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史学2013年CLSCI论文数据分析
发布日期:2014-04-18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一)学科总体评价

2013年15种CLSCI期刊共发表法律史学论文79篇,占论文总数1357篇的5.82%,低于法理学、民法学、刑法学、经济法学和刑事诉讼法学,位居第六。

图一:2013年CLSCI论文各学科比例图

法律史学2013年CLSCI论文数据分析

与2012年在各学科中排名第十相比,2013年法律史学科的名次有所提升,但绝对数量和相对比例上升并不明显,尚未达到2011年以前的水平。

表1:2009年-2013年法律史学在15种CLSCI发表论文情况统计表

年份

法律史学论文数(篇)

各学科论文总数(篇)

法律史所占比例

2009

84

1406

5.97%

2010

87

1431

6.08%

2011

99

1435

6.9%

2012

73

1412

5.17%

2013

79

1357

5.82%

2013年,法律史学科在三大权威期刊上发表论文9篇,占总篇数181篇的4.972%,低于2012年。

表2:2009年-2013年法律史学在三大权威期刊发表论文情况统计表

年份

法律史学论文数(篇)

三大刊文总数(篇)

法律史所占比例

2009

10

173

5.78%

2010

9

180

5.00%

2011

8

172

4.60%

2012

10

185

5.40%

2013

9

181

4.97%

2013年法律史学科的研究无惊无喜,保持了这一学科惯常的研究特点:

1.继续保持传统优势,弱势领域仍待加强

法律史学科研究的传统优势集中于中国法律史中的制度史、明清史以及长时段大范围的宏观研究。

2013年的79篇论文中关于中国法律史的有68篇,占总数的86.08%,外国法律史10篇,比较法律史1篇,两者之和占总数的13.92%。可见,中国法律史的研究仍然占据绝对优势,外国法律史的研究依然极其薄弱。长期以来,学界将外法史研究的薄弱归结为文献资料的缺乏和语言文字的障碍。但是,近年来一大批有海外留学经历的中青年学者充实到研究队伍之中,国外研究资料的引介力度也很大,但外法史的研究仍未见明显进展。与之形成对照的是,外国学者克服资料和语言的障碍,对中国法律史做出极其精深的研究。所以,法律史学科的学者们还是要静得下心、沉得下身、坐得住冷板凳,惟其如此才能真正丰富和推动法律史学科的整体发展,增强法律史学科的国际对话能力。

2013年CLSCI刊物发表的79篇法律史论文中,制度史论文有42篇,占文章总数的53.16%,仍然居于优势地位;思想史论文14篇,融合制度史和思想史研究的论文23篇,两者之和占论文总数的46.84%,几乎与制度史的研究论文分庭抗礼。制度与思想从来就是无法割裂的,思想史以及融合制度史与思想史的高水平研究成果的增加,会促进法律史学的研究整体跨上新台阶,也将积极推动制度史的研究。

在68篇中国法律史论文中,做长时段研究的23篇,明清史研究的15篇,共占总数的55.88%,其余自先秦至建国后各时期的研究论文共30篇(其中先秦史2篇,秦汉史5篇,魏晋史1篇,隋唐史6篇,宋史3篇,西夏史2篇,清末民国史8篇,根据地及建国后3篇),占总数的44.12%,尚不及论文总数的一半。中国传统社会各个时期的法律既陈陈相因又各有发展,虽然明清时期是中国传统法律发展中非常重要的时期,但是中国法律史绝不仅仅是明清法律史,我们期待不同时期的法律史研究都能结出硕果。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在68篇中国法律史论文中,研究魏晋时期的有1篇,研究西夏时期的有2篇,这两个时期是中国法律史研究中极其薄弱的阶段,所以这三篇文章显得极其难能可贵。尤其是邵方教授近年来在西夏法律史的园地中孜孜不倦地耕耘、爬梳,为丰富中国法律史学的研究付出了艰辛的努力。我们感谢邵方教授这样能耐住寂寞的默默耕耘者,更期待有更多这样的学者。

