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科总体评价
2012-2014年,16种CLSCI期刊[i]共发表各学科论文总计4326篇,其中国际公法论文134篇,国际私法论文66篇,国际经济法论文146篇,大国际法学合计发表论文346篇,占发表论文总量的7.98%。这一数据位居民法学、法理学、刑法学和经济法学之后,位列第五,与2009-2012年期间的排名持平。而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和国际经济法方向的论文各自在大国际法学发表论文总量中所占的比例则为38.9%、19.1%和42%。如果仅看2014年的数据,16种CLSCI期刊共发表论文1575篇,大国际法学合计发表论文为101篇,占发文总量的6.35%。由表一可知,2014的相关数据为自统计以来自然年份的最低值。
表一:2009-2014年国际法学在15(16)种CLSCI发表论文情况统计表
年份 | 国际法学论文数(篇) | 各学科15(16)种CLSCI论文总数(篇) | 百分比 |
2009 | 131 | 1406 | 9.32% |
2010 | 129 | 1432 | 9.01% |
2011 | 113 | 1435 | 7.87% |
2012 | 137 | 1412 | 9.70% |
2013 | 108 | 1357 | 8.18% |
2014 | 101 | 1575 | 6.35% |
2012-2014年期间,大国际法学发表在三大权威期刊上的论文总量为42篇,占此期间三大权威期刊发文总量的7.54%。这一数据较之2009-2011年的数据有显著的提升。其中,国际法学在2012年发表三大权威期刊论文25篇,占当年三大权威期刊法学学科发文总数的13.51%,为所有法学学科最高值;在2014年发表三大权威期刊文章7篇,占2014年三大权威期刊发文总数的3.66%。
表二:2009-2011年与2012-2014年国际法学在三大权威期刊发表论文情况统计表
年份 | 国际法学论文数(篇) | 各学科三大权威期刊论文总数(篇) | 百分比 |
2009-2011 | 27 | 525 | 5.14% |
2012-2014 | 42 | 557 | 7.54% |
表三:2009-2014年国际法学在三大权威期刊发表论文情况统计表
年份 | 国际法学论文数(篇) | 各学科三大权威期刊论文总数(篇) | 百分比 |
2009 | 10 | 173 | 5.78% |
2010 | 10 | 180 | 5.56% |
2011 | 7 | 172 | 4.07% |
2012 | 25 | 185 | 13.51% |
2013 | 10 | 181 | 4.97% |
2014 | 7 | 191 | 3.66% |
纵观2012-2014年期间国际法学在CLSCI期刊上的发文情况,我们可以对这一期间中国的国际法学研究情况得出以下初步认识:[ii]
第一,研究重点与热点问题高度契合。近三年来,中国周边的领土海洋划界问题热点频出:日本政府宣布将钓鱼岛“国有化”、菲律宾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针对中国提起了强制仲裁程序,这些事件在进一步加剧中国周边领土海洋局势的同时,也为中国国际法研究提供了很好的素材和契机。2012-2014年所发表的国际法学CLSCI论文中,涉及领土法、海洋法和争端解决方面的有将近40篇之多,占论文总数的八分之一,占国际公法论文总数的三分之一。值得特别指出的是,由于海峡两岸在海洋问题上具有共同利益关切,台湾学者也通过在大陆核心期刊上频频发文的形式,参与到大陆国际法研究之中,这不仅有利于两岸国际法学者的彼此了解和互相促进,更有利于两岸法律人共同体的初步形成。在国际经济法领域中,中美双边投资协定谈判进入攻坚阶段,国务院决定在上海设立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界贸易组织涉及中国的案件数量进一步增加,中美之间围绕双重救济和公共机构认定问题的法律战进入白热化状态,稀土案则更是由于涉案产品的特殊性而吸引眼球,围绕上述热点问题的研究,占据了国际经济法论文总数的半壁江山!在信息获取高度便利化的今天,中国国际法学者似乎比以往更能准确和便捷地把握研究热点和研究重点,这也为学术繁荣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第二,研究内容与研究领域的相互借鉴和相互融合已初现端倪。