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统计
1. 2009-2011年科研单位论文总数排名(前20名)
名 次 |
作者单位 |
2009-2011年 |
2011年 |
2010年 |
2009年 |
1 |
中国政法大学 |
291 |
112(1) |
93(1) |
86(1) |
2 |
北京大学法学院 |
238 |
74(3) |
79(2) |
85(2) |
3 |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
223 |
69(4) |
70(5) |
84(3) |
4 |
清华大学法学院 |
217 |
76(2) |
67(6) |
74(4) |
5 |
武汉大学法学院 |
197 |
52(7) |
77(3) |
68(5) |
6 |
华东政法大学 |
182 |
63(5) |
65(7) |
54(7) |
7 |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
169 |
53(6) |
54(8) |
62(6) |
8 |
西南政法大学 |
164 |
45(8) |
72(4) |
47(8) |
9 |
吉林大学法学院 |
123 |
36(9) |
43(9) |
44(9) |
10 |
厦门大学法学院 |
105 |
32(11) |
41(10) |
32(11) |
11 |
南京大学法学院 |
97 |
35(10) |
32(11) |
30(12) |
12 |
西北政法大学 |
88 |
23(18) |
26(13) |
39(10) |
13 |
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 |
76 |
24(16) |
25(14) |
27(14) |
14 |
四川大学法学院 |
73 |
29(12) |
21(16) |
23(17) |
15 |
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及刑科院) |
72 |
20(21) |
29(12) |
23(16) |
16 |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 |
69 |
22(18) |
17(20) |
30(12) |
17 |
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 |
66 |
26(14) |
16(21) |
24(15) |
18 |
山东大学法学院(及威海分校) |
60 |
29(12) |
20(18) |
11(29) |
19 |
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 |
59 |
25(15) |
15(22) |
19(19) |
20 |
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 |
57 |
18(23) |
21(16) |
18(20) |
(括号内为每一年的排名)
2. 2009-2011年科研单位论文他发数排名(前20名)
名 次 |
作者单位 |
2009—2011年 |
2011年 |
2010年 |
2009年 |
1 |
北京大学法学院 |
197 |
63(1) |
69(1) |
65(2) |
2 |
清华大学法学院 |
164 |
58(3) |
54(3) |
52(3) |
2 |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
164 |
58(3) |
39(6) |
67(1) |
4 |
中国政法大学 |
160 |
61(2) |
54(2) |
45(5) |
5 |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
126 |
40(5) |
39(6) |
47(4) |
6 |
厦门大学法学院 |
105 |
32(7) |
41(5) |
32(6) |
7 |
南京大学法学院 |
97 |
35(6) |
32(8) |
30(7) |
8 |
西南政法大学 |
91 |
23(16) |
43(4) |
25(9) |
9 |
武汉大学法学院 |
80 |
30(8) |
30(9) |
20(15) |
10 |
华东政法大学 |
76 |
24(13) |
28(11) |
24(10) |
10 |
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 |
76 |
24(13) |
25(12) |
27(8) |
12 |
四川大学法学院 |
73 |
29(9) |
21(15) |
23(12) |
13 |
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及刑科院) |
72 |
20(18) |
29(10) |
23(12) |
14 |
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 |
66 |
26(11) |
16(19) |
24(10) |
15 |
吉林大学法学院 |
62 |
18(20) |
23(13) |
21(15) |
16 |
山东大学法学院(及威海分校) |
60 |
29(9) |
20(15) |
11(27) |
17 |
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 |
59 |
25(12) |
15(20) |
19(19) |
18 |
