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科总体评价
2013年,15种CLSCI法学核心期刊共发表国际法学论文111篇(国际公法41篇,国际私法26篇,国际经济法44篇),占论文总数1357篇的8.18%(其中国际公法3.02%,国际私法1.92%,国际经济法3.24%),这一比例低于法理学(15.84%),民法学(15.18%),刑法学(14.08%)和经济法学(12.38%),位居第五。在这111篇论文中,有9篇论文发表在三大权威期刊上(国际公法1篇,国际私法3篇,国际经济法5篇),占本年度法学学科三大权威期刊发表总数(181篇)的8.11%。以上两项数据较之2012年的比例均有一定程度的下降。
图一:2013年各学科CLSCI刊发论文比例
表一:2009到2013年国际法学在15种CLSCI发表论文情况统计表
年份 |
国际法学论文数(篇) |
各学科15种CLSCI论文总数(篇) |
百分比 |
2009 |
131 |
1406 |
9.32% |
2010 |
129 |
1432 |
9.01% |
2011 |
113 |
1435 |
7.87% |
2012 |
137 |
1412 |
9.70% |
2013 |
111 |
1357 |
8.18% |
表二:2009到2013年国际法学在三大权威期刊发表论文情况统计表
年份 |
国际法学论文数(篇) |
各学科三大权威期刊论文总数(篇) |
百分比 |
2009 |
10 |
173 |
5.78% |
2010 |
10 |
180 |
5.56% |
2011 |
7 |
172 |
4.07% |
2012 |
23 |
185 |
12.43% |
2013 |
9 |
181 |
4.97% |
图二:2009-2013年国际法学发表论文情况图
表三:2009-2013年国际法学CLSCI论文中三大权威期刊论文所占比例
年份 |
三大权威期刊论文数(篇) |
CLSCI期刊论文总数(篇) |
百分比 |
2009 |
10 |
131 |
7.63% |
2010 |
10 |
129 |
7.75% |
2011 |
7 |
113 |
6.19% |
2012 |
23 |
137 |
16.79% |
2013 |
9 |
111 |
8.11% |
总的来看,2013年的国际法学研究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特点:
1.研究重点和热点问题极其突出
纵观2013年在CLSCI刊物上发表的国际法论文,可以发现,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和国际经济法三个研究方向的研究重点十分突出。在国际公法方向发表的41篇论文中,涉及海洋问题的论文有13篇,与人权研究有关的论文则有8篇,这两个领域所发表的论文数量就超过了总数的50%;国际私法研究中,《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及其司法解释成为了研究的重点问题;而在国际经济法研究中,国际投资法俨然成为研究热点问题,相关论文数量为16篇,超过了国际贸易法的论文数量,这一现象在国际法学科发表于CLSCI刊物的统计数据中尚属首次。
2.研究方法和研究视角初步呈现相互借鉴和融合之势
长期以来,中国国际法学研究一直呈现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三个研究方向“分而治之”的现象,三个研究方向极少借鉴和吸收彼此的研究方法和研究成果,这导致中国国际法学研究成果呈现出“碎片化”的倾向。同时,由于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等学科对国际公法基础理论重视不够,中国国际法学者整体研究水平的提升也因此受到制约,像厦门大学法学院徐崇利教授等人那样,能在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三个研究方向均有涉猎的中坚学者更是凤毛麟角。但2013年的国际法学研究,似乎在此方面进行了一些有益的初步探索。如,杜焕芳的《美国最高法院的条约解释方法与阿伯特案的影响》一文,试图从《维也纳条约法公约》的条约解释方法和美国对条约解释的实践入手,对相关国际私法条约的内容进行解释和梳理;张春良的《我国海域权索问题的综合求解——论冲突法方略作为和平治理方案的可能性、限度与效度》一文,则创造性地提出以国际私法方法作为解决传统国际公法争端的问题,并就此问题作了初步的可行性分析。撇开研究方法的科学性和结论的说服力不谈,这类尝试无疑是值得高度肯定的。
3.台湾学者逐步开始在大陆刊物发表相关研究成果
