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文章发表时第一作者署名单位,我们对《法学》2010年第1--6期发表的210篇论文作者的单位分布进行如下统计:
华东政法大学(37):刘宪权(2篇)、姚丽霞、姚建龙、何颖、李伟群、袁发强、曾大鹏、王月明、孙万怀、管建强、沈福俊、胡改蓉、张驰、徐子良、沈幼伦、杨兴培、叶青、王申、孙宏涛、孙剑明、王迁、沈贵明、刁振娇、李锡鹤、伍巧芳、张勇、董保华、林燕萍、李翔、姚岳绒、陈婉玲、王恩海、许莉、周强、洪冬英、王虎华
北京大学法学院(10):陈兴良、常鹏翱、梁根林、龚刃韧、唐应茂、尹田、田飞龙、杨紫烜、马忆南、郭雳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10):王良顺、董邦俊、韩松、范忠信、梁志文、方世荣、吴京辉、邓烈、梅术文、熊琦
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8):韩永强、万曙春、韩长印、崔香梅、郭延军、王先林、许多奇、其木提
中国政法大学(7):蔡定剑、赵红梅、金眉(2篇)、李曙光
复旦大学法学院(7):金殿军、张梓太、何佳馨、杨华、梁咏、胡冰、谢佑平
西南政法大学(6):邓宏光、文正邦、唐忠民、吴常青、岳彩申、陈苇
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6):沈同仙、李中原、周永坤(2篇)、黄学贤、赵艳敏
南京大学法学院(6):宋晓、叶金强、岳卫、李友根、肖冰、王太高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5):高铭暄、赵秀文、高圣平、陈明涛、刘明祥
武汉大学法学院(及国际法研究所)(5)占红沣、冯果、毛杰、曾令良、崔晓静
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及刑科院)(5):郭翔、高铭暄、张磊、阴建峰、赵秉志
厦门大学法学院(4):徐国栋、徐崇利、李兰英、蒋月
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4):钟瑞庆、周江洪、叶良芳、许建宇
山东大学法学院(4):陈金钊、郑智航、武飞、夏泽祥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4):陈卫东、杜景林、侯猛、沈四宝
上海政法学院(4):关保英、严励、倪正茂、王文军
清华大学法学院(3):孙英、许章润、王洪亮
吉林大学法学院(3):张丹丹、陈兵、孙良国
四川大学法学院(3):龙宗智、王竹、万毅
上海社会科学院法学所(3):殷啸虎、毛燕琼、柯葛壮
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2):蒋劲松、郭华
中南大学法学院(2):张辉、徐澜波
辽宁大学法学院(2):杨松、郭洁
扬州大学法学院(2):蔡宝刚、钱玉林
东南大学法学院(2):刘艳红、陈道英
上海大学法学院(2):李本、袁真富
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2):俞江、冉克平
上海对外贸易学院法学院(2):倪受彬、胡雪梅
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2):李志文、林一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2):徐燕平、田欢忠
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检察院(2):张建、周福民
上海静安区人民检察院(2):罗昌平、王戬
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1):夏锦文
河南大学法学院(1):吴泽勇
郑州大学法学院(1):魏胜强
湖南大学法学院(1):许中缘
江苏大学法学院(1):姜涛
广州大学法学院(1):左传卫
浙江师范大学法政学院(1):张旭勇
南开大学法学院(1):程宝库
上海海事大学法学院(1):邹盈颖
中国青年政治学院法律系(1):马岭
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1):官欣荣
河北经贸大学法学院(1):田韶华
重庆工商大学(1):冉艳辉
南京大学国际关系研究院(1):董勤
北京外国语大学法学院(1):丛立先
外交学院国际法研究所(1):张爱宁
佛山大学法律系(1):彭文华
北方工业大学经济法研究所(1):张士元
中国法学会(1):郭道晖
最高人民法院(1):范明志
最高人民检察院(1):邓思清
司法部司法鉴定管理局(1):霍宪丹
中国保监会法规部(1):刘学生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1):温如敏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1):周永年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1):余剑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1):范黎红
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检察院(1):严明华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检察院(1):李文军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1):肖波
浙江省湖州市人民检察院(1):方海明
浙江省宁波市人民检察院(1):张利兆
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检察院(1):孟昭文
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1):李传松
广东省珠海市委政法委(1):谭兆强
国家检察官学院河南分院(1):吴林生
四川警察学院(1):苟大凯
上海证券交易所(1):徐明
日本广岛大学社会科学研究科(1):葛虹
意大利维龙纳大学法律系(1):陆青
美国纽约州立大学布法罗分校法学院(1):郑文通
巴黎政治学院(1):蔡克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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