聂鑫在全国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大会发言实录
发布日期:2025-03-09  来源:新华社

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普”写法治中国华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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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年3月9日上午,全国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14位政协委员作大会发言。聂鑫委员代表无党派人士界发言。

  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 聂鑫:

  各位委员,我代表无党派人士界发言的题目是: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 “普”写法治中国华章。

  法治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保障。中共二十大报告强调,要“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全民法治观念”。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博大精深、源远流长,它秉持“大一统”的国家理念,坚持以民为本,崇尚礼法合治,在基层治理中维护家庭伦理与社会和谐,这些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对于今天法治中国建设具有重要意义。作为高校法学教师,在参与普法工作中,我深切感受到广大人民群众有学法用法的热情,却苦于专业学习的门槛较高。提升公民法治素养、推进法治社会建设,必须在法治宣传教育内容与形式上有所创新,讲好历史上脍炙人口的法律故事与当代经典案例,真正落实“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方可入脑入心、事半功倍。

  为此,建议:

  一是充分利用好经典案例素材。案例是普法的鲜活教材,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中有很多宝贵资源,传统裁判文书追求法理与情理的协调统一,审判技术与说理水平很高,在民间还有“狄公案”“包公案”等老少咸宜的故事广泛流传。当代也有很多典型案例与优秀法律工作者事迹,是有待挖掘的“富矿”,如电影《第二十条》以艺术形式向社会普及了关于正当防卫的法律知识,诠释了“法不能向不法让步”的法治理念,类似成功范例值得充分借鉴。

  二是创新法治宣传教育形式。应进一步借助现代传播手段,以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润物无声地传承法律文化、弘扬法治精神。可以通过电影、电视剧、纪录片、短视频等多元形式讲好法治故事,例如在“六尺巷”“枫桥经验”发源地打造法律文化品牌,创作以经典案例为题材的影视剧集。应将普法融入学校教育、基层治理各个环节,通过法治实践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深化和规范司法公开,打造互联网时代的阳光司法,让人民群众亲身参与民主监督、切实感受公平正义,这也是一种普法创新。

  三是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的现代化。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中有民惟邦本、本固邦宁的民本理念,天下无讼、以和为贵的价值追求,天下为公、天下大同的社会理想。中华法系在新时代复兴,它追求的不是“恶法亦法”而是良法善治,强调公民人身权利、政治权利与经济社会文化权利的协调发展。我们要汲取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丰富的法治思想和深邃政治智慧:立法工作坚持以人为本,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司法执法工作要尊重和保障人权,做到情、理、法有机统一;政府与社会协力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

  正所谓“越是民族的,越是世界的”,文化依其个性而独立存在,法律文化亦然。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有着深厚底蕴和独特魅力,它不仅属于中国,也是全人类共同的精神财富。作为政协委员和法律工作者,我也将积极履职,践行“两个结合”,做好普法宣传工作,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凝心聚力。


  附聂鑫委员有关深化和规范司法公开的提案

  2025年

  为深化和规范司法公开建言献策

  司法公开是法治中国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多次写入中共中央文件,已成为中国法治一张亮丽的名片,有效推动了司法监督、普法宣传等相关工作,助力讲好中国法治故事。但司法公开经过10年的发展,进入改革深水区,不少问题也暴露出来,一方面要面对舆情压力、隐私保护与信息安全的挑战;另一方面,一些似是而非的声音也浮上台面。

  2024年全国两会期间,我提交了《关于持续推进司法公开、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提案》。建议应站在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高度,进一步深化改革、推进司法公开:

  一是持续扩大基层法院与中级法院裁判文书上网的规模,以第一审法院为基础、对四级法院进行全方位民主监督,最大限度避免冤案、错案的发生;

  二是进一步巩固司法公开体制机制,避免司法公开工作要求反复变化,营造稳定可期的制度环境;

