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文章的第一作者署名单位,我们对《法律科学》2015年第1—6期发表的112篇法学论文作者的单位分布进行如下统计:
(每家单位作者按发表文章时间先后顺序)
西南政法大学(11):卢有学、徐泉、汪青松、胡仁智、张吉喜、刘小鹏、石经海、林孝文、段文波、叶明、王利荣
北京大学法学院(8):邓峰、梁根林、孙海波、车浩、蔡元臻、江溯、杨明、邹兵建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6):杨立新、何家弘、亢晶晶、许尚豪、简爱、高圣平
山东大学法学院(5):武树臣、周煜 、张玉洁、周颖、周啸天
西北政法大学(5):李大勇、孙尚鸿、翁杰、周敏、叶名怡
华东政法大学(4):陈金钊、何勤华、孙平、高俊涛
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4):张淑芳、杨峰、张占江、张开骏
清华大学法学院(3):韩逸畴、程啸、易延友
吉林大学法学院(3):闵春雷、谢登科、李国强
武汉大学法学院(3):秦前红、张荣芳、宁立志
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3):李晓明、彭文华、李杨
中国政法大学(2):杨宇冠、顾永忠
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暨刑科院(2):赵秉志、周振杰
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2):公丕祥、王彦强
中山大学法学院(2):杨彪、庄劲
南开大学法学院(2):张志坡、胡绪雨
东南大学法学院(2):熊樟林、刘艳红
重庆大学法学院(2):靳文辉、方金华
华侨大学法学院(2):刘超、陈贤贵
最高人民法院(2):蒋惠岭、方斯远
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1):周翠
南京大学法学院(1):宋亚辉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1):张忠民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1):莫纪宏
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1):王克玉
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1):张泽涛
深圳大学法学院(1):李扬
厦门大学法学院(1):杨帆
中南大学法学院(1):谢晖
湘潭大学法学院(1):李喜莲
同济大学法学院(1):刘忠
湖南大学法学院(1):屈茂辉
新疆大学法学院(1):皮勇
海南大学法学院(1):宁清同
扬州大学法学院(1):夏锦文
上海政法学院(1):王康
甘肃政法学院(1):刘晓林
中国海洋大学法政学院(1):赵雷
安徽财经大学法学院(1):纵博
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1):王文军
上海海事大学法学院(1):王慧
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1):魏程琳
西安交通大学法学院(1):王朝恩
江西财经大学法学院(1):徐光华
上海师范大学法政学院(1):陈洪杰
浙江师范大学法政学院(1):陈醇
杭州师范大学法学院(1):刘练军
河北经贸大学法学院(1):田韶华
湖南行政学院法学部(1):彭中礼
南京工业大学法政学院(1):周永坤
广州大学人权研究院(1):刘志强
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政法学院(1):李敏
山东工商学院政法学院(1):张超
韶关学院法学院(1):张保红
中国民航大学法学院(1):刘海安
江苏师范大学商学院(1):李子联
江西宜春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1):胡林龙
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1):张军
格拉斯哥大学法学院(1):李沣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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