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法学院想实现科研上的突飞猛进,寄希望于千军万马,是不大现实的。这是因为,坦白地说,让一个长期不动笔的著名法学家突然变得勤奋起来,难度不小;让一个长期没有练过笔的非著名法学教师突然在名刊上叱咤风云,也不太容易。因此,高产作者对法学院的重要性是显而易见的。我们特别佩服、珍惜这些一直活跃在科研第一线的英雄。当然,对很多的学者来说,一篇论文从选题确定到最终发表,往往需要较长的时间。换言之,科研成果也就有大年小年之分,要求每一位高产作者每年都马不停蹄地出成果是不合适的。我们将以3年为一个周期,在2012年初对第一个周期(2009—2011年)个人论文发表数进行总排名,以感谢对中国法学事业做出特殊贡献的学者。在表达佩服、珍惜、感谢之情的同时,我们期望各位学者在辛勤耕耘的同时多保重身体。因为,只有生命之树常青,学术之花才能常开不败!
2009、2010年两年的高产作者数相差不多。2010年有65位,相比2009年的57位,增长了14%。其中,有16位作者两年中在“中国法学核心科研评价来源期刊”(CLSCI,共15种)都发表了3篇以上。他们是:张明楷(13篇)、陈兴良(12篇)、赵秉志(9篇)、王利明(8篇)、陈瑞华(8篇)、张红(8篇)、李浩(7篇)、左卫民(7篇)、何志鹏(7篇)、陈光中(6篇)、吴汉东(6篇)、韩大元(6篇)、徐崇利(6篇)、易延友(6篇)、宋晓(6篇)。其中,陈兴良教授与张明楷教授并驾齐驱,已经成为中国法学界一道非常亮丽的风景线;陈光中教授、陈瑞华教授、易延友教授师徒三人,赵秉志教授、于志刚教授师徒,和2010年高铭暄教授、赵秉志教授师徒,均可谓名师出高徒,江山代代有人传!
2009、2010年两年的高产作者单位数也几乎相同。2009年有26家,2010年有28家。在两年中,清华大学法学院有14.5人次,北京大学法学院有14人次,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有13.5人次,其豪华阵容着实令人羡慕。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表现非常稳定。中国政法大学两年均只有3人次,其中都有陈光中教授、于志刚教授,而陈光中教授已年过80岁,因此亟需开发新的增长点。与2009年相比,2010年高产作者2位以上的阵容中,不见了中国社科院法学所、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西北政法大学,我们希望明年别说“相见不如怀念”。武汉大学法学院高产作者从2009年的1位激增到4位,我们更希望这才刚刚开始。同样地处武汉的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也有两位似乎名不经传的高产作者诞生,为武汉在中国法学版图中处于更为重要的地位平添了一把力。在此,我们希望朝气蓬勃的华中大法学院早日走出“院长风波”。
在2010年65位高产作者中,不同学科强弱分明。民法学有17位(含知识产权法2位),刑法学有13位,一共30位,将近总数的50%,且梯队合理,足见这两个学科实力强大。刑事诉讼法学有9位,而民事诉讼法学只有3位,可见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局面仍然没有大的改观。商法学、经济学两个学科一共才有5位,似乎说明市场经济本身的发展与这两个学科的发展并不成正比。令人不经疑问:那么多那么好的商法学家、经济法学家到哪里去啦?法理学有6位,相当于11个学科(把三国视为一个大学科)的平均数,应当说是比较合理的。宪法与行政法学只有3位,可谓集体沉默,也让我们大跌眼镜,唯一可以解释的是为了在2011年的整体爆发。法制史4位,让人感觉法制史有“外法史”、“中法史”、“法律思想史”等那么多的称谓和划分,也好像没有太多必要。回想起当年梁治平、贺卫方等改革开放后第一代法学者首选法制史的光辉岁月,常使英雄泪满襟。在教育部的14门核心课程中,国际公法、国际经济法、国际私法就占了3门,但2010年高产作者中总共只有4位,在数字上看确实需要自救。当然,经济法学、法制史、三大国际法学在选题上往往过于分散,缺少学科共同体内的相互关注和跟进,也是高产作者缺乏动力、主要核心期刊不愿意过多发表上述学科的原因。
相比于2009年,我们欣喜地看到2010年高产作者的结构更为合理。这不仅在于2010年有高铭暄、陈光中两位德高望重的长者老当益壮、宝刀未老,更在于涌现了一批成规模的年轻新秀!在“中国法学创新网”遴选的“新秀100”(目前只有35位)中,就有张红、吴泽勇、郭雳、陈柏峰、王竹、朱晓喆、陈林林、杜宇、高秦伟等9人。除此之外,还有不少1975年前后出生的学术新锐。这就意味着,未来将有更多的法学院更加重视在青年教师和在站博士后中培养和挖掘高产作者,也将意味着法学院之间人才流动的趋势将极有可能从中青年大家转向年轻新秀。由此,我们有理由作出一个判断:35岁左右的青年学者正在成为我国法治建设的生力军,我国法学事业万紫千红的春天已经到来!