众所周知,目前中国的大国际法学科主要可以被划分为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和国际经济法三个研究方向,但长期以来,这三个方向不仅在研究中处于分而治之的态势,甚至在国内很多著名法学院的国际法人才培养方面也是泾渭分明。这种学科划分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中国国际法研究的纵深发展。本网站在2012年的国际法学科分析中也已经指出了这一点。令人欣喜的是,中国国际法学界已经逐步认识到这一问题,并努力做出了回应,2012-2014年期间的国际法研究成果就是这一努力的集中表现之一。具体而言,国际私法学者开始有意识地运用国际条约法理论,对于国际私法条约进行更精细的解读;国际公法学者也开始从基础理论视角,关注国家间的经济关系;国际经济法学者运用条约解释规则对具体案例和条约条款进行探讨更是成为家常便饭。除此之外,赖骏楠的研究成果表明,从历史、文化、社会等多元视角研究国际法史,可能成为国际法基础理论研究的新路径。
第三,国际法基础理论仍然是部分研究人员的持续关注对象。提及国际法基础理论,我们往往想到的是豁免、渊源、原则等具体内容,中国国际法学研究并不缺乏对这些内容的关注。而2012-2014年的国际法学研究,则在这些内容基础之上,进一步关注了国际法效力来源、大国问题、国际经济新秩序与中国国际法研究的方法范式问题,徐崇利、何志鹏和蔡从燕等人仍然是此项研究的中坚力量。
尽管2012-2014年度国际法学科研究成果内容丰富,并不乏质量上乘之作,但研究成果整体上还缺乏必要的针对性、系统性和前瞻性。例如,2012年日本政府宣布将钓鱼岛“国有化”,中日之间关于钓鱼岛主权问题的争议愈演愈烈;2013年1月,菲律宾政府正式向中国政府提起外交照会,宣布单方面将南海部分争端提交仲裁程序;2012年,美国、欧盟和日本正式就中国稀土产品出口限制措施提起WTO争端解决程序,GATT1994第20条的适用性问题再次成为国际关注的焦点;针对实践中出现的这些问题,中国国际法学界进行了大量的研究,并涌现出一大批以此问题为研究对象的论文。但是,中日关于钓鱼岛主权的争端以及南海问题由来已久,日本更是早在上世纪70年代就通过官方文件表明了自身立场,菲律宾也在上世纪90年代发表了官方文件,国内国际法学界对此问题的长期研究却并不多见。这导致上述争端激化之后,国内国际法研究数量虽多,但系统性和针对性不强。由于缺乏长期的跟踪和积累,有部分论文掌握资料并不充分,最终沦为“应景之作”,有盲目跟风跟热点的嫌疑,甚至有的论文还出现了一些常识性的错误,这无疑是令人遗憾的。上述针对性研究的匮乏,也使得中国政府在出台《钓鱼岛白皮书》和《南海问题立场文件》的准备过程中,以及在准备稀土案的专家组和上诉机构应诉过程中,无法从现有国内研究中选取关键性的研究成果进行参考。不过,理论研究与实践脱节的现象并非为国际法研究甚至法学研究所独有,国际法学界的研究成果对实践工作的意义有限,也并非是由于理论研究人员的单方面原因所造成,国内缺乏理论研究人员与实务工作者之间的“旋转门机制”,才是造成这一现象的核心原因。不过,这一机制的缺乏,并不意味着国际法学者无法在此现实制约条件之下发挥自身作用,毕竟,理论研究的意义,不仅在于解决现实所面临的问题,更在于研究人员利用自身知识积累和研究能力,大胆假设,小心求证,探求研究对象的发展规律,以求未雨绸缪。
(二)研究队伍总体评价
2012-2014年,国际法学科在CLSCI期刊上发文的高产作者(发表三篇及以上论文)共有19人,其中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赵骏教授与吉林大学何志鹏教授发文数分别为8篇和7篇,分列高产作者的一、二位,另有发表6篇论文的作者2位,发表5篇论文的作者2位,发表4篇论文的作者4位,还有9位作者发表了3篇论文。具体情况如下:
表四:2012-2014年高产作者情况统计表{C}[iii]{C}
作者 | 发文 总数 | 他发数 | 三大权威期刊篇数 | 2012年发文数 | 2013年发文数 | 2014年发文数 | 作者 年龄 |
赵骏 | 8 | 8 | 2 | 3 | 3 | 2 | 36 |
何志鹏 | 7 | 5 | 0 | 2 | 2 | 3 | 40 |
黄风 | 6 | 6 | 1 | 3 | 1 | 2 | 58 |
刘仁山 | 6 | 5 | 1 | 1 | 3 | 2 | 47 |
