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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理法史学
端木恺:1903年生,字铸秋,安徽当涂人。复旦大学文学土、东吴大学法律学院法学士、纽约大学法学博士。曾做执业律师多年,历任省立安徽大学法学院长、国立中央大学行政法教授、行政院政务处参事、安徽省民政厅长、行政院会计长、国家总动员会议副秘书长、代秘书长、粮食部政务次长、立法委员、司法院秘书长。1949年,任孙科内阁秘书长。后去台湾,任“总统府”国策顾问。1969年任台湾东吴大学校长。1983年任台湾东吴大学董事长。1987年病逝。著有《社会科学大纲》、《中国新分析法学简述》等传世。
徐道邻:1906年生,安徽萧县人。早年留学德国柏林大学,于1932年获法学博士学位。回国后在国民政府国防设计委员会任职,1938年任驻意大利使馆代办,后任国民政府国防最高委员会参事、行政院政务处处长等职。1949年赴台湾,在台湾大学等校执教。后到美国华盛顿大学讲学。1973年12月24日在美国病逝。徐道邻不仅是著名的法律史学家,著有《中国法制史论略》、《唐律通论》、《中国法制史论集》等传世,而且也是“惊鸿一瞥的宪法学彗星”,其博士指导老师是德国著名的公法学家阿道夫·西蒙德(Rudolf Smend)教授,博士论文《宪法的变迁》一年之后正式在德出版,这种待遇甚至同时代获得博士学位、后来成为德国公法学巨擘的胡柏(E. R. Huber)等人都未曾享及。
王仲方:1921年生,安徽芜湖人。1937年参加革命工作.1938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抗日军政大学、泽东青干校、延安民族学院教员,华北局社会部科长。解放后,任公安部办公厅秘书处处长、罗瑞卿部长政治秘书、办公厅副主任。青海省委常委兼省委秘书长,省委政法领导小组组长。“文革”中受林彪集团迫害,被关进监狱五年多。“四人帮”垮台后,历任中国社会科学院党组成员、副秘书长兼法学研究所所长,中共中央宣传部办公厅主任,国家对外文委副主任,中国法学会会长,全国政协法律委员会副主任。曾兼任中国国际文化交流中心总顾问、海峡两岸法律问题研究会会长、北京大学法律学系兼职教授、中国人民对外友好协会理事、中国国际文化交流中心副理事长、亚洲和太平洋地区法律协会中国理事、美国全美律师协会荣誉会员、法国比较法学会会员等职务。
汪汉卿:1937年生,安徽省东至人。1962年7月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律系,1966年6月至1968年10月调入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工作。自1980年3月起在安徽大学法律系任教,先后任法律系副教授、教授,系党总支委员、系副主任、主任、校党委委员等。1991年12月当选为安徽大学副校长。1993年8月起任安徽大学党委副书记、常务副校长。1997年12月从行政工作岗位上退休,继续担任安徽大学法学院教授。汪汉卿教授的主要社会兼职有:中国法律史学会执行会长(1998—2003)、安徽省人文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副主席、安徽省法学会副会长等。2003年12月因病去世。
朱 勇:1955年生,安徽无为人,法学博士,博士生导师。现任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教授,现任中共中国政法大学委员会委员、常委,副校长兼研究生院院长,教授。兼任中国法律史学会执行会长、全国法律硕士教学指导委员会副主任等职。曾任中国政法大学法制史研究所所长、法律系主任。
许章润:1962年生,安徽庐江人,法学博士,博士生导师,第四届“全国十大杰出中青年法学家”。现任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清华大学法治与人权研究中心主任、《历史法学》杂志主编,兼任中国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理事、中国法学会青少年法律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青少年犯罪研究会副会长、全国西方法律思想史研究会副会长等职。曾任澳大利亚墨尔本大学法学院高级访问学者、人文学院后殖民主义理论研究所高级研究员(senior research fellow),德国波恩大学访问学者,法国埃克斯-马赛三大访问教授。
汪全胜:1968年生,安徽桐城人,法学博士,博士生导师。现任山东大学威海分校法学院副院长、院学术委员会委员、教授。兼任中国法理学学会理事、山东大学威海立法研究所所长、“法理学”泰山学者青年学术骨干。
蒋传光:1963年生,安徽濉溪人,法学博士。现任淮北煤炭师范学院政法系主任、系党总支书记、教授,兼任中国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理事、中国法学会法律教育研究会理事。
周少元:1962年生,安徽寿县人,法学博士,博士后。现任安徽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教授,兼任中国法律史学会常务理事、安徽省法学会法律史研究会总干事等社会职务。
宪法行政法
袁曙宏:1958年生,安徽舒城人,法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第三届“全国十大杰出中青年法学家”。现任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副主任、党组成员,兼任中国法学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国务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专家咨询组成员、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行政立法研究组成员等职务。曾任安徽大学法律系宪法行政法教研室副主任、国家行政学院副院长兼党委委员。
胡锦光:1960年生,安徽黄山人,法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公共政策研究院副院长,国家重点学科—中国人民大学宪政与行政法治研究中心主任、中国人民大学宪政与行政法治研究中心中国宪法研究所所长,兼任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北京市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井冈山干部学院兼职教授等社会职务。1996年获首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提名奖。