2.研究资料仍主要集中于官修典籍和官方档案,应进一步发掘各种史料的法学价值

史料在史学研究中具有基础性地位,有一分史料讲一分话是史学研究者们必须坚持的基本立场。史料的种类很多,例如简牍、碑刻、官修典籍、官方档案、民间文献等等,但凡历史上存在过的东西都可以也应该成为法律史学研究的重要资料。从2013年法律史学科发表的论文来看,仍然以反复使用的官修典籍和官方档案为基本研究资料,对于大量存在的文人笔记、私人日记、劝善书等民间文献,以及碑刻铭文、文学艺术作品等历史资料的发掘和利用仍然不够充分。事实上,深度挖掘这些资料对于深化法律史学的研究具有非常重要的价值,有助于提高研究成果的质量和水平。例如徐忠明教授的《台前与幕后:一起清代命案的真相》一文,以审判官的私人日记作为重要史料依据,将其与刑科题本对照分析,揭示了刑科题本中可能存在的虚构,实现了最大限度逼近“历史真实”的史学研究基本目标。此外,中国政法大学硕士生朱洁琳和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博士生范依畴分别从白居易的“百道判”和明清文学作品入手,展开法律史学的研究,在拓展研究资料和深度挖掘史料的法学价值方面做了积极努力。

做史学研究的学者总是期待能有新的出土文献,但这往往是可遇而不可求的,所以积极利用多元的文献资料,深入发掘其中的法学因素,将会有利于法律史学研究的推陈出新,为法律史学科的发展寻找新的学术生长点。

3.科研项目资助成为重要的学术研究推动力

2013年发表的79篇CLSCI论文中,获得各级各类项目基金资助的论文有43篇,占论文总数的54.43%,其中获得国家社科项目资助和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资助(含两者重合)的论文共33篇,占论文总数的41.77%。可见,国家社科基金和教育部人文社科资助对于促进学术研究、推动高水平研究成果的产出起到了非常重要的引领作用。法律史学科与部门法学科在学术研究上的重要区别在于,部分法学的研究与法律的立改废活动关系密切,所以立法、修法活动会为相关部门法学的研究带来新的聚焦点。而法律史学的研究与现行法律的立改废关系不大,出土文献的发掘又往往是可遇而不可求的。所以,相较于部门法学科,法律史学的研究需要更加关注各类研究项目尤其是高水平研究项目的导向功能,依托科研项目探索新的学术生长点,使这门传统学科焕发新的光彩。

总体而言,2013年法律史学科的发展基本延续了过去几年的情形,无论是发表文章的数量,还是研究的内容、资料和方法都没有太大变化,长期存在的重中法史轻外法史、重制度史轻思想史、重整体研究轻区域研究的严重“跛足”状况也未见明显改观。法律史学界在未来的研究中,有必要更加注重地域的多元、文献的多元、研究方法的多元和研究内容的精细化,下大力气矫正“跛足症”,努力推动这一学科的显著发展。

(二)研究队伍总体评价

2013年,在15种CLSCI刊物上发表论文的作者共有61人(对于合作作者,本报告仅统计第一作者)。

表3:法律史学科2013年CLSCI论文作者年龄分布

年龄段

人数

占作者总数比例

发文数

(篇)

占论文总数比例

人员名单

30岁以下(含30岁)

5

8.197%

5

6.329%

朱洁琳(1)、陈寒非(1)、范依畴(1)、张舜玺(1)、宋宇文(1)

31-40岁

21

34.426%

29

36.709%

于明(3)、陈颐(1)、李平(1)、梁洪明(1)、尤陈俊(1)、朱腾(2)、李栋(1)、李启成(3)、张琮军(2)、汪雄涛(1)、李俊丰(1)、饶传平(1)、蔡晓荣(3)、茆巍(1)、段晓彦(1)、宋玲(1)、苏洁(1)、冯学伟(1)、陈子远(1)、梁健(1)、马丁(1)

