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文章的第一作者署名单位,我们对《法制与社会发展》2015年第1—6期发表的77篇法学论文作者的单位分布进行如下统计:
(每家单位作者按发表文章时间先后顺序)
中国政法大学(6):雷 磊、刘 星、李年清、吴保平、费安玲、蒋立山
西南政法大学(6):施鹏鹏、高翔、陈治、段文波、付子堂 、贾健
南京大学法学院(6):蔡 琳、王静、周安平、耿玉基、秦宗文、李友根
清华大学法学院(5):王天玉、夏引业、王亚新、任重、雷东生
武汉大学法学院(5):江国华、汪习根、王树义、肖永平、李安安
吉林大学法学院(4):吕 丽、罗梅、刘小平、丰霏
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4):张文显、葛洪义、王凌皞、周江洪
华东政法大学(4):沈贵明、何勤华、马长山、王波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3):何家弘、王理万、张新宝
山东大学法学院(及威海分校)(3):焦宝乾、于永宁、张帆
北京大学法学院(3):孙海波、张骐、周游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2):田夫、李林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吴汉东、陈柏峰
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2):周建达、龚廷泰
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2):施立栋、李延舜
厦门大学法学院(2):刘连泰、谢潇
中南大学法学院(2):杨清望、陈云良
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2):陈年冰、朱志昊
四川大学法学院(1):龙宗智
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1):黄韬
东南大学法学院(1):王禄生
郑州大学法学院(1):苗连营
暨南大学法学院(1):汤文平
广州大学人权研究院(1):陈佑武
天津商业大学法学院(1):马驰
扬州大学法学院(1):徐祖澜
温州大学法政学院(1):邱本
沈阳师范大学法学院(1):霍存福
杭州师范大学法学院(1):王家国
中共中央党校政法教研部(1):封丽霞
北京警察学院(1):蔡曦蕾
嘉兴学院(1):李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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