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文章发表时第一作者署名情况,我们对《法学》2011年第1—12期发表的222篇论文作者的单位分布进行如下统计:
(每家单位作者按发表文章时间先后顺序)
华东政法大学(39): 胡晓媛、童之伟、王跃龙、洪冬英、陈少英、刘宪权、聂飞舟、吴允锋、曾大鹏、张驰、赵能文、沈福俊、王玉珏、杨兴培、吴弘、陈和华、李文莉、董保华、季奎明、毛玲玲、沈贵明、姚岳绒、黄武双、何颖、李翔、王立民、杜志淳、杨兴培、李伟群、刘宪权、王申、王莲峰、肖国兴、孙万怀、傅鼎生、刘晓红、林燕萍、薛进展、郭海清
中国政法大学(12):张守东、张中秋、张冠楠、樊崇义、曲新久、赵红梅、易军、陈光中、陈光中、顾永忠、田瑶、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11):程红、周详、胡开忠、郭泽强、韩龙、万晓运、夏勇、曹新明、方世荣、熊琦、周详
北京大学法学院(10):张千帆、郭秀华、陈兴良、朱苏力、张春丽、车浩、张智勇、叶姗、陈瑞华、杨紫烜
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9):艾永明、周永坤、沈同仙、朱谦、顾婷、黄学贤、庞凌、胡玉鸿、孙莉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7):高圣平、王利明、付立庆、汤维建、李样举、徐阳光、韩大元
南京大学法学院(7):吴建斌、周安平、肖泽晟、孙国祥、吴英姿、杨春福、税兵
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6):李成、杨力、李剑、赵绘宇、黄韬、韩长印
四川大学法学院(5):龙宗智、杨遂全、王竹、万毅、左卫民
武汉大学法学院(5):秦前红、何荣功、秦前红、冯果、赵钢
清华大学法学院(4):许章润、张明楷、崔国斌、崔建远
山东大学法学院(及威海分校)(4):陈金钊、李霞、刘军、董翠香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4):侯猛、陈杭平、杜景林、王军
最高人民法院(3):李国光、耿宝建、江必新
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3):叶良芳、何志远、周江洪
东南大学法学院(3):杨志琼、周佑勇、刘艳红
扬州大学法学院(3):陈承堂、胡吕银、钱玉林
上海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3):陈历幸、顾肖荣、涂龙科
江苏省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3):钱宁峰、刘伟、刘旺洪
最高人民检察院(2):张智辉、最高检“监狱监督制度比较研究”课题组
西南政法大学(2):袁林、陈苇
吉林大学法学院(2):陈兵、赵新华
厦门大学法学院(2):郑金火、徐国栋
复旦大学法学院(2):刘言浩、梁咏
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2):方乐、姜涛
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2):陈华彬、郭华
中南大学法学院(2):江必新、徐澜波
安徽大学法学院(2):朱庆、华国庆
上海政法学院(2):王文军、丁茂中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2):孙建保、肖晚祥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检察院(2):吴波、王强
国家行政学院(1):胡建淼
国家法官学院(1):吕芳
西北政法大学(1):谢德成
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及刑科院)(1):赵秉志
中山大学法学院(1):聂立泽
南开大学法学院(1):李建人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法律系(1):徐骏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1):周友军
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1):孟强
北京外国语大学法学院(1):丛立先
上海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1):叶青
中国浦东干部学院(1):刘哲昕
广州大学人权研究中心(1):郭道晖
南京大学国际关系研究院(1):董勤
华侨大学法学院(1):陈斯彬
江苏大学文法学院(1):张先昌
重庆大学法学院(1):刘萍
上海大学法学院(1):李本
上海大学知识产权学院(1):陶鑫良
广州大学法学院(1):章礼明
辽宁大学法学院(1):任 际
贵州大学法学院(1):李长城
宁波大学法学院(1):刘满达
烟台大学法学院(1):于永芹
福州大学法学院(1):朱圆
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1):宋晓燕
江西财经大学法学院(1):蒋悟真
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1):杜颖
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1):梁志文
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1):葛洪义
湖南大学法学院(1):邱兴隆
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1):翟云岭
河北经贸大学法学院(1):田韶华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诉讼法研究中心(1):程政举
山东师范大学法学院(1):曲冬梅
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1):尹伟琴
杭州师范大学法学院(1):刘练军
湖北经济学院(1):吕忠梅
温州大学瓯江学院(1):钱叶芳
四川警察学院(1):苟大凯
江苏警官学院(1):张洪波
中国法学杂志社(1):朱广新
中国人民大学书报资料中心(1):王立君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1):上海市检察官协会2010年重点课题课题组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1):沈明磊
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1):梁闽海
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1):胡充寒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1):赵鹏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1):余剑
上海市闸北区人民检察院(1):李炜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检察院(1):谢杰
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检察院(1):张建
香港大学法学院(1):肖明
香港城市大学法律学院(1):顾敏康
澳门大学法学院(1):赵国强
日本神户大学大学院法学院(1):梁爽
德国马克斯普朗克外国刑法与国际刑法研究所(1):陈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