41-50岁

17

27.869%

19

24.051%

陈灵海(1)、李秀清(1)、张德美(1)、邵方(2)、顾元(1)、马一德(1)、屈永华(1)、陈锐(1)、赵明(1)、方潇(1)、俞江(1)、崔兰琴(2)、蒋铁初(1)、宋国华(1)、李麒(1)、张本顺(1)、张敏(1)

51-60岁

12

19.672%

19

24.051%

何勤华(4)、张中秋(2)、李青(1)、苏亦工(2)、高鸿钧(1)、徐国栋(3)、武乾(1)、徐忠明(1)、霍存福(1)、叶英萍(1)、张先昌(1)、李游(1)

61-70岁

3

4.918%

3

3.797%

王立民(1)、曾代伟(1)、武树臣(1)

71岁以上

2

3.279%

3

3.797%

张晋藩(2)、赵馥洁(1)

不确定

1

1.639%

1

1.266%

成方晓(1)

2013年CLSCI法律史学论文共涉及发表论文两篇以上的高产作者12人(对于合作作者,本报告仅统计第一作者)。

表4:法律史学科2013年CLSCI高产作者排名

作者

篇数

他发数

三大期刊篇数

作者年龄

何勤华

4

4

1

1955年(59岁)

徐国栋

3

3

0

1961年(53岁)

李启成

3

3

1

1974年(40岁)

蔡晓荣

3

3

0

1974年(40岁)

于 明

3

3

0

1982年(32岁)

张晋藩

2

1

0

1930年(84岁)

张中秋

2

1

0

1962年(52岁)

苏亦工

2

2

0

1962年(52岁)

邵 方

2

2

0

1967年(47岁)

崔兰琴

2

2

0

1970年(44岁)

张琮军

2

2

0

1975年(39岁)

朱 腾

2

2

0

1982年(32岁)

图二:高产作者的年龄分布

法律史学2013年CLSCI论文数据分析

表5:三大权威期刊发文作者信息统计

作者

作者单位

职称

年龄

何勤华

华东政法大学

教授

1955年(59岁)

赵 明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

教授

1966年(48岁)

马一德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教授

1967年(47岁)

蒋铁初

浙江财经大学法学院

教授

1969年(45岁)

陈灵海

华东政法大学

副教授

1972年(42岁)

李启成

北京大学法学院

副教授

1974年(40岁)

茆 巍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检察院

1975年(39岁)

段晓彦

福建江夏学院法学院

讲师

1981年(33岁)

李 栋

中南财经大学

副教授

1982年(32岁)

图三:权威期刊作者的年龄分布

法律史学2013年CLSCI论文数据分析

从2013年的研究梯队构成情况来看,前辈学人筚路蓝缕,青年学者英雄辈出,中年学者压力很大。

1.学术大家堪当楷模

在12位高产作者中,尤为令人关注和敬仰的是中国法制史学科创始人、法学泰斗张晋藩先生。张先生84岁高龄,罹患眼疾,依然怀着“老骥伏枥,志在千里”的研究热情和复兴中华法系的学术使命感,笔耕不辍。自2011年来的三年里,张先生分别以4篇、2篇和2篇文章的骄人成绩稳居法律史学高产作者之列,这在法律史学科是绝无仅有的,无愧于学术泰斗的称号和地位,更为后辈学人树立了光辉的典范。

4位年龄在51-60岁之间的学术大家贡献了11篇文章。其中何勤华教授一人贡献了4篇文章(其中1篇为权威),高居高产作者排行榜的首位。徐国栋教授则一人贡献了3篇外国法律史论文,占了外法史论文总数的30%。张中秋教授和苏亦工教授也是高产榜单的常客。可见,50岁以上的学术大家们仍然在挑着法律史学科的大梁。

