利,激发创新活力,推动构建新发展格局。

  (作者单位:成都文理学院文法学院)

责任编辑:徐子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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