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承担着为法治中国建设培养高素质法治人才、提供科学理论支撑的光荣使命,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中具有重要地位和作用。为进一步加强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不断创新发展法学理论研究体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意见》发出后,中国人民大学、天津大学、华东政法大学、上海市法学会、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等高校、科研机构以及相关单位相继举办专题研讨会,积极讨论加强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的策略。
明确指引:加强法学教育和研究工作
《意见》紧密结合当前和今后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的实际需要,进一步明确了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的方向,对于加强法学教育、深化法学研究、提升法治人才培养质量、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也对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培养高素质法治人才提出了新的要求。上海市法学会党组书记、会长崔亚东提出,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始终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必须紧紧围绕国家战略开展法学研究,加快构建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的新格局。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党委副书记孙明春认为,培养高素质法治人才是法学院校之“本”,《意见》为法学院校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为谁培养人指明了方向。重视和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研究,是法学院校构建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之“源”,《意见》从把握政治性、坚持主体性、保持开放性等多个层面为法学院校开展法学理论研究规划了新的路径。天津大学国家制度与国家治理研究院副院长王建学表示,《意见》既在宏观上指明了根本方向和目标,又在中观上确定了各方面工作的基本规划和安排,还在微观上为很多问题提供了解决方案。比如,《意见》提出加强纪检监察学学科建设,其重要原因是2018年国家监察制度入宪以来,纪检监察实践快速发展,但理论研究明显滞后,相关人才培养机制较为匮乏。因此,《意见》中的内容对于加快补齐纪检监察学等领域的人才短板具有重要意义。
《意见》为我国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指明了发展方向,具有全局性、战略性、实践性。南京师范大学中国法治现代化研究院研究员李谦认为,《意见》强调,我国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必须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这是推动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必须首先坚持的,有助于全面强化法学教育工作者和法学理论研究者的思想政治正确性。与此同时,《意见》为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主阵地——法学院校的改革完善提供了具体指引。法学院校的办学理念、学科建设、发展格局等诸多事项都在《意见》中得到了充分彰显。此外,《意见》强调,要“强化全面依法治国实践研究”,这有助于法学理论研究者将法学理论研究与全面依法治国伟大实践有机结合起来,提出符合中国式现代化的法学理论。
创新发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创新发展法学理论研究体系,是答好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这道“必答题”的源动力。关于究竟如何创新发展法学理论研究体系这一问题,学者们一致认为,习近平法治思想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要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工作,不断创新发展法学理论研究体系。
上海市委宣传部副部长潘敏表示,我们要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根本遵循,在建构中国自主法学知识体系上下功夫,着力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充分发挥自身优势,不断提升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世界影响力和国际话语权。法学院校与法治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通力合作、统筹推进,进一步推动文件擘画的各项任务落地落实。
中国人民大学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中心主任冯玉军提出,要全面总结我国法治建设的成功经验,坚持史论结合、知行统一、理实并重的原则,挖掘提炼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原创性贡献,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历史源流、严谨逻辑和学理、哲理、道理进行深度理论阐释和实践证成,并以之为指导,建构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相匹配的中国自主法学知识体系。
对于如何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来指导高校法学教育和法学研究发展,华东政法大学党委书记郭为禄认为,要强化政治引领,深刻把握新时代法学理论研究的政治性。要强化协同育人,满足国家法治人才之急需。要建好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中心,依托法学优势领域,强化中国法治战略研究,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探索法学院校体系、法学教育体系、法学理论研究体系三位一体发展的新路径。在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教授沈国明看来,建构中国自主法学知识体系,要具有开阔的国际视野,汲取世界法治文明的有益成果,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关键概念、基础理论和方法构建。
《意见》第一次明确提出了中国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的中长期目标。“实现这一目标的关键在于立足中国法治实践,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王建学表示,习近平法治思想内涵丰富、论述深刻、逻辑严密、系统完备,这就要求我们在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中,密切结合法治实践,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学深悟透、融会贯通,拿出真正有价值的教育和研究成果。
系统规划:全面推进法治建设
《意见》分为“总体要求”“坚持正确政治方向”“改革完善法学院校体系”“加快完善法学教育体系”“创新发展法学理论研究体系”和“加强组织领导”六个部分。这六个部分既联系紧密又各有侧重,既相对独立又相辅相成,系统性地为加快构建中国特色法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指明了前进的方向。