方世荣:1956年生,安徽歙县人,法学博士,博士生导师。现任湖北省委党校副校长、湖北行政学院副院长、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兼任司法部法治建设与法学理论部级科研项目专家咨询委员、司法部高级职称专家评审委员、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湖北省社科联副主席、湖北省法学会副会长、湖北省行政法学研究会会长、湖北省人民政府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等职务。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院长、《法商研究》杂志主编。
王 磊:1965年生,安徽合肥人,法学博士,博士生导师。现任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港澳台法律研究中心副主任,兼任中国宪法学会常务理事、北京市宪法学会副会长、北京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
王锡锌:1968年生,安徽泾县人,法学博士,博士生导师。现任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宪法行政法研究中心副主任、公众参与研究与支持中心主任,兼任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理事、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特约研究员、北京市行政法学副会长、耶鲁大学法学院中国法中心研究员。曾任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中国法研究中心高级研究员、访问学者。
宋功德:1971年生,安徽庐江人,法学博士。现任国家行政学院法学部教授,兼任北京大学法学院软法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兼任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理事。
何 兵:1964年生,安徽巢湖人,法学博士。现任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兼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研究中心研究员。
民商经济法学
史尚宽:1898年生,字旦生,安徽桐城人。十五岁留学日本,毕业于东京帝国大学法律系。1922年秋赴德国柏林大学研究法律,1924年入法国巴黎大学研究政治经济。1927年返国,历任中山、中央及政治大学教授、“立法委员”、“立法院法制委员会委员长”、“考试院秘书长”、“国民大会代表”、“总统府国策顾问”、“考选部部长”、“司法院大法官”、“司法行政部司法官训练所所长”等职,曾参与民法、宪法及其他重要法典的起草和制定工作。史尚宽先生涉猎的研究领域极为广泛,几乎包含了民法、刑法、宪法、行政法、劳动法等法学大部分领域,尤其是在民法领域中的建树极为卓越。从1950年到1970年,经20年不懈之努力,史尚宽先后完成《民法总论》、《债法总论》、《债法各论》、《物权法论》、《亲属法论》、《继承法论》共6册巨著,计400余万字,合称《民法全书》。1970年11月12日,因犯胃癌不治逝世于台北,享年七十三岁。史尚宽先生以其在民法研究中的卓越贡献,获得了当代以及后世学人的敬仰,被誉为“中国民法第一人”。
金 平:1922年生,安徽金寨人。1949年毕业于国立安徽大学法律系,同年入南京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二野战军军事政治大学学习,结业后随军南下从事地方政权建设和基层政法工作,历任云南省曲靖县人民政府司法科长、法院院长等职。1953年调中央政法干校学习,次年结业后,到西南政法学院任教,历任讲师、副教授、教授。曾兼任中国法学会理事、中国民法学经济法学研究会副总干事、重庆市人大常委会法律顾问等职。从1954年起,先后三次参加全国人大常委会民法起草工作。1981年5月至1982年9月,担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起草小组组长,为《民法通则》的制定与传播作出了历史性贡献。
朱慈蕴:女,1955年生,安徽泾县人,法学博士,博士生导师。现任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兼任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1999年获全国第二届杰出中青年法学家提名奖。曾任天津财经学院法学系副主任。
陈小君:女,1956年生,安徽淮南人,法学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副校长、党委常委,兼任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兼学术委员会委员、湖北省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湖北省人大常委会立法顾问组组长、湖北省妇联副主席等社会职务。司法部首届优秀教师,享有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
许明月:1963年生,安徽桐城人,法学博士,博士生导师。现任重庆大学法学院教授,兼任中国法学会经济法学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学会社会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等社会职务。2001年获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2002年被确认为重庆市首批经济法学术带头人,2003年获重庆市首批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称号;2005年入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中青年人才计划。2006年获得重庆市首届优秀中青年法学与法律专家称号。曾任西南政法大学教授、重庆大学法学院院长。
李明发:1963年生,安徽肥东人,法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安徽大学法学院院长、安徽省跨世纪学科带头人,兼任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安徽省法学会常务理事、安徽省人民政府立法咨询员、安徽省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员等社会职务。?