  三是完善裁判文书数据安全风险管控制度和技术方案,以技术进步而非不作为来求安全,避免公开和监督流于形式。

  新华社、中央电视台、《民主与法制时报》《中国画报》等多家媒体对提案进行了报道。

  我也多次利用参加座谈会、研讨会的机会在政法机关、高校、科研院所等单位进行调研的机会,与理论及实务专家就司法公开问题进行深入探讨,并多次征求界别群众的意见。针对社会上一些偏颇的观点以及海外学界对中国司法公开工作的质疑,我做了不少解疑释惑的工作,坚持面向广大人民群众、面向世界讲好中国法治故事。2024年7月,中共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进一步凝聚了持续深化司法改革的强大共识,必将有效推动解决司法实践中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决定》一锤定音,一方面坚定不移持续深化司法公开;另一方面将司法公开改革成果上升到规范层面,确保此项改革举措科学、系统、健康、稳步推进,也从源头上打消推进司法公开工作的后顾之忧。《决定》通过后,全国政协有关部门组织委员撰写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的文章,我也积极投稿。我撰写的《深化和规范司法公开 落实和完善司法责任制》一文在《人民政协报》头版发表,取得了较好的社会反响,中央政法委“长安评论”公众号和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国检察官”公众号全文转载了此文。2025年,作为政协委员和法律工作者,我将继续积极履职、坚持专业报国,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凝心聚力、建言献策,为讲好中国法治故事、助力法治中国建设贡献力量。

  2024年

  持续推进司法公开 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

  深化司法公开是法治中国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多次写入党的中央文件。《中共中央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建立生效法律文书统一上网和公开查询制度”。《法治中国规划》(2020-2025)特别强调了公开工作对于法治监督的重要意义,要求“逐步扩大公开范围,提升公开服务水平,主动接受新闻媒体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

  以裁判文书公开为代表的司法公开工作(包括庭审公开、流程公开、执行信息公开等),通过全流程、最广泛的民主监督,在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促公信方面取得显著成效:其一,司法公开使法官普遍形成其审判工作会受到社会监督的预期,从而“倒逼”法官在庭审与裁判中更加公正审慎、努力提高审判工作质量。其二,司法公开“用事实说话”,通过民主监督与纠错机制,真正提升了司法公信力与政府满意度。

  但司法公开工作在经历了高速成长期之后,也面临重大挑战,例如:引发网络舆情、侵害当事人隐私、影响企业商誉,以及国家数据安全等方面的质疑。近年来,裁判文书公开工作遭遇停滞的局面,甚至裁判文书上网规模发生所谓“断崖式下跌”。不久前,有关裁判文书网停止更新乃至关停的传闻在网上引发了较大争议,也引起学界、实务界广泛讨论。

  裁判文书上网公开是党中央的决定,也是为了贯彻宪法所规定的任何国家机关都要接受人民监督的原则,是人民群众参与司法、实践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保障。基于司法审判工作的特殊性,在具体案件审理中,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协商的适用范围是有限的,但民主监督则不应缺位。民主监督的前提是司法公开,互联网裁判文书公开可以确保人民对司法机关最广泛的民主监督、大幅度提高审判的质量和公信力。“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在我国当前司法审判人员专业素质参差不齐、司法腐败仍有发生的现状下,人民法院通过司法公开来实现“自我革命”、以公开促公正也就特别重要。

  建议:站在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高度,进一步深化改革、推进司法公开。

  一是持续扩大基层法院与中级法院裁判文书上网的规模,以第一审法院为基础、对四级法院进行全方位民主监督,最大限度避免冤案、错案的发生。

  二是进一步巩固司法公开体制机制,避免裁判文书公开、庭审公开等司法公开工作要求反复变化、大起大落,营造稳定可期的制度环境。

  三是完善裁判文书数据安全风险管控制度和技术方案,以技术进步而非不作为来求安全,避免公开和监督流于形式。

  通过持续推进司法公开,在司法审判领域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让人民群众广泛参与民主监督,才能真正实现“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2023年

  建议将司法公开纳入立法规划

  加强司法公开是落实宪法法律原则、保障人民群众参与司法的重大举措,是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健全司法权力运行机制的重要内容,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必然要求。全国政协委员、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聂鑫认为,司法公开工作发展至今,已积累了相当丰富的经验和教训,但是其涉及到的一系列法律问题也暴露出来。今年两会,聂鑫重点关注司法公开问题,他建议立足当前中国的司法公开现状,研究制定专门的《司法公开法》。

  聂鑫认为,从实践情况看,至少有以下三方面问题需要在法律上作出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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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司法公开需要从法律上赋予当事人及相关利害关系人合理救济隐私的渠道和权利。

  (2)需要针对司法公开数据的使用和管理,作出明确的制度安排。

  (3)从正反两方面对司法公开提出要求,既要确保司法公开严守政治安全底线,又要切实防止选择性公开或者公开流于形式。

责任编辑:郝魁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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