2.青年学者表现不俗

青年学者的迅速成长对2013年的法律史学研究贡献巨大。12位高产作者中,31-40岁的青年学者共有5位,共发表CLSCI论文13篇,在9篇权威刊物文章中,他们贡献了4篇。福州大学法学院的蔡晓荣副教授在2011年就以2篇CLSCI论文荣登高产作者之列,2013年则以3篇论文荣登高产榜单前列。北京大大学法学院的李启成副教授2011年有1篇论文入选CLSCI,2013年则增加到3篇,其中收获1篇权威论文,独自撑起北大法律史的天空。华东政法大学的于明老师也凭借扎实的学术功底一举发表3篇文章,成为最年轻的高产作者之一。中国人民大学的朱腾老师(2013年8月由厦门大学法学院调动至人民大学法学院)2011年有1篇文章入选CLSCI,2013年则贡献了2篇文章(其中一篇著作权单位为厦门大学,另一篇为中国人民大学)。优异的成绩说明法律史学科的青年学者有着扎实的学术积累、突出的科研能力和广阔的研究视野,他们正日益成为法律史学研究的中坚力量。

3.研究生、博士后研究人员成为重要的研究力量

2013年CLSCI发表的61位作者的79篇法律史学论文中, 1位硕士研究生、7位博士研究生各发表1篇,另有清华大学法学院李平博士后发表1篇、社科院法学所张琮军博士后发表2篇。10位研究生、博士后研究人员共发表论文11篇,本别占CLSCI作者总数和论文总篇数的16.39%和13.92%。研究生尤其是博士研究生和博士后研究人员是法律史学科重要的新生力量,各个法学院校和研究机构应当充分重视对他们研究能力的培养和发掘,也有一些科研单位已经从中受益。

4.中年学者略显沉寂

41-50岁之间的中年学者在CLSCI上发表文章的人数并不算少,占作者总数的27.869%,不过高产作者不多。尚且值得欣慰的是,在9篇权威期刊中,中年学者贡献了4篇,这从一定程度上证明了中年学者的研究实力和学术影响力。中年学者面临着前有学术大家的示范和榜样、后有青年学者奋起直追的局面,必须要有危机感和使命感,才让前辈放心,令后学信服。我们期待年富力强的中年学者实现研究成果“质”与“量”的齐升。

(三)法学院校排名分析

2013年的79篇CLSCI论文共来自36家单位,其中刊发数量排前10位的单位如下:

名次

科研单位

总篇数

他发数

三大期刊篇数

作者

1

华东政法大学

11

10

2

何勤华(4)、于明(3)、王立民(1)、李秀清(1)、陈颐(1)、陈灵海(1)

2

中国政法大学

10

3

0

张晋藩(2)、张中秋(2)、邵方(2)、李青(1)、张德美(1)、顾元(1)、朱洁琳(1)

3

清华大学法学院

6

6

0

苏亦工(2)、高鸿钧(1)、李平(1)、陈寒非(1)、梁洪明(1)

4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4

4

0

尤陈俊(1)、朱腾(1)、范依畴(1)、张舜玺(1)

4

厦门大学法学院

4

4

0

徐国栋(3)、朱腾(1)

4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4

3

2

李栋(1)、马一德(1)、屈永华(1)、武乾(1)

7

北京大学法学院

3

3

1

李启成(3)

7

福州大学法学院

3

3

0

蔡晓荣(3)

9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

2

2

0

张琮军(2)

9

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

2

2

0

方潇(1)、汪雄涛(1)

9

中山大学法学院

2

2

0

徐忠明(1)、李俊丰(1)

9

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

2

2

0

俞江(1)、饶传平(1)

9

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

2

2

0

崔兰琴(2)

9

西南政法大学

2

0

0

陈锐(1)、曾代伟(1)