黄世席 | 5 | 5 | 0 | 1 | 2 | 2 | 45 |
彭岳 | 5 | 5 | 0 | 2 | 1 | 2 | 41 |
崔晓静 | 4 | 4 | 1 | 2 | 1 | 1 | 39 |
肖永平 | 4 | 3 | 1 | 1 | 2 | 1 | 48 |
江河 | 4 | 2 | 0 | 2 | 0 | 2 | 41 |
张卫彬 | 4 | 4 | 0 | 2 | 0 | 2 | 39 |
杜焕芳 | 3 | 3 | 1 | 0 | 1 | 2 | 38 |
龚刃韧 | 3 | 3 | 1 | 1 | 1 | 1 | 60 |
胡家祥 | 3 | 3 | 0 | 0 | 2 | 1 | 51 |
胡绪雨 | 3 | 3 | 0 | 2 | 1 | 0 | 48 |
盛红生 | 3 | 3 | 0 | 2 | 0 | 1 | 54 |
宋晓 | 3 | 3 | 1 | 1 | 2 | 0 | 39 |
王衡 | 3 | 3 | 0 | 2 | 1 | 0 | 36 |
张春良 | 3 | 3 | 0 | 1 | 2 | 0 | 39 |
张亮 | 3 | 3 | 0 | 3 | 0 | 0 | 37 |
如果仅就2014年而言,发表两篇以上论文的作者一共有12人,这一数据低于2012年的15人,但高于2013年的9人。
表五:2014年高产作者情况统计表
作者 | 发文总数 | 他发数 | 三大权威期刊篇数 | 作者年龄 |
何志鹏 | 3 | 2 | 0 | 40 |
曾令良 | 2 | 2 | 0 | 58 |
黄风 | 2 | 2 | 0 | 58 |
刘仁山 | 2 | 2 | 0 | 47 |
黄世席 | 2 | 2 | 0 | 45 |
韩秀丽 | 2 | 2 | 0 | 41 |
彭岳 | 2 | 2 | 1 | 41 |
江河 | 2 | 1 | 0 | 41 |
张卫彬 | 2 | 2 | 0 | 39 |
杜焕芳 | 2 | 2 | 1 | 38 |
赵骏 | 2 | 2 | 1 | 36 |
毛俊响 | 2 | 2 | 0 | 34 |
2012—2014年期间,国际法学科共有41位作者在三大权威期刊上发表论文,其中2012年有25位作者发表论文,2013年有10位作者发表论文,2014年有7位作者发表论文。其中1位作者(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赵骏)在2012年与2014年分别发表三大权威期刊论文1篇。
表六 2012-2014年国际法学科三大权威期刊发文作者情况表{C}[iv]{C}
作者 | 单位 | 职称 | 发文数量 | 发文时间 |
赵骏 | 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 | 教授 | 2 | 2012/2014 |
管建强 | 华东政法大学 | 教授 | 1 | 2012 |
龚刃韧 | 北京大学法学院 | 教授 | 1 | 2012 |
蔡从燕 | 厦门大学法学院 | 教授 | 1 | 2012 |
朱文奇 |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 教授 | 1 | 2012 |
邹立刚 | 海南大学法学院 | 教授 | 1 | 2012 |
王秀卫 | 海南大学法学院 | 副教授 | 1 | 2012 |
黄瑶 | 中山大学法学院 | 教授 | 1 | 2012 |
古祖雪 | 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 | 教授 | 1 | 2012 |
曲波 | 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 | 教授 | 1 | 2012 |
金永明 | 上海社科院法学研究所 | 研究员 | 1 | 2012 |
黄硕琳 | 上海海洋大学海洋政策与法律研究所 | 教授 | 1 | 2012 |
贾宇 | 国家海洋局海洋与战略发展研究所 | 研究员 | 1 | 2012 |
肖永平 | 武汉大学法学院 | 教授 | 1 | 2012 |
金彭年 | 浙江大学法学院 | 教授 | 1 | 2012 |
徐崇利 | 厦门大学法学院 | 教授 | 1 | 2012 |
齐飞 | 国家开发银行 | / | 1 | 2012 |
石静霞 |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 | 教授 | 1 | 2012 |
