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单位 | 人数 | 作者 | 备注 |
1 |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 31.3 | 王利明(18)、杨立新(12)、高圣平(9)、韩大元(9)、 | 涂永前分别署名3家单位,署名中国人民大学的3篇;丁晓东分别署名2家单位,署名中国人民大学的2篇;贺剑分别署名2家单位,署名中国人民大学的2篇;王建文分别署名2家单位,署名中国人民大学的1篇;张新宝文分别署名2家单位,署名中国人民大学的3篇;程雪阳分别署名2家单位,署名中国人民大学的2篇;高铭暄分别署名2家单位,署名中国人民大学的2篇。 |
2 | 中国政法大学 | 29.5 | 舒国滢(10)、陈光中(7)、雷磊(7)、 | 聂卫锋分别署名2家单位,署名中国政法大学的2篇;王林清分别署名2家单位,署名中国政法大学的1篇。 |
3 | 北京大学法学院 | 27.5 | 陈兴良(15)、陈瑞华(13)、常鹏翱(12)、刘剑文(9)、 | 侯猛分别署名2家单位,署名北京大学的1篇;陈坤分别署名2家单位,署名北京大学的3篇;丁晓东分别署名2家单位,署名北京大学的2篇;贺剑分别署名2家单位,署名北京大学的2篇;蔡桂生分别署名2家单位,署名北京大学刑事法治研究中心的2篇。 |
4 | 清华大学法学院 | 24.5 | 张明楷(20)、崔建远(10)、周光权(10)、劳东燕(8)、 | 钱叶六分别署名2家单位,署名清华大学的1篇;汤文平分别署名2家单位,署名清华大学的3篇;汪洋分别署名2家单位,署名清华大学的3篇;任重分别署名2家单位,署名清华大学的3篇;梁上上分别署名2家单位,署名清华大学的1篇;亓同惠分别署名2家单位,署名清华大学的1篇;郑晓珊分别署名2家单位,署名清华大学的2篇。 |
5 | 华东政法大学 | 24 | 刘宪权(12)、王迁(9)、陈金钊(8)、孙万怀(8)、 | 陈金钊分别署名2家单位,署名山东大学的6篇;刘风景分别署名2家单位,署名华东政法大学的3篇;王申分别署名2家单位,署名华东政法大学的3篇;孙煜华分别署名2家单位,署名华东政法大学的1篇。 |
6 |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 22.5 | 马一德(10)、吴汉东(9)、熊琦(9)、陈柏峰(7)、 | 陈柏峰分别署名2家单位,署名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的6篇;耿卓分别署名2家单位,署名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的2篇;温世扬分别署名2家单位,署名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的2篇。 |
7 | 西南政法大学 | 18.5 | 陈柏峰(7)、陈伟(6)、段文波(6)、赵万一(6)、黄忠 | 陈柏峰分别署名2家单位,署名西南政法大学的1篇;陈锐分别署名2家单位,署名西南政法大学的2篇;崔文玉分别署名2家单位,署名西南政法大学的1篇;何永红分别署名2家单位,署名西南政法大学的1篇;亓同惠分别署名2家单位,署名西南政法大学的2篇。 |
8 | 武汉大学法学院 | 16.5 | 冯果(9)、秦前红(7)、占善刚(7)、周叶中(7)、 | 皮勇分别署名2家单位,署名武汉大学的2篇;温世扬分别署名2家单位,署名武汉大学的1篇;伍德志分别署名2家单位,署名武汉大学的1篇。 |
9 | 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 | 14 | 胡玉鸿(8)、彭文华(6)、钱叶六(6)、方潇(5)、焦艳鹏(5)、王昭武(5)、汪雄涛(4)、周永坤(4)、陈珊珊、程雪阳、李中原、刘磊、许小亮、张鹏、章志远、朱谦 | 钱叶六分别署名2家单位,署名苏州大学的5篇;汪雄涛分别署名2家单位,署名苏州大学的3篇;周永坤分别署名2家单位,署名苏州大学的2篇;程雪阳分别署名2家单位,署名苏州大学的1篇。 |
10 |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 | 13.8 | 梁志文(8)、刘仁文(6)、莫纪宏(5)、陈甦(4)、孙宪忠(4)、谢鸿飞(4)、熊秋红(4)、黄金荣、金善明、李洪雷、李林、刘作翔、卢超、郗伟明、谢增毅、庄加园 | 梁志文别署名3家单位,署名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的 |
11 | 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 | 11 | 叶必丰(7)、韩长印(4)、李剑(4)、王福华(4)、范进学、高薇、胡加祥、卢超、沈伟、许多奇、杨力、庄加园 | 卢超分别署名2家单位,署名上海交通大学的1篇;庄加园分别署名2家单位,署名上海交通大学的2篇。 |
12 | 东南大学法学院 | 9 | 刘艳红(12)、欧阳本祺(5)、宋亚辉(5)、李川(4)、梁云宝(4)、张洪涛(4)、周佑勇(4)、单平基、熊樟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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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山东大学法学院(及威海分校法学院) | 9 | 陈金钊(8)、郑智航(7)、黄世席(5)、陈坤(4)、杨海坤(4)、郭明瑞、李忠夏、刘加良、满洪杰、孙光宁 | 陈金钊分别署名2家单位,署名山东大学的2篇;陈坤分别署名2家单位,署名山东大学的1篇。 |
14 | 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及刑科院) | 8.3 | 赵秉志(9)、梁志文(8)、黄风(6)、王超(5)、王志祥(4)、袁达松(4)、高铭暄、宋刚、赵书鸿、郑延谱 | 梁志文分别署名3家单位,署名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的5篇;高铭暄分别署名2家单位,署名北京师范大学的1篇;赵书鸿分别署名2家单位,署名北京师范大学的2篇。 |
15 | 南京大学法学院 | 8 | 彭岳(5)、叶金强(5)、曾洋(4)、严仁群(4)、周安平(4)、解亘、宋晓、肖泽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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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吉林大学法学院 | 8 | 何志鹏(7)、张文显(7)、李拥军(6)、蔡立东(5)、黄文艺(4)、霍海红(4)、姚建宗(4)、陈兵、徐伟 | 张文显分别署名2家单位,署名吉林大学的5篇;徐伟分别署名2家单位,署名吉林大学的2篇。 |
17 | 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 | 7.5 | 赵骏(8)、胡铭(4)、叶良芳(4)、周翠(4)、陈林林、梁上上、陆青、郑春燕 | 梁上上分别署名2家单位,署名浙江大学的2篇。 |
18 | 四川大学法学院 | 6 | 左卫民(14)、龙宗智(9)、喻中(7)、万毅(6)、顾培东、王竹、张家勇 | 喻中分别署名2家单位,署名四川大学的3篇;张家勇分别署名2家单位,署名四川大学的2篇。 |
19 | 中南大学法学院 | 5.5 | 江必新(20)、谢晖(8)、蒋建湘(6)、许中缘(4)、陈云良、王红霞、徐澜波 | 江必新分别署名2家单位,署名中南大学法学院的15篇;许中缘分别署名2家单位,署名中南大学法学院的3篇;徐澜波分别署名2家单位,署名中南大学法学院的2篇。 |