随着我国与周边国家领土主权纠纷和海域权益纠纷愈演愈烈,台湾学者逐步开始就相关问题在大陆刊物上发表自己的研究成果,这无疑是对海峡两岸国际法合作研究的极大促进。台湾海洋大学黄异发表的《有关建构国际法方法论的一些初步看法》一文,运用交叉学科研究方法,对国际法方法论问题提出了非常有启发性的观点;台湾海洋大学高圣惕、台湾清华大学戴宗翰、台湾师范大学王冠雄等学者,则针对海洋法热点问题分别撰文,阐述各自的独到观点。由于台湾与大陆在周边海洋问题上的立场高度统一,加上台湾国际法学者往往拥有一定的留学经历和英美法研究背景,其近年来与大陆国际法学者之间的学术交流极为频繁。他们在大陆刊物上所发表的国际法研究成果,既能对大陆学者相关观点形成有力佐证和补充,又能进一步丰富中国国际法研究的具体视角。我们衷心希望,两岸国际法学者能在国际法研究中继续通力合作,产出更多高质量的研究成果。
(二)研究队伍总体评价
在年度内发表3篇以上CLSCI刊物的“高产作者排行榜”上,国际法学科只有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的刘仁山教授一人上榜。除此之外,2013年在CLSCI刊物上发表2篇的作者尚有8位,具体情况可参见以下统计表:
作者 |
论文总数 |
三大权威期刊数 |
年龄段(岁) |
刘仁山 |
3 |
1 |
46-50 |
肖永平 |
2 |
0 |
46-50 |
何志鹏 |
2 |
0 |
36-40 |
尹生 |
2 |
0 |
41-45 |
宋晓 |
2 |
1 |
36-40 |
许庆坤 |
2 |
1 |
41-45 |
张春良 |
2 |
0 |
36-40 |
黄晓燕 |
2 |
0 |
36-40 |
胡加祥 |
2 |
0 |
51-55 |
从上表的统计情况中,我们可以得出以下几点认识:
第一,2013年国际法学科高产作者队伍以中青年学者为主。所有作者年龄均未超过60岁,30-40岁之间的作者4人,40-50岁作者为4人,50岁以上的作者仅有1人,这表明中青年学者仍然是国际法学科高产队伍的绝对主力。作者队伍中,既有肖永平等早已成名的学者,也有宋晓等学术新锐,既有何志鹏这样的高产作者榜常客,更有一些首次入围高产作者榜的学者。
第二,高产作者全部为京外学者。一般而言,京内学者相比于京外学者在了解涉外实务部门理论需求、获取相关研究信息方面具有很大的优势,但这一优势在上表中却并未得到体现。
第三,高产作者中国际私法学者占据半壁江山。9位高产作者中,以国际私法作为主要研究方向的学者就有5位之多,国际公法学者则有3位,在三国法研究方向中应用性最强的国际经济法则只有1位学者入围榜单。
(三)法学院校排名分析
2013年国际法学科发表的CLSCI论文共来自于52家单位,其中刊发数量排名前10位的单位如下:
排名 |
单位 |
篇数 |
他发数 |
三大权威期刊篇数 |
国际公法篇数 |
国际私法篇数 |
国际经济法篇数 |
1 |
华东政法大学 |
8 |
5 |
0 |
3 |
3 |
2 |
1 |
武汉大学法学院 |
8 |
4 |
0 |
3 |
3 |
2 |
3 |
西南政法大学 |
7 |
7 |
0 |
3 |
2 |
2 |
4 |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
6 |
5 |
1 |
2 |
4 |
0 |
5 |
清华大学法学院 |
5 |
3 |
1 |
1 |
2 |
2 |
5 |
山东大学法学院 |
5 |
5 |
1 |
1 |
3 |
1 |
7 |
南京大学法学院 |
4 |
3 |
1 |
0 |
3 |
1 |
7 |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
4 |
4 |
0 |
1 |
1 |
2 |
7 |
上海交通大学 凯原法学院 |
4 |
4 |
0 |
2 |
0 |
2 |
10 |
厦门大学法学院 |
3 |
3 |
0 |
1 |
0 |
2 |
10 |
中国政法大学 |
3 |
3 |
0 |
2 |
0 |
1 |
10 |
社科院国际法所 |
3 |
2 |
0 |
2 |
1 |
0 |
根据上表数据,我们做出以下分析:
第一,传统政法院校强势依旧。华政、西政和中南财经政法继续在排名榜上名列前茅,中国政法大学也跻身排名榜前十。
华东政法大学2013年共在CLSCI刊物上发表8篇论文(国际公法3篇、国际私法3篇、国际经济法2篇),与武汉大学法学院并列排名榜首位,实现了在2012年排名榜上“更进一步”的目标。从发表论文研究内容来看,华政国际法各方向发展均衡。这种持续强劲的发展势头,与该校近年来鼓励科研的政策导向直接相关。此外,华东政法大学本年度的CLSCI论文自刊率为37.5%。
西南政法大学2013年度共在CLSCI刊物上发表7篇论文(国际公法3篇、国际私法2篇、国际经济法2篇),继续稳居排名榜前三的位置。尤其值得一提的是,7篇论文全部为他发论文,自发率为0%。考虑到该校自身拥有CLSCI来源刊物《现代法学》,这一自发率数据尤其显得难能可贵。这也成为本年度排名榜中的亮点之一。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13年度共在CLSCI刊物上发表6篇论文(国际公法2篇、国际私法4篇,其中三大权威期刊1篇),在主办刊物《法商研究》上的自刊率为16.7%。较之2012年的数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处于稳中有升的发展状态。