王先林:1965年生,安徽霍山人,法学博士,博士生导师。现任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教授、经济法研究所所长、上海市“曙光学者”,兼任中国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商务部WTO贸易与竞争政策专家咨询组成员、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反垄断法审查修改专家顾问委员会成员、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制定工作特聘专家等。2002年获第三届全国“杰出中青年法学家提名奖”,2004年被教育部、人事部授予“全国模范教师”称号,2005年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2008年入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曾任安徽大学法学院教授,安徽大学经济法研究中心主任,安徽省跨世纪学术和技术带头人。
王源扩:1955年生,安徽寿县人,法学博士。现任安徽大学法学院教授,兼任中国经济法研究会常务理事、安徽省法学会常务理事、合肥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委员。曾获安徽省优秀教学成果一等奖,安徽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三等奖,被选为安徽省跨世纪学术和技术带头人,享受安徽省人民政府特殊津贴。
刑法学
胡云腾:1955年生,安徽六安人,法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国务院特殊津贴获得者,中央组织部直接联系的专家。现任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所长,兼任中国法学会法律文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审判理论研究会常务理事兼秘书长、中国法学会董必武法律思想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以及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等多少科研院校的教授、博士生导师。曾在安徽大学法律系、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工作,2003年9月至2004年9月在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挂职担任副院长。
虞 平:1963年生,安徽安庆人,美国华盛顿大学法学博士(Ph.D)。现任美国纽约大学法学院教授(研究员)、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兼职研究员、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兼职教授。曾任美国纽约开放社会研究院(Open Society Institute)高级研究员、西雅图农村发展研究所(Rural Development Institute)研究员。
刘广三:1967年生,安徽怀宁人,法学博士,博士生导师。现任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证据法研究所所长,兼任中国犯罪学研究会常务理事。曾任烟台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北京工商大学法学院副院长。
陈正云:1968年生,安徽巢湖人,法学博士。现任最高人民检察院预防厅副厅长,兼任中国人民大学国际刑法研究所特约研究员、国家重点研究基地中国人民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客座研究员、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兼职研究员。
王 平:1961年生,安徽全椒人,法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副院长、中国政法大学恢复性司法研究中心主任;兼任中国青少年犯罪研究会副会长,中国监狱学会常务理事、副秘书长、学术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监狱学会监狱法学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法学会监狱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犯罪学会常务理事,中国犯罪学会预防职务犯罪专业委员会委员,国际刑法学协会中国分会会员。1999年、2002年连续获第二届、第三届中国法学会“杰出中青年法学家提名奖”。
韩 轶:1964年生,安徽岳西人,法学博士,博士后。现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曾任安徽大学法学院教授、刑法教研室主任。
诉讼法学
李学宽:1937年生,安徽霍邱人。1958年毕业于华东政法学院。安徽大学法学院教授,曾兼任中国法学会诉讼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安徽省诉讼法学会副总干事、省中高级干部学法讲师团成员、省律协维权委员会委员、省公安厅特聘法律专家、合肥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汪建成:1962年生,安徽太湖人,法学博士,博士生导师。现任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比利时鲁汶大学(Katholic University of Leuven)访问学者,美国耶鲁大学富布莱特研究学者,兼任中国法学会刑事诉讼法学会副会长。曾获“全国优秀教师”称号。