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 |
57 |
18(20) |
21(15) |
18(20) |
19 |
复旦大学法学院 |
52 |
13(25) |
22(14) |
17(21) |
20 |
重庆大学法学院 |
49 |
19(19) |
9(27) |
21(15) |
(括号内为每一年的排名)
3. 2009-2011年各学科十强排名
单位 学科 |
法理学 |
法制史学 |
宪法学 |
行政法学 |
民法学 |
民事诉讼法学 |
刑法学 |
刑事诉讼法学 |
经济法学 |
商法学 |
国际法学 |
中国政法大学 |
1(48) |
1(43) |
2(18) |
1(19) |
5(34) |
6(12) |
7(24) |
1(37) |
1(34) |
7(6) |
4(17) |
北京大学法学院 |
8(21) |
3(12) |
3(17) |
2(15) |
4(37) |
7(9) |
2(45) |
3(28) |
1(34) |
1(14) |
|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
5(22) |
8(9) |
1(24) |
|
2(59) |
1(17) |
4(37) |
4(18) |
7(19) |
|
8(13) |
清华大学法学院 |
3(26) |
8(9) |
9(8) |
3(12) |
3(40) |
5(15) |
1(55) |
6(15) |
8(17) |
3(8) |
|
武汉大学法学院
(及国际法研究所) |
|
5(10) |
3(17) |
|
8(25) |
2(16) |
8(23) |
|
5(26) |
4(7) |
1(43) |
华东政法大学 |
|
2(13) |
6(12) |
8(8) |
6(33) |
|
5(35) |
8(10) |
3(29) |
1(14) |
8(13) |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
|
4(11) |
|
|
1(63) |
|
6(33) |
8(10) |
|
8(5) |
3(19) |
西南政法大学 |
|
5(10) |
9(8) |
8(8) |
7(31) |
2(16) |
8(23) |
5(17) |
6(20) |
|
5(15) |
吉林大学法学院 |
2(39) |
5(10) |
|
6(10) |
|
|
|
|
|
8(5) |
7(14) |
厦门大学法学院 |
|
|
5(15) |
|
10(23) |
|
|
10(9) |
|
|
2(30) |
南京大学法学院 |
4(25) |
|
|
|
9(24) |
9(8) |
|
|
|
|
8(13) |
西北政法大学 |
9(19) |
|
|
|
|
|
|
10(9) |
|
|
|
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 |
|
|
|
|
|
|
|
|
4(27) |
4(7) |
|
四川大学法学院 |
|
|
|
|
|
|
|
2(35) |
|
|
|
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
(及刑科院) |
|
|
|
|
|
|
3(40) |
|
|
|
|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
(及国际法研究所) |
10(18) |
|
7(10) |
|
|
|
|
|
|
|
|
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 |
5(22) |
|
|
|
|
2(16) |
|
|
|
|
|
山东大学法学院
(及威海分校) |
5(22) |
|
|
|
|
10(6) |
|
|
|
|
|
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 |
|
8(10) |
|
3(12) |
|
|
|
|
|
|
|
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 |
|
|
|
3(12) |
|
|
|
|
|
|
|
复旦大学法学院 |
|
|
|
|
|
|
|
|
|
|
5(15) |
重庆大学法学院 |
|
|
|
|
|
|
|
|
9(15) |
|
|
东南大学法学院 |
|
|
8(9) |
|
|
|
8(23) |
|
|
|
|
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 |
|
|
|
10(7) |
|
|
|
|
|
|
|
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 |
|
|
|
|
|
|
|
|
10(14) |
|
|
上海政法学院 |
|
|
|
7(9) |
|
|
|
|
|
|
|
扬州大学法学院 |
|
|
|
|
|
|
|
|
|
4(7) |
|
最高人民法院 |
|
|
|
10(7) |
|
|
|
|
|
|
|
最高人民检察院 |
|
|
|
|
|
|
|
7(11) |
|
|
|
河南大学法学院 |
|
|
|
|
|
7(9) |
|
|
|
|
|
华中师范大学政法学院 |
|
|
|
|
|
|
|
|
|
8(5) |
|
(括号内为三年的篇数)
(二)分析
经过精心统计,2009-2011年全国科研机构在“中国法学核心科研评价来源期刊”(China Legal Science Citation Index,缩写为CLSCI,共15种)上发表论文总数和11个学科前十强的排名终于揭晓了!