廖益新 | 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 | 教授 | 1 | 2012 |
杨松 | 辽宁大学法学院 | 教授 | 1 | 2012 |
涂永前 | 西北政法大学 | 教授 | 1 | 2012 |
袁达松 | 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 | 教授 | 1 | 2012 |
王胜明 |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 | / | 1 | 2012 |
陈红彦[v] | 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 | 教授 | 1 | 2012 |
黄风 | 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暨刑科院 | 教授 | 1 | 2013 |
刘仁山 |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 教授 | 1 | 2013 |
宋晓 | 南京大学法学院 | 教授 | 1 | 2013 |
许庆坤 | 山东大学法学院 | 教授 | 1 | 2013 |
陈卫佐 | 清华大学法学院 | 教授 | 1 | 2013 |
崔晓静 | 武汉大学法学院 | 教授 | 1 | 2013 |
傅廷中 | 清华大学法学院 | 教授 | 1 | 2013 |
周仲飞 | 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 | 教授 | 1 | 2013 |
张乃根 | 复旦大学法学院 | 教授 | 1 | 2013 |
张建邦 | 浙江师范大学法学院 | 讲师 | 1 | 2013 |
林旭霞 | 福建师范大学法学院 | 教授 | 1 | 2013 |
刘敬东 | 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所 | 研究员 | 1 | 2013 |
李居迁 | 中国政法大学 | 教授 | 1 | 2014 |
饶戈平 | 北京大学法学院 | 教授 | 1 | 2014 |
彭岳 | 南京大学法学院 | 教授 | 1 | 2014 |
何其生 | 武汉大学法学院 | 教授 | 1 | 2014 |
杜焕芳 |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 副教授 | 1 | 2014 |
郭红岩 | 中国政法大学 | 副教授 | 1 | 2014 |
从总体上看,2012-2014年期间的国际法学科研队伍具有以下特点:
第一,中青年学者仍是论文发表的主力军。在19位高产作者中,50岁以下作者的人数高达15位。这一现象与中青年学者创作激情普遍较高有关,同时也与中青年学者所面临的职称评定压力有着密切的关系。2012-2014年期间高产作者的数量虽高于2009-2011年期间的相应数据(15人),但由于2009-2011年期间的统计以至少发表4篇论文为基础,而2012-2014年期间的统计则是以发表3篇论文为参照,我们很难就此得出结论认为,2012-2014年高产作者数量较之2009-2011年有了一定幅度的提高。除此之外,如果我们同时关注上述两个期间段中高产作者的情况,可以发现,同时在两个期间段中入围高产作者榜的只有吉林大学法学院的何志鹏教授一人(2009-2014年发表CLSCI论文17篇,平均每年发表2.67篇)。在感慨于何志鹏教授的学术热情和学术责任之余,这一现象也表明,如何保持科研队伍中骨干研究人员对于学术研究的长期兴趣,尤其是如何保持研究人员在职称评定取得积极成果后对学术研究的持续热情,可能是包括国际法学在内的各个学科共同面临的问题。
第二,京沪学者与京沪之外的学者在选择发文期刊方面各有特点。在2012-2014年发表的100篇国际法学CLSCI论文的作者中,京沪学者所占比例不到30%,不过,在2012-2014年三大权威期刊上发表国际法论文的作者中,京沪学者所占比例却超过了50%。这虽然可能表明京沪学者在论文选题、论证等方面更符合三大权威期刊的要求,但总体来看,北京与上海作为我国国际法实践最为丰富和最为集中的两座城市,这一优势地位并没有在国际法研究领域中得以充分的体现。