1.五大政法院校几家欢喜几家愁

中国政法大学的王牌地位被撼动。中国政法大学是国内法律史学研究的王牌部队,2009-2012年连续四年稳坐法律史学科院校排名的头把交椅。2013年,中国政法大学发表论文数量虽然比2012年增加了3篇,却以总量1篇之差惜败华东政法大学,屈居第二,这是五年来法律史学科排名的榜首首次旁落别家。这一排名恐怕会让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史研究团队一时难以接受,但却是事实。面对不再独占鳌头的事实,中国政法大学要考虑的恐怕不仅仅是1篇文章和1个名次之差,而是要进行深入的自我剖析。中国政法大学2009年发文12篇,自发10篇,自发率83.33%,其中博士后发表1篇(他发);2010年发文11篇,自发7篇,自发率63.64%,其中博士后发表1篇(他发),博士生发表3篇;2011年发文20篇,自发11篇,自发率55%,其中硕士生发表1篇,博士生发表1篇;2012年发文7篇,自发4篇,自发率57.14%,其中博士生发表1篇;2013年发文10篇,自发7篇,自发率70%,其中硕士生发表1篇。中国政法大学作为国内法律史研究的第一重镇,有“人多势众”的天然优势,然而自发率过高是法大的软肋,近年来关于法大倚仗两份CLSCI刊物而自发率畸高的诟病不绝于耳。虽然我们不能说自发文章的质量就一定低,但高手过招的情形下,他发才更令人信服。长期过高的自发率似乎也在一定程度上预示着法大的榜首地位旁落只是或早或晚的事情。屈居第二对于在法律史学科长期具有绝对优势的法大一定触动极大,或许张晋藩先生对此早有预感,故以84岁高龄身先士卒、冲锋陷阵。然而要重新坐回头把交椅,不负前辈,更需要整个法大法律史研究团队的卧薪尝胆。

华东政法大学稳步上升。华东政法大学由2011年的第4名(他发率83.33%)上升到2012年的第2名(他发率75%),2013年跃居第1(他发率90.91%),发文数量也由6篇、4篇上升到11篇,跃进两位数行列,其中更有2篇权威入账,真可谓是稳扎稳打,一步一个台阶,成为2013年最大的赢家。相较于2009年的2篇论文和第13名,2013年的华东政法大学不仅找到了自己在五大政法院校中的应有地位,更幸运地拔得头筹。何勤华教授一马当先,一人贡献4篇文章,其麾下的中青年学者也不负重望,于明老师更以3篇文章的优异成绩荣登高产作者排行榜前列。在各法学院校中,华东政法大学是难得的中外法律史发展非常均衡的学校,2013年以5篇外法史论文撑起了外国法律史研究的半边天。华政的成绩是华政人披荆斩棘的结果,我们在为其欢欣鼓舞的同时,也期待华政能保持成绩。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波动明显。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在2009年排第13名,2010年上升到第3名,是近五年来的最好成绩,2011年回落到第5名,2012年则跌出了前十,2013年借助知识产权法专家马一德教授之力又杀回第4的位置,并有2篇权威入账。第4名的成绩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是基本匹配的。分析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近五年的成绩,可以发现波动较大,“大小年”现象明显。作为一个有外国法律史博士招生权的科研单位,外法史在其科研成果方面的贡献似乎显得不足。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要保持并稳固其学术地位,还需要进一步发挥中青年科研人员的学术热情,加强外国法律史的研究力量,深入发掘博士生的科研能力。

西南政法大学、西北政法大学令人堪忧。自2009-2013年的五年间,西南政法大学的成绩分别是第2名(4篇文章,自发率75%)、第9名(2篇文章,自发率50%)、第5名(4篇文章,其中权威1篇,自发率75%)、第2名(5篇文章,其中权威1篇,自发率20%),第9名(2篇文章,自发率100%)。可见,稍不留神,或者如若不是仰仗着有《现代法学》而近水楼台先得月的优势,西南政法这所曾经辉煌一时的大学随时都有可能跌出十名之外。西南政法的法律史研究有教授、副教授达十多人的强大阵容,这样的成绩单可能令西南政法的法史学人有些颜面挂不住啊!西北政法大学的情况则更为糟糕——2009年以4篇文章的成绩排名第2,2010年的成绩单为0,2011年凭借在《法学研究》上的1篇文章找到了存在感,排名17,2012年仰仗3篇文章以及100%自发率,艰难挤入第6名,2013年的成绩则是仅凭赵馥洁老先生在自家的《法律科学》上发的1篇文章,与众多科研单位并列第15名。法律史是西北政法大学的传统优势学科,胡留元、冯卓慧两位老前辈为后学打下了稳固江山,在职法律史专业教师有十多人之众,这样的成绩着实与西北政法难以匹配。近两年,西北政法一直在招兵买马,其实激发现有阵容庞大的师资队伍的研究力量或许是收效更快的方法。西南政法和西北政法都已经到了必须甩开膀子再打天下的时候了,我们期待着这两所老牌政法院校再创新辉煌。