2009-2011年发表在CLSCI上的论文共4272篇,其中2009年1406篇,2010年1431篇,2011年1435篇。从各科研单位的发表总数来看,排在前十的依次为中国政法大学、北京大学法学院、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清华大学法学院、武汉大学法学院、华东政法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吉林大学法学院、厦门大学法学院,这10家单位三年共发表CLSCI论文1910篇,占论文总数的近一半。从各科研单位的他发数来看,排在前十的依次为北京大学法学院、清华大学法学院、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中国政法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厦门大学法学院、南京大学法学院、西南政法大学、武汉大学法学院、华东政法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从整体来看,发表1篇以上论文的单位逐年增多,说明越来越多的科研单位具备了在CLSCI上参与竞争的实力。三年的统计数据显示,我国法学院校的科研竞争依然处于强者恒强的时代,可以预料这种形势在短时间内也不会改变。
当然,所谓排名不过是对特定时间内的特定事实的选择性记载,每一年的潮起潮落也是再正常不过的事,只有掩藏在这起起伏伏数字背后的执著精神,才值得长久地停留于人们心间。海阔凭鱼跃,天高任鸟飞。我们希望看到更多的法学院、更多的学者进入我们的榜单,为我国法学研究事业贡献力量。
下面按照论文总数的顺序,对前十强作一评点:
1.中国政法大学
中国政法大学以论文总数291篇的骄人成绩名列第一,继2009年、2010年之后,三年蝉联第一。论文发表总数年年攀升,在2011年更是达到了112篇,不仅在横向上远远高于第二名清华法学院的76篇,纵向相比也远远高于自己在2010年创下的93篇的记录。11个学科全部进入十强,在法理学、法制史学、行政法学、刑事诉讼法学、经济法学这5个传统优势学科上,当仁不让地摘走桂冠。而且进入十强的学科全部在七名以内,没有明显的短板。这一组数字,让法大无愧于拥有全国最多法学教师、在站博士后和法学博士生的事实,以实力说话扛起了“中国政法大学”这个沉甸甸的校名所承载的责任与担当。
具体来看,法大在法理学、法制史学、行政法学、刑事诉讼法学、经济法学这5个冠军学科优势明显。尤其是法制史学和法理学,与第二名拉开较大差距,这两个学科三年累计发表论文91篇,是法大三年雄踞榜首的最大功臣。2009年、2010年表现不尽人意的刑法学、商法学、民诉法学和国际法学,在2011年则出现了分化。民诉法学和国际法学奋发图强,各自发表论文8篇,民诉法学还拿到了这一年度的第二。刑法学和商法学我自巍然不动,并无明显改善。
法大在11个学科胜利会师十强的荣光背后,也暗藏隐忧。逐年攀升的自发率,影响了这份成绩单的说服力。2009—2011年中国政法大学共发表CLSCI论文291篇,其中有131篇是刊载在自办刊物《政法论坛》和《比较法研究》上,他发占全部论文总数的比例只有55%,而在北大、清华和人大,这一比例分别是82.77%、75.34%、73.54%。中国政法大学是目前唯一一所拥有两个CLSCI核心期刊的法学院校。主办两家CLSCI核心期刊究竟意味着什么?是比别人多一倍的责任,以更加宽阔的胸怀、更加开放的姿态回应全国法学人的殷殷期待,还是比别人多一倍的自留地,取决于法大的领导和两家期刊主办者的一念之间。不过我们注意到,《比较法研究》已经开始对自发稿件做严格控制,很好地回答了这个问题。
2.北京大学法学院
北京大学法学院发表论文总数排名第二,他发数排名第一,三大权威论文发表数第二。尤其令人赞叹的是,北大法学院是三年来一直维持着这种高水准,不存在所谓的“大年”、“小年”。高手之间的竞争,能长时间保持稳定发挥而不出现任何失误,本身就是最大的胜利。值得一提的是,这样的成绩还是在2010年《中外法学》大幅降低自发率的情况下取得的,更加难能可贵。北大的这个第二,含金量很高。
从各学科排名来看,北大法学院有10个学科进入十强,而且单科优势明显,拿到2个第一、2个第二、3个第三。经济法学是北大的传统优势学科,近几年论文总数一直和法大轮流坐庄老大,发展十分稳健,三年综合排名又机缘巧合与法大并列第一。和经济法学一样,北大的商法学也是并列第一,但北大有4篇权威,比华政略胜一筹。刑法学和刑事诉讼法学都有超级高产作者坐镇,带动整个学科排名进入三甲,陈兴良教授一人贡献24篇,陈瑞华教授一人贡献12篇,完全是“以一当十”。名家云集的宪法学和行政法学也有出色发挥,诠释了教育部重点研究基地和国家重点学科的实力。
相较而言,国际法学、法理学和民事诉讼法学的发挥并不尽如人意。国际法三年只发表6篇CLSCI论文,未能进入十强。不得不说,这个成绩与北大国际法厚重的历史积淀和豪华的师资阵容是不成正比的。从科研力量的配置来看,北大不存在明显的短板,我们只能说学者们的研究热情迸发得不是那么均匀。
3.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2011年人大法学院成功走出了2010年的不振,各项统计数据全面回升。三年整体来看,人大在论文总数上虽然赶不上法大,但他发数和三大权威数一直保持了很高的水准。尤其是2011年在三大权威期刊发表论文19篇,拿下了这个单项的第一。无论外部的大环境如何变幻莫测,人大的高端作者没有放弃过自己的坚持。人大还在2011年大幅降低了《法学家》的自发率,这也是法学界人人都看在眼里的。
从各学科的情况来看,宪法学在韩大元院长亲自督师坐镇下夺了状元。人大的民诉法学研究实力向来不俗,又有肖建国、邵明等正当年的学者冲锋陷阵,也拿到第一。但这两个第一有多么的来之不易,是一定要说一说的。因为宪法学和民诉法学在兵强马壮的人大法学院恰恰是师资力量相对薄弱的,能够取得这样的成绩,从青年学者到会长级的大腕,每个人都贡献出了自己的力量。就科研团队而言,人大民法的阵容堪称是全国最豪华的,但在发表论文总数上还是被中南政法超过,屈居第二。刑法学位居第四,走得也不轻松。人大的刑法学和民法学向来齐名,又都是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可近几年却逐渐显出一条腿长一条腿短的趋势。最让人担心的还是行政法学和商法学的榜上无名。这两个学科不乏优秀学者,但行政法学三年发3篇,商法学三年发2篇。宪法行政法本是一家,民法商法也是一家,人大的宪法学和民法学在昂首阔步向前的同时,是否也应该多关心一下自己的另一半?