第三,三大权威期刊论文作者普遍具有高级职称。在2012-2014年度发表三大权威期刊论文的41位作者中,仅有1位不具有高级职称(教授、研究员、副教授),具有副高职称的作者只有2位,不在职称序列中的作者有2位,其余36位作者均具有教授或研究员职称。这表明不具备高级职称的学者在三大权威期刊发文确有难度。
(三)法学院校排名分析
2012-2014年期间国际法学科所发表的346篇论文共来自98家科研单位,其中发表论文总数在6篇以上的科研单位如下:
表七:2012-2014年高产科研单位排名表
名次 | 科研单位 | 总篇数(国公+国私+国经) | 三大权威期刊篇数 | 自发率[vi] | 他发数 | 2012年篇数 | 2013 年篇数 | 2014 年篇数 | |
1 | 武汉大学法学院 | 24(10+6+8) | 3 | 37.5% | 15 | 7 | 8 | 9 | |
1 | 华东政法大学 | 24(10+7+7) | 1 | 37.5% | 15 | 7 | 8 | 9 | |
3 | 西南政法大学 | 22(6+5+11) | 0 | 45.4% | 12 | 10 | 7 | 5 | |
4 |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 16(7+8+1) | 1 | 31.3% | 11 | 5 | 6 | 5 | |
5 | 厦门大学法学院 | 11(4+0+7) | 2 | / | 11 | 5 | 3 | 3 | |
5 | 中国政法大学 | 11(5+3+3) | 2 | 54.5% | 5 | 3 | 3 | 5 | |
7 | 山东大学法学院 | 10(1+4+5) | 1 | / | 10 | 2 | 5 | 3 | |
8 | 清华大学法学院 | 9(1+2+6) | 3 | 33.3% | 6 | 3 | 5 | 1 | |
8 | 南京大学法学院 | 9(2+4+3) | 2 | / | 9 | 3 | 4 | 2 | |
8 | 吉林大学法学院 | 9(8+1+0) | 0 | 33.3% | 6 | 3 | 2 | 4 | |
11 | 北京大学法学院 | 8(4+0+4) | 2 | 12.5% | 7 | 4 | 2 | 2 | |
11 | 中山大学法学院 | 8(2+1+5) | 1 | / | 8 | 7 | 0 | 1 | |
11 | 中国社科院国际法研究所 | 8(5+2+1) | 1 | 50% | 4 | 4 | 3 | 1 | |
11 | 南开大学法学院 | 8(2+2+4) | 0 | / | 8 | 5 | 3 | 1 | |
15 |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 7(2+3+2) | 2 | 14.3% | 6 | 1 | 4 | 2 | |
15 | 西北政法大学 | 7(3+1+3) | 1 | 57.1% | 3 | 5 | 1 | 1 | |
15 | 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 | 7(3+0+4) | 0 | / | 7 | 1 | 4 | 2 | |
15 | 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 | 7(2+1+4) | 1 | / | 7 | 5 | 1 | 1 | |
19 | 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 | 6(0+1+5) | 2 | / | 6 | 2 | 2 | 2 | |
19 |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 | 6(0+0+6) | 1 | / | 6 | 3 | 2 | 1 | |
表八:主要科研单位在2009-2011年与2012-2014年统计年度期间发文排名变化
科研单位 | 2009-2011年总篇数 | 2009-2011年排名 | 2012-2014年总篇数 | 2012-2014年 排名 |
武汉大学法学院 | 43 | 1 | 24 | 1 |
厦门大学法学院 | 30 | 2 | 11 | 5 |
中国政法大学 | 17 | 4 | 11 | 5 |
西南政法大学 | 15 | 5 | 22 | 3 |
华东政法大学 | 13 | 7 | 24 | 1 |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 19 | 3 | 15 | 4 |
