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2014年论文作者盘点
发布日期:2015-03-04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按照文章的第一作者署名单位,我们对《法学》2014年第112期发表的196篇法学论文作者的单位分布进行如下统计:

(每家单位作者按发表文章时间先后顺序)

华东政法大学(40: 王立民、刘松山、毛玲玲、董保华、顾功耘、郑伟、沈贵明、陈少英、应培礼、张栋、李翔、丁勇、刘宪权、胡改蓉、王欣元、王东光、翟巍、姜影、刘风景、李锡鹤、戴永盛、宋远升、陈金钊、陆宇峰、王涛、肖宇、曾大鹏、王迁、高富平、林燕萍、陈婉玲、何勤华、陈颐、杨兴培、肖国兴、马金芳、王月明、蔡金荣、刘晓红、董春华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10:王利明、杨立新、罗莉、李秀霞、竺效、付立庆、何家弘、付晓雅、胡明、刘明祥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10:方世荣、陆剑、伍治良、戚建刚、郭泽强、马一德、徐汉明、周详、李栋、胡开忠

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8:王先林、李剑、杨力、胡加祥、申海平、许多奇、其木提、韩长印

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7):宋晓燕、商舒、杨峰、吴文芳、吕铁贞、严锡忠、刘普生

北京大学法学院(6):刘剑文、常鹏翱、姜明安、谭道明、顾晨、叶姗

武汉大学法学院(6:秦前红、李晓龙、周叶中、陈本寒、崔晓静、何荣功

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6:上官丕亮、许小亮、焦艳鹏、庞凌、谢舒晔、张鹏

西南政法大学(5:岳树梅、陈志、张力、唐力、陆幸福

东南大学法学院(5:梁云宝、刘艳红、王禄生、储陈城、单平基

中国政法大学(4):陈景辉、张中秋、陈辐宽、柳经纬

南京大学法学院(4):王太高、肖泽晟、牛玉兵、张慰

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4:缪因知、杜颖、李朝晖、刘君博

上海政法学院(4):倪正茂、吴益民、汤啸天、高志刚

清华大学法学院(3:姚明斌、冯术杰、郑尚元

吉林大学法学院(3):孙良国、姚莹、陈兵

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暨刑科院(3:赵秉志、赵远、彭新林

辽宁大学法学院(3):李岩、任际、徐阳

上海社科院法学所(3):叶青、徐澜波、殷啸虎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2:黄金荣、周汉华

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2):郑磊、叶良芳

山东大学法学院(2:黄世席、魏治勋

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2:梁志文、刘远

中南大学法学院(2):许中缘、毛俊响

江苏大学法学院(2):刘同君、张先昌

西北政法大学(2):李大勇、马宁

扬州大学法学院(2):夏锦文、陈承堂

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2):徐清飞、胡学相

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2):冉克平、俞江

福建师范大学法学院(2):杨垠红、黄晓辉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2):陈旭、黄金华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1):黄勇

复旦大学法学院(1): 白江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1):刘浩

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1):孟强

厦门大学法学院(1):郑晓剑

深圳大学法学院(1):侯玲玲

南开大学法学院(1):王强军

湘潭大学知识产权学院(1):王太平

上海大学法学院(1):袁杜娟

烟台大学法学院(1):于海防

中国青年政治学院(1):马岭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法学院(1):倪受彬

安徽财经大学法学院(1):张卫彬

江西财经大学法学院(1):蒋悟真

浙江财经大学法学院(1):钱叶芳

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1):董文辉

浙江工业大学法学院(1):侯银萍

浙江理工大学法政学院(1):王健

贵州财经大学法学院(1):谢杰

河北经贸大学法学院(1):田韶华

广东工业大学政法学院(1):朱金高

首都师范大学政法学院(1):刘召成

杭州师范大学法学院(1):邓毅丞

南京工业大学法律与行政学院1):周永坤

外交学院国际法系(1):许军珂

山东政法学院(1):侯学勇

中国计量学院法学院(1):陈永强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外语学院(1):杜景林

广州中华文化学院(1):郑晓珊

中国浦东干部学院法律与人文综合教研部(1):刘哲昕

国家法官学院(1):胡田野

中国法学杂志社(1):朱广新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所(1):王守安

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检察院(1):樊华中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检察院(1):阮祝军

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检察院(1):龚培华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检察院(1):张雅芳

澳门科技大学法学院(1):赵琳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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