20 | 厦门大学法学院 | 5 | 徐国栋(10)、郭春镇(7)、郑晓剑(4)、刘连泰、周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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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 | 5 | 郭华(6)、邢会强(6)、陈华彬(4)、缪因知(4)、李海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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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 | 5 | 张淑芳(5)、陈洪杰(4)、何佳馨、王全兴、郑少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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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 | 4.5 | 姜涛(10)、李浩(10)、公丕祥(4)、刘远、马荣春 | 马荣春分别署名2家单位,署名南京师范大学的1篇。 |
24 |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 | 4.5 | 冯辉(6)、宁红丽(6)、侯猛(5)、陈学权(4)、梁清华 | 侯猛分别署名2家单位,署名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的4篇。 |
24 | 扬州大学法学院 | 4.5 | 陈承堂(4)、蔡宝刚、马荣春、钱玉林、夏锦文 | 马荣春分别署名2家单位,署名扬州大学的2篇。 |
20 | 西北政法大学 | 4.3 | 涂永前(5)、叶名怡(5)、董和平、李大勇、马宁 | 涂永前分别署名3家单位,署名西北政法大学的1篇。 |
27 |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 | 4 | 高全喜(4)、孙运梁(4)、郑丽萍(4)、聂卫锋、王锴 | 高全喜分别署名2家单位,署名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的 |
27 | 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 | 4 | 熊文聪(5)、张泽涛(4)、陈群峰、刘阅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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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深圳大学法学院 | 4 | 侯玲玲(4)、叶海波(4)、李扬、叶卫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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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复旦大学法学院 | 3.5 | 孙笑侠(4)、孙煜华、谢佑平、章武生 | 孙煜华分别署名2家单位,署名复旦大学的2篇。 |
30 | 南开大学法学院 | 3.5 | 李晟(4)、刘风景(4)、胡绪雨、杨文革 | 刘风景分别署名2家单位,署名南开大学的1篇。 |
32 | 中山大学法学院 | 3 | 蔡彦敏(4)、徐忠明、张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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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中国青年政治学院 | 3 | 马岭(4)、王雷(4)、汤洁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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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 湖南大学法学院 | 2.5 | 黎四奇(5)、许中缘(4)、屈茂辉 | 许中缘分别署名2家单位,署名湖南大学的1篇。 |
34 | 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 | 2.5 | 吴元元(4)、熊谋林、张家勇 | 张家勇分别署名2家单位,署名西南财经大学的1篇。 |
34 | 安徽大学法学院 | 2.5 | 焦海涛、伍德志、尤佳 | 伍德志分别署名2家单位,署名安徽大学法学院的2篇。 |
37 | 辽宁大学法学院 | 2.3 | 涂永前(5)、杨松(4)、李岩 | 涂永前分别署名3家单位,署名辽宁大学的1篇。 |
38 | 首都师范大学政法学院 | 2 | 刘召成(4)、郑贤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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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 | 2 | 程政举、任彦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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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 浙江理工大学法政学院 | 2 | 盛红生、王健、于志强 | 盛红生分别署名2家单位,署名浙江理工大学法政学院的2篇;于志强署名2家单位,署名浙江理工大学法政学院的2篇。 |
38 | 中国海洋大学政法学院 | 2 | 桑本谦(4)、赵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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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 重庆大学法学院 | 2 | 陈忠林、何永红、史玉成 | 何永红分别署名2家单位,署名重庆大学的2篇;史玉成分别署名2家单位,署名重庆大学的2篇。 |
43 | 《中国法学》杂志社 | 1.5 | 朱广新(8)、张新宝(4) | 张新宝分别署名2家单位,署名《中国法学》杂志社的1篇。 |
43 | 郑州大学法学院 | 1.5 | 苗连营(5)、魏胜强(5) | 侯猛分别署名2家单位,署名郑州大学的4篇。 |
43 | 广州大学法学院 | 1.5 | 苗连营(5)、董皞 | 侯猛分别署名2家单位,署名广州大学的1篇。 |
43 | 最高人民检察院 | 1.5 | 陈磊(4)、董坤(4) | 董坤分别署名2家单位,署名最高人民检察院的3篇。 |
43 | 上海政法学院 | 1.5 | 关保英(4)、盛红生 | 盛红生分别署名2家单位,署名上海政法学院的1篇。 |
