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组织政治参与及法治保障研究
发布日期:2023-01-06 来源:法学创新网 作者:田新朝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组织的发展经历了一个从无到有,逐步发展的生长期,并且涉足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等诸多领域。随着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不断完善发展,在政治参与多样化的当代格局中,社会组织逐渐成为国家治理的重要主体。加强社会组织政治参与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但同时也面临一系列问题。本文课题组面向社会发放近300份问卷,对社会组织政治参与有关情况进行调研,进而提出对策建议。

  一、社会组织政治参与情况概述

  (一)政治参与的现实情况。一是覆盖范围差异显著。具有政治参与实践经历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分别占调查样本的68.7%、28.9%、16.9%,反映出社会团体的行业枢纽特点。政治参与意愿与实际参与程度差异显著,具有政治参与意愿的社会组织比例高出实际参与36%。二是参与形式传统化。社会组织较为认同传统场景式的社区居民政治参与形式,政治参与媒介主要局限于传统单向渠道,对网络协商民主等新兴形式认同度较低。三是参与合作形态有待优化。在政府与社会组织的关系判断方面,社会组织选择“管理与被管理”“扶持与被扶持”分别占比52.9%、30.8%,缺少对“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发展”的认知。四是公众认可程度相对较高。公众对社会组织政治参与满意者度为89.9%,具体来看,社会组织参与党和政府民主科学决策、反映社会利益诉求评价满意度分别是80.9%、76.5%。

  (二)影响政治参与的因素。一是内部治理水平。社会组织民主治理结构、决策议事机制、组织成员激励与惩处机制、监督评估机制、信息公开机制、文化建设机制等制度完善程度和治理水平,直接影响其自身政治参与能力。二是外部资源效应。政府转移职能及由此带来的公共资源、党建指导资源、外部声誉资源等,将向社会传递社会组织“值得信任”的信号,从而激发其政治参与的动力,获得社会公众认知支持。三是组织嵌入能力。在组织内设立党组织、群团组织的社会组织,经由资源拓展与制度契合,依靠党组织领导、群团组织联系,更有利于实现政治参与。四是转型契合能力。在传统单位制模式向社区为载体的现代治理转变下,社会组织搭建弥合“断裂的社会”线上线下载体,从而获取政治参与的能力。

  (三)社会组织政治参与的价值分析。一是增强党的执政基础。适应社会阶层扩大化的形势需要,有利于凝聚社会组织成员的政治情感,强化政治认同、文化认同、民族认同,更好地争取人心、凝聚力量,夯实党的领导执政根基。二是强化集体行动。构建集体行动框架,引导社会人群在共同目标下采取统一行动,强化应激性情境下良性行为,防范社会治理“碎片化”问题,促进社会组织发展、政治参与和治理现代化的民主逻辑、制度逻辑的高度统一。三是促进民主协商。提升公众的政治参与热情和民主意识,强化社会组织的民间性、公益性和志愿性,约束行政权力,契合转型期多样性社会价值诉求,避免无序政治参与的风险。四是反映社会诉求。增强社会代议能力,代表社会群体表达意见和反映利益诉求,促进社会有机团结,增强社会凝聚力,避免利益冲突演变为社会冲突。五是重塑社会信任共同体。在传统“熟人社会”受到冲击下,克服市场体系中优胜劣汰竞争及衍生的社会成员利益分化和社会隔阂问题,协同社会阶层关系结构,为人的全面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二、社会组织政治参与有关问题

  (一)政治参与机制有待完善。一是顶层制度体系有待完善。实施多年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等制度还不能很好地界定社会组织在政治参与中的角色,有关社会组织政治参与的党内法规、法律规章缺失,导致社会组织政治参与缺乏制度保障和身份困境。二是党建引领参与体系有待完善。社会组织党组织与社会组织内部治理结构耦合机制不健全,社会组织思想政治教育有待强化,以党建引领社会组织服务管理活动体系尚未形成。三是政治参与规范有待补齐。政治参与缺乏具体可操作的实施规程,社会组织的培育发展、社会服务、监督管理以及创新治理尚未与政治参与有机结合。

  (二)政治参与能力有待提升。一是专业人才经验不足。70.9%的受访者认为专业人才缺失是社会组织存在的突出问题并对政治参与产生影响。65.6%受访者对社会组织政治参与相关政策法规不熟悉,普遍缺乏政治参与活动经历,尤其有60.6%受访者认为社会组织从业者的参政议政实践经验不足。二是思想认识有待强化。15.6%受访党员干部不了解社会组织政治参与的政策精神,部分受访者认为其实质是“管控”“束缚”社会组织,政治意识有待强化。部分从业者认识不足,参与意识不强。三是对政治参与职能让渡的监管不足。在政府向社会组织转移职能背景下,由于社会组织行业竞争机制不健全,导致变相审批、利益“寻租”、“红顶”中介、志愿造假与失灵等风险问题,监管存在真空地带。

