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文章的第一作者署名单位,我们对《法学评论》2015年第4—6期发表的62篇法学论文作者的单位分布进行如下统计:
(每家单位作者按发表文章时间先后顺序)
武汉大学法学院(6):孟勤国、苏绍龙、廖丽、陈晓枫、熊琦、李启家
华东政法大学(5):孙万怀、管建强、沈贵明、宋远升、童之伟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4):冯兴俊、武 乾、吴汉东、马一德
山东大学法学院(及威海分校)(4):张小宁、杨海坤、姜峰、李忠夏
北京大学法学院(3):陈兴良、李红海、蒋大兴
西南政法大学(3):张晓君、许明月、刘志伟
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3):喻名峰、肖北庚、阳东辉
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2):周淳、巩固
东南大学法学院(2):周佑勇、欧阳本祺
清华大学法学院(1):蒋珂
四川大学法学院(1):贺玲
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暨刑科院(1):黄晓亮
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1):姜涛
南京大学中国南海研究协同创新中心(1):戴轶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1):涂四益
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1):史艳丽
中国青年政治学院法学院(1):马岭
上海社会科学院法学所(1):彭峰
安徽大学法学院(1):伍德志
黑龙江大学法学院(1):魏建国
中南大学法学院(1):刘强
广州大学法学院(1):蒋银华
华侨大学法学院(1):刘超
南昌大学法学院(1):熊永明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1):任彦君
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1):冉克平
华中师范大学法学院(1):常健
上海海事大学法学院(1):佘少峰
武汉理工大学文法学院(1):舒媛
重庆大学西部环境资源法制建设研究中心(1):杜辉
广东财经大学法学院(1):周刚志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1):夏金莱
广西民族大学法学院(1):曹平
贵州民族大学法学院(1):曾炜
华南农业大学人文与法学学院(1):王慧
湖北警官学院法律系(1):熊安邦
山西大学晋商学研究所(1):张婧
湖北省人民检察院(1):龚举文
澳门大学法学院(1):莫世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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