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文章的第一作者署名单位,我们对《法学家》2012年第1-6期发表的75篇论文作者的单位分布进行如下统计:
(每家单位作者按发表文章时间先后顺序)
中国政法大学(11):单纯、曲新久、谢立斌、雷磊、柳经纬、顾永忠、卞建林、易军、冯晓青、李训虎、李巍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10):冯军、王利明、洪冬英、徐孟洲、谢望原、杨立新、陈卫东、尤陈俊、王贵松、孟雁北
北京大学法学院(6):章永乐、陈瑞华、叶姗、汪建成、朱冬、赖骏楠
清华大学法学院(6):张明楷、陈鹏、王文胜、张卫平、袁中华、汤文平
华东政法大学(3):王迁、刘宪权、孙万怀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3):陈柏峰、向在胜、刘仁山
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3):姜涛、李浩、王强
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2):王敏远、郗伟明
中国青年政治学院法律系(2):孙远、王雷
江西财经大学法学院(2):蒋岩波、王吉文
香港城市大学法学院(2):王书成、贺欣
西南政法大学(1): 段文波
厦门大学法学院(1): 刘连泰
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1): 周翠
山东大学法学院(1):柳忠卫
南京大学法学院(1):刘思萱
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1):章志远
深圳大学法学院(1):李扬
中山大学法学院(1):张亮
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1):邓建鹏
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1): 郭华
中国社会科学院财政与贸易经济研究所(1): 滕祥志
西北政法大学(1): 翁杰
云南大学法学院(1): 王启梁
湖南大学法学院(1): 肖洪泳
黑龙江大学法学院(1): 张铁薇
广州大学法学院(1):向明华
南昌大学法学院(1): 胡学军
浙江师范大学法政学院(1): 吴卡
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1): 古祖雪
中国人民大学国际关系学院(1): 欧树军
西北工业大学人文与经法学院(1): 肖周录
最高人民法院(1):江必新
牛津大学法学院(1):苗苗
哈佛大学(1):张伟仁
芬兰赫尔辛基大学法学院(1):陈一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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