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学科总体评价
依据我部最近发布的“民诉法学2010年科研单位论文数统计”(/html/fxpd/4346.shtml),民事诉讼法学2010年在CLSCI上发表论文74篇,占总数1431篇的5.17%。发表在三大权威期刊上的文章为8篇(2009年共12篇),占总数180篇的4.44%(2009年占6.93%)。
(一)从横向比较看,状况堪忧。
1.在法学二级学科中,如果将三国视为一个学科的话,仅超过商法学(67篇),位居倒数第二;而在2009年,则为倒数第一,商法学倒数第二。可以说,民诉法学和商法学堪称难兄难弟。说来挺有意思,这两兄弟看似风牛马不相及:一个私法,一个公法;一个实体法,一个程序法。但其实还是很有缘分的:
一是,两者都是从附庸地位走向独立的。前者原来一直跟着大哥刑事诉讼法学,在诉讼法学研究会里过着似乎寄人篱下的生活,长期处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地位。2005年,民事诉讼法学想自己玩了,于是与大哥分家了。后者原来与民法合一的,长期与民法大哥、经济法兄弟在一起过着剪不断理还乱的杂居生活,浙江海门人张谷称之为“寄居蟹”。后来,随着底下的公司法、证券法、破产法等出人头地,商法学也在2001年民法经济法研究会分家时另起炉灶了。
二是,从事两个学科的学者都过着好日子。前者,面对占全部案件85%的民事案件;民事审判程序和执行程序的司法解释一个接着一个;2007年民事诉讼法典进行了一次并不算小的修改,紧接着又要拉开全面修改的序幕;立案难、执行难、保全难,民诉法在实施过程中问题不少;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中,法院调解优先、诉调对接、大调解和能动司法风靡全国,如此种种都为民诉法学者提供了很好的研究素材,同时也都需要民诉法学者提供理论支持。后者,那更是风光!法人要治理、公司要上市、企业要破产、银行要调控、全民上保险,全属于商法学的领域。短短时间内,商法学研究会又独立出来了银行法研究会、证券法研究会、保险法研究会等兄弟三个。但这些新的研究会尽管独立出来了,成果还是算商法学的。照理说,这么活跃的商法学大家庭,应当五子登科、芝麻开花节节高才对。
2.与刑事诉讼法学的差距没有缩小。2009年,民诉法学59篇,刑诉法学99篇。2010年,民诉法学74篇,刑诉法学132篇。这两年,民诉法学的CLSCI论文总数都不及刑诉法学的60%。为什么民诉法学还是没有跑赢大哥,关键在于刑诉法领域诸如量刑程序改革、“两部证据规定”为刑诉法学研究提供了金矿,而刑诉法学者对此一个都不放过。
(二)从纵向比较看,令人欣慰。
民诉法学2010年的74篇论文,比2009年的59篇增加了15篇,增幅达到了25.4%。这是由于不少科研单位出现了井喷,比如武汉大学从2009年的3篇激增到2010年的9篇。
(三)从内部比较看,基本合理。
在74篇论文中,总论30篇,证据法学18篇,审判程序15篇(含民事检察监督6篇),执行程序9篇,仲裁制度2篇。总论可以说是大口袋,除了基础理论如诉讼模式、既判力,还有法院调解、团体诉讼、纠纷解决机制等与司法改革热点和社会热点密切相关的内容,因此占了30篇非常正常。证据是诉讼的核心,证据法也是民事诉讼法修改的重点。因此,证据法学18篇,应当说恰如其分,在一定程度上说明了证据法学的崛起。审判程序15篇,总数与其地位相称,但其中民事检察监督占了6篇,说明审判程序中的其他内容还要加强研究。关于执行法是否单立、执行机构是否从法院内独立出来的争论,已经渐渐平息。在这种情况下,执行程序拥有9篇也是比较合理的。仲裁制度一直不是民诉法学者的兴趣所在,似乎与民诉渐行渐远,而与国际私法紧紧相依了。2篇这样的数字,只能说明仲裁制度在民诉法学里有些被冷落、有些受伤。
(四)展望未来,豪情万丈。
2010年,对于民事诉讼法学界来说是令人悲痛的一年。在这一年的大部分时间里,该学科的领军人物、民诉法学研究会会长、《中国法学》总编辑陈桂明教授身患绝症,从
二、 研究队伍评价
纵观这74篇为数不多的论文:
(一)名家仍然表现平平
民诉法学研究会有副会长14人,常务理事22人,理事122人。在这74篇论文中,只有10篇论文的作者属于副会长或者常务理事,仅占了13.5%。可见,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的名家们2010年整体表现不佳。但是,这并不掩盖个别名家或大家的默默耕耘,比如李浩教授继2009年发表4篇论文之后,2010年又有3篇进帐。
(二)中坚力量令人遗憾
在上述的10篇论文中,常务理事只占了3篇,确实有些让人遗憾。一个学科的繁荣应当依靠这些40岁左右的中青代。如果民诉法学研究会要实现腾飞,常务理事们的发力很关键。否则,就会造成青黄不接。物以稀为贵。这3位常务理事在这里也要表扬一下。他们是湘潭大学的廖永安、华东政法大学的陈刚、上海交通大学的王福华。有意思的是,这3位教授2009年也都是榜上有名。其中,
当然,如果不以身份、年龄论英雄,肖建国、邵明、占善刚、吴泽勇等人2年都发表了4篇以上,也可以归入民诉法学的中坚力量。
(三)非理事作者表现不俗
2010年,非理事作者发表的论文占了74篇中的50%,即37篇。应当说,这是不俗的成绩,在某种程度上说明:(1)民诉法学2010年的成绩一般,但已经多亏了有非主力部队的支持,否则会输得更惨。(2)民诉法学研究会可以考虑扩军,要把那些一直在为民诉法学做着贡献的青年才俊吸收到研究会当中来。河南大学法学院的吴泽勇博士,两年来共发表6篇CLSCI论文,至今仍然不是理事。