中国政法大学2013年度在CLSCI刊物上发表了3篇论文(国际公法2篇、国际经济法1篇),在主办刊物《政法论坛》上的自刊率为0%。在经历了2012年的低谷之后,中国政法大学重新杀回排名榜前十,这也直接提升了传统政法院校在本年度排名榜上的科研竞争力。
第二,老牌法学院整体科研实力雄厚,构成了中国国际法学研究的坚实基础。武汉大学法学院、厦门大学法学院、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和社科院国际法所均位列榜单前十,它们也势必继续在中国国际法学科的发展中扮演非常重要的角色。
武汉大学法学院2013年度共在CLSCI刊物上发表8篇论文(国际公法3篇、国际私法3篇、国际经济法2篇),与华东政法大学一道并列排行榜榜首,这也是武汉大学法学院一直以来在国际法学科中优势地位的正常体现。美中不足的是,武汉大学法学院2013年在主办刊物《法学评论》的自刊率为50%,这一比例有些偏高,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其排行榜榜首地位的含金量。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2013年度共在CLSCI刊物上发表4篇论文(国际公法1篇、国际私法1篇、国际经济法2篇),论文全部在非本校刊物上发表,自刊率为0%。人民大学法学院本就拥有多位国际法学科的重量级教授,此番重回排名榜前十,也是顺理成章之事。
厦门大学法学院2013年度共在CLSCI刊物上发表3篇论文(国际公法1篇、国际经济法2篇),继续在排名榜稳稳占有一席之地。
中国社科院国际法所2013年度共在CLSCI刊物上发表3篇论文(国际公法2篇、国际私法1篇)。值得注意的是,这3篇论文均不是在CLSCI三大权威期刊之一的《法学研究》上发表。
第三,部分综合性大学法学院的国际法学科发展迅速,成绩喜人。长期以来,综合性大学的法学院都是国内法学研究的中坚力量。在2013年的排名榜上,清华大学法学院、南京大学法学院、山东大学法学院和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等综合性大学法学院就构成了排名榜的重要组成部分。
清华大学法学院2013年度共在CLSCI刊物上发表5篇论文(国际公法1篇、国际私法2篇、国际经济法2篇),有1篇三大权威期刊论文。相比于2012年的数据有大幅度提升,也进入了排名榜前十。相信以该院国际法学科的综合实力,必将在今后的排名榜中继续占有一席之地。
山东大学法学院2013年度共在CLSCI刊物上发表5篇论文(国际公法1篇,国际私法3篇、国际经济法1篇),并在三大权威期刊发表1篇论文。该院黄世席教授向来在国际私法领域颇有建树,今年又在国际经济法领域发表论文1篇。
南京大学法学院2013年度共在CLSCI刊物上发表4篇论文(国际私法3篇、国际经济法1篇)。与清华大学法学院一样,南京大学法学院也是本年度排名榜的新晋成员,其未来走势同样值得期待。
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近年来在国际法学科建设方面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本次入围排名榜前十,也是成绩的集中体现之一。该院2013年度共在CLSCI刊物上发表4篇论文(国际公法2篇、国际经济法2篇),胡加祥教授更是同时入围高产作者榜。
(四)余论
尽管2013年国际法学科在科研成果方面取得了比较丰硕的成绩,但2013年的研究成果普遍缺乏应用性,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凸显了目前中国国际法研究的“两张皮现象”,即理论与实践在一定程度上呈现出“脱节”之势:一方面,研究成果对实务部门的理论指导作用极其有限(如涉海与领土主权争端方面的研究);另一方面,实务部门工作中面临的重大问题却往往无人问津(如WTO争端解决机制裁决在中国的执行、中国对外自由贸易协定具体条款的拟订等)。这一情况的出现,既与当代国际法学者问题意识不足、研究敏感度不够有关,也与实务部门囿于自身体制限制而无法与学界充分交流的现实情况有关。不过,从目前情况看,实务部门已经开始对这一现象予以一定的关注,外交部、商务部等涉外部委的法律司局纷纷启动与学界的沟通交流机制,越来越多的国际法青年学者开始获得赴实务部门参与一线实践工作的机会。相信随着学术界与实务部门常态化合作机制的确立和发展,上述中国国际法研究中所存在的不足之处将得到一定程度的改善。据此,我们也有理由对2014年的中国国际法研究成果充满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