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司法效率增强企业获得感
发布日期:2023-03-27 来源:法治日报 作者:周志刚

近年来,河南省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坚持系统思维,不断延伸司法职能,助力民营经济提质增效。
  一、坚持问题导向,用司法精度让企业安心
  民营经济是推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司法助力民营经济发展,关键是要深入了解企业想要什么,找准司法能做什么,打通民营经济发展的“梗阻”。
  针对涉企纠纷,许昌市两级法院坚持问题导向,聚焦立案、审判、执行、司法鉴定、破产办理等关键环节,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开展“万人助企联乡帮村”活动、畅通投资者诉求反映渠道;制定《关于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司法保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发布一大批典型案例,引导民营企业守法诚信经营、实现健康发展。
  要进一步强化法治理念、底线思维,以有力的法治保障和法律服务助力民营企业改革创新、转型升级,坚定发展信心。坚持各类市场主体诉讼地位平等、法律适用平等、法律责任平等,依法保护诚实守信、公平竞争;全面保护涉案民营企业的物权、债权、知识产权、自主经营权及其他各种无形财产权,依法保护企业家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严格落实罪刑法定原则,正确区分正当融资与非法集资、合同纠纷与合同诈骗的界限,坚决防止将经济纠纷当作犯罪处理、将民事责任变为刑事责任;对企业家依法慎用拘留、逮捕等强制措施,对涉民营企业案件的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积极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营造有利于市场主体的开放透明、稳定预期的营商环境。
  二、压缩诉讼成本,用司法效率让企业省心
  效率是企业的生命线,只有多元提升司法效率,全方位为企业降本减负,才能不断增强市场主体获得感。
  许昌市两级法院推动“网上工商联”与“智慧法院”对接,努力实现信息共享、网上联动,上线运行多元化解e中心,探索建立一站式多元解纷运行模式,通过非诉方式有效节约诉讼时间,降低企业诉讼成本;大力推进在线诉讼,依托移动微法院、电子送达平台等线上服务系统,推行跨域立案,提供立案、缴退费、调解、审判、送达等诉讼全流程线上办理服务,减少企业往来奔波;优化涉企民商事案件繁简分流方案,完善集中送达和扫描等辅助事务,充分释放速裁快审工作效能;出台《规范和管控全市法院买卖合同案件办理工作细则》,提高全市法院买卖合同案件审判执行质效,全面压缩商事合同纠纷办理用时,最大程度减轻企业诉讼负累;深入推进执行权运行机制改革,集约化办理财产查控、财产处置等事务性工作,缩短关键环节耗时,提升涉企案件执行效率。
  人民法院要立足审判工作实际,不断提高审判效率与水平,积极回应企业发展与创新的内生需求,为众多民营企业尤其是高新技术企业的技术创新、产品创新、管理创新提供切实有效的司法保障。
  三、深化府院联动,用司法力度让企业放心
  凝聚府院联动高效合力,发挥行政机关组织优势和法院专业优势,变企业“往返跑腿”为府院对话协商,是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有力抓手。
  许昌市两级法院充分发挥常态化府院联动机制,探索政策性挽救与司法介入挽救相结合的方式,一揽子解决企业发展难题。认真贯彻实施《河南省矛盾纠纷多元预防化解条例》,及时主动向党委政法委进行专项汇报,推动诉调对接工作从“法院主推”上升为“党委主抓”,以党委科学决策打破部门壁垒,不断满足涉企纠纷多元化解和有效化解的实际需求;推动市县两级行政争议化解平台实体化运行,确保人员、编制“双到位”,坚持涉企行政争议前端化解、实质化解;会同市金融监管部门联合出台《许昌市建立健全金融监管与司法协作工作意见》,推动涉党政机关未履行生效判决案融违法犯罪协作机制,高压遏制高利转贷、虚假诉讼、违法放贷等行为,有效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紧盯法院提请政府部门支持事项款纳入财政预算,一次性或分批次执行到位,有力保障胜诉企业合法权益;联合市政府发布《许昌市关于建立企业破产府院联动机制的意见》,统筹协调解决企业破产处置工作中的各类重难点问题,借力借智政府招商引资优势,助力民营企业转型升级。
  四、关注服务细节,用司法温度让企业暖心
  法律有尺度,司法有温度。为营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许昌市两级法院积极运用司法手段破解企业急难愁盼问题。
  细化服务举措,规范12368诉讼服务热线工作,扩大专职座席员数量,强化问题处理能力,及时发现、沟通、化解市场主体反映的共性问题;开展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刑事审判“三合一”,推行证据妨碍、行为保全、技术调查官制度,有效破解知识产权案件举证难、周期长、赔偿低、成本高难题;出台暖企护企司法措施,实行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坚决防止利用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突出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加强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开展失信企业专项治理行动,严格规范企业基本账户“查、扣、冻”措施,最大程度降低对中小微企业生产经营的不利影响;着力打造“生产不停、职工不散、税源不断”破产重整模式,加大长期未结案件清理和指导督办力度,帮助具有挽救希望和挽救价值的困境企业脱困重生,最大限度让市场主体留得下、活起来、发展好。
  司法质量效率是公正高效法治环境的应有之义。许昌市两级法院要坚持公正、高效、便捷解决涉及民营企业的各类案件,深化营商环境司法改革与实践,增强市场主体诉讼获得感与司法体验感,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提高司法服务效率,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

作者:周志刚 ,河南省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党组书记、院长

责任编辑:谭则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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