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诉讼助力跨区划生态治理
发布日期:2022-10-11 来源:法治日报 作者:岳小花


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将督促整治万峰湖流域生态环境受损公益诉讼案(以下简称“万峰湖公益诉讼案”)作为第四十一批指导性案例予以发布。这是最高检第一次采用“一批次一案例”的形式发布,同时也是第一次在办案现场发布指导性案例。

众所周知,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行为往往具有波及范围广、持续时间长、损害后果隐秘以及因果关系认定复杂等特点,因此实践中此类行为往往得不到及时惩治或案件久拖不决。生态环境属于公共产品,生态环境保护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公共利益。检察机关是我国的法律监督机关,同时也是环境公共利益代表机关。对于生态环境领域的重大、疑难案件,检察机关通过提起公益诉讼,可以全面整合检察机关的侦查、提起公诉职能,更好地发挥其在案件调查取证、破除行政阻碍以及技术鉴定等方面的优势,较之社会组织等其他社会主体提起公益诉讼更有效率,可以更有力地惩治和震慑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也有助于从根本上解决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问题。

实践中,我国自2015年开展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试点以来,检察机关在环境资源领域提起公益诉讼的案件日益增多。据《2022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统计,2021年,检察机关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的公益诉讼已达8.8万件,同比上升4.7%。这也凸显出检察公益诉讼正日益成为我国生态环境治理的有效手段。

伴随公益诉讼案件不断增多,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在实施过程中也面临一些困境,尤其在涉及跨流域或其他跨区域生态环境案件中,常常面临管辖权争议、调查取证难以及后续执行不力等问题。如何破解这些问题,万峰湖公益诉讼案可以说为全社会提供了一个非常有益的范本。

万峰湖是我国重要的淡水湖,其生态环境状况直接关系到沿岸广西、贵州、云南三省(区)几十万群众的生活和生产经营活动。但是长期以来,由于其跨越三个省(区),上下游、左右岸的生产建设不规范及执法标准不统一等问题,使得万峰湖流域的污染和生态破坏问题难以根治。如果按照传统的属地管辖方式提起公益诉讼,三个省(区)的属地检察机关都有权提起公益诉讼,那么势必会导致案件在办理过程中出现一事多案、重复调查、以及地方行政干预等情形。

为此,最高检在了解到万峰湖生态受损难以根治的关键原因后决定直接立案办理。此举不仅有助于突破地方管辖局限,从流域整体出发采用一体化办案方式,统一研判案件线索、统一办案目标和办案要求,也有助于打破地方利益干扰,便于利用上下游、左右岸的检察资源,共同推动案件的办理和问题的解决。

生态环境治理的最终目的是实现绿色、可持续发展。在万峰湖公益诉讼案中,检察机关一方面充分利用其法律监督和保护环境公益职能,督促地方政府部门协同执法,并推动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监督环境治理,推动形成生态环境保护的多元共治格局;另一方面,通过加强诉源治理,推动流域内各地区间形成绿色的生产经营方式,助力实现流域内产业升级转型,从源头上解决了长期困扰流域治理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问题,实现了生态环境保护与生产发展的双赢。

最高检此次系统梳理和总结万峰湖公益诉讼案的办案过程和经验方法,并将其作为指导性案例发布,不仅彰显了检察公益诉讼在跨区划生态环境受损问题解决上的独特价值,而且对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直接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的公益诉讼案件、运用检察一体化办案模式,以及以办案为中心推进诉源治理等都具有非常强的示范引领作用。此案的办理也启示检察机关,在办理跨区划生态环境案件时,唯有统筹兼顾、整体施策、多措并举,才能有效开展污染防治与生态保护工作,达到系统治理的最佳效果。


作者:岳小花,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生态法研究室助理研究员。

责任编辑:TZZ

               



责任编辑:普通编辑
本站系非盈利性学术网站,所有文章均为学术研究用途,如有任何权利问题请与我们联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