2.清华大学法学院、厦门大学法学院上升迅速

2013年,清华大学法学院实现了大逆转,发文数量和名次双双提升。2012年清华大学仅有1篇文章入选CLSCI,位列第12名,2013年则有6篇文章入选,排名蹿升至第3名,且他发率为100%。自2010年以来,清华大学法律史研究持续低迷,今年的“惊天大逆转”既得益于苏亦工教授一人贡献2篇文章,也有赖于高鸿钧教授这位跨界大咖在外法史方面的1篇贡献,更要归功于博士生和博士后的发力。2013年,清华法学院的2位博士生和1位博士后各贡献1篇文章,与两位学术大家各自撑起了清华法学院的师生半边天。综观近几年的成绩单可以发现,博士生、博士后已经成为清华法学院的重要学术力量,自2010年以来的四年中,有三年都有博士生、博士后做出的贡献,甚至2012年博士后的1篇文章成为清华的全部成果。清华大学深度挖掘博士生、博士后的研究力量,既培养了学术新人,又壮大了清华的科研力量,不失为一种双赢的战术,也值得其他学校效仿。当然,清华要想保持这样的成绩,单靠学生的力量还是不够的,还需要各位重量级教授亲自上阵啊!

厦门大学法律史学研究力量不强,为数不多的法律史教师中或者是闲云野鹤的性情,或者是研究兴趣不在法律史。2010年朱腾博士毕业后加盟厦大法学院,当年度厦大法律史有1篇CLSCI论文入账,2011年仍是朱腾老师的1篇文章独自撑起一片天空。2010年和2011年的成绩都排在15名之后,2012年的成绩为0。2013年厦大法学院实现了发文4篇、排名第4的历史最好成绩,其中朱腾老师仍然贡献1篇文章,徐国栋教授则一人贡献3篇文章,成为厦大法学院今年的最大功臣。朱腾老师2013年下半年从厦大法学院转会到人民大学法学院,使厦大法学院失去了一支重要而稳定的法律史研究力量。徐国栋教授的民诉法、罗马法和外国法律史三栖跨界学者身份,决定了其在法律史研究方面的成果很难稳定而高产。所以,厦门大学法学院虽然上升迅速,但要维持这一地位可能会有一定难度。从学术研究的角度看,厦大法学院极有必要加强法律史学科的研究力量,尤其是要调动现有研究人员耕耘好自己的土地。

3.北京大学法学院、人民大学法学院均不理想,中山大学法学院下滑明显

北京大学法学院法律史学发表论文在各科研单位中的排名2009年是第8名,发表论文3篇,其中博士生发表1篇,他发率为33%;2010年上升至第4名,发表文章4篇,他发率75%;2011年是第3名,发表文章5篇,他发率40%,其中博士生发表2篇;2012年降至第8名,发表文章2篇,他发率100%;2013年第7名,发表文章3篇,他发率100%,其中权威期刊1篇。单从统计数据看,北大法学院近两年的排名似乎有所下降,但是100%他发,以及2013年的1篇权威入账,表明北大法学院的研究力量是稳定的,甚至是稳中有升的,这是北大可以聊以自慰之处。但是,这样的名次和发文数量,似乎仍然与“北大”的声望不在一个档次上。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在北京大学法学院的八位法律史教师中,李启成副教授和章永乐副教授已经成为最重要的研究力量,2013年李启成副教授更是独自挑大梁,而其余老师的名字却基本没有出现在近年来的CLSCI榜单中。