西北政法大学 | 10 | 9 | 7 | 15 |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 13 | 7 | 7 | 15 |
南京大学法学院 | 13 | 7 | 9 | 8 |
清华大学法学院 | 13 | 7 | 9 | 8 |
表九:2014年高产科研单位排名表
名次 | 科研单位 | 总篇数(国公+国私+国经) | 三大权威期刊篇数 | 自发率[vii] | 他发数 |
1 | 武汉大学法学院 | 9(5+2+2) | 1 | 33.3% | 6 |
1 | 华东政法大学 | 9(4+3+2) | 0 | 33.3% | 6 |
2 | 西南政法大学 | 5(0+0+5) | 0 | 60% | 2 |
2 | 中国政法大学 | 5(2+0+3) | 2 | 60% | 2 |
2 |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 5(3+2+0) | 0 | 20% | 4 |
6 | 吉林大学法学院 | 4(4+0+0) | 0 | 25% | 3 |
7 | 山东大学法学院 | 3(3+0+0) | 0 | / | 3 |
7 | 厦门大学法学院 | 3(0+0+3) | 0 | / | 3 |
2012-2014年期间国际法学科发文数量显著低于2009-2011年期间的发文数量,这也导致了各主要科研单位2012-2014年期间的发文总数均有较大幅度的下滑,不少单位2014年的发文数量更是创下统计期间的新低。
武汉大学法学院一直都是中国国际法研究的王牌主力军,其在高产科研单位排名榜上的位置就是这一地位的集中表现。尽管近十年来,武大法学院国际法科研力量流失严重,但依托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基地,武大法学院也引进了一些国内外知名的学者,补充了一批新生力量。继2009-2011年度以43篇论文独占鳌头之后,武汉大学法学院又以24篇论文蝉联2012-2014年排名榜榜首。这24篇论文出自12位不同作者的手笔,其中包括国际公法论文10篇,国际私法论文6篇,国际经济法论文8篇,充分表明了武汉大学法学院在国际法研究方面雄厚的团队实力。除此之外,武汉大学法学院在2014年发表CLSCI期刊论文9篇,2012-2014年发表三大权威期刊论文3篇,这两项数据同样位居榜首。从自发率情况看,武汉大学法学院在2012-2014年度有9篇论文发表在自办的《法学评论》上,自发率为37.5%,2014年则有3篇自发论文,自发率为33%。
华东政法大学是2012-2014年高产科研单位排行榜中进步最为显著的单位,共发表24篇CLSCI论文,其排名从2009-2011年的第7位跃居并列榜首。这24篇论文出自18位作者手笔,包括国际公法论文10篇,国际私法和国际经济法论文各7篇。2014年华东政法大学共发表CLSCI论文9篇,这一数据同样与武汉大学法学院并列榜首。近年来,华东政法大学在校领导班子的主持下,先后制定并实施了一系列人才支持和科研奖励计划,极大地激发了中青年学者的研究和写作热情,加之华政地处上海,研究人员在发现和追踪理论与实践热点方面具有得天独厚的地利优势,在各类因素的综合作用下,华政实现国际法学科排名的实质性跃升,也就是顺理成章之事了。相信华政的这一成功经验,能够为国内其他法学科研单位和机构提供很好的借鉴,从而促进中国国际法学研究水平的提高和学界的繁荣昌盛。由于华政上述做法具有长远规划和持续性,可以预见的是,华政将在今后几年中,持续处于国际法学科各类排名榜的前列。从自发率来看,华东政法大学这一指标与武汉大学法学院再次一致,分别为2012-2014年的37.5%,以及2014年的33%。
与武汉大学法学院一样,厦门大学法学院同样是中国国际法研究的重镇之一。2012-2014年期间,厦门大学法学院共发表CLSCI论文11篇,位居排名榜第5,尽管相比2009-2011年期间发表30篇论文排名第2的成绩略有下降,但厦门大学法学院国际法学科整体的研究实力仍然处于国内领先地位,其多位学者在境外刊物上都发表过水平较高的学术论文,就是这一领先地位的另一例证。此外,厦门大学法学院国际法研究人员数量较多,这也使得研究人员之间的学术交流比较频繁,研究视野并不局限于传统国际公法和国际经济法的划分,从而保证了研究成果的推陈出新。稍显遗憾的是,由于厦大法学院长期以来缺乏国际私法方向的研究骨干,其在2012-2014年期间国际私法方向的发文数量为0。