孙长永:1964年生,安徽寿县人,法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第五届“全国十大杰出中青年法学家”,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现任西南政法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巴渝学者特聘教授,《现代法学》和《西南政法大学学报》主编,研究生部主任和法律硕士学院院长,校教师职称评审委员会委员、学位委员会委员。兼任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六届学科评议组法学组成员、中国法学会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学会法学期刊研究会副会长、中国行为法学会侦查行为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法律文书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审判理论研究会常务理事等社会职务。
陈 刚:1965年生,安徽合肥人,法学博士,博士生导师。现任华东政法大学教授,兼任日本ADR仲裁学会会员、日本比较民事法研究所委托研究员、韩国地方自治研究所委托研究员等。曾任西南政法大学、湘潭大学法学院、重庆大学法学院教授。
王圣扬:1954年生,安徽肥东人。现任安徽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兼任中国法学会刑事诉讼法学会理事、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刑事业务委员会委员、安徽省法学会诉讼法学研究会副总干事、安徽省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安徽省警察学会常务理事等职务。
国际法学
朱奇武:1917年生,安徽桐城人,著名国际法学专家。1943年毕业于北京燕京大学,1946年毕业于中央大学研究院法学硕士学位,1950年毕业于英国牛津大学哲学博士学位。1979年起任教于北京政法学院(现中国政法大学),曾任北京政法学院副院长、中国法学会理事、中国国际法学会理事、美国外空法学会会员,并担任国务院法规中心、中国法律咨询中心、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检局、中央民族大学法学研究会的顾问。1995年6月23日逝世。
端木正:1920年生,安徽安庆人,1942年毕业于武汉大学政治系,1947年获清华大学法学硕士学位,1950年获法国巴黎大学法学博士学位。曾任岭南大学副教授、历史政治系代理主任,中山大学副教授、教授、法律系主任。1990年至2000年任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1993年被中国指派为常设海牙仲裁法院仲裁员。曾兼任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法学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起草委员会委员、中国法学会顾问、中国国际法学会顾问、中国法国史研究会名誉会长、广东省法学会第一至三届副会长、民盟中央常委、广东省委主任委员、广东省第七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2006年11月28日因突发性心脏病医治无效在广州逝世,享年86岁。
高尔森:1929年生,安徽安庆人。1948年考入北京大学法学院,1952年毕业后分配到南开大学任教,后因被定为严重右倾被调离南开,1979年重回南开大学工作,是我国国际税法学科的开创者,为南开大学国际经济法研究所和国际经济法学科的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
陈立虎:1954年生,安徽安庆市人,博士生导师。现任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教授、院学术委员会委员、国际法学科带头人,兼任中国国际法学会理事、中国国际经济法学会常务理事、中国WTO研究会理事、江苏省国际法研究会会长、江苏省人大常委会立法专家组成员、江苏省进出口商会顾问等社会职务。曾任于安徽大学、南京大学。
徐淑萍:女,1962年生,安徽太湖人,法学博士。现任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安徽大学法学院教授,兼任中国国际经济法学会理事、安徽省人民政府立法咨询员等。
刘永伟:1964年生,安徽怀远人,法学博士,教授。现任安徽财经大学法学院院长,兼任中国国际经济法学会理事。
环境资源保护法
张梓太:1964年生,安徽天长人,法学博士,博士后,博士生导师。现任复旦大学法学院教授、环境资源与能源法研究中心主任,兼任中国法学会环境与资源法研究会副会长、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环境与资源法)学术委员会委员、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同济大学环境与可持续发展学院(UNEP-TONGJI Institute of Environment for Sustainable Development)教授、中华环保联合会理事、上海市法学会环境与资源法研究会会长。曾获第四届“全国十大杰出中青年法学家”提名奖,2006年获“上海市优秀中青年法学家”。曾任南京大学法学院、华东政法学院教授。
曹明德:1965年生,安徽庐江人,法学博士,博士后,博士生导师,第五届“全国十大杰出中青年法学家”。现任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教授、《中国政法大学学报》常务副主编,兼任世界自然保护联盟(IUCN)环境法学院专家、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西部生态法治研究中心主任等社会职务。曾任西南政法大学教授、《现代法学》副主编。
此外,贵池的章志远(1975年生,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教授)、休宁的汪庆华(1976年生,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无为县的王贵松(1977年生,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讲师)等青年才俊正在迅速崛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