从内在联系角度看,王建学认为,《意见》的“总体要求”是纲,确定了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和主要目标,“正确政治方向”是基本前提和根本遵循,法学院校、教育和研究是主体,组织领导是保障。法学本身就是一门非常讲究体系性和融贯性的学科,只有坚持和发扬这种特性,才能为法治中国建设培养高素质法治人才,提供科学理论支撑。《意见》的六个部分所具有的内在联系,既体现了法学本身的科学性和系统性,也全面把握了法学教育与法学理论研究的基本规律。这充分说明,党中央、国务院对发展法学教育与法学研究具有长远卓然的规划。
从各个部分的侧重点来看,李谦表示,第一部分“总体要求”具有总领性,是对我国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的宏观指引。第二部分“坚持正确政治方向”是在第一部分“总体要求”宏观指引下,要求我国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必须坚持正确政治方向。第三部分至第六部分则对法学教育的阵地“法学院校”、法学教育的承载机制“法学教育体系”和法学理论研究的承载机制“法学理论研究体系”提出了体系化建设要求。
“《意见》是对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关于人才培养和法治中国建设等相关部署的细化和延伸。”在孙明春看来,《意见》的六个部分有着紧密的逻辑关联,是按照“一纲+四目+一保”的结构布局来展开。其中“一纲”为第一部分“总体要求”,该部分确立了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的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和主要目标;“四目”又可细分为“一大目”和“三小目”,“一大目”为第二部分“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三小目”分别从法学院校体系、法学教育体系、法学理论研究体系三个部分作了具体规定;“一保”为第六部分,从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组织实施的角度,为《意见》各项工作举措落到实处提供了充分保障。
不断优化法学学科体系,加快推进法学同其他学科的交叉融合发展,让法学教育体系更好地融入全面依法治国实践,是加快完善法学教育体系的重要内容,也是做好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工作的重要举措。上海外国语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王伟臣认为,我们应明确法学交叉学科的内涵外延、种类模式、演变规律,探索法学交叉学科同培养高质量复合型法治人才的内在联系,并以此为基础推动法学交叉学科的学科建制。具体的推进工作包括:探索在法学一级学科目录下建立二级学科——“法学与社会科学”和“法学与自然科学”;探索建立包括培养目标、研究方向、课程体系、教材体系、实践环节在内的法学交叉学科人才培养方案;探索建立针对法学交叉学科的专项研究课题,创办更多的针对法学交叉学科的学术刊物和交流平台;鼓励法律实务界积极参与法学交叉学科建设,更好地发挥法律实证研究对于全面依法治国实践的推动作用。
加快推进法学与其他学科交叉融合发展、突破传统法律部门划分的局限性、建立法学二级学科,是优化法学学科体系的有效路径之一。李谦表示,在法学教育实践中,可以结合高等院校不同属性及各自学科优势,分门别类设置法学二级学科,在专业特点、课程形式、实践机制、对外交流等方面有所创新。对于数字法学新兴学科,高等院校应大力扶植和培育各自校内学科优势,充分考察经济学、社会学、政治学、心理学、统计学、管理学、人类学、网络工程以及自然科学对法学教育的形塑作用,根据各自发展特色与实际需求自主设置有关数字法学二级学科。在数字法学二级学科下,高等院校需要凝练数字法学的研究范畴、研究对象、研究内容、研究方法、研究目标等重要事项,确立总体教学体系与实践机制,不断深化数字法学教育成效。
锚定目标:护航法治实践行稳致远
只有目标明确,才能激发前进动力。《意见》清晰地勾勒出我国法学发展的未来图景,这为加快推动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高质量发展、促进法治建设提供了重要动力,并将对法学教育、法治人才培养和法学学科建设等产生重大变革性影响。
“《意见》提出到2025年和到2035年两个时间阶段的主要目标,各有侧重。”李谦认为,《意见》提出,到2025年,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的主要目标侧重于院校布局、学科建设、管理体制、人才培养、研究能力等内部板块的完善,这一阶段要加强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基础建设”。《意见》提出,到2035年,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的主要目标在于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等外部价值成就。
孙明春提出,接下来,各法学院校应严格按照《意见》部署,重新调整、谋划自身的教育教学体系和人才培养方案,按照讲政治、有特色、差异化要求,优化学科专业布局,重视整理发掘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和红色法治文化,凸显法学理论研究在法学教学科研中的基础性、原创性、实践性地位,切实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供有力人才保障和理论支撑。上海师范大学法政学院院长蒋传光表示,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需要对依法治国的实践提供成熟的理论指导,对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法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提供方案,为人才需求提供高质量的供给。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学人才的价值在于实践。同济大学法学院院长蒋惠岭认为,在教学过程中可与法治部门联合开设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相关实践课程,彰显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实践伟力。我们应始终以法律职业精神和法治实践成就促进法学学科发展,以法治实践滋养和支持法学学科发展,强化实践教学,深化协同育人。同时,要发挥好法治工作部门优势,做好法律职业和法学教育之间的有机衔接,以全面依法治国实践为研究对象,运用法治力量服务于中国式现代化。
新时代的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要适应法治建设新要求,围绕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实践,把论文写在祖国大地上。复旦大学法学院院长王志强认为,中国法学的发展必须立足于法律实践。在建设中国自主法学知识体系的过程中,理论界与实务界需要突破此前视野、制度、话语、知识和利益等各种壁垒,找到更多公约数,推进法学教育、法学研究与法律实践的深度融合。华东政法大学副校长韩强提出,要始终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法治研究,建好用好国家级涉外法治研究基地,在加强新兴交叉领域法学研究的同时,大幅提升学术层面对外交流合作。要始终把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放在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经济全球化大背景下和国家法治发展大格局中来谋划,努力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提供有力法治保障,推动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不断走向深入。
关键词:法学教育;法学理论;理论研究;学科;依法治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