西南政法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与中国政法大学在2012-2014年高产科研单位排名榜上分居第3位、第4位和第5位。西南政法大学有16位作者共发文22篇,未发表三大权威期刊论文,其中有10篇论文刊发在本校主办的《现代法学》上,自发率为45.4%。仅看2014年的数据,西政共发文5篇,但自发率较高,为60%,。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有7位作者共发文16篇,其中含1篇三大权威期刊论文,并有5篇论文发表在本校主办刊物《法商研究》上,自发率为31.3%。如果仅看2014年的数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共在CLSCI刊物上发表国际法论文5篇,自发率为20%。中国政法大学则是有11位作者发表论文11篇,含三大权威期刊论文2篇,并有6篇论文发表在本校主办的《政法论坛》和《比较法研究》上,自发率54.5%。就2014年数据而言,共发表CLSCI国际法论文5篇,自发率较高,为60%。与2009-2011年高产科研单位排名榜的情况相比,上述三所政法院校的排名或维持不变,或变化幅度只有1-2位左右,整体来看变化不大。这表明三所政法院校已构成中国国际法学研究中较为稳定的中坚力量。当然,较之其他科研单位,政法院校国际法研究人员数量较多,发表论文数量名列前茅,也在情理之中。
除上述6家单位以外,2012-2014年发表6篇以上CLSCI论文的单位还有14家之多,其中既包括清华大学法学院、北京大学法学院、南京大学法学院、西北政法大学、吉林大学法学院这样的榜单常客,也包括山东大学法学院、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和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等首次入围的科研单位。
山东大学法学院共发表10篇论文,不仅首次入围榜单,排名更是高达第7,令人刮目相看。但实际上,山东大学法学院国际法学科的整体研究实力还是颇为强劲的,国际公法、国际私法与国际经济法方向均有比较知名的学者领衔,研究内容也颇具特色。
清华大学法学院、南京大学法学院与吉林大学法学院则都发表了9篇论文,并列第8。清华大学法学院的国际法学科实力近年来呈不断增强的态势,贾兵兵、杨国华、张新军等人更是发表了不少高水平的英文论文;南京大学法学院的9篇论文中,有8篇由彭岳和宋晓两位高产作者贡献,吉林大学法学院更是拥有著名的高产作者何志鹏教授,如何在保持他们学术产量的同时,培养新的学术骨干,是南大法学院和吉大法学院国际法学科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当务之急。
发表8篇论文的共有北京大学法学院、中山大学法学院、南开大学法学院和中国社科院国际法研究所等4家科研单位。北大法学院的国际法学科即将面临主要研究人员纷纷退休的现实,但研究实力仍然毋庸置疑,中大与南开法学院现均由国际法学者担任院长,对国际法学科的发展也越来越重视,中国社科院国际法研究所则是中国国际法研究的“国家队”,如果各自能够进一步加强科研力量,尤其是加强国际私法学科研究队伍的建设,理应能取得更大的成绩。但需要指出的是,中国社科院国际法研究所发表的8篇论文,有4篇刊发在社科院主办的《法学研究》和《环球法律评论》上,自发率50%,略显偏高。上述4家科研单位均无缘2014年年度高产科研单位排名榜,其中北大法学院更是历史上首度出现这一情况。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西北政法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和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均发表了7篇CLSCI国际法论文。人大法学院发表论文的数据与2009-2011年期间的数据相比有所下滑,但只有1篇论文刊发在自办刊物《法学家》上,自发率为14.3%。与北大法学院一样,人大法学院国际法学科也面临核心研究人员即将大规模退休的现实,要想保持国际法学科在国内的现有地位,补充新鲜血液已成为迫在眉睫的任务;西北政法大学发表论文的数据相比于2009-2011年期间的数据有一定下滑,还有4篇刊发于自办刊物《法律科学》,自发率为57.1%,指标较高;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则是首次入围榜单,其国际法学科近年来有多位教授、国内外知名学者和年轻海归博士加盟,发展势头不容小觑,如果辅之以科学的管理机制,将有望成为中国国际法研究的重要力量。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除发挥传统的海商法研究优势外,近年来开始向海洋环境保护、海洋开发和海洋争端等广义海事法方向拓展研究领域,取得了不错的成绩。
