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2010年论文作者单位盘点
发布日期:2011-02-01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按照文章发表时第一作者署名单位,我们对《法学》2010年第1--6期发表的210篇论文作者的单位分布进行如下统计:

华东政法大学37):刘宪权(2篇)、姚丽霞、姚建龙、何颖、李伟群、袁发强、曾大鹏、王月明、孙万怀、管建强、沈福俊、胡改蓉、张驰、徐子良、沈幼伦、杨兴培、叶青、王申、孙宏涛、孙剑明、王迁、沈贵明、刁振娇、李锡鹤、伍巧芳、张勇、董保华、林燕萍、李翔、姚岳绒、陈婉玲、王恩海、许莉、周强、洪冬英、王虎华

北京大学法学院10):陈兴良、常鹏翱、梁根林、龚刃韧、唐应茂、尹田、田飞龙、杨紫烜、马忆南、郭雳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10):王良顺、董邦俊、韩松、范忠信梁志文、方世荣、吴京辉、邓烈、梅术文、熊琦

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8):韩永强、万曙春、韩长印、崔香梅、郭延军、王先林、许多奇、其木提

中国政法大学7):蔡定剑、赵红梅、金眉(2篇)、李曙光

复旦大学法学院7):金殿军、张梓太、何佳馨、杨华、梁咏、胡冰、谢佑平

西南政法大学6):邓宏光、文正邦、唐忠民、吴常青、岳彩申、陈苇

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6):沈同仙、李中原、周永坤(2篇)、黄学贤、赵艳敏

南京大学法学院6):宋晓、叶金强、岳卫、李友根、肖冰、王太高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5):高铭暄、赵秀文、高圣平、陈明涛、刘明祥

武汉大学法学院(及国际法研究所)5占红沣、冯果、毛杰、曾令良、崔晓静

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及刑科院)5):郭翔、高铭暄、张磊、阴建峰、赵秉志

厦门大学法学院4):徐国栋、徐崇利、李兰英、蒋月

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4):钟瑞庆、周江洪、叶良芳、许建宇

山东大学法学院4):陈金钊、郑智航、武飞、夏泽祥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4):陈卫东、杜景林、侯猛、沈四宝

上海政法学院4):关保英、严励、倪正茂、王文军

清华大学法学院3):孙英、许章润、王洪亮

吉林大学法学院3):张丹丹、陈兵、孙良国

四川大学法学院3):龙宗智、王竹、万毅

上海社会科学院法学所3):殷啸虎、毛燕琼、柯葛壮

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2):蒋劲松、郭华

中南大学法学院2):张辉、徐澜波

辽宁大学法学院2):杨松、郭洁

扬州大学法学院2):蔡宝刚、钱玉林

东南大学法学院2):刘艳红、陈道英

上海大学法学院2):李本、袁真富

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2):俞江、冉克平

上海对外贸易学院法学院2):倪受彬、胡雪梅

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2):李志文、林一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2):徐燕平、田欢忠

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检察院2):张建、周福民

上海静安区人民检察院2):罗昌平、王戬

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1):夏锦文

河南大学法学院1):吴泽勇

郑州大学法学院1):魏胜强

湖南大学法学院1):许中缘

江苏大学法学院1):姜涛

广州大学法学院1):左传卫

浙江师范大学法政学院1):张旭勇

南开大学法学院1):程宝库

上海海事大学法学院1):邹盈颖

中国青年政治学院法律系1):马岭

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1):官欣荣

河北经贸大学法学院1):田韶华

重庆工商大学1):冉艳辉

南京大学国际关系研究院1):董勤

北京外国语大学法学院1):丛立先

外交学院国际法研究所1):张爱宁

佛山大学法律系1):彭文华

北方工业大学经济法研究所1):张士元

中国法学会1):郭道晖

最高人民法院1):范明志

最高人民检察院1):邓思清

司法部司法鉴定管理局1):霍宪丹

中国保监会法规部1):刘学生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1):温如敏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1):周永年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1):余剑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1):范黎红

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检察院1):严明华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检察院1):李文军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1):肖波

浙江省湖州市人民检察院1):方海明

浙江省宁波市人民检察院1):张利兆

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检察院1):孟昭文

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1):李传松

广东省珠海市委政法委1):谭兆强

国家检察官学院河南分院1):吴林生

四川警察学院1):苟大凯

上海证券交易所1):徐明

日本广岛大学社会科学研究科1):葛虹

意大利维龙纳大学法律系1):陆青

美国纽约州立大学布法罗分校法学院1):郑文通

巴黎政治学院1):蔡克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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