人大法学院若想进一步做大做强,在调动既有研究力量的积极性上显然还有挖掘的余地。一些早年成名的大腕长期“隐忍不发”,科研的重任更多地落在青年学者肩上。当然,这也是进入充实期的老牌法学院校都要面对的恒久课题:当已经拥有崇高的学术地位、丰富的社会资源,谁会视学术为生命?谁又为学术黯然神伤?
4.清华大学法学院
清华法学院三年发表CLSCI论文217篇,名列第四;他发数164篇,名列第二;三大权威期刊论文数46篇,名列第一。而这一优异成绩是由仅有50多名专职教师和为数不多的博士后、博士生创造的。将这两点联系在一起,绝对要让所有人对清华法学个体的勤奋程度肃然起敬。尤其是清华刑法,一只仅有4名教师作为主要班底的小团队对中国刑法学的贡献程度,早已超出了发表55篇CLSCI论文、14篇权威这样简单的数字可以概括的,其作为发声源,正实实在在地影响着实践对刑法条文的解释,引领着中国刑法学研究的潮流。
清华法学院组建时间较晚,每一位教师都是精心引进,个体的科研实力之强在全国是罕有的。但问题恰恰就出在这一个“精”字上,某些学科专职研究力量过精,已经到了影响每年成绩的稳定性的程度。进入十强的10个学科,除了刑法学年年毫无意外地延续辉煌,法理学和民法学因为战斗力相对充足可以保持成绩稳定以外,其他几个学科进入十强,多少都给人一种捏了一把汗的感觉,三年的发文数量起伏较大,尤以行政法学、宪法学、刑事诉讼法学的发挥最不稳定。这也难怪,清华的宪法学和行政法学各有专职教师3人,刑诉法学和民诉法学的专职教师都只有2人,试想这2人如果都想要歇口气,厚积薄发一下,整个学科有可能就要面临颗粒无收的尴尬。当然,清华法学院对博士毕业、博士后出站在发表论文上提出了相当严格的要求,稳定的学生发文量保证了“交白卷”的事情不会轻易发生。但是,组建一只人数充足、结构合理的专职研究队伍和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二者本不存在任何冲突。清华法学院如何能在人大等兄弟院校争先恐后引进海外人才和学术新秀的同时还保持如此淡定?又或许这份淡定本身就是实力的最好诠释?