43 | 上海社会科学院法学所 | 1.5 | 徐澜波、殷啸虎 | 徐澜波分别署名2家单位,署名上海社会科学院法学所的1篇。 |
43 | 甘肃政法学院 | 1.5 | 史玉成、张建军 | 史玉成分别署名2家单位,署名甘肃政法学院的1篇。 |
50 | 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 | 1 | 冉克平(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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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 最高人民法院 | 1 | 江必新(20)、王林清 | 江必新分别署名2家单位,署名最高人民法院的5篇;王林清分别署名2家单位,署名最高人民法院的2篇。 |
50 | 山东政法学院 | 1 | 侯学勇(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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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 江西财经大学法学院 | 1 | 蒋悟真(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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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 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 | 1 | 张德峰(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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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 同济大学法学院 | 1 | 刘忠(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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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 河南大学法学院 | 1 | 吴泽勇(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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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 南昌大学法学院 | 1 | 胡学军(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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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 浙江工业大学法学院 | 1 | 李峰(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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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 安徽财经大学法学院 | 1 | 张卫彬(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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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 福州大学法学院 | 1 | 蔡晓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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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 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 | 1 | 金自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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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 湘潭大学法学院 | 1 | 李喜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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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 中国传媒大学政治与法律学院 | 1 | 刘文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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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 河北经贸大学法学院 | 1 | 田韶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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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 香港城市大学法律学院 | 1 | 王书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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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 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 | 1 | 王淑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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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 美国纽约州立大学宾厄姆顿分校政治系 | 1 | 王志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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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 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 | 1 | 徐清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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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 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 | 1 | 徐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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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 福建师范大学法学院 | 1 | 张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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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 烟台大学法学院 | 1 | 张平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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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 福建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 | 1 | 张学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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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 德国马克斯·普朗克外国刑法与国际刑法研究所 | 1 | 赵书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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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 郑州轻工业学院政法学院 | 1 | 郑世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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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 广州中华文化学院 | 1 | 郑晓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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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 广东工业大学政法学院 | 1 | 朱金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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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 暨南大学法学院 | 0.5 | 汤文平(5) | 汤文平分别署名2家单位,署名暨南大学的2篇。 |
79 |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 | 0.5 | 喻中(7) | 喻中分别署名2家单位,署名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的4篇。 |
79 | 中国法学会 | 0.5 | 张文显(7) | 张文显分别署名2家单位,署名中国法学会的2篇。 |
79 |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人文与社会科学高等研究院 | 0.5 | 高全喜(4) | 高全喜分别署名2家单位,署名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人文与社 |
79 | 意大利罗马第二大学 | 0.5 | 汪洋(5) | 汪洋分别署名2家单位,署名意大利罗马第二大学的2篇。 |
79 | 中国计量学院法学院 | 0.5 | 陈永强(4) | 陈永强分别署名2家单位,署名中国计量学院的1篇。 |
79 | 杭州师范大学法学院 | 0.5 | 陈永强(4) | 陈永强分别署名2家单位,署名杭州师范大学的3篇。 |
79 | 中国人民大学与国家检察官学院联合培养博士后流动站 | 0.5 | 董坤(4) | 董坤分别署名2家单位,署名中国人民大学与国家检察官学 |
79 | 上海大学法学院 | 0.5 | 崔文玉 | 崔文玉分别署名2家单位,署名上海大学的2篇。 |
79 | 北京交通大学法学院 | 0.5 | 郭烁(4) | 郭烁分别署名2家单位,署名北京交通大学的3篇。 |
79 | 《中国社会科学》杂志社 | 0.5 | 郭烁(4) | 郭烁分别署名2家单位,署名《中国社会科学》杂志社的1篇。 |
79 | 《法学》月刊社 | 0.5 | 王申(4) | 王申分别署名2家单位,署名《法学》月刊社的1篇。 |
79 | 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 | 0.5 | 崔兰琴 | 崔兰琴分别署名2家单位,署名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的1篇。 |
79 | 浙江工商大学法治与伦理研究中心 | 0.5 | 崔兰琴 | 崔兰琴分别署名2家单位,署名浙江工商大学法治与伦理研究中心的2篇。 |
79 | 新疆大学法学院 | 0.5 | 皮勇(4) | 皮勇分别署名2家单位,署名新疆大学的2篇。 |
79 | 德国萨尔大学 | 0.5 | 任重(4) | 任重分别署名2家单位,署名德国萨尔大学的1篇。 |
79 | 云南大学法学院 | 0.5 | 汪雄涛(4) | 汪雄涛分别署名2家单位,署名云南大学的1篇。 |
79 | 河海大学法学院 | 0.5 | 王建文(4) | 王建文分别署名2家单位,署名河海大学的3篇。 |
79 | 南京工业大学法律与行政学院 | 0.5 | 周永坤(4) | 周永坤分别署名2家单位,署名南京工业大学法律与行政学院的2篇。 |
79 | 西南大学法学院 | 0.5 | 陈锐 | 陈锐分别署名2家单位,署名西南大学的1篇。 |
79 | 《法商研究》编辑部 | 0.5 | 耿卓 | 耿卓分别署名2家单位,署名《法商研究》编辑部的1篇。 |
79 | 宁波大学法学院 | 0.5 | 徐伟 | 徐伟分别署名2家单位,署名宁波大学的1篇。 |
100 | 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 | 0.3 | 梁志文(8) | 梁志文别署名3家单位,署名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的1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