2013年,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以发文4篇、他发率100%的成绩在各科研单位中排名第4,比2012年发文总数5篇、他发率80%、排名第2的成绩略有下降,但却远远好过2010年第9名和2011年第8名的成绩。虽然发表文章的数量和排名的情况与2012年相比变化不大,但人大应该有强烈的危机感。在近两年的成绩单中,博士生和落户法理学教研室的尤陈俊老师都立下了汗马功劳。2012年尤陈俊老师大手笔贡献4篇文章,博士生沈玮玮在毕业前夕为母校贡献了1篇CLSCI论文。2013年尤陈俊老师和新近转会人大的朱腾老师各贡献1篇文章,两位博士生各贡献1篇文章,师生各撑半边天。值得注意的是,近两年来人大法律史教研室的老师集体失声,多亏了有尤陈俊老师提供外援、以及新引进的朱腾老师的贡献。但是尤陈俊老师毕竟落户在法理学教研室,他本人的研究也逐渐向法理学转型,他对法律史学的这份外援不能期望是长久而稳定的。博士生固然是重要的科研力量,但学校是铁打的营盘,博士生是流水的兵,博士生毕竟不是一支稳定的研究队伍。所以,人大法律史教研室的各位老师们还是要给学生做表率啊!

中山大学法学院2013年的成绩单可能实难令徐忠明院长满意。2013年,中大法学院共发表论文2篇,其中徐忠明院长贡献1篇,李俊丰博士生贡献1篇,从2012年的第4名跌至第9名,排名与2011年持平,但发文数量减少了1篇。 在中大法学院法律史研究所6位在职研究人员中,徐忠明教授在担任院长之职、承担繁杂行政工作的同时,其贡献率依然是最高的。此外,杜金老师近几年的表现也是可圈可点。我们期待着另外几位老师在经过前几年的沉寂和积累之后,能够尽快有不俗的表现。

4.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福州大学法学院、社科院法学所奋力杀入十强

在2013年的科研单位排行榜中,社科院法学所、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和福州大学法学院各凭借一位作者的两篇文章而奋力杀入前十强,并列第9名。

在近五年的统计数据中,福州大学法学院曾经于2011年发表2篇文章,位居第14名,2013年发表3篇论文,与北京大学法学院并列第7名。福州大学法学院近几年的5篇CLSCI论文均由蔡晓荣副教授一人贡献。蔡晓荣副教授是历史学博士出身,深厚的史学功底为其取得突出的研究成果奠定了极其坚实的基础,也为福州大学法学院立下了汗马功劳。

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分别于2010年、2012年和2013年有论文入账,其中今年凭借2篇文章并列第9。与福州大学法学院一样,浙江工商大学三年共发表的4篇文章均出自崔兰琴博士一人之手,显然崔博士已成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的顶梁柱。

各个学校各个学科的发展固然需要一些甚或一位科研能力突出的领军人物,但却更需要一个研究团队,才能实现学科研究的可持续发展。而福州大学法学院、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这种单靠个别英雄人物杀出重围的情形可能不是长久之计,研究团队的培养才是当务之急。

近五年来,社科院法学所于2009年仰仗张群老师和两位博士后的共3篇文章进入并列第8名;2010年由当时尚在法学所的苏亦工老师贡献1篇文章,位列第16; 2011年由一位博士生贡献1篇文章,位列17;2012年没有文章入账;2013年由张琮军博士后一人贡献2篇文章,时隔三年之后再度杀入前十强。社科院是中国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的最高学术机构和综合研究中心,法学所理应在法学研究的各个学科代表中国法学研究的最高水准。然而社科院法学所五年来总计在CLSCI刊物上只发表7篇文章,其中博士生和博士后贡献5篇,似乎博士生、博士后的风头更胜老师们一筹啊。我们期待法学所的专家学者们在培养高水平博士和博士后的同时,也不吝惜于为法学界奉献自己的研究成果。

总体而言,2013年各科研单位法律史学科的排名出现了较大范围、较大幅度的“洗牌”,这其中有人欢喜有人愁。“洗牌”其实未尝不是一件好事情,“洗牌”就意味着变化,更意味着机遇和挑战。我们期待着各科研单位都能在“洗牌”的过程中抓住机遇,找准定位,放下优越感或者思想包袱,在繁荣法律史学发展的同时也创造自身的新成绩,成就自身的新辉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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