5.武汉大学法学院
武汉大学以论文总数197篇的成绩位列第五。值得注意的是,2011年武大法学院的论文他发数和2010年相比没有任何变化,都是30篇。但在论文总数上,2010年是77篇,2011年只有52篇,名次也从第三陡然降至第七。这一组数字说明了什么?《法学评论》将学术公平的利刃斩在了自己身上,下狠心降低自发数,由2010年的47篇降至2011年的22篇。尤其在内陆高校人才难留、全国法学院校竞争进入白热化、逆水行舟不进则退的大背景下,武大的这一份勇气和决心,值得每一个法学人致敬。
从各学科来看,国际法作为武大的传统强项,保持并扩大优势,与第二名厦大法学院拉开不小的距离。民诉法梯队结构合理,乘着民事诉讼法修改的东风勇夺第二。但问题也同样不容忽视。有名宿李龙、中坚汪习根坐镇的法理学发挥不尽人意,排出十强之外。2005年、2006年严重的师资流失让武大刑法伤筋动骨,至今尚未恢复元气,三年排名仅列第八。
抛开地域等客观因素不谈,武大法学院作为老牌重镇,基础本来相当雄厚,目前仍然是一只拥有90多名专职教师的壮大队伍,在科研实力上大有可以进一步挖掘的余地。目前突出的问题是,主力得分队员多数都是已经成名成腕的中年学者,还有少数博士生在贡献力量,学术思维本该是最活跃的青年教师发表CLSCI论文数量偏少,明显低于进入五强的其他4家院校。一个世纪以前,梁启超在他的《少年中国说》中指出,“故今日之责任,不在他人,而全在我少年。少年智则国智,少年富则国富,少年强则国强,少年独立则国独立,少年自由则国自由,少年进步则国进步,少年胜于欧洲则国胜于欧洲,少年雄于地球则国雄于地球。”这一段饱含深情的激励是否也能让武大的青年学人热血沸腾?韩先生、马先生斯人已逝,武大的年轻一辈要当仁不让,挑起大梁。
6.华东政法大学
华东政法大学有9个学科进入十强,商法学、法制史学、经济法学、刑法学4个学科进入五强,宪法学和民法学名列第六,与五强只有一步之遥。商法学沈贵明教授带领一众新秀勇夺第一,年轻学者的勤奋和闯劲为整体不振的商法学研究注入了缕缕生机。法制史学2010年发文5篇,2011年发文6篇,一扫2009年排在十名开外的阴霾。发表的13篇论文中有12篇属于他发,含金量不容置疑。经济法学排名第三,2011年更是进步神速,以13篇的成绩摘取桂冠,令北大经济法等王牌劲旅汗颜。
华政目前的问题是自发数偏高,自发106篇,与182篇的论文总数相比不免有些失衡。《法学》一直走的是短平快路线,容量是所有CLSCI期刊中最大的,每年刊发论文210篇以上,为许多默默无闻的新人提供了展示自己的机会,这在学生发文越来越难的今天显得尤其宝贵。刊发论文的总数多,其中包含本校师生的论文数自然会相应增多。但华政作为拥有法学专职教师数百的政法大学,发表的论文有近六成是在自办刊物上,说服力难免会有所欠缺。
长三角地区法学院校的竞争已经进入群雄逐鹿的时代,华政虽然在论文总数上遥遥领先,但他发数已经连续3年被南大法学院超过,3年他发总数又被上海交大凯原法学院追平,更有南师大法学院、苏大王健法学院、浙大光华法学院、复旦法学院紧随其后。适当地让肥水流一流外人田,在更广阔的天地证明自己的实力,无懈可击地诠释自己长三角头把交椅的地位,华政的未来会走得更自信更精彩。
7.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以169篇的总数名列第七,和排名第五的武大一起,构成我国法学研究版图的中南势力。带着荆楚人血液里的那一股不屈韧劲,和客观条件相对优越的北京阵营、长三角阵营长期对峙。足以令中南政法骄傲的事实是,他发数126篇,名列第五,权威数27篇,也是第五,这在京外高校中可是独一份。事实上,在他发数和权威数上超过中南的,只有北大、清华、人大、政法这四家。在人才流动飞快的今天,地处内陆的中南政法能够稳住一批高端作者,这是一件非常了不得的事,也是中南未来发展最可宝贵的财富。
荣耀背后也有隐忧。从各学科的排名来看,学者们的研究热情一半是海水,一半是火焰。共有6个学科进入十强,3个学科进入五强,与排在前面的几家院校相比,是有些单薄了。民法学在吴汉东校长的带领下英勇夺冠,当然其中一半要归功于知识产权法的贡献。反过来也说明一个不争的事实,中南知识产权法的优势仍在扩大,挑战者们短时间内还难以望其项背。刑法学的三年实现了跨越式增长,2011年更是以14篇的成绩拿到了第三。法制史学、刑诉法学、国际法学也都实现了稳定的发展。法理学虽然未能进入十强,但也保证了每年4至5篇的稳定产量。至于海水的那一半,是宪法学、行政法学、民诉法学和经济法学,除了个别学者奋发图强,我们很难看到该学科整体的显示度,而且这种情况三年来几乎没有任何改变。我们始终认为,作为一家政法大学,还是应该尽可能均衡发展,全面开花。因为各学科之间的冷热温差持续得越久,发展中潜伏的不稳定因素就会越多。