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发表CLSCI论文为6篇,从而成为2012-2014年高产科研单位排行榜上的新生力量,这一成绩可喜可贺。不过,要想实现学科的可持续发展,自我造血与聘请外援同样重要;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则依托国际经济法的传统优势,同样发表论文6篇。贸大本来就拥有一支由新科“十大中青年法学家”石静霞教授领衔的年龄结构合理的国际经济法研究团队,在石静霞教授担任院长后,贸大国际法学科更是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若能合理加强国际公法和国际私法方向的研究力量,贸大国际法学科有望成为中国国际法研究真正的中坚力量。
如前所述,2012-2014年期间国际法学科论文发表数量较之2009-2011年有一定幅度的下降,其中又以2014年的发表数为最低。在此背景下,表九中2014年高产科研单位的情况,对于我们了解和掌握高产科研单位的持续性和稳定性,就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以2014年高产科研单位情况为基础,同时考虑2009-2013年期间的数据,我们可以初步得出结论认为:武汉大学法学院、厦门大学法学院和华东政法大学长期位于排名榜前列,共同构成了现阶段中国国际法研究的“排头兵”,其中武大法学院的整体优势比较明显,华东政法大学则在近年来体现了极为强劲的上升态势,值得高度关注;第二集团的研究力量主要包括西政、中南财经政法、法大这三所政法院校,它们在排名榜上的位置相对稳定,每年的研究产出也有一定保证,当然这与政法院校研究人员数量较多也有一定的关系;第三集团的构成则有些不稳定,既包括北大法学院、清华法学院、人大法学院、南大法学院、西北政法大学、对外经贸大学法学院等排名榜上的常客,也包括复旦大学法学院、山东大学法学院等在某一段统计区间内表现突出的单位,这些单位的突出表现,往往与个别高产学者的“单打独斗”有关,如需更进一步,恐怕还需要在梯队培养上加大力度。
[i]{C}{C}{C}{C}2014年6月16日,中国法学创新网发出《关于将<政治与法律>列为CLSCI期刊的公告》,同意上海社会科学院法学所关于将《政治与法律》列为CLSCI期刊的申请,观察期为1年,从2014年1月1日到12月31日。观察期内,凡发表在该刊的学术论文,均统计为CLSCI论文。据此,2014年各学科CLSCI来源期刊从15种增加到16种。
[ii]{C}{C}{C}{C}本学科分析研究主要以CLSCI类中文核心期刊数据为基础,暂未考虑境外发文的相关情况。但需要指出的是,近年来中国国际法学者已经在境外各类刊物上发表了数量可观的学术论文,这些论文中,有不少具有相当学术水平的论文都发表于《美国国际法杂志》、《欧洲国际法杂志》、《中国国际法杂志》、《国际经济法杂志》、《世界贸易杂志》等影响因子很高的世界权威性刊物。这既是全面分析中国国际法学研究状况时需要考虑的重要因素之一,同时也是中国国际法学研究区别于其他部门法学研究的独特之处。
[iii]{C}{C}{C}{C}本表中的作者年龄,一律以2014年时的实际情况进行统计。
[iv]{C}{C}{C}{C}本表中的作者单位和职称,以2014年实际情况进行统计。
[v]{C}{C}{C}{C}陈红彦发文时系广东商学院法学系副教授,现为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教授。
[vi]{C}{C}{C}{C}为使统计更具有一定参考意义,本表中的自发率统计,以该科研单位有自办CLSCI来源刊物为前提。
[vii]{C}{C}{C}{C}为使统计更具有一定参考意义,本表中的自发率统计,以该科研单位有自办CLSCI来源刊物为前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