2010年高产作者所属法学院校人数统计 | ||
(下面表中作者姓名后面的数字为论文数,未标明的均为3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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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校 | 人数 | 作者 |
北京大学法学院 | 8 | 陈兴良(6)、常鹏翱(4)、陈瑞华(4)、苏力(4)、白建军、龚刃轫、郭雳、叶姗 |
清华大学法学院 | 6.5 | 张明楷(6)、程啸(5)、周光权(4)、劳东燕、易延友、周洪波、栗峥 |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 5.5 | 陈卫东、韩大元、王利明、张新宝、高铭暄(4)、史际春 |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 | 4.5 | 张红(5)、陈小君、陈柏峰、吴汉东、范忠信 |
武汉大学法学院 | 4 | 冯果(4)、温世扬(4)、占善刚(4)、占红沣 |
中国政法大学 | 3.5 | 陈光中、张中秋、栗峥 |
四川大学法学院 | 3 | 龙宗智(4)、王竹(4)、左卫民 |
西南政法大学 | 3 | 石经海(4)、邓宏光、黄忠 |
华东政法大学 | 3 | 刘宪权、孙万怀、朱晓喆 |
南京大学法学院 | 3 | 叶金强(6)、李友根、宋晓 |
南师大法学院 | 2.5 | 姜涛(5)、李浩、夏锦文 |
厦门大学法学院 | 2 | 徐国栋(4)、徐崇利 |
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 | 2 | 尹建国(4)、冉克平 |
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 | 1.5 | 赵秉志(5)、高铭暄(4) |
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 | 1 | 高秦伟(4) |
吉林大学法学院 | 1 | 何志鹏(4) |
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 | 1 | 刘水林(4) |
东南大学法学院 | 1 | 刘艳红(4) |
河南大学法学院 | 1 | 吴泽勇(4) |
浙江大学法学院 | 1 | 陈林林 |
对外经贸大学外语学院 | 1 | 杜景林 |
复旦大学法学院 | 1 | 杜宇 |
中山大学法学院 | 1 | 徐忠明 |
辽宁大学法学院 | 1 | 杨松 |
苏州大学法学院 | 1 | 周永坤 |
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 | 1 | 朱立恒 |
江苏大学法学院 | 0.5 | 姜涛(5) |
杭州师范大学法学院 | 0.5 | 范忠信 |
注:高铭暄教授、范忠信教授、姜涛副教授、栗峥博士分别以两个单位的名义发表不同的论文。 |
附:
2009年高产作者所属法学院校作者分布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8位):王利明(5篇)、刘明祥(4篇)、邵明(4篇)、韩大元(3篇)、杨立新(3篇)、赵秀文(3篇)、王贵松(3篇)、付立庆(3篇)
清华大学法学院(8位):张明楷(7篇)、王洪亮(6篇)、何海波(5篇)、朱广新(4篇)、张卫平(3篇)、许章润(3篇)、易延友(3篇)、聂鑫(3篇)
北京大学法学院(6位):陈兴良(6篇)、陈瑞华(4篇)、张千帆(4篇)、许德风(4篇)、邓峰(3篇)、储槐植(3篇)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4位):吴汉东(3篇)、戚建刚(3篇)、童德华(3篇)、张红(3篇)
中国政法大学(3位):陈光中(3篇)、李建伟(3篇)
四川大学法学院(3位):左卫民(4篇)、里赞(3篇)、谢维雁(3篇)
吉林大学法学院(3位):张文显(3篇)、何志鹏(3篇)、崔卓兰(3篇)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2位):支振锋(4篇)、郭云忠(3篇)
上海交通大学法学院(2位):王福华(4篇)、万毅(3篇)
西北政法大学(2位):舒洪水(3篇)、叶名怡(3篇)
最高人民法院(1位):江必新(5篇)
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及刑科院(1位):赵秉志(4篇)
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1位):李浩(4篇)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1位):孙新强(4篇)
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1位):朱立恒(4篇)
上海政法学院(1位):关保英(4篇)
最高人民检察院(1位):张智辉(3篇)
复旦大学法学院(1位):汪明亮(3篇)
武汉大学法学院(1位):孟勤国(3篇)
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1位):郭华(3篇)
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1位):谢晖(3篇)
厦门大学法学院(1位):徐崇利(3篇)
湖南大学法学院(1位):徐涤宇(3篇)
南京大学法学院(1位):宋晓(3篇)
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1位):冯亚东(3篇)
宁波大学法学院(1位):彭诚信(3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