8. 西南政法大学
西南政法大学这3年的表现可以用“跌宕起伏”四字来概括。2009年发表论文47篇,2010年增至72篇,涨幅53%;2009年他发数25篇,2010年增至43篇,涨幅更是达到了72%。当圈内人士还在惊叹奇迹的诞生,2011年这两项数据又忽地降到45篇和23篇,一切仿佛回到原点。从各学科的情况来看,在2010年的猛烈爆发之后,除了刑诉法学、民诉法学和民法学保持了良好的上升势头,法制史学有明显进步以外,其他学科的表现并不让人放心。像行政法学、法理学这些在2010年有所突破的学科,2011年又从榜单上销声匿迹。
究其原因,一个学校的科研生态无论如何也不至如此变幻莫测,我们更倾向于单纯将其归结为学术周期的问题。对绝大多数作者来说,一篇CLSCI论文从选题到发表往往需要半年、甚至一年以上,而且这还是以论文最终能被采用为前提所做的最优假设。要求一个学者、一家单位年年都百尺竿头更进一步,是不现实的。
我们欣喜地看到,在刑法学、民法学、刑诉法学、民诉法学这样重要的学科,西政正在一步一个脚印地向前迈进,并逐渐将进步的趋势巩固下来。而且CLSCI论文作者的分布相对均匀,全面开花,这也是一个值得好好挖掘的增长点。毕竟多数学者的研究热情都得到调动,是法学院校作为一个整体成功的关键。人类历史的发展是螺旋式上升的,西政若果真能实现伟大复兴,必然是由今天奋起、挫折、再奋起的点点滴滴构成的。
9. 吉林大学法学院
与西政形成鲜明对照,吉大法学院的三年可谓是“波澜不惊”。2009年、2010年、2011年连续三年论文总数都是第九,三年综合排名也是第九。稳定当然不是一件坏事,但吉大的稳定背后潜藏着一些不稳定因素。2011年发表论文总数仍是第九,但篇数由2009年的44篇降至36篇,尤其令人揪心的是,2011年的他发数已经跌至第二十。
从各学科的情况来看,吉大有法理学、法制史学、行政法学、商法学、国际法学这5个学科进入十强。法理学的优势地位仍然无可撼动,但同为国家重点学科的刑法学却已经排到了第十三!新兴势力凭借一两个特别突出的学科挺进十强,并非不可能。但反过来,即使是老牌院校,如果在民法学、刑法学这样的重要学科长期无所作为,想要保持十强的地位,会走得非常辛苦。
吉大法学院在80年代就设立了全国第一批法学硕士点和博士点,30年来为我国的法学教育和法学研究事业作出了巨大贡献。想想八九十年代曾经有多少青年法学人怀揣梦想,从这里踏上征程,走向祖国法治建设的第一线,一定会让很多人热泪盈眶。但是,吉大需要的不是怀旧,而是现在。学术是一件薪火相传的事业,时代改变,人的精神不会因此而变。
10.厦门大学法学院
厦门大学法学院以论文总数105篇的成绩跻身十强,也为中国法学版图的东南方面插上了一面红旗。厦大法学院是十强法学院校中唯一一个没有CLSCI自办刊物的,发表的105篇论文每一篇都弥足珍贵。三年的努力积累起来,取得了他发数排名第六的骄人成绩。厦大法学人的勤奋和付出,值得全国同仁喝彩。
从各学科排名来看,厦大拿到了1个第二、1个第五和2个第十。传统强项国际法稳中有升,尤以国际公法进步突出,与老大武大国际法相比,失分点只在国际私法。宪法学科发展稳健,2009—2011每年平均发表5篇CLSCI论文,已经在全国宪法学研究的第二梯队中站稳了脚跟。民法学每年的发文数虽然略有起伏,但23篇的总数已经相当可观,徐国栋教授贡献不小。进入十强的四个学科中,唯一令人担忧的是刑事诉讼法学。2010年一举发了7篇,2011年又陡然降至1篇。在将现有优势学科进一步做大做强的同时,如何让发展不依赖于特定个人的表现,充分调动既有研究力量实现更全面的发展,是厦大法学院今后要面临的课题。
最后需要说明的是,我们所做的分析都是基于科研单位在15种CLSCI期刊上发表论文的情况,无法反映一家法学院校科研水平的全貌,更不是对全国法学院校整体实力的排名。我们的排名只是为学界同仁多提供一个看待事物的角度。但无论如何,我们会以精益求精的态度将这个角度提供好,因为这个角度的存在,正真实地推动着中国法学研究事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