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市域治理现代化法治服务保障调研报告——以河北省为例
发布日期:2022-11-04 来源:法学创新网 作者:梁平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到 2035年,基本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题中应有之意。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亟需加快构建市域多元治理体系、切实发挥法治的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作用,以法治化引领、推进和保障市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坚持人民立场、需求导向,完善市域多元规范体系

  设区的市认真行使《立法法》赋予的立法权,力争做到法律规范与市域治理相契合、有特色、能管用。针对现有法律规范不完善、适用性不强、与社会脱节、以及法律条文重复等问题,建议各设区的市人大常委会充分发挥立法联系点、立法顾问、人大代表的作用,开展立法调研论证,不断建立健全市域法律规范体系。一方面,对于法律法规已规定的事项,进一步制定切合各市实际、具有可操作性和针对性的地方性法规,把法律法规细化。对于超越设区的市的立法权事项,发挥高校智库和专家学者作用,向上级立法机关及时呈报立法建议和论证稿,“自下而上”推动完善法律规范。另一方面,对于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事项,列入立法规划、年度立法计划的重点立法项目,按照“切口小、能管用”的原则制定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及时开展立改废释纂,确保法律规范引领和保障市域治理现代化。

  二、强化实质参与、拓展渠道,推进依法科学决策机制

  决策是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常态工作。基于效率原则,决策仍是以决策部门为主,多元主体参与的机会相对较少,参与动力不足,或者未能实现实质性参与。建议以多元主体的实质性参与为重心,创新决策方式,构建市域依法科学决策机制和体系。一方面,以12345政府服务热线为主渠道,以网络互动平台为新形式,建立市域统一的民意民情、网络舆情收集分析机制,同时发挥党委、政府整合决策资源的枢纽作用,搭建人大、政协、民主党派、专业咨询机构、智库机构调研成果迅速转化为党委、政府决策的输送平台,形成重大决策调研论证的多元渠道。另一方面,深化专家论证制度,组建专家顾问团对重大事项的决策进行论证,对决策过程与结果以及落实情况予以公示,让群众看到决策成效。此外,完善容错与责任追究制度,明确界定决策部门与决策者个人责任,完善决策实施的考核激励机制,把重大决策执行情况作为干部业绩考核和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三、推进依法行政、优化服务,打造公平有序营商环境

  社会公众对营商环境总体状况评价较高,同时也存在着市场监管不到位、当事人不履行合同、地方势力垄断、行政效率不高、市容市貌差、“放管服”不到位等问题,这些问题对于民营企业而言相对更为突出。建议政府推进依法行政,优化更加公平有序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是严厉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生态资源环境以及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等职务犯罪,依法审理涉商事、环境资源、产权保护的案件,让法治成为最好的营商环境。二是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坚持“服务上做加法、管理上做减法”,不断优化审批流程,围绕热点难点堵点创新便民措施,深入推进“双创双服”,营造利民惠企的政务服务环境。三是数字赋能营商环境建设,加强数字平台的功能集成,建立党委、政府、公检法司等部门服务企业“直通车”,进一步深化“马上办、网上办、一次办”,全面打通服务企业的“最后一公里”。

  四、注重服务实效、优化平台,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质量

  近年来,公共法律服务的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程度明显提高,同时存在着专业化程度不高、部门协作比较薄弱、高科技应用程度低、服务领域范围有待拓展、反馈机制畅通性低等问题。需要立足于民众日益增长的公共法律服务需求,加强平台融合和机制对接,构建高效、优质、便捷的基层公共法律服务运行体系。一是增加法律服务的专业力量,通过进驻等方式推进律师值班制度,按照“专、精、全”的标准选聘值班律师,为民众提供专业服务。二是以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为依托,按照集约化原则,优化部门之间的公共法律服务流程,拓展群众急难愁盼的服务领域,增强全领域覆盖的协同服务能力。三是推进现代科技在公共法律服务领域的应用,打通部门壁垒,拓展服务范围,增强反馈的便捷性,提升科技化服务水平。

  五、创新普法形式、形成合力,增强法治宣传教育实效

  随着现代信息技术的广泛普及,新媒体、网络等成为民众青睐的普法宣传方式,而目前各地大多仍采取“展板+传单”的传统宣传方式。对此,需要进一步加强部门联动,以民众触手可及的平台、喜闻乐见的形式,提升法治教育实效。一是牢牢抓住“谁执法谁普法”这个“牛鼻子”,深入推进“法律十进”“法治十建”等活动,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由司法局的“独唱”变成各部门的“合唱”,提升法治宣传教育的全面性。二是打造现代化的普法宣传教育平台,运用微信公众号、快手、抖音等打造新型普法载体,制作、上传典型案例等资源,以案说法,并对点击率进行监控,对于民众点击率高的信息,可制作系列视频,作为“全时空”普法教育的载体。三是委托高校等机构,对民众关注的法律问题进行梳理,制作图文并茂的宣传资料,放置在乡镇司法所、人民调解委员会、村委会等地方,利用村(居)民会议等开展集中普法学习,增强普法的广泛性。

  作者:梁平 华北电力大学法政系教授

  本文系中国法学会重点课题“加强市域治理现代化法治服务保障调研报告——以河北省为例”(CLS(2022)B03)、河北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华北电力大学区域法治与司法治理研究中心”的阶段性成果。

责任编辑:郝魁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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