  (三)政治参与环境有待优化。一是制度与文化的约束。社会组织政治参与面临制度化渠道障碍、自身公信力不足和社会“官本位”思想等约束。二是隐形控制的张力。42.2%受访者认为所遴选的政治参与代表可能产生“唯上”倾向,进而影响政治参与效果。三是公众的认同度不高。20%受访者表示不了解社会组织政治参与,一些社会组织从业者认为政治参与同社会组织职能不相关,对政治参与议题缺乏热情,政治归属感不强。

  三、对策建议

  (一)强化党建引领功能。一是继续加强社会组织党建。把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纳入各级党委议事日程,优化党建工作方法,坚持推进社会组织党组织“三会一课”学习制度,建设社会组织党群服务中心,营造良好党建环境,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社会组织的贯彻落实,扩大党的阶级基础和群众基础。二是强化政治参与角色。强化社会组织的政治参与身份,加强从业人员的思想政治教育及与各阶层人群的联系,增强社会组织的社会团结教育、协调关系和化解矛盾功能。三是把牢政治价值底线。在推动社会组织去行政化、去垄断化中,引导从业者坚定不忘初心的信念,激发社会组织持续服务社群的内生动力,强化社会组织的公益属性,融合最大多数群体的诉求。

  (二)提升政治参与能力。一是健全社会组织内部治理结构。健全民主管理、诚信执业、信息公开、奖励惩戒等机制,提高社会组织自律能力,形成自我发展、自我参与、自我教育、自我约束的治理结构。二是发挥代表人士的推动作用。开拓挂职锻炼、岗位交流、定向培养等渠道,努力提高代表人士的参政议政能力,充分发挥在政治参与引领、信息沟通、价值倡导、资源链接上的作用。三是拓展政治参与渠道。建立由政法部门牵头、相关党政部门参加、社会组织参与的政治参与治理结构,积极利用网络渠道,形成党和政府沟通社会、联系群众的有效载体和重要渠道。

  (三)优化政治参与结构。一是推进社会组织内部治理结构与政治参与融合。促进组织交融和业务协同,防止党的建设与日常工作“两张皮”。二是优化社会意见表达机制。建立健全社会组织的新闻发言人制度、代表选拔制度、观察员制度、社会治理重大事件协商制度等,在新社会阶层较为集中的领域构建点、线、面结合制度体系,畅通利益诉求渠道,优化吸纳社会意见和利益表达制度化机制,理性协调社会利益方的意见。三是实现政治性与社会性的良性互动。基于平等、理性、包容、责任等原则,以政策或执行策略确定政治参与目标,构建系统性联络、沟通和奉献协议,探索利用网络监控与情报检索技术,完善社会组织信息数据库,防范非法行为,将社会需求和回应转入到政治系统中去。

  (四)加强民主协商参与。一是健全新型民主协商机制。明确社会组织参与民主议事协商的规程,界定其目标、性质、权力与义务,拓展协商空间范围,保证社会组织代表的广泛性和公平性。基于行业协会、商会等枢纽型社会组织的优势,推行跨领域、跨行业沟通协作,调动和强化互补能力,以民主协商寻求社会理性对话与决策的“最大公约数”,从民主内在价值构建社会组织民主协商体系。二是健全民主协商监督机制。建立协商民主有效反馈问责机制,利用社会组织年检制度和等级评估机制,加强民主协商监督检查,形成民主协商的沟通、议决、执行、反馈制度。

  (五)完善法治保障体系。一是推动政治参与从政策思维转向法治思维。引导社会组织从业者树立法治观念,全面提升法治素养,增强政治参与的主动性、实效性,以法治化推进社会组织治理建设。二是推进政治参与法制建设。明确社会组织政治参与的内涵及外延、程序与方法、监管及处罚,构建良好的法治制度基础。三是加强可持续法治保障。发挥社会组织章程的功能,引导社会组织增强依法自治能力,探索在社会组织内部自治事务中引入公证制度,增强社会组织内部管理的自治性、合法性和约束力。

  作者:田新朝 广东技术师范大学管理学院教授

  本文为中国法学会2022年度部级法学研究课题成果。

责任编辑:郝魁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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