(四)35岁左右的新秀为数不多
可以这么说,35岁左右的新秀表现如何,决定了一个学科的未来。民事诉讼法学2010年在这方面来看,并不理想。除了吴泽勇博士表现突出之外,只有陈杭平、王学棉、郭小冬、李喜莲等人两年各发表1篇。这样的状况与其他学科相比,确实差强人意。
看来,民诉法学的发展,需要全体民诉法学人的共同努力。
2010年发表CLSCI论文2篇以上的作者名单(共9人)
姓名 |
篇数 |
出生年份 |
占善刚 |
4 |
1971 |
吴泽勇 |
4 |
1975 |
李浩 |
3 |
1951 |
汪祖兴 |
2 |
1963 |
严仁群 |
2 |
1967 |
赵信会 |
2 |
1967 |
肖建国 |
2 |
1969 |
刘学在 |
2 |
1971 |
段文波 |
2 |
1979 |
三、 法学院排名分析
2010年,民诉法学74篇论文的作者来自40家科研单位。发表总数2篇以上的单位有13家是:
名次 |
单位 |
篇数 |
三大权威期刊篇数 |
作者 |
1 |
武汉大学法学院 |
9 |
2 |
占善刚(4)、刘学在(2)、李傲、徐晨、乔雄兵 |
2 |
西南政法大学 |
7 |
1 |
汪祖兴(2)、段文波(2)、陈飏、 |
3 |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
5 |
0 |
肖建国(2)、陈桂明、汤维建、张自合 |
4 |
北京大学法学院 |
4 |
0 |
潘剑锋、傅郁林、赵秀举、高薇 |
4 |
河南大学法学院 |
4 |
1 |
吴泽勇(4) |
6 |
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 |
3 |
1 |
李浩(3) |
6 |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 |
3 |
0 |
甄贞、郭兴莲、王志坤 |
8 |
清华大学法学院 |
2 |
0 |
王亚新、百晓峰 |
8 |
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 |
2 |
1 |
熊跃敏、郭翔 |
8 |
南京大学法学院 |
2 |
1 |
严仁群(2) |
8 |
华东政法大学 |
2 |
0 |
陈刚、洪冬英 |
8 |
湘潭大学法学院 |
2 |
1 |
廖永安、李喜莲 |
8 |
山东经济学院法学院 |
2 |
0 |
赵信会(2) |
从上表可以看出:
(一)各法学院总体上表现欠佳。
2009年发表2篇以上的单位11家,第一名7篇;2010年发表2篇以上的单位13家,第一名9篇。两者相比,没有发现令人冲动的消息。都说冲动是魔鬼,结果要承担“冲动的惩罚”,但我们还是希望一些拥有豪华阵容的法学院冲动一下。
(二)武大法学院异军突起,值得期待。
2011年,武大法学院可谓异军突起,算是给平淡的往事增加了些许的美丽。武大获得第一,第一,并不是在09年冠军队发挥失常的情况下获得的。尽管只有9篇,也算是创了新高。第二,是在学科带头人赵钢教授缺席的情况下获得的。第三,其成果主要是在《法学评论》之外的刊物上发表的。9篇中只有3篇发表在《法学评论》上,而且在权威期刊上有2篇。第四,除了占善刚、刘学在的突出表现之外,还有其他得分点。基于此,我们认为,武大法学院的民诉值得更高的期待!
(三)西南政法大学奋发图强,在五所政法大学中率先振作。
我们曾经批评过五所政法大学在2009年的整体表现。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大学尽管民诉教师人数不多,但不应当成为每年成果少的理由。不知道是不是逆反心理在起作用,中国政法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西北政法大学在去年受到激烈批评之后,2010年的表现让我们无话可说。你知道,“爱并不那么容易”;我们也知道,“爱更需要时间”。2011年,你能否给我们一个爱你的理由?
也许有人会说,政法大学的教学任务太重,没有时间和精力搞科研。对此,我们只能部分赞同,因为你可以看看西南政法大学的表现:西政2009年发表4篇,2010年发表了7篇。知耻才能后勇。我们有充分的理由相信并期待,队伍强大、梯队合理的西政,一定会同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清华大学法学院、武大法学院、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等研究力量强劲的法学院联手,共创民诉法学美好的明天!
(四)南师大、河南大学表现不俗,但过于倚重个人表现。
我们欣喜地看到,南师大、河南大学2010年仍然名列前茅。我们并不否认,英雄在任何一个时代都受欢迎。但是,这两年两家法学院都过于倚重了个人表现,应当说不符合科学发展观。对于前者,只有刘敏、陈爱武等教授的入场,才能获得更好的成绩和可持续的发展。对于后者,我们只能说:泽勇,你多保重!
过于倚重个人表现的单位难以避免大起大落。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2010年未能进入排行榜,就是明证。你说王福华2009年一个人发了4篇,能不累吗?因此,我们希望法学研究不是寂寞的独舞,也不宜是有人轻松有人累的歌伴舞,应该是共同参与的交谊舞,最好是大场面的集体舞。
实事求是地讲,民诉法学在我国的法学版图中还没有抢得与其身份相符的地盘。问未来谁主沉浮,谁能翩翩起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